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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對會計記賬規則的理解與執行
關于記賬筆誤和賬頁跳行、隔頁的注銷與更正《會計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會計賬薄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賬薄記錄發生錯誤或者隔頁、缺頁、跳行,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稌嫽A工作規范》第六十條第(六)項規定:
各種賬薄按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逗邶埥∑髽I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登記賬薄時發生登記文字或數字錯誤的,應當參照本規范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第目規定的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正。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本是相同的。但對賬頁發生跳行、隔頁注銷的具體方法,《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
按照會計法規適用范圍的規定,我省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執行《黑龍江省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中央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執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至于記賬筆誤更正和賬頁跳行、隔頁注銷的蓋章人員!稌嫽A工作規范》沒有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加蓋名章,這是因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沒有根據修訂的《會計法》進行修改,《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是財政部于1996年6月日發布實施的,《會計法》是于年1O月31日修訂于2000年7月日起施行的。作為會計規章制度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當然要服從于會計的根本大法《會計法》,只是尚未修改!稌嫹ā愤@一修訂規定,說明《會計法》是十分重視會計基礎工作的,同時也是同實行紅字更正法和補充登記法更正錯誤編制更正憑證,要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相一致的。對此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這一規定,不能為隱瞞差錯而對賬薄進行涂改、挖補、刮擦或用藥水消除字跡,也不能只有自己在更正處蓋章或者誰都有不蓋章。為了提高記賬質量。只能是認真對待記賬,減少記賬差錯。
二、關于記賬憑證空行的劃線注銷按照會計法規適用范圍的規定。
中央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執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其記賬憑證空行劃線注銷的規定是:記賬憑證填制經濟業務事項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第五十一條第(六)項一般都理解為從空行金額欄部分的右下角至左下角合計數上一行處,劃一條藍線注銷。我省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執行《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其記賬憑證空行劃線注銷的規定是記賬憑證填制經濟業務事項后,其金額欄的空行處,應當自最后一筆金額下至合計上劃線注銷。(第一百一十條)。以上兩個法規規定其實沒有本質不同,只是在劃線形式上有所差別。既然已有具體規定,就應當分別認真貫徹執行。
三、關于承前頁與過次頁的數字標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都規定: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末的余額結轉次頁《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六十條第八)項、《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第一百三十條第(九項,但是,所謂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以及只需要結轉余額的賬戶,并沒有一定的明確的界限,各個企業單位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劃分,而且一些賬戶可能既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因此,實際執行中可以按照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按照一個數字標準執行:即或者按月計數,即按本頁合計數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止的發生額合計數結轉次頁;或者按年累計數,即按本頁合計數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結轉次頁;各種賬薄過次頁不僅結轉余額,同時借、貸發生額合計數也都結轉次頁。后者這樣做,可以使過次頁與承前頁的數字更清楚更完善。
四、關于財務會計報告的簽名蓋章無論中央和我省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都應當以《會計法》的規定為準。其中有四點應當加深理解執行:一是在一些較大的公司企業,除了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也應當對財務會計報告簽名蓋章。因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如公司經理,負責日常經營管理活動,許多財務活動和經濟業務事項是在其指揮下進行的。二是《會計法》沒有明確財務會計報告經辦人或制表人是否簽名蓋章,現在實際工作具體經辦人或制表人是蓋章的,為了明確具體工作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還是應當由具體經辦人或制表人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蓋章的。三是將過去規定的簽名或者蓋章改為簽名并蓋章,這樣規定是有很強的針對性的,這樣意在督促單位負責人和其他人員親自過問重視會計工作。四是因為簽名并蓋章在法理上是有些不通的,簽名應當負法律責任,蓋章也是應當負法律責任,簽名并蓋章還是應當負法律責任,這在法律形式上是重復累贅的,因此對我國境內的外國企業或外國人員來說,實際執行可以只是簽名或蓋章。
五、關于年終結賬劃線問題中央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執行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關于結清舊賬的規定。中央各企業應當招待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我省的各個企業應當執行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關于終結賬及其劃線的規定。我省保個行政事業單位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選擇是招待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關于年終結清舊賬的規定,因為一方面這一規定如前所述比較好,比較科學。另一方面這兩個會計制度都強調了其適用范圍的全國性,如《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機關和實行政財務管理的其他機關、黨政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而《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第二條第二款關于對行政單位適用范圍的規定只是可參照執行,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未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可參照執行。另一種選擇是執行《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關于年終結賬及其劃線的規定。對于既有企業會計業務又有行政或事業會計業務的我省的會計單位,應當選擇后者,否則就會出現在一個會計單位有兩種年終結賬及其劃線的不利做法。
六、關于個年度建新賬時某些賬薄可跨年連續使用問題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培訓教材》,對于新的會計年度新賬問題指出: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于材料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一遍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賬也可以連續使用。
《黑龍江省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企業會計賬薄應當每年更換一次。財產物資明細賬(卡)、債權債務明細賬、備查賬薄等,能夠滿足下年度使用的,可以跨年度使用。根據以上說明和規定,各個企業和事業行政單位下年度建新賬時,對于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以及備查賬薄,原則上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但有些小型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由于單位規模較小和會計業務量較少,全部會計賬薄應當每年更換一次,這樣既可以較容易做到,又有利于新年度賬薄使用和按年度保管會計檔案的完整無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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