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質量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汽車駕駛員的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培養出有崇高職業道德、技術水平合格的汽車駕駛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學校成立以校長、理論教學組長、實操總教練組成的質量管理小組,督促教學計劃的實施、教學設備的購置、教員的培訓和再教育。
三、教員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與時俱進,努力學習政治、專業技術和有關的交通法規。
四、教員應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教學,并如實填寫學員的培訓、學習記錄,不得作弊和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教員或學員違反紀律,視其情節輕重,可予以警告、扣發獎金、辭退,取消學員當期考試資格等。
五、教員在教學當中應認真執教、不得偷工減料,每季度進行一次全校的教學質量檢查和評比小結工作。
六、每年年底對全校的教學質量進行評比、總結,表彰先進,交流教學經驗。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學校的教學進行改革,改善教學方法,注重因人施教,采取學員容易接受的教學方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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