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相關方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方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相關方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對相關方(業主、供方、裝修施工方、廢物處置方、運輸方、設備維修方等)施加影響,使他們了解本公司的環境方針,努力去滿足本公司的環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為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可施加影響的相關方。
3、職責
3.1本公司對外有業務聯系的部門(管理部、品質部、市場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禮兵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了解相關方的情況,以便確定是否建立合作關系。
3.2本公司對外有業務關系的部門負責向相關方宣傳、解釋本公司的環境方針,提出本公司對相關方的環保要求,指導和監督相關方的環保活動。
4、程序
4.1供方
4.1.1管理部在選擇供貨方時優先選擇已通過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或正在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單位,或已得到地方環保部門認可的污染物達標的單位。填寫《供方質量、環境保證能力調查記錄》,并予以保存。
4.1.2對可施加影響的.供貨方,管理部要宣傳本公司的環境方針,要求供貨方提供環保產品。采購危險化學品時,管理部應要求他們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數據表(msds)。
4.1.3對供方可提出下列要求:
a)提供產品的合格證明,需要時提供檢測報告;
b)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回收;
c)運輸時不得灑落;
d)汽車油料無滴漏;
e)車輛尾氣排放達標。
4.2承包方
4.2.1物業服務中心
a)負責向綠化承包方宣傳本公司的環境方針,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確的環保要求,使其在作業活動中將環境污染降至最低,不發生擾民事件。
b)負責向廢物處理、處置承包方宣傳本公司的環境方針,索取資質證明并在合同、協議或附加環境要求文件中明確在處理、處置廢物的同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c)負責向社區內提供服務的工作單位和人員提出明確的環保要求,必要時提出環保知識培訓要求。
d)負責進入社區車輛的管理,不允許在社區內鳴笛、油料滴漏等,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e)負責對裝修作業現場的監督管理,預防公共設施、設備的損壞、噪音擾民、污染或安全事故發生。具體執行《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序》。
4.2.2工程部負責向設備維修承包方宣傳本公司的環境方針,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確的環保要求,使其在作業活動中將環境污染降至最低,不發生擾民事件。
4.3各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業主施加下列影響
4.3.1宣傳本公司的環境方針、目標、指標。
4.3.2與業主共同識別及協商解決物業服務中心管理范圍存在的環境因素,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具體執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4各相關部門將本部門的主要相關方名錄傳遞給品質部,由品質部建立本公司《可施加影響主要相關方清單》。
4.5本程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5、相關文件
5.1《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序》
5.2《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可施加影響主要相關方清單》jw/jl-7.5.1-12-001
6.2《供方質量、環境保證能力調查記錄》jw/jl-7.4-004
相關方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強化監督管理,明確和落實各自的安全責任,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加強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來施工、承包和租賃方(以下簡稱相關方)的安全管理。
3、管理內容
3.1、外來施工(作業)方在進入廠區施工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來施工(作業)隊伍進入企業,在簽訂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書的同時,簽訂安全管理承包協議書,應明確雙方的責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設備使用、人員教育與培訓、安全檢查與監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須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不能侵犯雙方的合法權益。
承包工程項目有新增或削減項目內容時,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外來施工(作業)方應有相應的安全資質、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且建立了各級安全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備安全生產的保障條件。企業和發包方應對外來施工(作業)方的上述資質進行審查。
進出我廠的施工單位材料、物品,須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員管理。
3.2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發包或出租必須符合安全管理的規定企業內部實施的經營承包和財產租賃活動應考評承包或租賃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條件,不得與不具備安全生產保障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簽定承包或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和承包或租賃合同同時簽訂,且有效期一致。租賃項目有變更、新增或削減內容時,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出租方和發包方應加強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種措施施加影響。
3.3、相關方提供服務,應遵守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并隨時接受監管部門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正確使用、穿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消除事故隱患。
3.4、由于相關方安全及防護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相關方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和相關方。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總經理室負責制定完善本辦法,并代表公司對相關方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 相關部門與相關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設備儀表安裝調試合同、勞動合同、設備搬運合同時,應將合同送生產部進行安全評審。
第六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對相關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相關方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三章 管理內容
第七條 外來實習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外來學習人員(包括來廠培訓人員、委培人員)應經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八條 短期外來服務人員,接待部門應根據服務項目進行相應的安全、保衛、保密教育,學習“安全、保衛、保密管理規定告知書”1~6條的內容(見附件1)。
第九條 外來工作人員,接待部門應要求其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并對其進行相應的部門、班組兩級安全教育。
第十條 外來參觀人員,接待部門(或人員)應向其宣傳公司相關安全、保衛、保密管理規定,并要求其嚴格遵守。
第四章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外來施工(作業)單位(以下簡稱乙方)應具有相應的施工作業資質證書,并具有法人資質。
第十二條 總經理室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將“施工安全協議書”(見附件2)作為合同附件,并指定現場施工聯系人,定期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成乙方整改。
第十三條 乙方進入公司后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ㄒ唬┑睫k公室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見附表1)。
。ǘ⿲⑻胤N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印件送交甲方生產部核查。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ㄒ唬┳鳂I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施工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建材、物品不得堆放在公司區主通道、消火栓附近(1.5米范圍內)等區域。不得占用主干道進行施工輔助作業,如需臨時占用通道進行輔助施工作業或堆放物品,必須到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ㄈ┑孛媸┕せ蜻M行建筑拆除工程項目時,必須通知設備管理部門動力調度和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確保地下電纜、管道、電線等設施的安全。
。ㄋ模┦┕がF場的坑、溝、洞要設護欄或蓋板,危險地區要掛明顯標志,夜間需設紅燈警示。
。ㄎ澹┦┕がF場有高空作業時必須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六)施工現場需架設的臨時線,必須按《電氣安全管理辦法》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施工現場進行動火作業,必須清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有必要時應按《防火安全管理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七)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現象,公司技安人員、消防管理人員和工會安全生產監督員有權進行制止、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必要時有權停止施工單位的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八)施工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除立即搶救傷員外,要立即報告甲方總經理室,保護好現場。
。ň牛┦┕ぃㄗ鳂I)結束時,施工(作業)單位必須把施工(作業)現場清理干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第十五條 乙方施工設備的安全要求
。ㄒ唬┦┕ぴO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控制裝置等必須齊全、靈敏、安全可靠、有效。
(二)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要求,有定期檢定合格證。
。ㄈ嫾蜅U、板、網等原料、輔具必須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禁止使用殘、次或老化的物品(件)。
。ㄋ模┓猜短彀仓玫臋C械設備、設施,必須有防雨淋裝置,電氣設施絕緣防護、漏電保護、保護接地(零)裝置應安全可靠。
第五章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發包或出租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發包、出租時一定要規定承租方或承包方(以下稱為乙方)生產經營項目。作業場所或設備的安全狀況不符合生產經營項目的安全要求時不得發包或出租。
第十七條 發包或出租前,負責發包或出租的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安全評審(見附表3),未經安全評審,不得發包、出租。
第十八條 在簽訂發包或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合同時,應將“發包、出租安全協議書”作為合同附件(見附件3)。
第六章 獎 懲
第十九條 責任部門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獎懲規定進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ㄒ唬跋嚓P方”:就是關注用人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包括:股東、供貨方、分包方、銀行、政府主管部門、安全與衛生服務中介組織、客戶等。
(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是指:誰接待誰負責,誰簽訂合同,誰就是執行和落實合同的責任主體。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相關方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勞務、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相關部門,適用于在我公司內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項目、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3.1公司與相關方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相關方歸口管理部門。
3.1.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3.1.2負責對相關方及其作業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1.3負責督促相關方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相關方。
3.2安全環保部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的相關方的安全監督管理。
3.2.1負責對相關方的安全資質進行鑒定審核。
3.2.2負責監督責任部門與相關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2.3負責監督檢查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2.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內容
4.1工程發包管理規定
4.1.1公司因基建、設備安裝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工程項目,發包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4.1.2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4.1.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后,發包方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1.4發包方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4.1.5發包方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中達到發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等項目,發包部門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公司統一印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嚴禁口頭安排。
4.1.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包部門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督,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1.11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發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安全生產的作業,企業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4.1.12承包單位在我公司范圍內,違反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一經發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發包方單位相關責任。
4.1.13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4.1.13.1施工企業相關安全資質證。
4.1.13.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1.13.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1.13.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4.1.13.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1.13.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托書。
4.1.13.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4.1.13.8施工設備、設施臺賬。
五、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相關方管理制度5
相關方單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協調合作:制度化管理能協調各方行動,減少誤解,提高協作效率。
2. 風險控制:通過明確權責,降低因溝通不暢或職責不明導致的風險。
3. 維護關系:保護各相關方的利益,維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4. 提升效率:通過優化流程,減少無效工作,提升整體業務運行效率。
5. 合規經營:確保企業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增強企業的公信力。
相關方管理制度6
1. 提升決策質量:了解和考慮各方意見,有助于做出更全面、更明智的'決策。
2. 風險管理:及時識別和應對潛在風險,防止因忽視相關方需求而導致的問題。
3. 優化資源利用:有效協調資源,避免浪費,提高效率。
4. 增強企業聲譽:良好的相關方管理能提升企業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和投資者。
5. 促進法規合規:確保企業在遵守法規時,滿足各方合理的期望。
相關方管理制度7
相關方及外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維護公司利益:通過規范合作,降低因誤解或沖突導致的損失,保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2. 提升運營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責任分配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延誤和浪費。
3. 建立良好形象:有效的相關方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聲譽,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
4. 防范風險:通過合規管理,預防潛在的法律糾紛和聲譽風險。
相關方管理制度8
目的:
為加強外來單位及人員到我廠作業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作業制度化管理。
內容:
1、進入我車間進行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正確使用、穿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消除事故隱患。
2、由于施工單位安全及防護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3、施工單位車輛、人員進出應聽從我車間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管理。
4、施工單位人員嚴禁未經許可進出我車間生產、實驗區域。
5、進出我廠的施工單位材料、物品,須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6、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必須告知我車間設備管理人員,由我車間安排供給;拆除水、汽管道及供電線路時,必須告知設備管理人員安排相關人員監管。若自作主張拆除及安裝使用造成浪費及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負責。
7、暫住我車間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我相關管理定,不許留宿不相關人員,違者必須按規定接受處罰。
8、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務必積極配合我車間管理人員,協調好各種事項,安全、有序、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項目。
9、具體安全方面規定及條款,由我車間與相關單位協商訂立專項合同。
相關方管理制度9
相關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企業透明度:通過公開、公正地處理與各相關方的關系,提高企業的公信力。
2. 降低風險:及時識別和解決潛在的'沖突,降低法律風險和社會輿論風險。
3. 增強競爭力:良好的相關方關系有助于吸引投資、留住人才、穩定供應鏈,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4. 促進可持續發展:關注社會和環境影響,推動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相關方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來勞務人員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
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場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項目、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1、負責招用和項目工程發包部門應對勞務人員、承包和施工單位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活動進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安全情況負總責。
3、安全辦負責對外來勞務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過程
(1)城內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門根據生產需要招工時,在簽訂用工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錄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招工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培訓、場紀場規教育及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檢查、監督、考核。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人員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未經有關勞動部門認可的,不準與其簽訂相關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項目發包的管理
工程項目的發包部門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在合同里明確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必須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指導。
發包部門在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后,必須組織承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施工人員接受入廠前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并與市場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不準入場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只有在獲得有效安全資格認可的前提下,方可參加相關項目的投標。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對自己單位及其人員在市場內的施工安全負責,要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與其它施工單位或市場相關部門的安全協調工作,并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承包施工單位及其全體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無條件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場規、場紀、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為保證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單項工程一般不準多單位承包,總承包單位若將工程二次發包時,要對二次承包單位的安全負責。二次承包單位同樣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與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否則不準開工,違者嚴肅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與其它施工單位在同一處交叉作業時,必須事先報告發包部門和安全辦,并由發包部門組織協調,與相關單位簽訂同時作業安全、環保協議書,制定安全保證措施,負責安全保證措施的貫徹落實,并在作業現場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施工,否則不準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因違反國家或市場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等而受到經濟處罰,其罰款金額將由市場財務部門從承包工程經費中扣除。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相關方管理制度11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與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在公司范圍內從事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時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針,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規范其行為,避免事故發生。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與之簽訂合同的相關方在公司區域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2采購人員、安技員負責建立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3各有關部門在與相關方開展具體業務(如:再生產區域內進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務等)時,應按照本制度開展工作。
2.4各有關部門應執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2.5各有關部門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術語和定義
3.1相關方
與企業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4、管理內容
4.1因采購、維修、運輸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對承包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審核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
4.2審核確認的內容為:
4.2.1驗證承包方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4.2.2承包方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資格證、法人委托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證書。以上證書必須真實有效,未按期審驗,視為無效證件;
4.2.3承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3確認符合要求后,由發包單位填寫《資質及安全資格驗證審核表》經項目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批準后建立檔案。
4.4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注明安全條款(或單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和義務。
4.5簽訂協議后,發包方應向承包方介紹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承包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落實安全措施。
4.6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協議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相關應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4.7.1是否具有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的經濟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經驗。
4.7.2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政府部門頒發的《廠長、經理職業安全管理資格認證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8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4.9應為承包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經雙方驗收、簽字后存檔。
4.10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維修項目,也必須與承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進行約定。
4.11現場作業中,承包方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審批、安裝后每月應不少于一次進行現場檢查和確認,具體參見《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q/pg g19g.018-20xx)的要求。且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動火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4.12外來人員的管理
外來人員主要指在廠區內臨時作業的人員,如外來服務人員、實習人員、參觀人員等。
4.12.1外來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安全培訓。
4.12.2外來人員的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的范圍標志。
4.12.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設備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暢通整潔。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絆腳物等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12.4在作業過程中需動用企業的設備設施,必須經企業設備設施的主管人員審批后方可使用。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x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號)
gb/t 19580-20xx 《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aq/t 9006-20xx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基本規范》
gb/t 24001-20xx/ iso14001: 20xx《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xx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標準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相關方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xx]28號)
相關方管理制度12
相關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和諧關系:通過有效管理,保持與各方的良好互動,減少沖突,增強信任。
2. 促進合規經營:確保企業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內運營,遵守各項法規要求。
3. 提升企業形象:良好的相關方管理能提升企業公眾形象,吸引投資,增強市場競爭力。
4. 實現可持續發展:尊重和滿足相關方需求,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相關方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本公司員工及外來單位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公司和外來單位的財產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進入本公司生產區的外來單位及所有外來人員。
3、主要內容
3.1各類外來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3.2外來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必須由總經辦及外來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3我公司與外來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生產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3.4外來人員進入車間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3.5外來單位人員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需經總經辦同意。
3.6外來人員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7外來單位在廠區生產,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本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3.8外來單位所用的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9外來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3.10外來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再由外來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3.11外來單位人員進行危險性的作業時,須報總經辦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12廠區內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13外來工程生產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14外來單位人員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保證生產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生產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15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16外來人員在裝卸作業時,須作到文明裝卸,嚴格遵照“操作規程”作業。
3.17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18因外來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來單位負責。
3.19本公司對外來單位及生產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3.20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相關方管理制度14
1目的與范圍
1.1為加強對租賃方及臨時工、外來作業、參觀等人員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與本單位相關的租賃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點,同時,規定了廠內外來作業人員、臨時作業人員、參觀學習人員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1.3 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單位相關的租賃方及廠區內非本單位人員。
2 總則
2.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
2.2加強外來工程項目管理,增強吸引外來工程項目的能力。
3 職責
3.1基建環保部、總務辦公室是相關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簽訂或審核各類安全協議或合同,負責進行廠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作業現場和租賃現場的安全檢查,負責相關方事故的調查或備案等工作。
3.2 廠辦負責簽訂臨時工合同,并辦理工傷保險等手續。
3.3 各發包方或出租單位負責承包單位的管理,負責審核各類證件和資格、簽訂合同,負責安全教育,負責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審核。
4 租賃單位安全管理
4.1 出租單位在與承租或承包單位簽訂租賃或承包合同(或協議)前,應對承租或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4.1.1 承租或承包單位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具有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的經濟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經驗。
4.1.2 承租或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廠長、經理職業安全管理資格認證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租賃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安全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4.2 出租單位在與承租或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同時,應簽訂《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蹲赓U(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由生產辦與出租單位及承租或承包單位共同起草。合同(或協議)簽訂后,應向生產辦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3 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應為承租或承包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經雙方驗收、簽字后存檔。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應如實告知承租或承包單位租賃(承包)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形成記錄,雙方簽字、存檔。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對承租或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4 承租或承包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更改生產項目,由企業投資管理部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審核會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生產辦,由生產辦進行施工安全審核,并辦理開工證后,方可實施。
4.5 生產辦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租賃(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
5 臨時工安全管理
5.1 凡在企業內工作三個月以上的臨時工、合同工必須按規定辦理臨時用工手續,由廠辦簽訂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安全管理、工傷保險、職業病等方面的內容,并同時辦理工傷保險。
5.2 依廠辦簽訂的合同,分別由企管辦、用工車間(部門)及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從事任何作業。
5.3 臨時工(合同工)必須嚴格遵守企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接受安全檢查。
5.4 臨時工(合同工)享有企業員工等同的安全權力和義務。凡在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6 外來人員的安全
6.1 外來人員主要指在廠區內臨時作業的人員,如臨時搬運工、實習人員、參觀人員等。
6.2 外來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安全培訓。
6.3 廠區內臨時作業的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6.3.1 外來人員的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的范圍標志。
6.3.2 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設備均不得占道,要保持廠區和車間內的道路、通道的暢通整潔。因作業形成的坑、壕、絆腳物等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3 在作業過程中需動用企業設備設施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6.3.4 特種作業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6.3.5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6.3.6 必須遵守修理工藝和施工規范,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維修設備時必須同時維修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保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完好可靠。
6.4 外來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企業生產辦和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不符和安全要求必須整改。
6.5 外來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到安全管理辦公室領取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告知書,并簽字確認。
7 考核
7.1 對承租方按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7.2 對臨時工、外來人員按廠內職工的安全獎懲規定等同執行考核。
7.3 經企業領導或生產辦查出相關方的違章行為,除對相關方實施考核外,還要對其主管或發包方、出租方按安全獎懲規定考核。
相關方管理制度15
相關方單位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運營至關重要,它:
1. 保障權益:確保所有相關方的權益得到合理保護,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2. 提升效率:明確職責分工,減少因溝通不暢或決策混亂導致的時間浪費。
3. 增強合作:通過良好的關系管理,提高合作效率,促進項目成功。
4. 塑造形象:體現企業的`專業性和責任感,提升公眾對企業的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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