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一、查處傳銷案件基本情況
今年,全市出動執法人員6556多人次,查處傳銷案件7起,移送公安部門8起,37人,罰沒款3.25萬元,搗毀傳銷窩點576個,遣散傳銷人員7388多人,發出警示、提示859次,解救人質410人。在查處案件的同時,我局繼續保持打擊傳銷高壓態勢、嚴防嚴控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遏制傳銷勢頭蔓延工作。
1、加強部門協作,組合部門優勢打傳。
打擊傳銷需要剛性執法,同時也涉及刑事、治安處罰,我局對此認識清楚,在打擊傳銷上不搞大包大攬。打擊傳銷活動、傳銷組織的職責落實主要在公安、工商兩部門,我局通過公安聯絡室定期聯系的方式,互通傳銷動向,捆綁式執法行動,集合了執法優勢,在出拳打傳優勢已基本上形成良性執法局面,為每一次打擊新出現的傳銷活動奠定了堅實基礎。
6月15日,海鹽工商局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成功搗毀了“貴州山霸生物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傳銷窩點。經調查,對2位當事人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打著所謂的“貴州山霸生物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旗號的這個組織,名為直銷,實際從事傳銷,以交納3900元購買10瓶保健品為加入條件,然后就有資格發展下線,再根據發展的下線人數逐升職級,并提取一定比例的所謂直銷獎、級別差額獎。
從查處的情況來看,傳銷團伙年齡在18歲到28歲之間,大家都是通過親戚、朋友、同學介紹或網上聯系,開始以幫忙介紹工作為由,先開始聽課,后來宣傳只要購買一份“貴州山霸生物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保健品就成為業務員,最終發家致富。鑒于這種情況,傳銷案件的查處存在很大難度,清一色外地人員,他們被組織者洗了腦,建立了攻守同盟,取證難度相當大,牽涉的精力更是多,查處此類案件工商部門一家勢單力孤,要進行部門配合。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打傳氛圍。
傳銷活動是經濟毒瘤,本局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在轄區內開展聲勢浩大的打擊傳銷宣傳活動,工商干部走上街頭,向過往群眾發放傳銷知識法律讀本,并現場接受群眾咨詢與舉報;深入傳銷組織可能聚會的公共場所如影劇院、各大賓館會議室,對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傳銷知識宣傳,督促其不得為傳銷組織提供聚會場所,并在場所內張貼《關于禁止傳銷違法行活動的通知》。努力營造人人得而斥之的社會氛圍,讓傳銷在本市范圍內失去生存的土壤。
3、落實監管,措施得力,職責到位。
為使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形成空間和時間上的監管網,我局結合責任區監管模式,在既定的責任區,落實責任人,收集可疑信息,明確打擊任務;同時與周邊縣市工商建立相互聯動,相互配合的打傳工作機制。從而在轄區范圍內建起一張點線明晰、內外結合的打傳監管網。
二、直銷監管措施
1、查獲了一起特大的'直銷案,實現零的突破。
20xx年5月,平湖工商局執法人員對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進行檢查,現場有“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職級稱謂和晉級標準(新晉經銷商優惠方案)”等講課培訓資料一批。通過對現場有關人員的詢問,了解到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的上級企業是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并發現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用會員直接向顧客推銷的方式經銷產品,但當事人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無法提供《直銷經營許可證》。
經查明: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明宏公司)從20xx年8月份開始,在未經批準、獲取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XX市發展招募明宏產品的直銷會員,由會員直接向顧客介紹、推銷本草真酒、偉康片劑、維康膠囊、膠原蛋白片、冬蟲夏草膠囊等五種明宏產品。并在平湖登記設立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還先后在平湖設立了兩家由會員個人出資加盟的“明宏產品專賣店”。明宏平湖分公司負責對直銷會員的日常培訓與專賣店的管理。專賣店負責明宏新直銷會員招募登記、申報,并將直銷會員每個月的銷售額上報給上海明宏公司。
上海明宏公司對直銷會員實施等級制和報酬返利制度,直銷會員等級主要分為: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副理、業務經理等級別。直銷會員的級別根據累積銷售業績晉升,直銷會員銷售產品金額達到或大于2008元,當月晉升為業務組長,銷售業績返利比例是17%;直銷會員銷售業績達到或大于10800元,當月晉升為業務主任,銷售業績返利比例是21%;直銷會員銷售業績達到或大于50000元,當月晉升為業務副理,銷售業績返利比例是25%;直銷會員銷售業績達到或大于20萬元,當月晉升為業務經理,銷售業績返利比例是30%。
上海明宏公司根據專賣店申報的直銷會員銷售業績以及直銷會員的級別,核算、確定直銷會員的現金返利,并于次月20日左右,將現金返利直接打入明宏直銷會員的銀行卡上。截至20xx年5月,上海明宏公司在平湖發展會員300余人,累計在XX市銷售上述五種明宏產品金額為人民幣113.0635萬元。
當事人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獲取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從事直銷活動,其行為違反了《直銷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直銷活動的違法行為。此案件的查處,有力的震懾了不法分子,為我局以后開展嚴厲“打擊傳銷行為,規范直銷企業登記備案”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完善直銷企業基礎數據備案工作。
對安利、玫琳凱、仙妮蕾德、南方李錦記、康寶萊、完美、雅芳企業進行備案登記。根據總局、省局提出的加強直銷監管的總體要求,建立了一個直銷企業的季度例會制度。每季最后一個月在嘉興的7個直銷企業都要召開例會,并請五縣二區工商的有關部門參加,交流工作信息。為工商部門動態掌握直銷行業的情況,加強監管提供了第一手資料。認真落實總局、省局相關工作要求,做到了底子清,并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將直銷企業納入了我們日常監管的范圍。
3、強化直銷監管人員培訓,同時規范直銷行為,引導守法營銷。
掌握直銷企業、直銷員在轄區內的具體經營情況。對直銷企業的直銷活動、直銷員招募、直銷培訓、直銷員計酬、信息披露、計酬制度、信息報備、退換貨等8個方面做好檢查工作。在依法規范直銷企業的經營活動上,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通過培訓,從變更登記、明確現場檢查、查閱資料、受理舉報、登陸網站、行政指導、查處違規等工作環節上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嚴厲打擊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直銷的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直銷員、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嚴厲查處直銷活動中的欺詐、誤導行為,引導直銷企業守法經營。并通過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及重點檢查,及時掌握直銷企業的活動狀況,不斷采集充實直銷網點在本縣的經營活動信息。
4、做好直銷活動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及時受理舉報投訴,組織對直銷企業開展自律和守法經營的行政指導,責令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企業內部規定,鼓勵建立高于《消法》、《直銷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企業規章,保證直銷市場穩定有序。
5、健全直銷企業(網點)信用監管制度。
建立直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督促直銷企業誠信經營。作為主管的工商部門要不斷加強規范直銷行為、維護直銷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監管直銷活動,依法規范直銷行為,嚴厲打擊打著直銷等旗號從事傳銷的活動,切實保障直銷市場的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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