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養老保險是老人生活的依賴,退休老人更加關注自己每個月的養老金,在職員工也想知道每個月交了這么多養老保險之后,能領取多少養老金。
變化一:養老金按繳納年限計發
我省以前規定,職工養老保險金由四部分構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新的計發辦法仍沿用“繳費15年以上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規定,但將養老金水平與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直接掛鉤,則建立起了更強的激勵約束機制。體現在計發辦法的各個構成部分,就是基礎養老金比例相應加大,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應減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逐步萎縮。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月標準除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外,繳費年限成為養老金多少的重要參數,即繳納15年以上每多1年多發給1%.同時,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前最多領10年,現在每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則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也就是說,本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越高,那么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越多;個人月平均工資越高,那么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越多;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越多,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越多;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越長,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變化二:個人身份參保有5年過渡期
我省以前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新出臺的《實施意見》對上述人員設置了5年過渡期,實行繳費基數一次到位、繳費比例逐步過渡的政策。
即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2006年、2007年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08年、 2009年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9%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從2010年1月1日起,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變化三:農民工全納入養老保險范圍
我省以前規定,農民工在企業工作一年以上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這次明確規定企業招用的一年以下的農民工也要納入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也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戶口。
據悉,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或進城務工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若本人自愿,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以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變化四: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納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以前,個人賬戶的 11%由兩部分構成,其中8%為個人繳納部分,3%為單位繳納部分。調整后,個人賬戶總額雖然變化了,但個人繳納比例并不發生變化。
此外,《實施意見》同時規定,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并建立省、市、縣各級政府基本養老保險責任分擔機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制度”,杜絕違規提前退休現象。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加強退休審批工作,嚴格退休審批程序。本組稿件均由本報記者靳曼實習記者郝蕾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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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越晚養老金越多
“新人”多繳多得“新人”繳費年限越長,得到的養老金就越多,這與老政策相比有一定的優越性。假設條件如下:1.假設從2004年開始工作,且每年工資固定增加3%.2.假設每年養老金年利率為:1.98%.3.假設每年社會平均工資上調2%,不考慮通貨膨脹。
小張2006年7月份參加工作并開始參保,如果他現在的稅前工資或基本工資為1000元的話,小張愿意工作20年。據測算(測算過程復雜,故省略),到 2026年退休后,小張可領取的退休金為每月824元;如果小張愿意工作30年,則到2036年領取的退休金為每月1238元。
“中人”受損政策補償李先生是1984年參加工作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1996年才開始有存儲,到2016年退休。也就是說,李先生再過10年就退休了。
假設李先生今后10年內平均工資為3000元,按老政策,今后這10年內他個人賬戶里應存儲:3000元×12(個月)×10(年)×11%= 39600元。按照新政策,今后10年內李先生的個人賬戶里應儲存為:3000元×12(個月)×10(年)×8%=28800元。也就是說,新的養老政策實施后,李先生的個人賬戶里將會少10800元。
基于這種情況,再加上“中人”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少,新政策對“中人”作出了政策補償。待他們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另外,對新政策實施后5年內退休的參保人員,按養老新政策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高于按原政策規定計發數額的,高出部分按其退休年度所對應的比例發給,5年內比例逐漸提高;按養老新政策計發基本養老金低于按原政策規定計發數額的,予以補足。
“老人”仍按照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保險金,同時隨養老金的調整而增加待遇。
總之,新政策鼓勵晚退休,“新人”越晚退休養老金越多:“中人”養老金不會減少:“老人”會隨養老金的調整而增加待遇。
熱點解讀
繳費不足15年咋領取
熱點一:為何改革計發辦法
按現行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礎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賬戶存儲額的1/120計發。這種辦法一是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15年還是20年,基礎養老金都一樣,不符合權利與義務對應原則。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年限與實際領取年限有較大差距。按現計發辦法,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后就沒有錢了。按新的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費就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更符合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年限的實際情況。
熱點二:改革后基本養老金如何算
“新人新辦法”:1996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后將按月發放給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長短、繳費基數高低、退休時間早晚直接掛鉤,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月退休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月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中人中辦法”: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參保人員。由于這部分人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金為:月退休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過渡性養老金+月調節金。
其中,前兩部分的計算方法與新人相同。月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過渡系數);月調節金標準2006年按130元發給,從2007年1月1日起,每年月標準減少13元,2016年1月1日后不再發給。
“老人老辦法”:在《實施意見》實施前(2005年12月31日前)離退休、退職的參保人員。這些人仍按照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保險金,同時隨養老金的調整而增加待遇。
熱點三:老政策如何向新政策過渡
新辦法接替原辦法需5年過渡期(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這期間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的方式計發。2011年過渡期結束后,完全實行新辦法。
五年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原辦法計發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新辦法高于原辦法計發的,高出部分按比例核定發給:2006年退休的,按20%核定發給,2007年退休的,按40%核發,以后逐年增加20%,到2010年,按100%核發,2011年1月1日起,按新辦法執行。
熱點四: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咋調整
我省近期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額度將按照“養老金水平高的適當少增加,水平低的適當多增加,交費時間長的多增加;時間短的少增加” 的原則執行。同時,對1954年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以及部分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進行政策傾斜。8月 31日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據悉,調整幅度將是我省歷史上最高的一次。
熱點五:繳費不足15年養老金咋領
職工到達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不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個人全部繳費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但若本人自愿,可以繼續按月繳費,直到繳費年限滿 15年,再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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