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21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規定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規定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期限規定
1、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2、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月。
享受待遇一覽
失業人員符合法定條件的,享受下列失業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
2、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本市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遺屬可以一次性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4、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服務或者補貼。
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ǘ┓且虮救艘庠钢袛嗑蜆I的;
。ㄈ┰诒臼幸艳k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021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規定】相關文章:
我國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規定12-05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相關規定?03-14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有哪些規定?03-13
佛山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01-06
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11-16
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03-20
哈爾濱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規定03-20
2021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及領取期限的條件02-14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及期限04-04
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有多長?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