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
為保持居住區內良好的生態環境,加強環保建設,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本小區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樹立環保意識。
二、愛護園林綠化,不采摘花朵,不踐踏草坪,不損壞樹木。
三、愛護公共設施,不亂拆、亂搭、亂建,使住宅區整潔有序。
四、小區內各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飲食門店不得亂扔棄物,亂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區內嚴禁濫捕濫殺鳥類。
六、小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造影響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整齊有序。小區內車輛不得鳴笛。
八、憑證飼養寵物,帶寵物在小區散步時,不污染環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設備。
十、共同努力營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適,健康文明的`居住環境。防止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請按下列方法處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請投入廢紙、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膠、皮革、金屬、紡織物。
2、生活垃圾箱--請投入廚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請投入各種廢電池、廢光管、藥劑罐、氣體罐及各種藥劑、藥品。
4、大件垃圾--如沙發、床墊、廢家私、廢電器等,請通知管理處協助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xx公司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礦山生態環境管理、減少生態破壞、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等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承包礦山建設、開采的單位。
第二章 原則和目標
第三條 公司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文明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創建生態和諧礦山和建成綠色礦山體系為主要目標,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準則,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的根本方針,法制化、規范化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第四條 公司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是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化、開采方式環;⑸a工藝清潔化、道路運輸無塵化、閉坑礦區生態化, 防止、減少礦山開采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實現礦山與周邊環境和景觀相協調,促進礦山可持續發展,避免發生礦山環境保護責任事故和環境投訴事件。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司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分業務管理、分級負責和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公司負責監管礦山承包方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礦山承包方負責具體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不得超量、越界開采,保證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合規、到位。
第六條 公司生產部負責統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第四章 礦山建設期生態環保管理要求
第七條 新、改、擴建礦山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標準,編制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嚴格遵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申報及審批程序。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第九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所需資金,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列入工程預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挪用。
第十條 建設項目施工應嚴格按照環評文件及有關批復要求,落實工程建設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保護施工周圍環境,減少粉塵、噪聲、振動等的污染影響。建設項目竣工后,應及時修整與恢復在基建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做到驗收程序規范、內容完整、信息公開合規,未通過驗收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
第十三條 逐步實現礦山開采機械化,選礦、加工工藝自動化,關鍵生產工藝流程數控化。
第五章 礦山運行期生態環保管理要求
第十四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人員應不斷進行學習,依靠科技手段、方法,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礦山開采對生態環境的擾動、污染和破壞。
第十五條 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大氣、水體、噪聲、土壤及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第十六條 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部門與責任人,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2)礦山開采工序應配套粉塵收集處理設施,明確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定期監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監測方法應符合相關要求;
。3)對易產生粉塵的鉆孔、爆破等作業,應當在施工過程中,通過除塵裝置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作業中產生的粉塵;
。4)礦物堆場和臨時料場應采取防止風蝕和揚塵措施,礦山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
。5)現場禁止進行燃燒秸稈、垃圾及其他產生煙塵、廢氣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七條 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采礦不應對河流生物、河岸植被、河流水環境功能和防洪安全造成破壞性影響,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禁止在水體內洗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裝貯車輛和容器;
。2)禁止通過滲井、滲坑、裂隙、溶洞或私設暗管、違規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礦山生產過程應從源頭減少廢水產生,礦山生活污水、車輛沖洗廢水、機械維修沖洗廢水及其他廢水等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意見的要求進行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并定期完成自行監測工作;
。4)礦區沉淀池、隔油池、雨水收集池、化糞池等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均應符合相關設計要求并保證正常運行;
。5)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意見的要求,建設雨水截(排)水溝,宜回用于礦區綠化。
第十八條 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礦山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批復要求,落實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
。2)根據各類設備噪聲、振動的產生機理,合理采用各種針對性的降噪減振技術,合理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定期維護、保養,減少或抑制噪聲與振動的產生;
。3)爆破等產生較大噪聲的工作應避免夜間作業,合理安排爆破時段,減少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確需作業的應履行審批手續;
。4)廠界噪聲、振動必須符合排放標準要求。
第十九條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礦山應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依法依規對工業固體廢物實施管理,制定相應管理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建立礦區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制度,明確工業固體廢物管理的部門與責任人;
。2)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轉移、貯存、銷售、利用、處置等不得對環境造成污染或產生二次污染,如果在處理、處置、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二次污染的,必須采取相應的處理、處置措施,排放的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與地方相關環境保護排放標準要求;
。3)危險廢物分類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均應按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開展,須符合國家與地方危險廢物處置相關規定,危險廢物貯存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危險廢物暫存間應有明顯的間隔(如過道等),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危險廢物的轉移、運輸必須實施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4)露天貯存的廢渣、廢礦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其暫存場所應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設置,貯存場所禁止混入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并在醒目位置設置規范化的標志牌;
。5)生活垃圾應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物;
。6)應對露天礦剝離的表土進行資源化利用,或單獨堆存在礦山后期土地復墾時利用。
第二十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承包方在礦區環境面貌、開發利用方式、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設、礦地和諧和企業文化形象等建設過程中應逐步按照綠色礦山考核指標要求進行建設,實現礦山的綠色發展。
第二十一條 鼓勵礦山承包方積極推進建設現代數字化礦山,加強技術工藝裝備的更新改造,如采用高效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第二十二條 鼓勵礦山承包方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控制技術、智能技術,實現礦山企業經營、生產決策、生態環境保護和設備控制的信息化。
第六章 礦山閉礦及生態恢復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條 嚴格按照“邊開采、邊治理”要求實施生態環境恢復工作,逐步恢復區域生態系統功能。
第二十四條 礦山關閉前,應當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工作,并在實現生態恢復治理目標并通過驗收后,閉坑退出。
第二十五條 礦山關閉時,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要求如下:
。1)應及時拆除現場機械設備、物資和臨時設施,清除現場各類雜物、垃圾及污染物。對于現場不能處置的污染物,應外運到專業處理場處理;
(2)應按照綠色礦山方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及相關行業規范要求,做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水土保持工作;
。3)應根據恢復治理設計要求做好場地恢復,結合現場情況,盡可能按原始地形地貌平整,難以復原的地段,應按恢復治理設計方案平整,并與自然環境相協調;
。4)場地覆土厚度及土質應符合恢復地類的復綠要求,應形成有利于林木植被恢復的地表條件,充分利用工程開采前收集的表土做排土場表層,覆蓋土層厚度根據植被恢復類型和場地用途確定;謴蜑檗r業植被的,覆土厚度應在50cm以上,恢復為林灌草等生態或景觀用地的,根據土源情況進行適當覆士。干旱風沙區等排土場不具備植被恢復條件的,應采用砂石等材料覆蓋,防止風蝕;
。5)植被恢復宜林則林、宜草則草、草灌優先,恢復后的植被覆蓋率不應低于當地同類土地植被覆蓋率,植被類型要與原有類型相似、與周邊自然景觀協調。不得使用外來有害植物種進行排土場植被恢復。已采用外來物種進行植被恢復造成危害的,應采取人工鏟除、生物防治、化學防治等措施及時清理;
。6)露天采場的場地整治和覆土方法應根據場地坡度來確定,水平地和15°以下緩坡地可采用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墊低等方法;15°以上陡坡地可采用挖穴填土、砌筑植生盆(槽)填土、噴混、階梯整形覆土、安放植物袋、石壁掛籠填土等方法并保持平臺和邊坡穩定,邊坡恢復措施及設計要求應符合GB 50433的相關要求,邊坡治理后應保持穩定;
第七章 環境隱患排查與風險防控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礦山承包方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制度,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風險和現場作業風險識別機制,做到風險分類、分級管控,建立風險清單。
第二十七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礦山承包方應當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的長效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建立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記錄環境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信息,保障重大環境隱患整改的人力、物力、資金投入。
第二十八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礦山承包方應當依據有關標準開展環境風險評價和應急能力評估,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的程序發布,并報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同時通報企業環境應急協作單位。
第二十九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礦山承包方應落實環境危險物質、環境風險裝置設備監管責任,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定期做好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做到應急設施符合要求、應急物資貯備齊全、應急措施處于應急狀態。
第三十條 涉及礦山管理的部門和礦山承包方應當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構,落實專人負責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建立與本企業環境保護設施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人員,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沖突時,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
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xxxx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五、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
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六、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組長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100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200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300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10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2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3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組織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團隊,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經理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企業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公司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諧發展,防止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生態環境,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人為本、環保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確!耙豢仉p達標"全面實現,構建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促進能源節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
第三條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全過程、集約化、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各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地方環境保護具體要求,追求“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履行社會責任,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根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模式及經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同時履行環境保護管理職責,是領導和協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決策機構,由公司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公司安委員在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ǘ┙M織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發展戰略、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
。ㄈ┴撠煿鞠到y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核。
(四)審定重點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五)協調公司所屬各企業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第二條 公司安委會設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代理安委會管理公司日常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公司安委會環境保護管理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ㄒ唬┒ㄆ诮M織召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執行《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施工例會制度》),向安委會匯報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傳達并組織落實安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要求.
(二)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公司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ㄈ)負責對所屬各部門年度目標中環境保護指標的考核,組 織對所屬部門日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對環保隱患整改措施負責檢查落實。
。ㄋ)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三同時”管理,組織或參與有關部門編制、審查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及計劃。
第三條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部門,應設立環境保護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各企業環境保護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ㄒ唬┴瀼芈鋵崌噎h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環境保護規章制度、企業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企 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完成上級公司和地方政府下達或規定的環境保護指標要,并對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
。ㄈ)建立和健全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和環境保護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環境保護設施安全、穩定、連續運轉,負責本公司環境統計、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負責編制本企業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現場處理方案,并組織培訓。
。)組織實施本公司ISO14000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落實工作。
第三章 環境管理體系崗位職責及監督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建立環保統一管理、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的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
第二條 各級部門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負全面責任。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其直接領導環境保護管理機構. 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對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歸口監督管理。其他各職能管理部門和生產單元對與其業務相關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第三條 環境保護的專業管理要與全員性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管理相結合,形成縱橫交錯、上下協調的環境保護管理網絡。
第四章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計劃管理.各部門應將環境治理項目納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第二條 設備管理.要將環保設備納入設備管理范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標,并與施工設備同時維護、同時檢修、同時運轉;環保設施、設備臺賬和運行記錄,應單獨建立和存放。
第三條 指標化管理.建立環境保護管理指標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立指標體系。
第四條 標準化管理。環境保護工作標準化是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環保有關部門和人員,在進行環境管理工作中所應完成的具體工作任務、內容、職責和必須達到的要求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一條 所有新建、改建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
第二條 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技術改造,通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三條 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各部門要按照國家及所在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手續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嚴禁出現“三邊"工程。
第六章 事故應急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根據上級公司制定的環境保護目標編制本公司的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將下一年度的環境保護年度計劃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備案; 各部門應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條 各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的需要,配備控制污染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并定期檢查,保證應急設備和物資處于隨時可以使用的狀態。
第三條 對從事可能發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產作業活動的員工,應進行應急反應培訓,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組織演習。
第七章 宣傳、培訓教育管理
第一條 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應優先安排節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開發項目,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環境保護科研成果。
第二條 各級企業在培訓干部和員工時,要把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列為基本內容之一。要經常開展環保有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環保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管理人員的環境管理業務水平。
第三條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時機,宣傳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和環保參與能力,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風尚.
第四條 加強國內外相關環境保護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環境保護交流活動.在安排技術引進、出國進修、技術交流和專業考察時,應對環境保護業務予以考慮。
第八章 檢查、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環保檢查可采取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檢查、臨時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等方式進行。環境保護綜合檢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其它類別檢查可與《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試行)》同時開展。
第二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依據年度環保責任書和相關考核辦法,負責對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考核。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本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門應該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獎勵資金應列入年度資金預算。
第三條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運營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而導致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超總量,未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擅自開工建設和生產運營的,將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 未經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變更或降低環境保護設施技術性能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 在設計、施工、監理過程中,未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要求的,將追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對未按規定程序上報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認可,而擅自對環保設施實施維修、拆除、停運和更換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對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促進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履行企業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規、神華集團和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結合電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確了電廠環保管理的機構與職責、生產中環保技術監督管理、環保設備管理、環保設備運行管理、環保技改項目管理、技術指標管理、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環保設備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環保日常檢查與考核。
第三條
電廠的生產全過程必須依法保護環境,堅持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在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環保設施必須與電力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要堅持高標準、嚴格要求,使其能夠長期穩定有效地運轉。
第四條
環保設施包括電廠的脫硫、脫硝、除塵器、廢水處理裝置、灰場、煤場、煙囪和環保在線監測裝置等,完全納入環保管理和技術監督內容。
第五條
電廠的生產系統采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使環保設施在良好狀態或允許的范圍內運行,防止超標排放及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電廠生產采用新技術實現環保設施達標排放,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制定和實施污染防治規劃,減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廠。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八條
電廠環境保護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生產技術部,實行環境保護設備管理、環保運行管理和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制。生產技術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擬訂、分解與監督考核,技術改造工作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電廠的環保管理制度、技術標準;
(三)負責制定環保污染治理項目的技術方案、可研初審、立項審批工作和參加設計審查工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技改項目的監管、實施、驗收工作;
(五)參加新建工程項目的環保設施“三同時”環保驗收工作;
(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協調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
第九條
電廠應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明確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配備環保專職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上報并實施電廠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按時申報環境保護治理項目;
(三)根據電廠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四)組織實施政府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污染治理項目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推廣項目;
(五)負責完成電廠新建、改建、擴建電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案政府審批,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工作;
(六)做好電廠的環境保護目標分解工作,組織開展環保技術監督,確保各類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七)做好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檢修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將脫硫、脫硝、除塵器等主要環保設施視為主設備對待;
(八)落實環保治理項目資金,積極申請各級政府部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
(九)做好電廠環境污染事件、糾紛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環保設施監測工作,定期開展設備安全性評價;
(十一)按時報送各類統計及分析報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監督總結;每月按時填報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報表等內容;
(十二)組織環保設施消缺、維護檢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項目計劃及技術方案編制;
(十三)建立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臺帳、檢修技術記錄、環保減排臺賬以及各種原始技術資料、圖紙檔案等。
第三章新建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條
電力建設項目必須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寫完成后由公司組織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必須認真落實燃料品質分析的代表性,確保設計硫分、灰分等參數與實際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設計必須嚴格執行環保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設計標準不能低于可研、環評要求。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環保設施的選型和安裝要保證質量,符合工藝導則要求,使其性能達到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在設計和施工階段環境保護內容有重大變更時,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向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并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投產時應達到如下環保要求:
序號
項目要求
環保設施與主設備三同時率
監督檢查是否全部環保設施與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三同時率100%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
(1)監督工程項目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達到設計要求,如不能達到時要協助發電企業查找原因,提出解決措施
(2)審查發電企業提出的解決方案并監督見證方案實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達標率100%
除塵效率
參與除塵器的選型,監督檢查除塵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煙塵排放達標,除塵效率不低于設計值,電場投運率不低于98%
脫硫、脫硝設施效率
參與脫硫脫硝設備的選型,監督檢查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達標,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要求,投運率大于96%
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監督檢查廢水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廢水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污染物排放達標,廢水處理率100%,設施運轉率95%,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
噪聲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監督檢查噪聲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噪聲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噪聲排放達標,廠界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灰渣處理設施與綜合利用
監督檢查灰渣處置和綜合利用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灰渣輸送儲存符合設計要求,綜合利用率達到先進水平。
煤場防塵措施
監督擋風抑塵網、水噴淋裝置安裝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前,要做好生產準備工作,組織環保設施運行、檢修培訓工作,確保環保設施調試、投運正常;通過168小時后立即向環評審批的環保管理部門(國家環保部)上報試生產報告。
第十六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時,各項環境保護性能指標達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單位要在3個月內組織環?⒐を炇盏谋O測工作,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由建設單位向公司申請預驗收,提供執行環!叭瑫r”總結、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煙氣連續監測系統聯網證明等,公司組織對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預驗收,經公司預驗收通過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門提請驗收。
第十七條
電力建設項目對外談判、簽訂合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招標文件中應有明確的環境保護條款;環保管理人員參加審核招標文件。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應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條
重大技改項目涉及原工程環評重大變化的,要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可研報告和環評報告表(書),上報公司申請預審,預審通過后上報當地政府進行環評、可研審查。
第四章生產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電力生產部年初下達環保設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環保設施運行檢修管理檢查,審批環保技改項目,跟蹤環保設備隱患治理;開展環保技術監督,調查污染事件;維護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
第二十條
電廠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落實環保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編制年度環保工作計劃,明確國家與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提出環保控制措施,確保環保設施運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環保任務與環?己酥笜。
第二十一條
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一)環保改造項目納入公司技改項目中,公司做好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對環保技改項目做好技術把關,并組織重大環保技改項目可研報告預審工作;
(二)電廠要做好環境保護治理項目申報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項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報告、項目建議書和論證工作,報公司立項審批。項目應明確負責人、完成時間、投資額和預期達到的環保效果;
(三)對公司批復的環保技改項目應按時啟動,落實資金,及時開展招投標工作,跟蹤督導環保改造項目進展,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工期和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項目完成并正常投運后3個月內,由電廠向公司申請驗收,重大環保改造項目一般應在3個月內通過公司驗收或后評估驗收;
(五)出現政府部門臨時提出的環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計劃中沒有項目計劃的,電廠要提供政府相關文件、增項申請報告和可研報告(脫硫、脫硝、灰場等大項目做環評報告)上報公司電力生產部,并履行可研審批、立項申請程序。
(六)重大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序號
項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價
(1)委托有可研資質的單位編制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公司組織專家進行可研報告預審查。報告修改后報公司或國網公司審查立項。
(2)脫硫、脫硝、除塵器改造、廢水回收等大型環保技改項目要委托有環評資質的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程項目環評報告,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3)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報地方政府審批,取得項目備案證。
1.4.2工程環境保護設計
(1)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環境容量及影響評價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令、條例、標準和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工程設計。
(2)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審核、修改,完成工程設計最終版。
(3)監督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設計方案要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符合國標和地方標準。
(4)監督各種污染物防治措施齊全,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對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復循環利用。
(5)監督環保工程設備選型,符合節能環保要求。
1.4.3環保設施的安裝調試
(1)監督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同時安裝、同時調試
(2)監督環保設施的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專業工程驗收規范,建立實施環保設備監造、檢驗、驗收的監督管理程序
(3)調試前,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協助審查調試大綱和技術措施,監督調試過程的實施,各種設備運行效果符合環評要求、設計要求和出廠技術要求
1.4.4竣工驗收
(1)監督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建立環保設施聯動試運記錄和試運轉記錄
(2)項目通過168小時后向批準環評報告的環保部門上報試生產申請報告。
(3)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測試,驗收測試要求機組負荷大于額定負荷的80%,驗收測試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4)編制《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5)編制上報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環保部門、公司參加現場驗收
第二十二條
主要環保指標管理
環保主要排放指標要做到廢水、廢氣各項污染物濃度達標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總量不超政府部門下達的總量要求;環保設施投運率、效率達到設計要求;灰渣綜合利用率逐年提高,達到公司下達的目標要求;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電廠主要環保指標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每月如實上報環保主要指標,對出現異常指標必須進行原因分析上報。
主要環保監控指標:
序號
指標分類
具體指標要求
環保設備投運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環保設備與主設備同步投運
(2)電除塵電場投運率>98%
(3)脫硫設施投運率>97%
(4)脫硝設施投運率>98%
(5)廢水處理設施投運率≥95%
(6)煙氣在線監測系統投運率99%
(7)灰場設施完好,不應發生污染糾紛
污染物排放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煙氣污染物處理率100%
(2)煙氣排放達標率100%
(3)廢水處理率100%
(4)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5)廠界及敏感點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6)廢水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7)廢氣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8)SO2、NO、煙塵排放績效滿足環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處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達到上級要求
(11)化學鍋爐清洗廢液排水的達標率100%
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條
電廠應明確環保管理和環保信息報送人員,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匯總環保上報數據和資料,及時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填報各項環保信息和實時數據。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電廠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門及國神公司下達的環境保護考核目標的部門,進行通報、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7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粉塵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粉塵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
2.2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三級收塵設備巡檢管理。
3、職責
3.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3.2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廠長、技術動力部、生產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3技術動力部每月組織對公司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3.4車間主管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工段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動力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3.5安全生產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3.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3.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4、一般規定
4.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4.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安全生產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4.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動力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4.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廢氣、廢渣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4.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4.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動力部口頭匯報。
4.7技術動力部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公司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4.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
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4.9安全生產部負責物料堆場的管理。供應戶運輸車輛運往公司指定堆場,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為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以及公司發展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和全公司職工及周圍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第二條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是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管促治,講求實效”的方針,保證公司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防治“三廢”污染、噪音污染,為廣大職工創造清潔適宜的勞動和生活環境,促進生產建設的發展。
第三條防止“三廢”污染,要做到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盡力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第四條凡需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必須選用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如有“三廢”生產,首先搞好綜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和檢舉。
第二章基礎管理
第六條公司成立環境管理委員會(組長:總經理;副組長:副總經理和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成員: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偨浝韺Νh境保護全權負責。各級領導都要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切實把環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學習有關環保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標準,正確指揮、協調、監督、檢查有關環保工作。
第七條公司必須設置專業環保機構安環部,配備專業環保人員,具體負責環境保護工作。
第八條公司生產事業部對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有權監督,應不定期地對公司環保工作進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檢查。
第九條公司要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不斷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條具體要求
1、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發,文件發放按照文件和資料的控制程序執行。
2、相關部門要有相應的制度,要組織學習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運行中如存在問題,應不斷修改、補充、完善。
第三章關于“三廢”治理的要求
第十一條治理“三廢”污染,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十二條加強生產技術管理,杜絕或盡量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制止亂排亂放。搞好技術革新,開展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把“三廢”消除或減少在規定要求以內。
第十三條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氣、煙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使有毒、有害物質達到排放標準,對有利用價值的熱能,要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
第十四條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才能排放。
第十五條凡生產裝置所排放的廢渣,不得隨便傾倒,應統一放置在指定場所,定期清理或處理。
第十六條對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公司安全環保部或分管的.副總經理要制訂排放方案,并報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派專人負責執行。
第十七條建立污染事故報告制度。出現環境污染事故,車間應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同時積極組織處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應該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上報公司。生產事業部要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對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頒布的“三廢”排放標準,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制定“三廢”控制指標,作為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一項內容。各分子公司應制定本部門的環境保護制度,并健全環保方面記錄和統計。
第十九條加強環保監測。公司對生產裝置污染源排放點應配備儀器和人員進行按期監測。
第四章關于防止新污染產生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新上的技術、工藝、產品必須是減少“三廢”污染的項目。
第二十一條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進行設計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時,應邀請安全環保部和生產事業部參加,簽署意見后,方可投產。
第二十二條從國外引進的項目,環保指標要達到國外先進水平。引進生產裝置時應同時引進“三廢”治理技術和設備。
第二十三條對“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項目所需要的資金、設備、材料、施工力量等,公司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給予保證,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三廢”治理項目擠掉。
第五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條環境保護事故分類
1、操作事故:因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或指揮失誤以及運輸、裝卸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2、設備事故:因各種生產設備運動系統缺陷、損壞、泄漏等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3、生產事故:由于開停車及工藝條件、流程等原因導致的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事故。
4、意外事故:由于交通、火災、爆炸、破壞以及外界因素引起的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第二十五條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標準
1、小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發生小的跑、冒、滴、漏,未造成人員中毒和大面積污染現象;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20倍以上30倍以下。
2、中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發生大的跑、冒、滴、露,造成廠區內部局部污染,但未發生人員中毒現象;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30倍以上40倍以下。
3、大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貯罐等發生破裂,造成全廠污染,發生人員中毒事故;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40倍以上50倍以下。
4、重大事故:生產設備、管道或貯罐、運輸鋼瓶發生破裂、爆炸,造成大面積環境污染,影響到廠區外圍居民生活,發生人員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50倍以上。
第六章環境保護工作獎懲
第二十六條對在保護環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部門和個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監督實施并解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9
1、環境保護目的與意義
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因素及危險源,加強預拌混凝土行業的環境保護管控,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嚴格控制污染,促進文明綠色生產,還給人們藍天白云。
2、混凝土企業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制度
霧霾的持續出現,對人們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較大的影響。作為混凝土行業,要從自身來控制污染源頭,制定環境保護制度,為環保出份力。企業必須設立環境保護領導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監督環境保護工作,實時調取監控進行落實。
在生產現場要有專人灑水降塵(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揚塵,污染環境。廠內放置專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應進行灑水降塵,在生產區域要嚴格控制亂扔垃圾。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粉狀材料,應安排在罐內存放,砂、石等骨料應存放于安裝全封閉大棚的料場內,運輸時要防止漏灑,裝卸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場安裝自動噴淋設備,用于降塵,降低大氣污染指數。
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地面沖洗水,經收集、砂石分離、沉淀處理后回收再利用。生產中產生的廢渣、不合格產品要有專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運),粉料罐體要安裝自動除塵裝置用來收集排氣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絕粉塵外溢,對環境造成污染。
企業內部設立的'環保辦公室要制定定期內部檢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責任到人。制定周期環境保護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設有環境保護宣傳專欄),用于提高個人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3、臨沂市對環境管控的要求
臨沂市就四大環境污染源及環境安全等出臺了《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條加嚴措施》。措施如下:
。ㄒ唬┕I企業污染治理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落實“三個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對鋼鐵、焦化、電力、建陶、水泥等重點企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煙塵、無組織排放廢氣等不能穩定達到山東省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的,實施限期治理。二是停產治理一批,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和偷排偷放的實施停產治理。三是關停拆除搬遷一批,對停產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關停、拆除;對城區內現有重點污染企業列入搬遷計劃,逐步實施搬遷。
。2)土小企業關停、拆除。對外環線以內小鑄造、小石灰窯、小頁巖磚、小陶瓷、小鋼鐵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堅決關停、拆除,防止死灰復燃。
。3)嚴格行業環境準入。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
。ǘ┏鞘袚P塵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六個 100%”(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達到100%),視頻監控設施聯網貫通且正常運行;炷翑嚢枵疽鋵崱胺哿蟼}除塵、料場全封閉、車輛沖洗”要求,9 月 30 日之前未達到要求的,外環線內一律取締,外環線外停產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裝物料運輸揚塵治理。渣土運輸車實行集中掛靠、統一管理,嚴禁個人、社會閑雜車輛上路營運;渣土運輸車必須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一律實行全封閉運輸。加大夜間執法檢查力度,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一經查扣,相關施工工地停工三個月以上。散裝物料一律密閉運輸,防止拋灑遺漏,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
(6)狠抓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外環線內主次干道使用高壓清洗車輛進行清洗沖刷,每 3 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灑水保潔2 次。
。7)裸露土地綠化。對主城區范圍內裸露地面及臨時閑置土地進行硬化或綠化。
。ㄈC動車尾氣治理
。8)加快黃標車淘汰步伐。年內完成 6.6 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以山東省財政廳、公安廳、環保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5 部門統計數據為準),淘汰率進入全省前 3 位;外環線內黃標車一律禁行。
。9)嚴格實行環保標志管理。全面落實機動車先環檢、再安檢措施,尾氣不達標的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年檢手續;開展機動車排氣路檢、抽檢,比例不低于在用機動車保有量的5%。
。10)開展車用油品專項治理。油品不達標的加油站,一律停業整頓。
。ㄋ模┠茉唇Y構調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鍋爐。外環線內 10 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開展西部板材業鍋爐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熱的,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2)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區內,嚴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項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3)大力推行城區集中供熱。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步伐,年內新增供熱能力 1000 萬平方米。
。ㄎ澹┎惋嬘蜔熤卫
(14)嚴格油煙排放管控。外環線內所有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8 月 31 日前必須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煙氣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責令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停業整頓3 個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燒烤。對燒烤攤點進行總量控制,城區范圍內嚴禁新增燒烤攤點。露天燒烤一律改為室內燒烤(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的限期1 年內改為室內)。室內燒烤廢氣必須集中處理,配套油煙凈化設備。無環保型無煙爐具和不正常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油煙凈化設施的,一經發現,沒收全部生產經營設備,取消飲食業從業資格?諝庾詣颖O測站周邊2 公里范圍內嚴禁從事燒烤經營活動。
。┉h境安全監管
(16)強化節能環保剛性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辦理工商注冊,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電供水。違反規定的,由紀檢監察等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7)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大力推行排污企業公開承諾制,所有排污企業一律在門口顯著位置設立承諾牌,強制實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各縣區須與所有排污企業簽訂責任書。
。18)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偷排偷放企業實施嚴管重罰,查處超標一次予以頂格處罰,停電停產或停止施工3 個月;第二次超標堅決關停。
。19)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自20xx年8月1日起,對市級及以上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 2次的,在嚴肅查處企業的同時,一并追究相應縣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縣區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 2 次的,一并追究相應鎮街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20)加強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在連續性異常天氣情況下,根據污染等級及時采取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ㄆ撸┡R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嚴格產業環境準入。要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從項目立項抓起,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項目落地。對達不到環評要求的項目,寧可忍一時之痛堅決放棄,也絕不能追求片面發展破壞環境。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各縣區對發展方式要重新審視,新上項目不得新增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做不到的一律不準落地。
淘汰落后產能。要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和決心,按照國家發布的工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加快淘汰鋼鐵、火電、水泥等過剩產能,對沒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要嚴格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切實降低市區、縣城周邊的污染物排放強度。
優化工業布局。要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格控制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項目。要結合產業布局調整,加快重污染企業加快退城入園步伐,對市區內重污染企業實施搬遷改造,引導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0
⑴項目部在開工準備階段就要創造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良好開端,在施工期間和啟動運行前要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與監督,從而達到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祈椖拷浝韺ξ拿魇┕ず铜h境管理負全責,主管施工的副經理必須抓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程技術部門為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負責部門。安全環保監察部門為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的監督部門。
、琼椖坎恳⑽拿魇┕ず铜h境保護管理保證體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生產部備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執行。
、软椖坎棵看问┕どa例會中,必須將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列為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晒こ恬v地的施工臨建設施必須完備,在顯著的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圖。施工駐地的每個辦公房間要有門牌標識,有關組織機構圖、職責、制度、施工形象進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圖要上墻。辦公桌上要擺放桌立,辦公人員統一著裝,佩戴胸卡。辦公室、起居室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
、适┕そM織設計、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相應的規程、規范、措施應完整、齊全。否則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司帉懯┕そM織設計時,應有明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業區要設置圍欄表示其區域范圍,并設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施工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晚椖恳垂ば蛄谐鰸M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明細表。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要清潔完好,要有設備銘牌,有操作規程,現場機械設備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現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问┕がF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標準。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齊,嚴禁野蠻裝卸,各種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鋪墊材料與地面隔離。各種物資要標識清楚。
⑾材料站院內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設施。院內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標識清楚,并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⑿在安全標識管理上,要根據工程內容不同,施工作業區要掛放相應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規格尺寸必須統一。
、堰M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對上級領導及其他外部相關人員去現場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顏色分為紅、黃、藍三色,領導層為紅色;管理層為黃色;作業層為藍色,胸卡顏色同上。
⒁勞務隊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要納入項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范圍,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體現文明施工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條款。其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要實行進場許可制度,需經所在項目部驗收同意。
、硬牧隙逊艆^和施工作業區范圍內做到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施工作業區都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環境管理。
、允┕C械要進行定期維修保養,認真填寫記錄,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對大修設備,經修理廠家發質量修竣報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業和運行。
、帐┕がF場的駐地應設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內部清潔。
、衷谑┕み^程中,要大力推廣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赘鞣N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必須按設備類型,確定放置場地,并整齊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去做。不得隨意擴大占地面積,肆意踐踏、毀壞農田和綠地。
(21)進行土石方施工時,基礎坑位應設置圍欄、警告牌、警示燈等,防止行人墜入。
(22)使用鍋爐時,其煙塵排放應符合當地環保要求。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唐山港陸鋼鐵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章 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 公司各單位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 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曝撠熅唧w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 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 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叭瑫r”,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 設備機動處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公司綠化隊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草坪、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供銷處對公司所購原材料要確保優先選用清潔、無害、無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發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環保處環?曝撠熅幹骗h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
第十三條 公司企管人事處要有計劃的.培養和引進環保專業人才。各單位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四條 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五條 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六條 公司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七條 公司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十八條 各生產單位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機動處、安全環保處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九條 各單位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第二十條 各單位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二十一條 公司生產廠區及廠界綠化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擴大綠化面積。
第二十二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茟Y合督察室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焦化廠、煉鐵廠、煉鋼廠成立安環科,設置專職環保員,其他各單位要有兼職的環保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公司安全環保處環?茖Ω鲉挝画h保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定期組織培訓并進行考核。
第五章 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ǘ┙ㄔO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七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九條 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三十條 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條 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埔环輦浒。
第三十二條 對于公司內新購買的放射性物品,必須報安全環保處備案。對于廢棄放射源不得私自處理,上報安全環保處后,由使用單位或購置部門負責返回生產廠家或送往國家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 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備案,并經職業衛生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后不得隨意更換崗位。
第六章 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一、逐步實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對大氣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安全環保處根據政府規定的排污總量進行分配管理,各生產單位在排放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總量。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環保處環?粕陥髶碛械奈廴疚锱欧旁O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申報安全環保處環?。申報表見附件一《污染物排放申報表》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叭瑫r”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四、各單位必須保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五條 防治廢氣、煙粉塵污染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后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的要求,實施源頭控制,避免新投資項目形成新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改造、運用和調試項目。
第三條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消防法》
第四條定義
三同時: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條職責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時”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三同時”工作的綜合組織和協調。參與投資項目“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依照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職業健康衛生、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三同時”手續;建立和保存“三同時”項目檔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衛處負責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投資項目消防安全“三同時”手續;負責組織消防安全“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并完備檔案技術資料。
三、規劃發展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立項,負責投資項目“三同時”的申報,并向設計單位提供與“三同時”相關的方案、技術資料和數據。對工藝調整、設備定型、材料更換等技術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提出治理技術措施方案,列入項目整體實施計劃。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四、財務部門應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資金投入;對未進行“三同時”的投資項目不予立項、審核和結算付款;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五、設計單位根據項目主體設計方案和“三同時”評估意見,提出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設計方案。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六、施工單位應按照投資項目“三同時”設計方案,確!叭瑫r”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申請驗收;確保“三同時”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參與“三同時”項目評估、審核和驗收,并根據驗收結論組織改進,達到設計標準。
第六條 管理內容
一、項目的申報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投資項目正式批準后,規劃發展部必須向制造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見附表一)
(二)財務管理部在投資項目總額中,必須包含項目的“三同時”治理投資費用,若該項目無“三同時”投資必要的,必須在《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申報執行“三同時”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環境污染產生和排放的項目,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項目,必須辦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3、對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資項目必須辦理職業衛生“三同時”;
4、特種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二、項目“三同時”方案評估、評價
(一)制造管理部根據項目申報資料組織對該投資項目進行“三同時”評估和評價,可采用下列方式:
1、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進行內部評估、評價;
2、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二)組織評估、評價的單位應根據評估、評價結果,提出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三同時”的設計依據。
三、項目“三同時”的設計
(一)項目設計單位根據“三同時”可行性研究報告,將“三同時”設施納入主體項目設計方案;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的`,可委托設計。
(二)報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的“三同時”項目,其主體工程設計方案中必須設立“三同時”專篇文本資料。
(三)設計工作結束后,設計單位將初設方案按審批流程和權限報批后,轉入施工程序。
四、項目“三同時”的施工
(一)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二)規劃發展部對“三同時”設施的施工過程進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對“三同時”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索取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
五、項目“三同時”的驗收、運行
(一)規劃發展部在投資項目完工后,主體工程驗收的同時,驗收“三同時”設施。并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見附表二)報制造管理部。
(二)凡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視該項目未完工,財務管理部不予結算付款。
(三)規劃發展部對驗收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制造管理部。
(四)規劃發展部確!叭瑫r”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五)申報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三同時”項目驗收,由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六、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
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
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塵、毒、害治理設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間的布局設計
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
通風、降噪、保暖設施
物流安全設計
消防安全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設計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
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
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
電氣防爆設計
環境保護類
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
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
其他類
防雷系統設施
電氣安全設計
防洪排水功能設施
地質災害預防設計(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條 報告和記錄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
《安全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八條 附則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3
一、總則
為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推進可持續發展,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特制定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相關合作單位。
二、組織機構
1. 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統籌管理。
2. 環境保護專員: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與實施。
三、環境管理目標
1. 減少廢物產生,推動資源循環利用。
2. 降低公司運營過程中對水、空氣和土壤的污染。
3. 提高員工環境保護意識,定期開展培訓。
4. 實現符合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的環保目標。
四、職責分工
1. 領導小組:
制定和實施環境保護政策。
定期審核環境管理體系,確保其有效性。
2. 環境保護專員:
監督日常環境管理工作,收集環境數據。
組織環境培訓活動,提高員工環保意識。
3. 各部門:
依據本制度,開展本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
配合環境保護專員的'檢查與評估。
五、環境保護措施
1. 廢物管理:
分類收集、妥善處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廢物。
定期評估廢物處理效果,優化處理流程。
2. 資源節約: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及其他資源,制定具體節約措施。
鼓勵使用環保材料與可再生資源。
3. 污染防治:
定期檢測工廠排放,確保符合環保標準。
建立應急預案,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六、培訓與宣傳
1. 定期組織環境保護培訓,提高員工的認識和技能。
2. 在公司內部發布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材料,營造良好的環保氛圍。
七、評估與改進
1. 定期對環境管理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
2. 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改進措施,持續優化環境管理工作。
八、獎懲機制
1. 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個人或部門給予獎勵。
2. 對違反環境保護制度的行為,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所有員工需遵守并執行。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變化,適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為有效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涉及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
三、組織管理
1. 環境保護責任制
公司建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環境保護工作。
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
2. 環境保護培訓
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環境保護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與技能。
新員工入職時,需接受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與制度的培訓。
四、環境保護措施
1. 資源利用
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減少資源浪費,鼓勵節能降耗。
推行廢物分類回收制度,盡量實現資源的再利用。
2. 廢物管理
設立專門的廢物存放區,確保危險廢物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定期對廢物產生情況進行評估,制定減少廢物產生的改進措施。
3. 污染物排放
嚴格控制生產過程中的廢水、廢氣和噪音排放,確保符合國家標準。
定期檢測環境污染物排放情況,并向相關部門報備。
4. 應急管理
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處理流程,定期進行演練。
發生環境事故時,立即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后進行總結分析,完善管理。
五、監督與檢查
1. 定期檢查
每季度進行一次內部環境保護檢查,評估各部門環境管理工作落實情況。
檢查結果應形成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2. 信息公開
設立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欄,定期向員工公布環境保護工作進展和相關數據。
六、獎懲制度
1. 獎勵措施
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表現優秀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鼓勵員工提出環保建議,實施有效建議者可獲得獎勵。
2. 懲罰措施
對違反環境保護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其他紀律處分。
情節嚴重者,責令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 本制度由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與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5
一、總則
1. 為加強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有效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部門、員工以及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第三方單位和人員。環境保護工作應貫穿于本單位的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管理等各個環節。
二、目標與責任
1. 目標設定
本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目標,結合自身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明確的環境保護短期、中期和長期目標。目標應涵蓋污染物減排、資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態保護等方面,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減少廢氣、廢水、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總量,提高水資源、能源等資源的循環利用率,保護周邊生態環境的穩定性和生物多樣性等。
定期對環境保護目標進行評估和調整,確保其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更新以及本單位的實際發展情況相適應。
2. 責任劃分
單位負責人是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負責。應確保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單位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應組織實施本部門的環境保護措施,監督員工遵守環境保護制度,及時處理本部門出現的環境問題。
全體員工應履行環境保護義務,自覺遵守環境保護制度,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發現環境問題及時報告。
三、環境管理機構與人員
1. 機構設置
本單位應設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環境管理機構應具備相應的管理職能和技術能力,能夠獨立開展環境管理、監測、評估和協調等工作。
2. 人員職責
環境管理人員應熟悉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具備環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監督檢查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處理與政府環保部門、周邊社區和相關單位的環境事務;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等。
四、環境規劃與評估
1. 環境規劃
在制定單位發展規劃時,應同步開展環境規劃工作。環境規劃應依據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規劃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產業類型、生產規模、地理位置等因素,對環境目標、污染防治措施、資源利用方案、生態保護措施等進行統籌安排。
環境規劃應包括規劃期內的環境保護投資預算、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等內容,確保規劃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環境評估
本單位應定期開展環境評估工作,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運營期環境績效評估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在項目建設前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分析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運營期環境績效評估應定期對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成效進行評價,包括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資源利用效率、環保設施運行效果、環境管理水平等方面。根據評估結果,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持續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五、污染防治措施
1. 廢氣污染防治
對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應根據廢氣的性質、成分和排放量,采用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和設備。如采用吸收、吸附、催化氧化等方法處理含有有害物質的廢氣,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加強對廢氣排放源的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廢氣處理設施,保證其正常運行。建立廢氣監測制度,定期對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記錄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2. 廢水污染防治
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設完善的廢水收集、處理和排放系統。對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應分別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采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處理廢水,去除廢水中的污染物,使其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加強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廢水處理效果。嚴禁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廢水直接排放。
3. 廢渣污染防治
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應按照其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儲存和處理。對于可回收利用的廢渣,應進行回收再利用;對于危險廢渣,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廢物管理規定進行收集、運輸、儲存和處置,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并建立危險廢渣管理臺賬,詳細記錄其產生、轉移和處置情況。
加強對廢渣儲存場所的管理,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防止廢渣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4. 噪聲污染防治
對于生產設備、動力設備等產生的噪聲,應采取有效的噪聲控制措施。如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減震、降噪、隔音等措施,合理安排設備布局,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在廠區周圍設置綠化隔離帶,利用植被的吸聲、隔聲作用降低噪聲傳播。定期對噪聲進行監測,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
六、資源利用與節約
1. 水資源利用與節約
制定水資源利用規劃,推廣節水型生產工藝和設備,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加強對用水環節的管理,采取計量管理、定額管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用水量。
開展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等工作,減少對新鮮水資源的依賴。鼓勵員工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加強對節水工作的宣傳教育。
2. 能源利用與節約
實施能源管理措施,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加強對能源消耗的監測和分析,建立能源消耗臺賬,制定能源消耗定額,采取節能措施,降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
對高耗能設備進行節能改造,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加強對員工的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節能意識和操作技能。
七、環境監測與應急管理
1. 環境監測
建立健全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環境監測計劃。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監測項目、監測方法和監測頻率,對廢氣、廢水、廢渣、噪聲等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周邊環境質量進行定期監測。
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部分或全部環境監測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和評價,及時掌握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實施效果。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2. 應急管理
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措施、應急物資保障等內容。應急預案應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確保其科學性、實用性和有效性。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如應急防護用品、應急處理藥劑、應急監測設備等,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保證其處于良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應急處置,防止事件擴大,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報告。
八、環境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
1. 環境信息公開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環境管理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通過單位網站、公告欄、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地向公眾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2. 公眾參與
鼓勵公眾參與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設立意見箱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于公眾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應認真研究并及時反饋處理情況,積極改進環境保護工作。
九、獎勵與處罰
1. 獎勵措施
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本單位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方式包括榮譽證書、獎金、晉升等。具體獎勵標準和辦法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 處罰措施
對違反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方式包括警告、罰款、責令整改、解除勞動合同等。對于因違反環境保護制度導致環境污染事故或對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如遇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發生變化,本單位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本單位所有。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6
一、總則
1. 為加強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員工健康,促進單位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二、管理機構與職責
。ㄒ唬┏闪h境保護管理小組
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
。ǘ└鞑块T職責
1. 行政管理部門
負責制定和完善單位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協調各部門之間的環保工作,組織環保培訓和宣傳活動。
負責與政府環保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及時處理環保相關事務。
2. 生產部門
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環保操作規程,確保生產活動符合環保要求。
合理使用原材料和能源,減少浪費,降低污染物產生量。
負責生產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3. 后勤部門
負責單位環境衛生的管理,定期清理垃圾和廢棄物。
做好單位綠化工作,提高綠化覆蓋率,改善環境質量。
對單位用水、用電進行合理調配和管理,推廣節能措施。
三、環境監測與評估
1. 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對單位的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包括但不限于空氣、水、噪聲等方面。監測項目、頻率和方法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準。
2. 根據環境監測結果,對單位的環境狀況進行評估。如發現環境質量超標或存在環境風險,應及時分析原因,制定并實施整改措施。
四、污染防治措施
。ㄒ唬⿵U水處理
1. 建設完善的廢水處理設施,對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
2. 加強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3. 鼓勵員工節約用水,減少廢水產生量。
。ǘ⿵U氣治理
1. 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采用有效的治理技術和設備進行處理,減少廢氣污染物的排放。
2. 定期檢查和維護廢氣處理系統,保證其正常運行。加強通風換氣,改善工作場所的空氣質量。
。ㄈ┕腆w廢棄物管理
1. 對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存放,建立廢棄物管理制度。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應進行回收處理,危險廢棄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處置。
2. 與有資質的廢棄物處理單位簽訂合同,確保固體廢棄物得到安全、合法的處理。
(四)噪聲控制
1. 在設備選型和采購時,優先選擇低噪聲、環保型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降噪措施。
2. 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避免在居民休息時間進行高噪聲作業。對工作場所的噪聲進行定期監測和評估。
五、環保教育與培訓
1. 定期組織員工參加環保教育與培訓活動,包括環保法律法規、污染防治知識、環境管理體系等方面的內容。
2. 新員工入職時,必須接受環保培訓,使其了解單位的環保要求和自身的環保職責。
3. 通過宣傳欄、內部刊物、會議等形式,開展環保宣傳活動,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六、應急管理
1. 制定單位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2. 定期組織環境應急演練,檢驗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齊全、完好,隨時可投入使用。
3. 一旦發生環境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減少環境損害,并及時向政府環保部門報告。
七、獎勵與處罰
1. 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獎金、榮譽證書等形式。
2. 對違反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2. 本制度應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以適應單位發展和環保工作的需要。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保障員工健康及周邊環境安全,特制定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及環保管理,旨在規范環保行為,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促進公司與環境的和諧共生。
第二章 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負責。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四條 設立環保管理委員會,由公司高層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環保政策、監督環保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環保問題。
第五條 環保管理部門為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環保監測和檢查,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第三章 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六條 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標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減少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
第七條 建立健全“三廢”處理設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并定期對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第八條 加強清潔生產管理,推行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產生。
第九條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污染環境和危害健康的工藝、設備,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設備。
第四章 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第十條 制定環保設施檢修計劃,定期對設施進行檢修和維護,確保設施完好和運行正常。
第十一條 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記錄設施運行情況和檢修記錄,定期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 對環保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第五章 環境監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環境監測體系,定期對生產區域及周邊環境進行監測,掌握環境質量狀況。
第十四條 制定環境監測計劃,明確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和監測方法,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條 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和評估,發現環境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第六章 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加強員工環保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環保意識,確保員工掌握環保知識和技能。
第十七條 制定環保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員工參加環保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環保法律法規、環保知識和環保操作技能等。
第十八條 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確保員工達到環保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員工進行再培訓或調崗。
第七章 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排污費,確保公司環保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第二十條 積極申請環保資金,用于污染治理、環保設施建設和環保技術研發等。
第八章 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第二十一條 建立環保監督體系,加強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環保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第二十二條 制定環?己思殑t,將環保工作納入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對環保工作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獎勵,對違反環保規定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處罰。
第九章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第二十三條 制定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組織、應急措施和應急資源,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第二十四條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環保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04-03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09
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04-07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06-16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本01-05
(優秀)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14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03-19
維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2篇)06-20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17篇)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