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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在我國,晚婚晚育是實現計劃生育政策手段之一,但是并沒有強制,但是關于晚婚晚育也會有相關福利待遇。那么關于晚育生育津貼領取條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晚育生育津貼領取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晚育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條件一、晚育津貼即年滿24周歲的已婚婦女,為初育的條件可以領取,男女雙方選擇一方領取。
條件二、員工申領晚育津貼必須滿足產前連續繳納9個月生育保險的條件,如未能滿足這個條件,可在生產后(不含生產月)從次月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后再提交資料申請
條件三、申請生育/晚育津貼需要的材料:
1、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原件+復印件);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4、《XX市生育服務證》或《XX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生育保險專用)》(原件+復印件);
5、《XX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2份,需男女雙方單位加蓋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沒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二、晚育津貼的計算
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依據關于貫徹實施《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規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晚育獎勵假由夫妻雙方一方享受。
女職工享受晚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按女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女職工單位支付給個人;男職工享受晚育獎勵假的,其獎勵假的津貼按男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男職工單位或女職工單位支付給個人。
男職工享受的晚育獎勵假津貼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資,其晚育獎勵假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男職工單位負責補足。
三、晚育津貼和生育津貼區別
1、生育津貼領取的時間是3個月,晚育津貼只能領取1個月。
2、生育津貼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險要求的職工,全部都可以領取,晚育津貼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條件后的獎勵工資,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晚育津貼的。
3、生育津貼: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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