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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1
1.0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兼顧效率及成本,在保證公司日常運營所需物資按時、按質、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風險,減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證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性價比的采購物資,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活動所需的所有物資的采購管理。
2.0 采購職能部門劃分
2.1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申購單》的申報及物資質量的把關。
2.2采購部門:負責物資具體的采購以及采購資料的管理。
2.3倉庫管理部門:負責采購物資的數量、外觀質量的驗收。
2.4財務部門:負責采購貨款的支付結算。
2.5總經理:負責權限內的采購、貨款的審批和超出權限范圍的審核,以及采購的監督。
2.6集團采購部:對采購的監督和檢查。
3.0 采購管理
3.1采購物資分類
3.1.1A類物資:辦公用品類物資。為滿足公司正常辦公而所需的IT設備、備件、網絡設備及備件、開發工具、軟件產品、計算機外設與耗材及其維護服務;公司用車輛、家具、辦公設備、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印刷類產品、禮品、財產保險、場地修飾、設施維護以及其它行政類物資及服務。
3.1.2B類物資:工程水電類物資。為滿足各小區物業維護而需要的各種水電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3.1.3C類物資:清潔綠化類。包括小區清潔所需常用設備、工具、消耗品;小區綠化所需的設備、工具、消耗品、補種的花草、樹木以及維護。
3.1.4D類物資:勞保類物資。包括辦公室、保安、綠化、工程、清潔等全集職工的工服及勞動保護用品。
3.1.5E類物資:固定資產類物資。會同集團采購部統一采購。
凡本制度定義范疇內的采購物資類型,均按照本制度執行。未包括物資管理應參照本制度逐步統一集中管理。
3.2購方式
3.2.1計劃采購:各部門根據正常經營活動、以及工作計劃于每月25日編制申購計劃,并填寫《申購單》報主管經理、管理處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如超出審批權限,上報集團審批。
3.2.2緊急采購:采購人員得到總經理口頭允許,可以先行采購,而后補辦《申購單》手續。
3.3采購流程
申請人填寫《申購單》--主管審核--區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采購人員按計劃采購--物資使用部門和倉庫驗收接受--采購人員辦理財務等相關手續并登記管理。
3.4采購審批權限
3.4.1為提高工作效率,采購在20xx元以下的',由總經理審批權后,可進行采購;
3.4.2采購在20xx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審批,方可進行采購。
3.5采購價格管理
3.5.1采用貨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購人員與使用人員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向幾家供應商發放詢價表,進行比價、議價到最后定價,并做好詢價、定價表的管理。
3.5.2由集團采購部提供價格參考表,再進行市場詢價、定價。
3.6采購實施
3.6.1采購人員根據審批的《申購單》,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詢價、定價后,確定供應商,進行采購。
3.6.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物資,與有關廠家、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協議,以保證質量以及合理的價格供應。
3.6.3與集團采購部保持信息共享,做好物資采購保障工作。
3.6.4原則上采購人員應尋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各方面的比較后再確定最終供應商。
3.7采購貨款的支付與報銷
3.7.1采購人員報銷時,必須具備正式發票、手續齊備的《申購單》、送貨單、倉庫的《入庫單》。
3.7.2由經辦人在發票上簽字確認、主管經理審核、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結算工作。
3.8采購協議和合同以及各種采購資料的管理
3.8.1長期供應商。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都要與公司簽訂供貨協議(合同),以確保其供應物資的質量、規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2臨時供應商。要求與其達成口頭協議,保證物資質量、規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3表格管理。規范各種表格,做好各種表格的管理
4.0 供應商管理
4.1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原始詢價表的管理,以及對供應商定期評價,包括產品質量、價格、送貨時間觀念等各項評價。
4.2不達標的供應商。及時調整,減少對公司的損失。
5.0 采購的監督和檢查
5.1采購人員每月5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月度采購報告》,每年1月20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年度采購報告》。
5.2集團采購部、審計部對物業采購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審計。
6.0 采購人員職業規范
6.1本規范適用于采購人員及公司其它部門直接或間接參與采購工作人員(以下統稱為采購人員)。
6.2采購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己任,不允許向供應商索要禮品或接受禮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個人利益,一經發現,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予以辭退。
6.3采購人員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況下,經主管經理認可后,方可接受供應商的宴請;在采購談判過程中,無論任何原因,都不允許接受供應商的邀請。
6.4采購人員只有在有利于商業合作及協調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應商的邀請,前往參觀公司、觀摩產品展示公開商務活動。
6.5采購人員代表公司形象,對于供應商方面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到有禮有節,公平對待,不允許傲慢的舉止和不公平的態度。
6.6采購人員在與供應商的談判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絕任意或無意的泄密行為。
6.7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包括必要時對嚴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解聘,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7.0 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7.2本制度報集團總經辦審批備案后生效。
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2
物業分公司采購分包管理制度
1、總則
1.1嚴格規范物業服務過程中的采購及業務分包,不僅是保證物業服務質量、維護EE物業服務品牌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控制物業服務成本,倡導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各物業分公司必須遵照管理公司制度規定,確保采購及業務分包活動公開、有序地進行。
1.2根據管理公司《EE地產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實際情況,各物業分公司凡單項合同額2萬元(含)以上的采購(分包)業務,必須納入招標系統進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a)物料、設備采購;
b)一次性工程分包(維修、更新改造、新增);
c)服務分包等。
2、相關職責界定
2.1物業分公司負責供方管理、物料采購及服務分包的計劃制訂和具體實施,以及20萬元以下的招標工作。
2.2項目所在公司負責組織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招標工作。
2.350萬元(含)以上的招標項目按《AU地產經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2.4管理公司物業管理部負責指導和監督項目所在公司物業管理方面的采購及分包過程。
3、供方管理
3.1供方合格評定準則
3.1.1為確保供方提供的物料或服務滿足規定要求,所有物料采購和服務分包必須首先進行供方合格評定。
3.1.2產品供方合格評定標準包括(但不限于):
a)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
b)有資質證書;
c)固定的營業地點;
d)充足的供貨資源;
e)提供明確有效的合格產品質量證明憑據;
f)合理的產品價位;
g)以及在合作期間產品使用合格率達到98%以上;
h)供貨及時性達到95%以上;
i)對不合格品能及時退換的良好售后服務等。
3.1.3公用事業(包括供電、供水、環衛以及地域性極強的供暖等)服務部門沒有可供選擇的余地,但對其單位架構、相關人員情況、服務質量和服務特殊規定等亦應進行了解,以便與其配合達到滿足服務的需求。
3.1.4可供選擇的服務(工程)供方,其合格評定標準包括(但不限于):
a)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固定的營業地點;
b)滿足服務項目的能力;
c)良好的社會信譽;
d)合理的承包價格;
e)優質的服務質量,及跟蹤服務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3.2供方合格評定方法
3.2.1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收集供方基本信息,根據供方的資質等級、技術力量、設備條件等方面進行供方初評,至少應評審供方以下幾個方面的優勢:
a)質量、性能及其穩定性;
b)價格;
c)信譽--履約信譽與社會信譽度;
d)售后服務;
e)付款方式;
f)交貨方式、交貨周期;
g)公共關系;
h)品牌;
i)供方內部運作狀況;
3.2.2業務經辦部門負責填寫《供方合格評定審批表》,記錄對上述評審結論。品質部負責復核,并重點對供方的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的資質證明等進行驗證,其營業執照的項目范圍和特殊行業資質證明必須合法有效。
3.2.3經初評合格的供方,在可行時應由業務經辦部門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現場考察,現場考察人員中必須包括品質部派出的人員。
3.2.4現場考察主要內容是考察供方的營業地點、公司規模等,必要時對其所承包的項目進行考察核實,以確定其承包業務能力和社會的信譽程度。
3.2.5現場考察評估通過后,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擬訂現場考察報告,并由考察人員會簽。業務經辦部門負責將現場考察報告,連同《供方合格評定審批表》一起提交總經理審批。
3.2.6經審批后的供方由品質部負責列入《合格供方名錄》,并分發至業務經辦部門執行。
3.3合格供方的監督評估
3.3.1物業分公司品質部負責建立合格供方檔案,并適時更新。合格供方檔案的內容包括(不限于)以下信息:
a)供方的名稱、注冊地址;
b)評審結果和記錄;
c)供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d)資質等級證書;
e)質量保證書;
f)其他證明材料。
3.3.2物業分公司品質部負責組織業務經辦部門對合格供方的履約表現進行監督評估,根據不同類型供方采用適當的評估周期和方式,包括:
a)對常用物料的合格供方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的監督評估;
b)對提供長期連續服務的供方應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評估;
c)對提供一次性服務或一次性工程的供方,應在合同執行完后一個月內完成供方監督評估。
3.3.3
物業分公司在進行合格供方監督評估時,可參照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評定與監督評估指引》的規定執行,并形成《合格供方監督評估表》。
3.3.4合格供方監督評估依據包括上述3.1.2至3.1.4條規定、合同執行情況等,尤其應注意對以下內容的評估:
a)掌握供方內部管理的狀況;
b)供方產品價格的變化;
c)社會信譽的變化;
d)同物業公司合作的情況跟蹤;
e)其他應當跟蹤管理的要素。
3.3.5合格監督評估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由業務經辦部門負責實施,品質部對措施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并形成跟蹤記錄。
4、招標工作程序
4.1招標項目立項
4.1.1招標項目由物業分公司各業務經辦部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提出,計劃內的招標項目可直接編制招標文件。非計劃內的招標項目由業務經辦部門擬定招標計劃,必須按上述第2條規定的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4.1.2招標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招標內容、成本估算額、招標方式、招標文件編制時間、資格評審時間、發標日期、進場時間等。
4.1.3物業分公司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擬訂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
a)招標人(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基本情況等;
b)招標項目簡介,包括項目內容、項目要求等;
c)對投標人及投標書的要求,包括投標人的資格、投標書的格式、主要內容等;
d)評標標準及方法;
e)評標活動方案,包括招標組織機構,開標時間及地點等;
f)其他事項的說明。
4.1.4擬訂招標文件的其它具體要求按管理公司《AU*地產經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4.1.5招標文件的審批權限按上述第2條的規定執行。實際操作中招標計劃、招標小組、招標文件及擬邀請投標單位的資格審查可同步報批。
4.2成立招標小組
4.2.1每個招標項目均必須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成立招標小組,負責整個招標工作。原則上與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招標小組成員。
4.2.2招標小組人數必須為奇數,且不少于3人。業務經辦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品質部經理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應為招標小組成員,全過程參與招標工作。
4.2.3在整個招標過程中,每次評審招標小組成員出席人數不得少于總人數的2/3。
4.3投標單位確定
4.3.1物業分公司招標一般宜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由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收集相關供方信息,由招標小組審查確定擬邀請投標單位。
4.3.2各類招標項目預選投標單位應不少于三家。投標單位應優先從《合格供方名錄》中選擇,合格供方名錄中沒有或數量不夠時,才可從其它推薦途徑選擇投標單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應遵循以下規定:
a)已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錄》的單位直接具備投標資格;
b)未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錄》的單位,應按上述第3條的規定經評定合格后才能作為擬邀請的投標單位;
c)已從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取消的單位,兩年內不得參與投標。
4.4發標
4.4.1招標文件的發放、現場踏勘和答疑由招標小組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視實際需要指派人員配合,但至少應保證同時有來自不同部門的二人參加。
4.4.2招標文件發放、現場踏勘、招標答疑均應形成書面記錄,其中招標答疑記錄應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附件一并發給投標單位。
4.5開標、評標、定標
4.5.1招標小組主持開標工作,現場拆封,該過程應形成書面記錄,參加開標的全體人員簽字確認。
4.5.2開標后招標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標書的分析,以便進一步的評標定標工作。
4.5.3招標小組組長主持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招標小組全體人員參加,實際人數不少于3人。
4.5.4各類專業的評標工作均必須遵循管理公司《AU*地產經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經招標小組評標,并將評標結果按規定權限(上述第2條)報批后確定中標單位。
4.5.5確定中標單位后3日內,招標小組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標單位。
4.6合同簽訂及招標文檔管理
4.6.1物業分公司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按本手冊第6.3節的規定,組織內部的合同評審過程,并與中標單位進行合同洽談,簽訂正式采購或分包合同。
4.6.2招標過程中形成所有文件和記錄由業務經辦部門負責整理成冊,并在正式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移交行政人事部統一存檔保管。
5、物料采購
5.1物料定額標準
5.1.1各物業分公司應根據物業服務實際需要,明確各類材料、部件、工具、用品及小型設備的基本庫存量,包括工程設備維護所需的備品備件,建立物料庫存量標準及部門或個人使用工具的配備標準,編制《物業采購分類明細表》,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1.2《物料采購分類明細表》是物業分公司提出采購需求、制訂采購計劃的依據之一,物業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部應每半年一次組織各部門對《物業采購分類明細表》進行評審更新,并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
5.2年度采購計劃
5.2.1物業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工裝管理規定、物料定額標準、各類工作人員數量,及各單位自然狀況等信息,制定年度物料采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5.2.2年度物料采購計劃是制訂年度收支預算的依據之一,在年度采購計劃執行過程中,因業務變化或其它因素導致年度采購計劃調整時,必須相應調整公司年度收支預算計劃,并報項目所在公司審批。
5.3月度采購計劃
5.3.1每月固定消耗的常用物料,例如勞保用品、清潔用品、易損備件(燈管、鎮流器、窗把手、水龍頭、電話線)等的月度補充計劃,由行政人事部倉管員根據庫存量于每月25日前提出。
5.3.2物業分公司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下月工作需要,結合年度物料計劃制定下月的物料采購計劃,說明物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如有特殊要求,須說明),經本公司財務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于每月25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3.3行政人事部根據倉管員的月度補充計劃及各部門(管理處)月度物料采購計劃,于每月28日前擬定下月《物料采購計劃》。
5.4計劃采購實施
5.4.1經總經理審批后的《物料采購計劃》交行政人事部采購員實施采購。凡屬于招標范圍的采購必須按上述第4條的規定,通過招標選擇采購供方。不屬于招標范圍的采購必須從經批準的《合格供方名錄》選擇,未列入《合格供方名錄》的供方必須按上述第3條規定經評定合格后方可選擇。
5.4.2各類物料采購必須按管理公司合同管理的規定執行,凡采購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采購金額在5000元以下沒有簽訂正式書面合同的采購項目均必須在進貨驗收合格后付款。
5.4.3對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分批供貨的采購項目,行政人事部采購人員應以書面形成發出采購訂單,特殊情況下口頭提出的采購訂單應予以記錄。
5.4.4采購大宗物料或采購數量在10個以上的物料時,一般應通知合格供應商送貨上門。
5.4.5行政人事部采購人員應及時組織進貨的驗收入庫手續,具體按物業分公司制訂的物料管理程序執行。
5.5零星、應急物料的申購
5.5.1零星物料是指除常用物料外的、所需數量較少,且沒有庫存的物料。應急物料是指突發性急用,且沒有庫存的物料。
5.5.2各物業分公司的零星、緊急采購必須按以下程序執行:
a)物料使用部門(人員)填寫《零星(應急)物料采購申請單》,說明物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并交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審核;
b)《零星(應急)物料采購申請單》交財務部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c)經審批的《零星(應急)物料采購申請單》交行政人事部采購員實施采購。
5.5.3緊急情況下的非常用物料采購,可以采取緊急措施在供方處對實物質量進行驗證后自行購買,但在購買后須按上述要求補辦緊急采購手續。
5.6物料采購時效
5.6.1常用物料采購原則上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報行政人事部經理(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另行處理。
5.6.2特殊物料的采購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報行政人事部經理(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另行處理。
5.6.3零星物料的采購原則上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報行政人事部經理(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另行處理。
5.6.4緊急物料的采購原則上應在3個小時內完成,特殊情況報行政人事部經理(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另行處理。
6、物料保管
6.1各物業分公司應建立物料管理程序,明確規定物料進貨驗收、入庫、儲存保管及領用出庫的管理責任、方法和控制要求。
6.2所有外購物料均必須執行進貨驗收,確認符合采購合同要求后方可收貨、入庫。物業分公司應設置物料貯存倉庫,將各類物料分區存放,做到擺放整齊、標識明確,防止物料損壞、變質或丟失。其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資必須隔離存放,并做好防護措施。
6.3物料進、出庫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入庫物料應經驗收合格,出庫物料應辦理領用審批和簽收手續。
6.4各類物料應按種類、規格分別列賬,逐次記錄進、出明細,并每月盤點一次,確保各項物料賬物相符。
6.5物業分公司各管理處作業班組集中領用的物料,在班組內的領用也應建立相應的記錄,并由領用人簽收。
7、服務(工程)分包
7.1物業分公司的服務分包應在《物業管理方案》中予以明確,經項目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物業分公司臨時決定的服務分包,按本手冊第6.3節規定的合同審批權限,2萬元(含)以下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超過2萬元的報項目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
7.2物業分公司所有對外分包服務應明確質量要求,包括服務范圍、作業方式與內容、服務過程及效果評價方法等,并作為分包合同必需附件。
7.3物業分公司應根據本手冊的規定,明確分包服務監管責任部門(人員)對分包服務執行過程監視和效果評估,并針對不同類型的分包服務采用適當的控制方法,包括(不限于):
a)針對長期連續分包業務(如清潔、綠化等),應根據分包合同要求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連續監控;
b)針對周期性的分包業務(如:消殺、電梯保養等),由監管責任部門負責指派專責人員進行監理,并要求服務供方提供每次業務執行報告,監管人員跟蹤確認;
c)針對一次性的分包服務或一次性維修工程,根據實際需要要求供方提交書面執行方案,并由監管責任部門負責指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7.4物業分公司所有分包服務監視和評估均應形成書面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要求服務供方進行整改,相關整改過程和結果確認均應形成書面記錄。
8、相關文件與記錄
8.1管理公司《EE地產經營管理制度》6.3節《招投標管理》
8.2WDWY-FR-MM6201供方合格評定表
8.3WDWY-FR-MM6202合格供方名錄
8.4WDWY-FR-MM6203合格供方監督評估表
8.5WDWY-FR-MM6204招標工作計劃
8.6WDWY-FR-MM6205招標文件審批表
8.7WDWY-FR-MM6206評標、定標審批表
8.8WDWY-FR-MM6207物料采購計劃
8.9WDWY-FR-MM6208零星(應急)物料采購申請單
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3
1.引言
本采購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確保物業公司在采購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保證公平、透明的采購環境,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本制度適用于物業公司內所有采購活動,包括物資采購、設備采購、工程采購等。
2.采購政策與目標
2.1 物業公司的采購政策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2 采購目標是通過有效的供應商管理和采購流程管理,實現采購的高質量、高效率和低成本。
3.采購組織與職責
3.1 確立采購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監督采購政策、制度和流程。
3.2 設立采購部門,負責具體采購活動的執行、管理和監督。
3.3 確定采購員的職責,包括采購計劃、采購準備、供應商篩選、采購合同簽訂等。
4.采購流程
4.1 采購需求發布:根據業務部門需求,編制采購需求計劃,并發布采購需求公告。
4.2 供應商篩選: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詢價等方式進行供應商篩選,并組織供應商評審。
4.3 投標評審:對符合要求的供應商進行投標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中標供應商。
4.4 合同簽訂: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明確采購的內容、價格、交付周期等相關條款。
4.5 供應商管理:建立供應商評價制度,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4.6 采購執行:監督采購過程中的交付、支付等環節,確保采購過程的完整性和合規性。
4.7 采購結算:根據合同約定,及時結算采購款項,并保留相關憑證和文件。
5.采購合同管理
5.1 建立采購合同檔案,包括合同備案、合同變更、合同履行、合同結算等各個環節的文件和憑證。
5.2 對采購合同進行審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3 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問題。
5.4 完成合同結算工作,確保采購款項的及時支付和憑證的妥善保管。
6.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管理是物業公司采購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其目的是建立和維護長期合作的供應商關系,以確保物業公司獲得高質量、可靠且具有競爭力的供應商資源。
6.1供應商評選和篩選
6.1.1制定供應商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供應商的信譽度、產品質量、交貨準時性、客戶反饋等方面。
6.1.2 建立供應商數據庫,實時更新和搜集供應商的相關信息。
6.1.3 根據需求,發布供應商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函。
6.1.4 對報名的供應商進行評審,確定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候選名單。
6.2供應商評估和選擇
6.2.1 進行供應商現場考察,了解其生產能力、品質控制、設備水平等情況。
6.2.2 對供應商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中選供應商。
6.2.3 與中選供應商進行談判,確定合作細節和合同條款。
6.2.4 簽訂供應商協議或合同,明確雙方權責和合作方式。
6.3供應商績效評估與管理
6.3.1 建立供應商績效評估體系,包括對供應商交貨準時性、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評估。
6.3.2 定期對供應商進行績效評估,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和反饋。
6.3.3 根據評估結果,對績效不合格的供應商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警告、限制采購、解除合作等。
6.4供應商合作與發展
6.4.1 建立供應商信息管理系統,全面了解供應商的變動情況和發展動態。
6.4.2 與供應商建立積極的合作關系,加強溝通與協作。
6.4.3 定期舉辦供應商會議,分享公司需求和采購計劃,共同探討解決方案。
6.4.4 鼓勵供應商不斷創新和提升,支持其技術改進和產品升級。
6.5供應商退出管理
6.5.1 對于長期合作的供應商,應提前進行退出溝通和準備工作。
6.5.2 建立退出管理制度,確保供應商退出過程的順利進行。
6.5.3 在供應商退出后,及時尋找替代供應商,保障采購的連續性。
7.質量的把控
質量把控是物業公司采購管理中的重要環節,確保所采購的物品和服務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標準。
7.1設定明確的采購標準和要求
確定所采購物品或服務的技術規格、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包括產品的外觀、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
7.2與供應商建立質量控制機制
與供應商合作時,應明確雙方義務和責任,建立質量控制機制,確保供應商能夠滿足公司的質量要求。例如,可以要求供應商提供質量保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
7.3 內部驗收和抽樣檢驗
在收到所采購的物品或服務之后,進行內部驗收和抽樣檢驗,檢查是否符合采購標準和要求?梢灾贫ㄏ鄳尿炇諛藴屎蜋z驗方法,確保物品和服務的質量達到預期。
7.4建立供應商績效評估體系
對供應商的質量績效進行評估,包括交貨準時性、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方面,依據評估結果對供應商進行排名和分類,從而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供應商質量問題。
7.5建立質量投訴處理機制
建立質量投訴處理流程和機制,對于接收到的.質量投訴及時進行處理和調查,并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以減少類似問題的發生,并提高采購質量。
7.6建立反饋機制和持續改進
建立與供應商的持續溝通和反饋機制,及時向供應商反饋質量問題,要求供應商采取糾正措施。同時,也要及時總結和分析采購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并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提高采購質量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8.采購績效評估
8.1 建立采購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包括供應商績效、采購效率和采購成本等方面。
8.2 定期對采購績效進行評估,并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評估結果。
8.3 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采購策略和管理措施,提高采購績效。
9.違規處理與監督
9.1 建立采購違規處理機制,對采購活動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9.2 加強采購活動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并糾正采購中存在的問題。
9.3 設立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員工和供應商的舉報,并及時處理。
10.培訓與溝通
10.1 對采購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采購知識和技能。
10.2 定期召開采購工作會議,交流經驗、解決問題,提升采購效能。
10.3 向員工和供應商廣泛宣傳公司的采購政策和制度,增強采購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11.附則
11.1 本制度由物業公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11.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廢止之前的任何采購管理制度。
11.3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物業公司所有。
物業公司采購管理制度4
1.0目的
保證供方提供的物資和服務符合組織要求達到的規定標準,對產品服務的最終實現提供優質保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物資采購的控制及對評價、選擇供方服務的管理;
3.0職責
3.1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并進行供方評審確定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名單;
3.2辦公室負責員工標識、辦公用品等物資的采購,管理部負責其它物資的采購;并分別制定《物資采購計劃單》;;
3.3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物業管理過程供方提供服務的控制;
3.4各倉庫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管理,倉管員負責各類已采購物資的質量、數量、驗收及采購物資的保存;
3.5總經理負責審批《物資采購計劃單》;
4.0程序
4.1供方評審
4.1.1相關專業人員配合管理部選擇物資供應商或服務供方,選擇依據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現狀及發展目標;
b)供方基本情況,例如服務態度、營業執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務供方還應考察人員基本素質及服務水平是否能達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組織人員進行供方評審,評審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營業執照和產品經營資格證書或執業資質證書;
b)顧客滿意率及行業中的聲譽和口碑;
c)有人員和設備能保證及時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務,從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合格;
d)評審時的物資樣品質量達到100%,現場操作人員服務質量達到100%的合格;
e)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價格;
f)評審完畢,管理部填寫《供方評審報告》;
4.1.3評審合格的物資供應商在《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中登記,合格服務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單》中登記。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寫《不合格報告》不予登記,《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由管理部編制,總經理審批;
4.1.4管理部對評審合格的物資供應商和供方每年進行復評,填寫《物資供應商評價報告》和《供方評價報告》以保證其持續提供合格產品的能力,復評不合格者,應從《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中除名。
4.2各部門、小區與合格的服務供方簽訂服務分包合同時在合同中應明確:
a)提供服務的范圍、期限、質量要求;
b)公司對供方所提供服務的監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證措施;
c)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d)違約責任,賠償等事項;
4.3當合格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在提供產品或服務中出現問題時,各責任部門應會同采購人員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證產品、服務符合要求:
a)與供應商或供方溝通,要求其采取糾正措施將出現不合格產品的機率降至最低,必要時向其提供一定的幫助。
b)嚴密采購的驗證或檢驗過程,嚴格監控供方提供服務的過程。
c)根據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資供應商供貨/供方的服務,并從《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中另選供應商或供方以保證產品實現。
4.4采購
4.4.1每月底各部門(管理處)制定下月《物資需求計劃》交綜合辦;
4.4.2綜合辦根據各部門(管理處)的《物資需求計劃》制定公司下月,
《物資采購計劃單》,《物資采購計劃單》應包括:采購物資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所購物資的質量等級和要求;
4.4.3采購人員根據《物資采購計劃單》內容在《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中選購,如果該物資無法在合格的物資供應商中選購時,采購人員應上報綜合辦經理,由綜合辦經理組織人員重新選擇物資供應商進行臨時評審,臨時評審準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至少應包括供方評審內容中的a、d'項;
4.4.4各部門(管理處)每月初按本部門(管理處)本月《物資需求計劃》到公司倉庫領取本月所需物資,如遇突發事件需另外購買時,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可決定臨時購買,但應向綜合辦經理說明,各小區管理處主任可決定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資的采購,大廈管理處主任可決定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資的采購;
4.4.5服務供方項目應由相關部門根據顧客要求進行評審,并填寫《服務分包申請計劃》、《服務分包申請計劃單》包括:服務項目范圍、質量要求、期限等,經授權人審批后報管理部。
4.4.6綜合辦根據《服務分包申請計劃單》內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單中選擇適當的供方。
4.5物資的驗證與接收。
4.5.1所有采購的物資,由有關采購部門或申購部門根據具體產品驗收的必要性和采購文件、資料和驗證標準分別對產品進行驗證,并記錄驗證結果,及時通知倉管員進行檢驗和入庫,倉管員按《采購物資檢驗規程》進行驗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現場檢驗時,應檢驗合格后進行記錄才給予放行。
4.5.3對于服務分包項目應由分管部門在服務過程中對其服務質量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其中屬一次性分包服務項目如:外墻清洗,管理處必須加強過程的連續監控和采取竣工驗收,明確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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