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獎懲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
2、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由綜管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綜管部進行申訴。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2
為加強門衛的管理,增進門衛人員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辦法。
一、 獎勵:
門衛人員應在工作中達到如下要求,公司將視工作完成情況給門衛發放獎金,獎金分為:優秀獎200元,良好獎100元。獎金由安全部每月寫出書面報告,交由領導審批。
1、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串崗、不空崗,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時間禁止飲酒,要提高警惕,加強巡視,不準睡覺。
2、 對進出現場的所有人員,值班人有權過問,非現場施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現場。
3、 對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值班人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經許可后方可進入現場,并要做好訪客登記。
4、 值班人要積極配合各級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檢查指揮。
5、 門衛人員應加強對現場人員的管理,摸清人員和車輛詳細情況。
6、 對所有進出現場的材料,認真做好驗證手續,并進行記錄,所有出門的材料物資必須有出門條。尤其對外來車輛要認真檢查。
7、 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夜間巡邏防護的重點部位是倉庫、料場、辦公室。
8、 值班人員應協助庫管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經工程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9、 做好現場的成品保護工作,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10、 保持門前環境衛生、保持道路通暢。
11、 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
12、 現場遇到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13、 如遇到火災發生,應及時將火災撲滅在萌芽狀態,如火大無法破滅,應及時通知領導并撥打119。
14、 打卡機設在門衛室,由門衛負責看護,保證機器不遭到人為損壞,并提醒每個進門的.員工打卡。
15、 監控室設在門衛室內,由門衛負責看管,如出現故障,或夜間燈不亮無法拍攝,應及時通知主管領導。
二、 處罰
門衛若不能盡職盡責的完成工作,將按照下列方法進行處罰:
16、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串崗、不空崗,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如不做好交班記錄或發現有空崗現象,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17、 值班時間要提高警惕,加強巡視,禁止飲酒,不準睡覺,如發現值班期間飲酒、睡覺,當班門衛罰款罰款100元。
18、 對進出現場的所有人員,值班人有權過問,非現場施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現場,對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值班人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經許可后方可進入現場,并要做好訪客登記。小孩不準進入現場,如無來訪登記的或發現現場有無關人等流竄,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19、 對所有進出現場的材料,認真做好驗證手續,并進行記錄,所有出門的材料物資必須有出門條。尤其對外來車輛要認真檢查,如因門衛失職造成的材料損失,由當班門衛照價賠償。
20、 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夜間巡邏防護的重點部位是倉庫、料場、辦公室,并做好巡視記錄,如無值班記錄的,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21、 保持門前環境衛生,保持道路通暢,門前禁止停車,如發現門口不暢通,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22、 按公司要求嚴格控制出場人員所帶物品,所有帶出場物品必須開具放行條后方可放行。不得循私情將工地物品放出。對于所有設備、工具出場必須有項目部或材料人員開具的放行條方可放行,否則,給予扣留。如有違反,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23、 門衛應清正廉潔,不得與外界閑雜人員串通倒賣工地財物,若有發現,當班門衛罰款立即開除。
24、 加強收料記錄的保密性,除保衛、材料、項目負責人,其它人員不得查閱此記錄,如有違反,當班門衛罰款罰款50元。
25、 門衛人員必須向公司提供體檢證明,保證不患有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癲癇等慢性病,身體無殘疾,若發現上述情況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辭退。
26、 打卡機設在門衛室,由門衛負責看護,保證機器不遭到人為損壞,并提醒每個進門的員工打卡,若打卡機出現人為損壞,由當班門衛負責賠償。
27、 監控室設在門衛室內,由門衛負責看管,如出現故障,或夜間燈不亮無法拍攝,應及時通知主管領導,若發生設備故障不報修,當班門衛罰款50元。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3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獎勵的原則、種類、標準
3.1獎勵的原則
公司對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員工予以獎勵。獎勵必須有事實依據,寧缺毋濫,嚴禁弄虛作假、伸手要獎、賄獎等丑惡行為,否則將嚴厲查處,相關人員將予以開除。
3.2獎勵的種類:
3.2.1嘉獎: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將給予嘉獎。
A)拾獲貴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揚者;
B)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C)所在部門或團隊被評為公司優秀部門或團隊者;
D)對于原材料、工具等節約或廢物利用,細心維護公司設備等,有顯著節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3.2.2記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功。
A)對于營運策略、生產流程、物料管制、服務項目等提出改進建議或方案,經采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產品與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實施質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對于原材料節約或廢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創造發明、小改小革,經施行有顯著成效者;
E)發生非常事故或災害或發現重大隱患、重大質量問題或重大機械設備故障時,勇于負責,及時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F)舉報盜竊案件,檢舉營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企圖,及時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時破獲,奮不顧身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者;
G)一貫忠于職守、兢兢業業、認真負責、不斷改進、廉潔奉公,本職工作業績突出、事跡突出者;
I)其他有顯著績效者;
3.2.3記大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大功。
A)發生意外事故時,不避艱險,為保護公司財產或員工安全,臨危不懼,奮不顧身而減少公司損失者;
B)對各項生產設備、工藝有重要發明、創造、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效者;
C)預防重大故障隱患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產顯著增加,成績卓著者;
D)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
E)奮不顧身,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方面有顯著功績者;
F)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財產和利益,避免重大損失,事跡突出者;
G)其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績者;
3.2.4.晉級: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公司員工,可晉級。
A)對研究發明或革新生產設備、工藝或提高質量、改革管理,確有特殊功績,且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或管理能力,明顯超出原崗位的要求,可以勝任更高級別崗位要求者,;
B)具備豐富業務或管理經驗,對業務有特殊貢獻,或使成本降低、利潤顯著增加,能擔當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計記大功兩次者;
D)按考核制度應予以晉級者;
3.2.5其它獎勵:如質量管理獎勵、5S管理獎勵、公司主題活動獎勵等,根據具體的獎勵標準和細
則執行。另外,年度"優秀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前,由人事部按相關規定組織評選。此外公司還可根據需要設勞動競賽或技能比武獎、創造發明獎、小改革獎、合理化建議獎等,并經審批具體公布獎勵辦法。
3.3獎勵的標準:
3.3.1嘉獎:一次性獎勵1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2記功:一次性獎勵3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3記大功:一次性獎勵600元,并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公告表揚。
3.3.4晉級: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級-2級工資。
3.3.5其它獎勵:根據公司相關獎勵措施實施執行。
4.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4.1處罰的原則
4.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4.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4.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4.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4.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2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2.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2.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2.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當月行政扣分達,或累計有2個月行政扣分達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計達X次者;
B)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C)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D)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E)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G)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復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I)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J)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K)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L)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M)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O)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P)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Q)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R)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S)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U)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V)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W)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X)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Y)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Z)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AA)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AB)離職時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有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的行為;
AC)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4.2.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5S管理處罰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3處罰申訴
4.3.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3.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5.獎懲辦法
5.1獎勵辦法
5.1.1員工如獲嘉獎、記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5.1.2員工如獲記大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并頒給總經理簽字的獎勵證書,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5.1.3員工如獲晉級獎勵,由人事部辦理晉級手續后執行。
5.2處罰辦法
5.2.2其他非記件制員工的行政扣分,視同月度績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來執行。
5.2.3其他各類處罰:其它各類處罰(如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關規定處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經公司工會討論通過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會負責共同解釋,非經公司工會討論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6.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4
一、獎罰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獎罰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規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罰形式
獎勵:
口頭表揚、公司通報表揚、經濟表揚、晉升工資、晉職
處罰:
口頭警告(書面記過)、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解雇
四、獎勵標準
嘉獎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晉升工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上漲
50~200元不等;晉升原則上升一級,如有特殊貢獻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晉升。
五、獎罰程序
由該員工直接上級或物業辦公室根據事實提出建議,并填寫《獎罰單》,經當事人確定后報請各級領導審批,由行政部門備案。
六、申訴途徑
如員工對所處理的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實施人將《獎罰單》交予當事人簽名確認時,對獎罰人提出申訴,如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從接到獎罰通知起兩天內向上一級或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審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單》強制執行。
七、獎罰規定
獎勵:
。1)符合下例條件的,給予嘉獎獎勵。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明顯效果的,給予該人員獎勵。
2、能及時發現并上報治安,消除重大隱患、具有突出貢獻者。
3、員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臨危不懼,勇于維護公司利益。
5、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6、檢舉或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7、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8、工作中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者。
9、對改革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0、工作中積極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屢次被各界表揚者。
11、第一時間發現偷盜犯罪嫌疑人員者。
處罰:
。1)口頭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罰款處分)
1、當班時間干私人事情、用公司電話辦私事。
2、當班時間吃東西。
3、未經允許當班時間會客,擅自離崗、脫崗、串崗。
4、上班時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裝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體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撿廢品,破壞公司形象。
8、所有員工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發現員工在作業時間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進行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調查屬實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同一個員工在同一個表格上檢查三次發生同一個錯誤的,根據各部門考核制度處理。
11、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報批評(按月考核11—20分,罰款處分)
1、一個月內受兩次口頭警告者。
2、未經領導批準終止工作,擅自離崗者。
3、破壞公共衛生者。
4、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間酗酒或有不軌行為者。
6、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
7、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失公物、浪費材料。
9、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
11、本職工作失職未造成損失。
12、無故頂撞上司,不執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質員日常開出的整改單及處罰單,在負責人規定的.完成期限內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說明,如沒有客觀原因又沒按規定
時間內完成累積三次的。
14、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需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實事求是,據實反映,若有違反,經調查屬實,給予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按月考核21—30分,罰款處分)
1、不服從主管領導,影響工作質量。
2、利用對講機閑聊,污言穢語泄憤,亂按亂調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響工作者。
4、隱瞞工作中的失誤(錯誤),給公司及部門造成重大影響者。
5、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發現員工在作業時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標準進行操作,同樣問題出現三次不合格,造成嚴重影響。
6、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否則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除照價賠償之外,根據事情輕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7、部分質量目標三次以上未達標,給予責任人處罰。
8、在外審過程中責任部門,出現一次不合格,除給責任部門處分以外,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未發現問題并記錄也將根據情節給予連帶處分。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者。
10、知情不舉,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4)解 雇
1、違反保密守則或對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壞、挪用、偷盜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貪污舞弊,損害公司(如有償維修等)。
4、提出離職申請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煽動是非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故意損害公司財物。
5、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7、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8、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
9、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影響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門獎罰規定
。ㄒ唬┬姓芾聿块T
獎勵:
1、對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制定出相關方案,措施或制度經實施有成效者。
2、給公司經濟帶來效益者。
3、及時發現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響公司形象的。
處罰:
1、不調查實情,放縱或亂指揮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行為。
2、不關心員工,不解決員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報,有意緩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行為。
4、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5、不關心業務,不熟悉業務,業務重心管理失衡而產生不良影響行為。
6、不舉賢避親,不主動回避與自已有特殊關系人員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業工程部
獎勵:
1、通過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顯提高者。
2、通過技改使運行成本降低1萬元以上。
3、業主對工程維修服務提出書面表揚。
處罰:
。1)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1、責任區域內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匯報。
2、未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巡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相關記錄或填寫不規范。
3、無故未按時按質的完成工作。
4、為顧客維修時服務態度較差,受業主投訴的。
5、信息反饋不及時或不反饋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領導或部門主管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
。2)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維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損失,除開除處分之外,還應照價賠償。
2、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
3、因個人原因、工作失職等造成能源浪費。
4、未按計劃及相關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維保的。
5、不按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操作及運行管理的。
。3)解雇
1、違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給予開除處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工作失誤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1個小時以上。
3、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給予開除處理,并根據損失程度賠償。
4、工作弄虛作假,偷工減料,造成嚴重損失。
5、挪用、盜取公司財物。
6、竊取或泄露業主資料或隱私。
7、私自為顧客提供獲取報酬的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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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1、半年內所負責區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2、如遇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部門內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頭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區域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不按規定交接班。
2、值班期間發現不良現象和事故苗頭卻視而不見。
3、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寫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4、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進行書面記錄或口頭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誤。
5、拉幫結派或拉攏煽動他人破壞內部團結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寫、登記各類表格。
7、培養個人素質,嚴禁監守自盜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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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1、連續三次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最好者。
2、遇異常天氣或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綜合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關,導致水資源浪費,口頭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報批評。
2、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上報、不處理。
3、上班期間無故缺勤或工作期間不務正業者。
4、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
5、向業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6、不講究個人衛生,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7、不遵守安全作業規定,不自我保護,不采取保護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行為。
8、上班時間出外賣廢品者給予開除處理。
九、獎罰條例執行效力
1、部門條例與公共條例相沖突,獎罰條例則按部門獎罰條例執行。
2、若本獎罰制度沒有明確,按公司其它管理規定執行。
3、所有獎罰記錄將作為年終工作評估、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xx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涂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或禁火區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煤氣區域或禁火區域無警示標志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后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現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
7、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圍
。1)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范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志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桿、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衛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后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區域內打鬧、戲耍、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準,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區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考核范圍
。1)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防護網、地面無人監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域作業,不執行監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范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后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6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7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復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y)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8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箭處分;造成誤餐等重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1.0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內容
4.1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倬癃剟睿褐父鶕煌闆r,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通報表揚。
。2)大會表彰。
(3)頒發《榮譽證書》。
(4)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谖镔|獎勵:
(1)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俟靖鞣N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燮渌闪袨楠剟罨鸬馁M用。
4.1.4獎勵權限:
、賹Σ块T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趯Σ块T主任(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俜卜舷铝袟l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佟癆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凇癇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俜灿邢铝行袨橹徽,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節較輕者。
(6)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運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ㄒ唬┕_、公平、公正原則。
。ǘ┯姓驴梢、有章必依、違章必罰的原則。
。ㄈ┵p罰有度原則。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ㄋ模┆剳图皶r的原則。
(五)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執行與監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監督實施情況。原則上應由員工直接上級負責其所屬員工的獎懲管理,根據制度規定獎罰,報人事部門備案與財務部門執行,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章獎懲分類
(一)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嘉獎、記功、晉升。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過、降級、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ㄈ┛偨浝硖貏e獎:
總經理特別獎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專項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伯樂獎、金點子獎、特別貢獻獎等。
。ㄋ模┆剳屠塾嫞
懲罰:3次通報批評為1次記過,3次記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3次通報表揚為1次記功,3次記功公司一性獎勵300元。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9
獎懲架構
(一)獎勵:
1.小功
2.大功
(二)懲罰:
1.小過
2.大過
3.解職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計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計三小過=一大過
3.功過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過
一大功抵一大過
4.全年度累計三大過者解雇
5.a.記小功一次加當月考核3分
b.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9分
c.記小過一次扣當月考核3分
d.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9分
獎勵辦法
(一)1.提供公司“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采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二)1.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采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三)提供競爭廠牌動態,被公司采用為政策者,記小功一次。
(四)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小功一次。
(五)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小功一次。
(六)1.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2.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標20%(含)以上者,記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為“滯銷品”,業務員于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懲罰辦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二)與客主串通勾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小過二次。
(四)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理處(按日不發給薪資),并記大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五)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雇。
(六)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戶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七)1.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小過一次。
2.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小過一次。
(八)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上司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1.言語頂撞上司者,記小過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十)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小過一次。
(十一)公司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小過一次。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0
一、目的: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跡在企業內部網發布。
三、評選時間:每財年結束后評選。
四、評選辦法:財年結束后,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并附事跡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對象: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接口流暢,獲得用戶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欲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于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于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戶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銳意進;
4)具有較強的求知欲,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并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學校在新的起點上攀登新的高峰,進一步激發廣教職工的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增強全校教職工的榮譽感、責任感,規范教職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利益和聲譽,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為學校深化內涵建設創造有利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上海交通學章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誠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團結協作、誠實守信、銳意進取,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為實現建設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條對教職工的獎懲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在懲戒上,堅持教育和懲戒相結合,以教育為主。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對于有下列表現的教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一)熱愛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職守,愛崗敬業,遵守紀律,辦事公道,積極承擔教學、科研及其它任務,能夠起模范作用,表現突出的;
。ǘ┰诟黜椆ぷ髦杏邪l明、創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或為學校節約資源、促進學校發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三)在培養人才、創造傳播先進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國家贏得榮譽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國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ㄎ澹┰谄渌矫嬗型怀鲐暙I,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五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條設立學校級獎勵項目應由擬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立項,報學校人事工作小組審定批準。
第七條教職工的獎勵一般可結合學年或年終考核進行。對于事跡特別突出的,也可隨時給予獎勵。
第八條獎勵程序:一般由各部門或群眾推薦,報設獎部門按評獎條例審批。擬授予榮譽稱號的人選須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審批通過,由設獎部門在適當范圍內公布,獎勵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獎勵者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ㄒ唬┡撟骷伲螂[瞞事實,騙取獎勵的;
(二)違獎勵申請和審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三章懲戒
第十條學校對教職工的'懲戒分為:通報批評和處分。處分分為:警告、箭記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其中,警告、箭、記過的時限分別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造成經濟損失的,在給予處分的同時還應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一條學校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處分:
。ㄒ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的;
。ǘ┴熑涡牟粡,玩忽職守,給學校、教職工、學生的利益造成損失的;
。ㄈ┻`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給學校的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發生重事故、災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五)泄露國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或者兼任法律、行規、規章禁止兼任的職務的;
(七)同時與其它單位建立人事關系,或者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完成崗位職責任務造成影響,本單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ň牛┻`財經紀律,污、浪費國家資財的;
。ㄊ┡撟骷伲飧`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ㄊ唬┻`職業道德或者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ㄊ┯羞`紀律的其它行為的。
第十二條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根據其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小,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ㄒ唬┣楣澼p微,經批評教育對錯誤有深刻認識且悔改表現較好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二)情節較輕,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ㄈ┣楣澼^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嚴重的,給予箭、記過處分;
。ㄋ模┣楣潎乐,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嚴重,不適合繼續擔任現任工作或職務的,給予降級(降職)或撤職處分;
。ㄎ澹⿲τ趪乐剡`紀違規,屢教不改或無悔改表現,不適合繼續留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對于違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教職工,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三條受警告、箭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在高于現聘等級的崗位;受記過處分期間,視情況降低一至兩個崗位等級聘用;受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處分期滿,由處分決定部門解除處分,對沒有改正錯誤的不予解除處分。解除記過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聘用崗位和受處分前的工資待遇。
第十五條在受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的,可提前解除處分。
第十六條處分的程序
。ㄒ唬⿲τ谟羞`紀違規行為的教職工,所在部門應本著嚴肅、認真、負責的態度,在作出追究紀律責任和給予處分決定之前,對教職工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全面及時地調查,并聽取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各相關方面的事實陳述、理由和意見,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違紀違規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并根據本人的認識程度,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處理建議,報學校紀、監察處或人事處。
。ǘ⿹涡姓殑盏挠杉o或監察處,其他教職工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在聽取工會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處理方案。記過及以下處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組審批,報校長辦公會議備案;降級(降職)撤職、開除處分的,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ㄈ┙o予開除處分的,必須通知工會。
。ㄋ模⿲W校的書面處理決定應由相關部門送達受處分人本人,同時存入其檔案。因開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其檔案按規定轉出學校。
。ㄎ澹┦芴幏值慕搪毠λ芴幏植环模稍诮拥教幏譀Q定后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收到申訴后,應當及時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根據相關規定直接向上級機關申訴。在申訴期間,處分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校教職工。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生效后,以往文件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3
為了鼓勵保安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保安人員獎懲制度。
一、獎勵細則
1、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
2、積極協助xx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3、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4、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明顯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根據情況獎勵200至20xx元不等
二、懲罰細則
1、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2、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
3、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5、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頂班者。
6、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7、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8、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
11、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12、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 娼、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13、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
根據錯誤情節輕重處200至20xx元不等的罰款。對于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4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
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過,2次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
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糞:
1.著裝儀表:
2.辦公環境:
3.考勤;
4.車輛使用:
5.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2、學校管理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各學校保衛(科)要建立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2、臺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值班記錄;
。2)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臺帳;
(3)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4)重點部位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5)安全防范設施、器材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6)特殊工種人員管理臺帳;
。7)安全工作例會臺帳;
。8)安全資金投入管理臺帳。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15
一、獎罰目的: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進行、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積極性,激勵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獎罰范圍:
凡本司所屬員工。
三、執行權限:
當事員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級、公司保安部。
四、獎罰流程:
具體獎罰事情發生后4小時內,由崗位直接上司、部門主管、行政人員或保安部依據情節輕重及實施權限填寫員工動態表,交當事人簽名確認,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生效,并記入員工檔案。
五、獎罰標準:
所有獎罰均用分數體現,每員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辭工),以此為標準,每被扣除1分,將從扣分當月薪金扣除20元,當底分為0或者低于0時,將被辭退出廠,如符合獎勵條件而受獎分者,獎分將在現有底分的基礎上累積,獎罰分數相互抵消,年終獎勵將按照超出標準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給予獎勵。
六、獎勵依據(根據實績給予1-6分獎勵):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形式),被采納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創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實效者;
3、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舉發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6、連續3個月表現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七、懲罰依據:
1、對以下行為一次扣1分(重犯扣兩分):
A、上班時間不帶廠牌或不按規定佩帶,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吃零食、玩手機、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C、工作時間內打瞌睡、嬉戲、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離工作崗位(未辦理有關請假、離崗手續);
D、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F、對上級安排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過規定最晚時間回廠,關燈);
I、高空拋物、灑水者;
J、不遵守飯堂用餐規定;
K、上班時間酗酒者。
2、對以下行為一次扣2分:
A、不服從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態度惡劣;
B、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C、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D、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E、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F、在廠區內賭博者;
G、有不珍惜勞動成果的行為。
3、對以下行為視情節輕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B、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C、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準則;
D、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嚴重者并移交司法機關);
E、仿冒他人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眾鬧事,拉幫結派者;
G、員工損壞、遺失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扣分并按比例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
八、員工申訴途徑:
若員工對所處理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事發當日對獎罰實施人提出申訴,若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向上一級或行政人事部申訴。在規定時間(處理后半天內)未提出申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通知單強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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