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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辦事指南
具體由新引進人才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后,通過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申請。新引進人才應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辦事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項名稱:
廈門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
申請對象:
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以上學位、“雙一流”建設高校“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學的全日制本科學歷。
申請條件:
1、具有廈門戶口;
2、引進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以上學位、“雙一流”建設高!耙涣鞔髮W”或“一流學科”、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學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其中本科不超過30周歲、碩士不超過35周歲、博士不超過40周歲;
3、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已辦理人事關系入廈;
4、申請時在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并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申報單位;
5、新引進人才應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辦理依據:
《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廈人社﹝2017﹞278號)
申請材料:
1、企業提供帶有收款國庫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或印花稅的銀行繳稅憑證(事業單位提供法人證書);
2、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申報表。
申報時間:
新引進人才應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承諾時限:
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人社局審核公示。
辦理流程:
1、申請:新引進人才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后,登錄市人社局對公綜合服務平臺中的“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欄目申請。
2、受理:區人社局受理申請。
3、審核:區人社局按季度匯總審核生活補貼申請。
4、公示: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市人社局和翔安區政府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
5、發放:經市區兩級公示無異議的,區人社局發放生活補貼(一次性發放至受理部門指定銀行的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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