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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報到證改派指南
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系的落實和解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江西省南昌報到證改派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改派條件:
江西省考生在就業或擇業兩年內可以辦理改派手續。
改派材料:
已就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到證》原件;
2、原接收單位退函
3、原畢業院校畢業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
未就業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報到證》原件;
2、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事局或教育局(師范專業))或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統一改派意見;
3、畢業生與將要就業的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
改派流程:
已就業的畢業生改派。
1、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解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同意解約材料并加蓋公章。
2、畢業生出具已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協議重新擇業的申請,學院就業工作領導組簽注意見。
3、將原用人單位所簽協議、個人申請、原報到證一并交回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
4、由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同意后,發給新的協議書。
5、畢業生與新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6、招生就業處對畢業生的材料進行審查、整理,書面報告教育廳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后辦理改派。
改派辦理地點:
報到證上注明的報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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