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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個人辦理辦事指南
社保一般指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社保個人辦理辦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個人辦理
1、參保對象:上海戶籍,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靈活就業并有合法經濟收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也可按規定辦理
2、參保條件:未參加過以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被征地居民社會保障中任何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的。
3、參保材料:個人戶口本、身份證
4、參保流程: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后,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參保申請,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代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并由個人按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繳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
單位辦理
1、參保對象: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未滿55周歲),已辦理招(錄)用手續,且從未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人員。
2、參保條件:
單位從業人員新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3、參保材料: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或《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或《外來人員就業備案信息》,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2)機關單位攜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3)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攜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4)事業單位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3.招(錄)用、聘用博士后人員,還需攜帶國家人事部批準設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的文件復印件。
注: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參保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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