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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司法所工作總結
20xx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六五”普法的開局之年,武湖司法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落實上級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在區司法局的領導和農場黨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緊緊圍繞穩定、改革、發展這一主題,強化基礎工作,落實責任措施,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較好地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為建設“平安武湖”,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突出貢獻,F將我們上半年的工作匯報如下:
一、抓陣地建設,營造良好工作環境。
20xx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農場黨委和區司法局的支持和幫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體工作人員搬進了新的辦公場所。面對高標準、高質量、高起點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陣地不僅本所全體工作人員感到欣慰,區司法局領導和武湖農場的各位領導也贊不絕口,給予了高度評價。武湖司法所原辦公地點非常狹小,辦公條件艱苦,群眾辦事極為不便,新的司法所辦公樓總面積450平法米,共設有一所三中心,調解庭、檔案室、會議室、心理咨詢室、所長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嶄新的桌椅、沙發、文件柜等辦公設施。于此同時,區局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還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從原來的4人增加到現在5人,隊伍得到擴充,力量得到增強。今后武湖司法所將加大軟件的建設,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提高隊伍素質、提高保障能力、加強科學管理、全面活躍工作上下功夫,進一步全面規范好司法所的各項建設。
二、抓業務知識學習,提高隊伍素質。
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促進對政策法規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堅持每月組織學習業務知識,學習先進的工作經驗,通過學習,使基層司法工作人員明確了法律知識、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務,同時也促進了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流和溝通。
三、抓好四大板塊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
一是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動依法治理取得新進展。
認真做好“六五”普法啟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開局之年,按照上級的部署和全場的具體情況,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時,重點開展了“六五”普法啟動工作,組織了全所人員學習“六五”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項指標要求,為“六五”普法順利開局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
扎實開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來我們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進學!、“法律進鄉村”、“法律進企業”、 “法律進機關”、 “法律進社區”、“法律進單位”為載體,促進“法律六進”活動全面、深入、務實發展。聯合其他相關部門組織人員深入到各單位各部門開展以普法為主題的法律宣傳咨詢活動,通過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開通法律咨詢電話。在接待中,公開法律咨詢電話。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盡可能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半年來共解答法律咨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及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是抓好人民調解工作,全力確保社會穩定。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場、隊的三級人民調解網絡。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建立了由司法所長為主任、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和法律工作者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了基層調解委員會,按隊設人民調解員。同時,建立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預警、調解、處置四個機制,在全農場形成上下聯動、縱橫聯網、責任落實、運轉有序的大調解格局,基層司法行政整體職能得到充分發揮。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間矛盾糾紛120件,其中重大疑難糾紛17件,調解率為99%,對尚未調處的1件也正在積極協調,確保其不轉化變危害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從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轄區的穩定、平安、和諧。
我們始終把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司法所工作的重點,全面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我所經常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每月召開矛盾糾紛分析例會,提高調解員對糾紛的調處能力。根據市司法局的統一要求,進一步規范了糾紛調解報表,并做到及時、準確上報調處情況。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層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排查各類糾紛32件,防止群體性上訪3件,涉及相關人員28人;防止群體性械斗4件,相關人員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有力地維護了武湖地區的和諧穩定。
三是抓好法律服務工作,全力助推地區發展。
1、積極開展學習,明確責任。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積極參加上級關于“構建法治武漢”、“六五普法”等主題學習活動。明確了司法所在開展主題活動的具體內容和責任。
2、積極推進法律服務行業的規范化管理。上半年以來我所根據上級部署和武漢市“治庸風暴”的活動要求,大力開展了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動,將整治活動納入到對法律服務所的年度考核,通過集中整治活動,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煥然一新,規范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大力倡導誠信建設,法律工作者隊伍樹新形象活動成效明顯,法律服務所工作已全面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無對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務所的投訴。
3、積極開展幫扶弱勢群體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為我所亮點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質品牌,近年來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務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在都能稱得上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應援盡援。今年以來我所已承辦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并取得良好的社會反響。
4、把服務經濟建設作為法律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踐證明法律服務無禁區,不斷探索、改進、拓展法律服務新領域,強化自身服務水平。我所現已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20xx年上半年的各項法律服務指標,有些甚至超額完成。
四是抓好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全力預防重新犯罪。
自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啟動以來,我們認真按照上級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積極規范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的各項制度,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不重不漏。為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武湖司法所工作人員配合監獄、勞教所共同對社區矯正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氣力。在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就業、落實責任田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提供優惠政策,拓寬安置渠道,提高就業安置率。針對這一特殊群體,積極配合社會各界人士,社會自愿者、先進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開展幫教活動。及時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使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F我所現接管的“二老回歸”人員42名,社區矯正人員17名,到目前為止均無脫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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