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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季度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報須知
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干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1季度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報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申報時間:
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
二、補貼期限:
2021年1—3月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申報程序: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并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義務后,可在戶籍所在地街道(鎮)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申報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補貼形式:
2021年度補貼采取“一次審批、全期暢領”形式,凡在政策享受期內,相關信息未發生變化的,不再要求重復提供證明材料。
五、初次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需提供的材料:
《申領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社會保障卡》、個體經營人員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員應對自己的靈活就業情況進行如實申報,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享受資格。
2、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徐州公共就業服務網”申報或向社區提交申請,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未在規定時間或滯后提交申請及繳費,視同自動放棄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資格,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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