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概念的發展
19世紀末20世紀初,為了調整和控制的活動,很多企業紛紛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培育內部審計職員,推動了近代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隨著內部審計實踐的不斷,內部審計的概念也隨之發展。在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推動下,內部審計概念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如下幾個階段:一、由財務審計向經營審計過渡階段
20世紀初,內部審計職員通常受雇于部分檢查日常的財務活動,他們力圖確定其他雇員是否遵循財務和會計程序,資產的保管是否有適當的安全措施,以及是否存在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的跡象(勞倫斯。索耶,1990)。即使在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成立之后的頭幾年,內部審計依然被看作是外部審計工作的延伸,內部審計師被要求為外部審計師在財務報表審查方面提供幫助,或者發揮著諸如銀行對賬方面的會計職能。這一時期的內部審計師僅僅在整個治理體系中承擔著非常有限的責任(SridharRamamoorti,2003),內部審計也僅僅充當著會計部分的附屬角色。
直到194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成立,內部審計才逐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勞倫斯。索耶,1990),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隨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不斷發展壯大而逐漸成長、成熟起來的,對內部審計概念的發展,我們可以遵循國際內部審計師不同時期給內部審計所下的.定義順序地加以考察,這些定義通常體現在協會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中。
1947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首次公布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中表明,內部審計不一定要依附于財務記錄,也就是說內部審計可以脫離會計部分進行獨立的活動。這從內部審計定義可以看出,它(內部審計)主要處理會計和財務,但它也要適當處理經營方面的題目(勞倫斯。索耶,1990)。1957年在修改后的職責說明書中,內部審計概念的內涵進一步得到擴展:內部審計是組織內審核會計、財務以及其他經營業務的獨立評價活動……(勞倫斯。索耶,1990)。
這些定義的出現標志著內部審計由會計與財務審計向經營審計邁進,固然在定義中依然夸大會計與財務審計的主要地位,但至少表明經營審計也將成為內部審計的重要。
1958年Brink和Cashin也提出了基于“經營審計”導向(“Oper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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