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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21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2021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符合當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隨軍配偶或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戶籍屬于廣東省或對口幫扶地區(包括東西部扶貧和對口支援地區、“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2、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
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
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補貼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余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申請材料
1、《廣州市某區某年第某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類補貼申領表》;
2、《廣州市某區某年第某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類補貼花名冊》;
3、屬省參保單位,須提供被吸納人員的養老和工傷保險繳費清單。
應核驗信息
1、就業登記信息;
2、社保繳費記錄;
3、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信息;
4、隨軍配偶身份信息(以隨軍配偶身份享受時核驗);
5、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信息(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身份享受核驗);
6、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流程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
3、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市社保中心)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后,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申領期限
1、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不受此限)。
2、正在享受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內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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