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行政訴訟中的事實題目及其審查
「提要」本文旨在行政訴訟中構成正當性審查對象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及其本質、事實瑕疵之表現和司法審查事實題目的強度。文章以為,事實題目的.行為表現是行政主體的事實認定,而事實認定實際上是自由裁量權運行的過程。文章第二部分指出,證據違法、舉證責任分配違法、行政推定或行政認知違法、對事實認定違反證實標準都可能導致事實認定瑕疵。文章最后的結論是:法院對事實題目的審查強度應以美國法中的公道性標準為原則,根據判決種類、爭執點和行政程序保障狀況輔之必要的法院調查取證權。「關鍵詞」行政訴訟/事實題目/瑕疵/公道性審查
「正文」
在規范的三段論意義上,每一個行政行為的作出都是行政主體解釋、查明事實、在事實確認基礎上適用法律(包括考慮政策)作出結論的綜合過程。英美法系傳統的司法審查習慣于把這個過程分為事實題目和法律題目。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訴訟中構成正當性審查對象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題目、事實瑕疵表現及其司法審查強度。
一、事實題目及實在質
在我國,由于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撤銷判決理由中只有“主要證據不足”是直觀的事實題目,加上有些學者對“主要證據不足”僅作字面詞義的解釋,所以,事實題目常被簡化為行政主體作出行政行為時的證據是否充分。(注:也有的學者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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