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自查提綱工作報告
一、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的發放及政策執行情況
1、各類補貼對象的確定是否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是否按要求進行張榜公示,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現象。
2、有無借信息調整之機擅自變動補貼數據、抵扣各種款項等違規行為。
3、是否存在按政策應享受補貼而未享受補貼的農戶。
4、補貼卡是否由郵政、財政人員發放到戶,是否存在村組干部代領代發代保管補貼卡和代取補貼款的現象。
5、是否存在扣發、收取補貼卡代取補貼款抵扣各類集資款的現象。
6、有無拒絕、拖延兌付等阻撓農民自由提取補貼的現象,有無借兌付補貼資金之機,搭售各類物品和收取各類費用的現象。
二、兩稅征收及涉農收費
1、耕地占用稅是否嚴格按照新的稅額標準執行,征收稅額是否按占地平方數計算核定。
2、兩稅是否存在違規不征、漏征、少征現象,是否存在降低稅額標準等征收“人情稅”和擅自提高標準征“過頭稅”的現象。
3、是否存在收稅不開票、白條收稅或稅款不能及時入庫等現象,是否存在有稅不征借款墊稅的'現象。
4、是否存在村級代征并借機收取各種費用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
5、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亂收費項目,財政所人員是否經手收取,財政所是否簽印。
6、經手的涉農收費是否繳入專戶進行管理,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現象。
三、村級財務管理
1、目前村級資金存在幾個資金賬戶,XX年村級資金余額是否結轉XX年賬戶進行核算。
2、村級的各項收入是否按要求繳入村級資金賬戶進行統一管理,是否存在村級自收自支未納入村級資金管理的現象。
四、要求
各所要根據自查題綱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如實寫出自查報告,于8月28日前報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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