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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監管工作總結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結,它能幫我們理順知識結構,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因此我們要做好歸納,寫好總結。你所見過的總結應該是什么樣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監管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今年以來,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委認真按照省、市紀檢工作會議精神,把項目監管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在了突出位置,長期抓在手上。通過建立電子監察系統、現場開展督查檢查、積極參與招投標活動等形式,及時介入,嚴格把關,把項目監管融入到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經過半年多時間的不懈努力,項目監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概括起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個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業務學習
5.12地震后,我縣災后恢復重建任務量大面寬,實施的重建項目多達343個,總投資達到43.6億元,其中使用中央重建基金107850萬元,世行貸款15678萬元,紅十字會資金2190萬元,特殊黨費5810萬元,社會捐助380萬元。重建項目涉及城鄉居民住房、農村建設、城鎮建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產業重組、生態環境、防災減災等八大類,無論是項目個數還是投資額度都是歷年之最。面對這一新情況,我縣及時把紀檢監察工作的重心轉移到了災后重建項目的監督管理上,真正做到了關口前移,及時介入,使預防腐敗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延伸到了項目建設的全過程。
對于紀檢監察機關來說,項目監督管理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內容,為了提高干部職工的業務素質,盡快熟悉項目建設管理知識,我委及時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通過召開會議、查閱資料、參加項目管理知識業務培訓等方式,來不斷地學習和掌握項目建設管理的程序、法規及管理辦法等,從而做到有的放矢,為加強項目監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嚴肅項目審批,狠抓源頭管理
立項審批是項目建設的源頭,只有把好項目的立項審批關,才能保證項目建設工作的健康發展。因此,我們抽調專門力量,經常性地深入發改、建設、教育、衛生、水利、交通、能源、水保等部門以及相關企業,對全縣各類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中,我們通過聽匯報、查閱檔案資料、走訪調查等形式,從項目的建議、考察論證、初步設計、環境評價、安全性評價、專家評審、立項批復、施工圖審查等各個環節進行檢查,對每一個項目是不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會不會造成環境污染,設計方案是否合理,建設規模和標準是不是符合規定,審批程序是否合法等內容嚴格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后及時勒令改正。今年元月份以來,我們共開展專項檢查3次,對全縣14個單位和11戶企業實施的153個正常建設項目和92個災后重建項目的立項審批等工作全面進行了檢查,檢查中我們發現大多數單位和企業都能嚴格按照項目建設管理程序進行報批,發改委對每一個項目的審查上報都能夠嚴格把關,沒有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項目建設管理程序亂批項目的現象。但也有個別單位或項目業主,不履行項目建設的報批手續或者報批程序不完善,就私自開工建設或者超出批準范圍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主要是一些小型磚廠或采石廠),我們發現問題后,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了整改建議,督促這些單位或個人及時補辦報批手續,確保項目立項審批的合法性。
三、嚴格履行“四制”,規范項目運行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我們除了對項目的立項審批環節進行審查監督外,還嚴格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項目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的相關規定,強化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的有效監管。一是按照“五個一”領導包抓項目機制,對全縣所有的重點建設項目全部確定了主抓領導、協抓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配合單位,同時還對每一個建設項目都指定了項目特派員,從項目的立項、審批、招投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到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管,有效地促進了項目建設的規范運行。二是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對每一個政府投資項目都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今年1至8月份,已有53個政府政府投資項目完成了招投標。在組織開展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我們積極參與,及時介入,從確定代理機構到發布招標公告,再到開標競標的公平公正性等到方面,都嚴格按照招投標的程序,全方位進行監管。為了規范招標程序,縣上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別以縣政府和縣發改委的文件印發了《關于加強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快開展災后重建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對招投標的組織領導、代理機構、招標程序、注意事項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招標辦還專門聘請了四家有資質的代理機構,常駐我縣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確保了項目招投標活動的健康有序開展。在嚴格招投標管理程序的同時,我們還進一步加大了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力度,先后兩次抽調得力干部組成督查組,深入到發改委、建設局、教育局、衛生局、水利局等項目主管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招投標工作進行了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了整改建議。三是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原則,對每一個建設項目都實行合同管理,按照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簽訂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廉政合同、質量責任書和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了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工程質量、建設工期、合同價款、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了有效保護,避免了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經濟糾紛。四是為了保證項目建設質量,我縣還嚴格按照項目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每個政府投資項目都實行了工程監理制,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長期駐守建設工地,對建設項目的每一個環節進行監理,從而使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得到了有效保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我們還嚴格按照項目公示制、工程質量責任終身負責制等制度的相關規定,采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界群眾對項目建設管理中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反饋,督促他們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全縣項目建設的質量。
四、健全監督機制,強化資金管理
資金管理是項目建設的關鍵環節,5.12地震后,我們一直都非常重視對項目資金的監管。為了加強對救災款物和重建資金的監管,災情發生以來,縣委、縣政府及時轉發了中紀委監察部《關于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政處分規定的通知》、省紀委監察廳《甘肅省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隴南市紀委監察局《關于在抗震救災中切實發揮村級紀檢小組作用的通知》和《隴南市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規定。同時,并先后制定出臺了《徽縣5.12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5.12地震災害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的通知》、《關于嚴格執行抗震救災款物的管理發放和使用規定的緊急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意見》等制度規定,印發《徽縣5.12地震災害抗震救災政策法規選編》10000冊,對救災物資的管理、使用等事項作出了詳細規定。今年7月份,為了進一步加強災后重建項目資金的管理,縣政府又制定出臺了《徽縣災后重建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各類重建資金的用途、撥付程序、報帳程序、各相關單位的職責都做了明的界定,同時,還制定和完善了災后重建資金聯審制度,災后重建項目公示制度,確定每周二、四兩天為集中聯審日,采取現場辦公、集中審批的方式,嚴格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和撥付比例,由各項目主管單位先填寫災后重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和明細表,報主管領導審簽后,再由發改委、重建辦加注意見,報財政局審定后撥付。除此之外,縣上還成立了徽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制定了監督檢查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派駐了17名救災及重建資金物資發放監督員,對抗震救災和重建資金物資接收發放全過程進行監督。各鄉(鎮)、村都成立了相應機構。通過層層建立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全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工作在每個層面都有人負責,在每一個環節都健全了監督機制,實現了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全覆蓋。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確保了全縣救災款物和重建資金的規范運行,陽光操作。
截止8目前,市上已下撥我縣各類重建資金69593.8萬元,其中中央重建基金66516.6萬元,省級配套1576萬元,省內對口援建資金1471萬元,其它資金30.2萬元,截止目前共撥付38354.08萬元。其余資金根據縣《災后重建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建設進度分期分批撥付。
五、強化救災資金物資監管,電子監察系統運行良好
全縣15鄉鎮和16個相關部門已開通了政務專網,對所有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發放全面實行了電子監察系統管理。到目前為止,已錄入抗震救災資金81459.29萬元,其中抗震救災應急資金600萬元,災民臨時生活補助費4889萬元,城鄉居民住房重建維修補助費29914.6萬元,抗震救災捐贈資金604萬元,整村重建試點村專項補助資金404萬元,重建重點村基礎設施配套資金394萬元。同時錄入災后重建項目83 個,重建項目資金38751萬元。民政局接收各類救災物資37大類21550件(包)、社會捐助物資9大類11384件,已全部發放到災民手中。
隨著電子監察系統的開通運行,我縣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資金物資的發放真正做到了跟蹤監督、陽光操作,確保每一分錢、每一件救災物資都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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