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須知
畢業論文答辯是一種有組織、有準備、有計劃、有鑒定的比較正規的審查論文的重要形式。為了搞好畢業論文答辯,在舉行答辯會前,校方、答辯委員會、答辯者(撰寫畢業論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準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須知1
一、答辯時間:
學校每年組織兩次學位論文答辯,分別于每年的2月底~3月中旬、6月中上旬進行。
二、學位論文的撰寫:
請參照《華北電力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的撰寫及打印格式的統一要求》。
三、學位論文的評閱:
論文答辯前一個月,將論文送到已聘請本學科熟悉論文內容的三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進行評審。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學校和學生單位以外的專家。在收到評閱人同意答辯的意見后,方可申請答辯;當評閱人意見不一致時,若兩名論文評閱人同意,一名論文評閱人不同意,則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是否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如兩名論文評閱人不同意,則不能答辯,可修改論文后重新申請。
評閱人對論文應進行認真審查,實事求是地寫出學術評語,并在收到論文一個月內將評語送交或郵寄到我校研究生培養部門。
四、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
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一般由五人組成。成員中的五分之三應是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且至少應有一名是學校和學生單位以外的專家,有3人是碩士生導師。工程碩士的兩名導師中只有一名導師可以參加。答辯委員會主席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擔任,導師不能擔任答辯委員會主席。
答辯委員會設秘書一人,協助組織答辯工作的具體事宜,并擔任記錄及填寫有關表格等。
五、工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的填寫及有關說明:
《華北電力大學申請工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審批材料中除應由工程碩士生本人填寫(一律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直接打印時簽名必須手簽)的內容外,其它內容應由有關人員親自負責填寫。審批材料中有關表格的填寫說明如下:
1.“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中的的學分必須與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一致。在學期間發表論文和科研成果一欄中的作者姓名,寫前三名作者姓名,如工程碩士本人不在前三名作者中,可只填寫本人排在第幾名。
“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必須和由管理辦公室加蓋公章的“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一起交到各院系研究生教學秘書審核。如一直未交“工程碩士企業指導教師遴選審批表”的工程碩士生,提交答辯申請時將此表一起提交,否則不予同意申請答辯。
2.審批材料中的出生年、月、日要和身份證一致。
3.“學校指導教師(企業指導教師)對論文的學術評語”和“工程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書”正面寫不下時可在背面寫并簽名。
4.“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中答辯秘書將各答辯委員提出的問題記載詳細。
5.“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必須正反面打印在一張紙上。
6“授予工程碩士學位審批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存學校檔案館,一份放在工程碩士生的.人事檔案中。
7.審批材料中除涉及答辯情況的有關內容外,其它材料內容于答辯舉行前全部填寫完畢,否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或答辯委員會主席有權推遲答辯。
六、學位論文的答辯:
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公開進行。在論文答辯前兩周將論文中文摘要送交每個委員。如有答辯委員會委員臨時因病或其它緊急事項不能參加答辯會,答辯會一般應改期進行;如僅有一位缺席者,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研究生院(籌)備案,可以另換一位答辯委員。
論文答辯委員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同論文答辯和建議授予工程碩士學位進行表決。全體成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為通過。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學位論文答辯結束后,每人將“申請工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裝在一個檔案袋中。
七、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
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之前,工程碩士須向學校圖書館提交論文電子版,將提交論文電子版的回執單放在答辯材料的檔案袋中。無回執單者,申請工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不提交學位會審核。
八、華北電力大學申請工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包括:(此材料均為歸檔材料)
1.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1份
2.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1份
3.學校指導教師對論文的學術評語……………………1份
4.企業指導教師對論文的學術評語……………………1份
5.工程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書……………………… 3份
6.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及評閱人審批表……1份
7.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 ………………………1份
8.答辯投票(向系研究生秘書領取).…………………5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須知2
各有關學院:
為做好我校今年的學位授予工作,經研究,對2006年學位申請和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我校碩士學位申請、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按照《濟南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學位申請條件
學位申請者必須通過我校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完成規定的培養環節,修滿學分,完成學位論文,有論文在國內外期刊上發表。
研究生須按規定格式將學位論文裝訂成冊,經導師審閱同意,學科點負責人確認達到申請學位的水平后,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人審查同意后,即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
三、受理學位申請的時間:
1) 研究生處在4月20日前將2006年畢業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績單、培養計劃、學術活動登記表、教學實踐考核表、社會實踐考核表、中期篩選考核表、開題報告表、論文中期檢查表)交各學院研究生秘書。
2) 各學院研究生秘書應按培養方案及個人培養計劃要求審核其學分、培養環節是否符合申請學位條件。
3) 5月8日前申請人應將答辯申請表(網上下載),在校期間已發表的論文原件(檢查后退還本人)、復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錄及正文)及裝訂成冊的2本盲審論文(不得出現導師姓名和研究生姓名)交學院研究生秘書,研究生秘書檢查合格后接收其論文并發給學位申請書,過期上半年不再受理。
4) 5月10日前各學院研究生秘書將盲審論文交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負責送審。過期研究生處上半年不再受理。
5) 5月25日前,研究生處將盲評結果反饋給學院研究生秘書,研究生秘書應及時反饋給研究生,限其時間修改論文并裝訂成冊最少10本(其中,1本交圖書館,1本存校檔案室,2本交研究生處,5本給答辯委員),
6) 5月30日前,研究生秘書應將畢業研究生的答辯申請表及本學院的匯總表交研究生處審核,審核合格的研究生準予答辯,答辯工作應于6月20日前完成。
四、申請學位工作程序見《濟南大學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工作流程》。
五、論文評閱與答辯要求:
通過雙盲評閱的學位論文答辯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由學院提出,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學位辦審批,學位申請人的導師可以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但不能出任答辯委員會主席。答辯委員會主席一般應是從外校聘請的具有教授職稱的.專家。
六、優秀學位論文評選
為了促進我校學位授予質量的提高,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積極從事科研工作,完成高質量的學位論文,按《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評選的暫行辦法》,學校每年組織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各學院于6月25日前將《濟南大學優秀碩士論文推薦表》交校學位辦。推薦比例不得超過畢業生的15%.
七、組織工作
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具體組織。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本單位今年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確保學位授予質量。
八、其它
作為學位檔案保存的各種表格應認真、工整、如實填寫,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貼,不得有空欄、空項,填寫必須使用藍黑色或黑色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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