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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道路運輸車輛強制維護制度的討論
摘要:闡述了車輛強制維護制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途徑。
關鍵詞:運輸 車輛 強制維護
自《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以下簡稱“13號部令”)頒布以來,道路運輸車輛實行車輛強制維護的管理方針已經建立20年了,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偏差,落實的不好,甚至引起道路運輸經營者反感和抵觸。問題到底是出在制度設計本身?還是運行機制沒有很好地確立?在此筆者結合具體工作實踐和推理,論述這兩項制度在13號部令的再修訂過程中否還要保留進行討論,期望引起業內人士的關注和廣泛討論。
1 道路運輸車輛強制維護制度利弊分析
強制維護是保證降低運輸消耗、確保車輛可靠、安全的有效途徑,也是其他行業對設備實施監管的成功經驗。13號部令對車輛強制維護做了明確的規定,強調:“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边對車輛維護做了等級劃分,明確“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蓖瑫r還細化了各類維護作業的中心內容,規定:“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一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除日常維護作業以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車輛二級維護作業由維修工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測、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顯而易見,13號部令強調的強制維護應該包括各類維護作業,并對執行作業的責任主體也做了明確規定。但是,在過去的很長時間里,大家都嚴重忽略了車輛日常維護和一級維護的強制執行和監管,而將精力全放二級維護作業的監管上,致使強制維護走了不少彎路,引發了許多矛盾,以致在治理“公路三亂”的呼聲中不但取消了《道路運輸證》中的車輛二級維護記錄,還取消了車輛二級維護的路檢路查,嚴重弱化了強制維護的監管。
車輛強制維護制度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和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對日常維護和一級維護沒有強制行政手段和處罰的規定,而二級維護有對應的處罰規定,直接控制車輛相對容易,對駕駛員罰款了事。然而,二級維護的作業主體和執行卻恰恰不是駕駛員,而是維修企業或運輸企業的維修工,只有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負責的,這樣就形成了管理和執法對象錯位。同時由于二級維護沒有完全擺脫傳統模式,設置的檢測維護項目過細過繁,車輛維護周期(尤其是維護時間間隔)缺少統一規定,加之車輛維護服務意識差,促成服務與收費失衡,缺項、漏項時常發生,最終導致廣大駕駛員普遍對車輛強制維護產生抵觸心理。
二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本身對車輛技術管理工作不重視,配備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數量少、素質低,許多具體執法人員并不掌握GB/T18344《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的具體內容,加之管理手段落后,只能用一般性檢查來實施監管,缺乏全過程有效的監管,只對二級維護管得緊,而對日常維護和一級維護基本不過問,其動力因素就在于上路罰款創收。
三是車輛強制維護行為主體作用被忽略,監管責任錯位。在過去相當長一個時期,我們只抓住了車輛管理這個關鍵點,但忽略了企業法人的作用,?昆淆或淡化了企業法人在車輛技術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以致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越俎代庖,替代企業法人的車輛技術管理責任和義務,導致企業法人產生錯位感覺——車輛技術管理和車輛強制維護只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事,與企業無關。責任主體錯位,致使該承擔處罰的受不到應有的處罰,駕駛員反倒成了替死鬼,形成管理上的本末倒置,致使管理失衡,引發廣大駕駛員不滿意和抵觸。
四是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不夠,監管方式不科學、不到位,執法受控對象發生錯位,影響強制維護制度的落實。由于在路上檢查車輛比較容易,不行就扣車,方法簡單且直觀有效。從而形成只對運輸車輛駕駛員個體進行檢查和處罰,而對企業法人和機動車維修企業執行車輛強制維護制度的總體情況缺少應有的監督檢查。在路上受到的處罰是要駕駛員自行消化的,對以全額承包或掛靠經營的企業法人沒有如何促動和影響,長期以往形成了負面慣性,促形管理主體錯位和處罰對象錯位,致使個別車輛維護企業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地利用強制維護制度巧取豪奪,只收錢不維護,出賣維修竣工合格證,由此引發社會反感。
五是由于宣傳和培訓不到位,致使一些企業法人認為只有車壞了才需要修,不了解車輛維護的目的及維護作業的分類和各類維護作業的具體內容與技術標準,為了省錢省事主動要求維修企業減少維護項目。在車輛實際使用過程中不維護、不修理是不可能的,事實上以修理替代維護的事情大量發生,使機動車維修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大量的浪費,車輛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使用壽命都受到不同程度地影響,降低運輸效率、增大運輸成本。但所有這些并沒有被企業法人所認知,導致強制維護制度貫徹受阻,并產生負面影響。
六是個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利益驅動,搞定點維護,更有甚者個別管理者借管理之由發小團體或個人的“洋財”,導致企業法人和駕駛員錯誤地認為搞車輛強制維護就是為了管理機構創收,并逐漸地接受了這樣一個現實,致使車輛強制維護不到位。
2 解決問題的途徑
針對上述情況,必須內除積弊,外銷積怨。內除積弊就是要在制度設計上徹底切斷運輸車輛二級維護中的利益鏈條,在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內部的制度建設上和運行監管機制、方式方法上進行改革,消除內部積弊,還車輛二級維護本來目的和面貌;外銷積怨就是要放權給運輸企業和車主,給他們更多一點自主選擇的權利和空間,認真做好宣傳、培訓工作,用科學道理和自然規律證明強制維護的必要性,用正確的利益機制有效引導強制維護的實施,讓車主從中確實得到實在的利益、看到好處,只有消除外部積怨才能落實好強制維護制度。
自古就有這樣一個道理——智者不逆天、不逆時、不逆勢、不逆人,得天時地利人和者得天下。運輸企業,特別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集約化、規;潭榷疾桓撸瑔诬噦體經營、掛靠經營相當普遍,管理粗放,重效益輕管理,重使用輕維護的傾向十分嚴重,把維護和檢測看成負擔,缺乏開展車輛技術管理的主動性,缺少對所屬車輛應有的約束,普遍放松對駕駛人員的日常維護教育,以修理代維護的矛盾非常突出。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主體地位的混淆或淡化,加大了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量及壓力,政府付出的高額行政成本卻導致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嚴重滑坡,以包代管成了普遍現象,為重大事故埋下隱患。強化企業法人治理,將權責歸一,實現權責對應,從根本上促使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快速完成,促使運輸企業從根本上改善車輛技術管理現狀,同時強化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權利與責任,多管齊下,一定能夠從根本上改變車輛技術管理的運行軌跡,實現道路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的整體進步。
3 結論
只要在機制運行上能夠徹底扭轉重許可輕服務,重窗口建設輕技術構建,重表面現象輕結構調整,重車輛監管輕企業管理,具體工作定位不準、越主代庖、事無巨細地直接參與車輛技術管理的被動局面,將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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