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案例三:名為招工,變相銷售化妝品
6月初,鄭州某高校的女畢業生小陳到一家化妝品代理公司應聘業務主管。經初試、復試后,公司負責人稱要試用3個月,叫小陳先學會推銷公司代理的化妝品,并收了她200元信譽保證金,但未給收據。一周后,小陳發現產品根本賣不掉,而她從一家大型商場得知該產品銷售價格不超過100元。
一些公司誘騙大學生上崗,要求大學生交現金作為押金,而后讓大學生去推銷產品,并規定要賣多少產品才有提成工資。完不成任務,公司以此克扣大學生的工資、押金。
應屆畢業生網(YJBYS.com)提醒,如果在填寫個人信息時公司只關注一些簡單信息,而對于應聘的大學生是什么學校什么專業畢業、有過哪些工作經驗都漠不關心,求職者就要加倍小心了。此外,急著收錢的多是“黑公司”,最好不要輕易交錢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