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異地應屆畢業生西安入戶政策:
一、申辦條件: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含高職)應屆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1年內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訂立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的。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后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訂立3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就業滿2年以上,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滿1年以上的。
從駐西安市的技工學校畢業并且具備以下列條件之一的非西安市生源畢業生:1、具有高級工技術等級,在本市企業連續就業滿2年,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滿1年,年齡在35周歲以下。2、具有中級工技術等級,在本市企業連續就業滿3年,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滿2年,年齡在30周歲以下。
二、申辦流程:(一)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ㄊ、區)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申報材料:
(二)。ㄊ、區)人才交流中心在規定時間內到市發改委申辦《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員準入證》
(三)申辦人員到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員準入證》。
(四)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三、申辦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介紹信;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核原件,留復印件);
3、就業報到證(或省、市人事勞動部門開具的就業介紹信)(核原件,留復印件);
4、畢業證(核原件,留復印件)(技工學校畢業生提供省、市勞動技能鑒定部門核發的技術等級證書);
5、勞動合同(核原件,留復印件);
6、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
7、外地生源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戶口遷移證或集體戶口卡,技校畢業生提供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