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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會計檔案
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原始記錄。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什么是會計檔案,希望大家喜歡!
什么是會計檔案 篇1
什么是會計檔案?
1、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2、實務中,由于工作疏忽一旦單位或個人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則很可能會受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做出的處理處罰。
哪些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根據規定,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有何時限要求?
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什么是會計檔案 篇2
知識點一: 會計檔案概述
1.會計檔案的內容:會計憑證類、會計賬簿類、財務會計報告類、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知識點二: 會計檔案保管
2.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未設立檔案部門的,應當在財務會計部門指定專人保管。
3.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4.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2)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 年、5年、10 年、15 年和25 年五檔。☆巧記: 3×5(=15)+10=25 這里所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5.具體保管年限:
(1)1 個3 年:月、季度財務報告
(2)3 個5 年:固定資產卡片、銀行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3)2 個25 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3 個永久: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會計移交清冊保管15 年)
(5)剩余的'都是15 年
6.(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查閱利用,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2)外部人員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查閱手續;單位內部人員查閱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批準后,辦理查閱手續。
7.會計檔案的銷毀
(1)將已編制好的銷毀清冊及銷毀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審核后,應在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會計檔案銷毀后,監銷人員應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及時將監銷情況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8.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9.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會計檔案不論是否已滿保管期限,一律不得銷毀,必須妥善保管,待項目辦理竣工決算后,按規定的交接手續交給項目接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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