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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涉外稅務審計的若干思考
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規范內部行政治理,針對當前稅收業務治理和內部行政治理存在的突出,湖北省國稅系統正在開展了“治理規范年”活動,就是用法制化、規范化和化的治理手段,采取措施,突出規范,狠抓治理,標本兼治,從制度和機制上確保稅收法規和各項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推動國稅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在當前全球一體化、化的背景下,對涉外稅收政策的制訂者和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水平要求愈來愈高,筆者以為,加強涉外稅務審計,規范涉外稅收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涉外稅務審計的必要性
涉外稅務審計是涉外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及其雇員以及從事獨立個人勞務的外籍職員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的審計。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為了強化本國在國際競爭中的上風,我國采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從而促進了經濟增長。大批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都看好的投資環境和優惠的稅收政策,紛紛到中國來投資,世界500強企業已有300多家來華投資,這些企業業務量大、跨國交易額高,其間也不乏有一些利用我國稅收政策上的不完善和治理上的漏洞,逃避國家稅收的情形。因此,既要保證優越的投資環境來吸引投資,又要保證國家的財政收進的穩定增長,那么,加強涉外稅務的稅務審計就顯得非常的必要。
二、如何規范涉外稅務審計
如何規范涉外稅務審計,加強涉外稅收治理,筆者以為:
一是規范完善涉外稅務審計制度。治理規范首先要做到制度科學,就是要按照簡潔、科學、實用的原則,實現對納稅人全面、有效的稅務治理。國家稅務總局制訂了《涉外稅務審計規程》,這就解決了過往稅務審計存在的工作隨意性大、質量差、缺乏同一標準和約束力不強以及缺乏工作證據等缺陷,并設立了工具箱,重證據、重底稿,注重程序化!兑幊獭芳狭怂袑徲嬳椖康膶徲嫵绦蚝蛯徲嫾夹g,列示了各類工作底稿的基本格式,是涉外稅務審計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條件,也是進步涉外稅務審計工作質量的保證。
規范治理的制度化還要求對稅務職員的治理制度化。《涉外稅務審計規程》對此也作了具體要求。首先,它要求審計職員有較高的綜合業務水平,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嚴密的邏輯性思維和擴散性思維相結合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增強稅務干部的壓力感和緊迫感,從而促使治理職員在工作中加快更新知識,以適應程序化、規范化、化的審計工作。其次,它規范了干部的執法行為,其嚴格規范的程序,約束了干部的執法行為,最大程度地減少干部的用權力謀私己現象和執法過錯行為。再次,稅務審計從各個環節對稅收工作進行精細化、程序化,從而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偷漏稅現象的發生,規范了制度及內控制度,有利于稅收治理的規范化。
二是加強涉外稅收審計的科學化、精細化治理。涉外稅務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稅收業務工作,要求運用科學的治理手段和嚴密細致的治理程序進行操縱。即從涉外稅務審計的選案、預備、現場實施、到審計終結都必須嚴格地按程序科學、規范地操縱。當前國稅系統實施的稅收治理員制度就要求有專人擔當涉外稅務審計,進步涉外稅務審計選案的工作質量。稅收治理員通過對企業的日常治理來收集企業的生產經營信息,并對信息進行,可以進步審計選案的正確率。在選案過程中,相關分析指標要做到正確真實,分析依據必須充分,分析結果必須具有說服力,并且要闡明理由,突出重點,同時必須制作具體的選案文書。這就要求運用科學的手段進行選案,做到選案科學化。
對于企業的現場審計是稅務審計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工作,它是對選案及預備工作的一個測試,也是對選案證據進一步地確認,選案的正確與否,證占有沒有說服力,將在實施階段體現出來,這當然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且對稅務治理職員的素質要求也相對較高,要求審計職員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能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熟練把握財稅知識及相關的政策,能夠靈活運用審計技巧進行審計。因此,加強審計職員的培訓,運用的科學治理手段,開發出稅務審計相關的機運用軟件,進步稅務審計的化,減少人工操縱,不僅能進步工作效率,也是科學化、精細化治理的具體要求。
一種成熟規范的制度運作,還必須得到各部分的配合,由于稅務審計對企業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要求較高,很多審計工作必須由企業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假如企業會計制度不健全或內控制度不嚴密,將給稅務審計帶來很大的困難。這就要求稅務部分與財政等相關職能部分嚴格規范企業會計制度,完善各個經營環節的程序,從而創造一個良好的會計稅收環境,適應現代化治理的要求。
三是加強稅收執法過程的全面監視。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不一,隨著多元化的,各種偷稅手段層出不窮,偷、逃、騙稅與反偷、逃、騙稅的斗爭不僅將長期存在,而且斗爭的艱巨性也不容忽視。因此,強化稅務稽查,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職能是規范稅務審計的有力保障,也是實現稅務審計必不可少的一道關口。在規范涉外稅務審計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內部制約機制,重視對稅收執法行為的事前監視,加強對重點環節執法行為的事中監視,強化對執法過程的事后監視,真正做到從制度到執行到監視整個執法環節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全面進步對涉外企業的稅收治理水平,規范對涉外企業的稅收治理,堵塞涉外稅收流失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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