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 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工作時間:
1.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2.上班時間:8:30--12:00;13:30--18:00;
3.午餐時間區域:12:00~13:30,在午餐休息時間區域內,可自由選擇就餐時間,如需外出就餐,員工應該輪流就餐,必須保證辦公室有人值班。
4.公司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計2次)。
5.無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
6.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7.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8.行政管理部前臺及人事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行政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9.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規范公司員工的考勤行為,保障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和內部管理,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公司正常運轉。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制定程序:
1.確定編制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牽頭,協同相關部門制定。
2.收集資料:收集員工考勤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3.制定草案:編制人員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制定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和領導的意見。
4.修改完善:根據征求意見情況,對初稿進行修改和完善。
5.公示實施:審核通過后,將制定后的制度公示在公司內部,同時將制度以郵件形式通知全體員工。
內容:
1.考勤方式:
考勤方式為打卡制,全員實行刷卡考勤,凡遲到早退或缺勤者,將進行扣罰或調整工資等制裁措施。
2.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時間為早上八點,如果員工在八點以后到達公司,將視為遲到。遲到三次或遲到總時長達30分鐘以上的將視為嚴重遲到,將按月扣除遲到工資費用,并進行相應的考核扣分。
3.請假制度:
員工因病或個原因請假的`,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三天,超過三天將需要呈現病假證明或證明文件。未經批準私自離崗、曠工或濫休者,將按曠工處理,月考核扣一次分。
4.加班制度:
加班前必須獲得上級領導的批準,并且必須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加班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并按照加班工資的正常機制進行計算。
5.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是公司重要的管理職責,公司將嚴格依照制度要求進行考勤記錄、匯總和審核,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責任主體:
公司全體員工。
執行程序:
公司對員工進行考勤管理時,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進行操作,嚴格按照制度中的要求對員工進行考核。并將各項制度和考核結果公示在公司公告欄上,以便員工進行監督。
責任追究:
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員工,將依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者調整工資等制裁措施。對涉嫌嚴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員工,公司將進行調查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考勤及休假管理,嚴格勞動紀律,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真實性負責;
(二)核準和審批員工出差、因公外出、請假等。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
(一)人力資源部為考勤休假的監督管理部門;
(二)負責統計每月員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三)負責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計算員工工資、補貼等。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每日標準上班時間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第六條考勤方式
(一)公司統一實行指紋打卡的考勤方式,員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務外出時均需進行考勤記錄。
(二)若員工因機器故障或無法識別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時親自到考勤管理人員處登記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上、下班時間。
(三)因出差或公務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考勤核算均以釘釘中備案的《出差審批表》、《因公外出審批表》為準。未登記或未經簽批,按曠工處理。
(四)出勤期間不得無故離崗,不得辦理私人事務。
(五)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遲到;無正當理由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早退。
(二)員工每月有三次10分鐘(含)以內緩沖時間的機會,其不計為遲到,但不包括開會等情況。因惡劣天氣(臺風、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時以內到崗者不計為遲到。
(三)遲到10分鐘(含)以內者(當月遲到次數≥4次時,3次緩沖次數不計入內)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含)以內者,遲到/早退每1次折算為1小時事假處理。
員工遲到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每2次視作半天事假處理。
(四)每月遲到早退情況,是當月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手續尚未獲批而休假,視作曠工處理。
(二)上班中途離崗1小時以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打架斗毆致傷而停工休息,無故不參加公司團體活動,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且超過30分鐘到崗,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超過30分鐘,或休假期滿后仍未出勤等情況均視為曠工。
(三)曠工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0.5天)。凡曠工者,按照2倍工資扣款作為處罰,即:曠工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曠工天數×2。另外礦工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額扣除。
(四)員工累計曠工時間3天(含)以上,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離開公司辦公場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內活動。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補助。
(二)員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審批單》,經核準后方可外出;若未經核準私自外出,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者,員工本人應口頭(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及外出時間,回公司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三)員工因工作性質需頻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進行審批,并在《因公外出審批單》中明確每天具體的因公外出時間。
第十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動。員工出差時間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計加班。
(二)員工連續出差超過15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一天。員工連續出差超過30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兩天。
(三)員工出差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有關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須抄送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無法預先簽批《出差審批單》者,需電話向分管領導報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員,同時填寫《出差審批單》。
(四)如無特殊情況,出差前未填寫《出差審批單》,出差過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補辦出差審批手續,則扣除一天出差補助(出差補助相關規定詳見《差旅費管理細則》)。
第四章請休假管理
第十一條請休假種類
本制度所涉及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照國家及公司所在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事假、病假(醫療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數為實際工作日;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二條事假
(一)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出勤者,均應事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同意,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同意。
(二)事假為無薪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補貼等各項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款計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8×事假時數。
(四)員工單次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年累計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天。每超過一次月度績效考核進行分數酌減。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員工在上班或下班時產生未出勤打卡的情況,一律按照半天事假處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病假
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
(一)病假須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就診記錄、病歷卡、病情證明單、醫藥費證明等請假證明單資料,并報請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認;無醫院開具的就醫證明,則按事假處理。如因情況緊急、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無法正常辦理請假手續的,在
恢復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逾期無效。
(二)病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員工累計休病假時間不得超過法律醫療期規定的時間,病假扣款計算方式:
1、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3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30%×病假時數;
2、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且≤10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5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50%×病假時數;
3、當月累計病假天數>10個工作日,則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可按照《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天津市相關規定,享受醫療期相關待遇。醫療期累計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四)病假期間根據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金。
(五)病假工資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公司認為員工提供虛假病情信息或假資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費用由公司先行墊付。復查結果屬實,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復查結果表明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其虛假行為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休假期間視為無故曠工。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補休
(一)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員工須在當月補休有效期內,事先填寫《調休申請表》申請補休,未按規定事先辦理補休手續而自行補休的,視為曠工處理。補休時長每月安排補休天數不超過一天,當月有效,逾期作廢。補休時間須根據工作情況統籌考慮。
第十五條年休假
(一)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二)職工帶薪年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員工入職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當年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折算。即按照【(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數÷365天)×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如屬上述1~3所列情形而當年已休過年休假的,則應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員工申請年休假時,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經核準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五)原則上年休假在應在本自然年度內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數,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畢的年休假將不再另行安排補休。
(六)員工可使用當年年休假同等天數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申請人須在《請假審批表》中注明折抵情況。
第十六條婚假
(一)轉正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勞動合同期內領取結婚證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連續計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員工需憑結婚證可申請婚假,婚假自勞動合同期內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過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條產假
(一)產檢假
女員工在懷孕期間,憑借產前檢查建檔可享受帶薪產檢假。超過以下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1、懷孕第1~7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產假128天;
2、難產的增加帶薪產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帶薪產假15天。
4、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三)陪產假
男員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陪產假7天。男員工陪產假,應提供配偶單位出具的休產假證明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四)流產假
1、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超過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42天。
3、流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五)保胎假
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如員工身體虛弱且工作許可,經公司同意,由醫院提供證明,可請保胎假,期間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條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后,嬰兒不滿一周歲時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
第十九條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證明員工可給予3天喪假;員工的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證明可給予一天喪假。親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喪事的,喪假酌情延長(以合理的往返時間計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審批流程
員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請假應按不同考勤類別填寫審批單(須提供證明資料的須附證明資料),并提前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具體審批流程參見下表。
第二十一條請假核實
員工請假時,應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予核實請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請假,或請假期間需要續假者,應于當日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同時辦理補(續)假手續,過期未辦理手續者視為曠工處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紀律
第二十二條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嚴格遵循相關審批流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三條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記錄者、提供虛假休假信息或證明資料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則在當年度內不允許參與升職、加薪。情節較為嚴重者給予降薪、降職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需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懲罰(20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狀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緣由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賜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需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促進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紀律,并保障公司利益與員工權益的平衡。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 2.組織編制委員會。
3.起草討論初稿。
4.征求意見和修改。
5.審批發布。
法律法規: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制度名稱: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促進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紀律,保障公司利益與員工權益的平衡。
內容:
1.考勤應準時、準確地簽到、簽退,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
2.公司員工每個月都應當按時提交月度加班申請表,并指定人員進行統計和審核。
3.事假須在請假前向上級申請,事由必須明確說明,并由上級批準再進行請假。
4.年假和病假的申請、審批、管理等流程。
5.未經批準,擅自請假、離崗、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處理方式。
6.嚴禁攜帶手機、上網等個人活動影響工作效率。責任主體:
所有員工
執行程序:
1.員工應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審核、統計、維護和管理。責任追究:
員工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公司將采取不同的懲罰措施,如嚴肅批評、通報批評、受罰款處罰等。如果情況嚴重,公司還可考慮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有效治理建設工程土方運輸撒漏,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00號)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主要干線、里巷道路從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等工程建設活動的相關責任單位必須遵守本細則規定。
第三條
建設單位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明施工質量標準,采取必要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和周邊環境的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防治土方運輸撒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系指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按規定存入的防治土方運輸撒漏污染路面的費用。
第五條
保證金實行工程項目存儲制。施工單位在土方施工開始前7個工作日內將50萬元保證金一次性存入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建設銀行專用賬戶,同時提交土方運輸申請手續,遞交《建設工程防治土方運輸撒漏承諾書》(詳見附件1)和《建設工程工程土運輸計劃表》(詳見附件2)。
第六條
按區域管理原則,各工程項目保證金存入手續到工程所在地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地鐵、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保證金存入手續到市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站辦理(地址:河西區梅江地區友誼南路與珠江道交口漣水園10號樓)。
第七條
市、區(縣)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按文明施工有關標準對申請單位防治土方運輸污染的措施進行驗收。凡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土方運輸施工。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責成項目總包單位和土方承運單位加強土方運輸管理,嚴格按照《建設工程防治土方運輸撒漏承諾書》確定的運輸時間和行駛路線組織土方運輸,設置巡視車和清掃人員,發生土方撒漏應及時清掃,并用水清洗干凈,保持道路清潔。
第九條
工程項目土方運輸完畢后,由建設單位向辦理保證金存入機構申請保證金返還手續。經驗收合格的,全額返還保證金。
市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對各區(縣)防治土方運輸撒漏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并負責地鐵、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各區(縣)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建設工程防治土方運輸撒漏的驗收工作。
第十條
市、區(縣)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按以下規定扣除保證金。
1、未使用密閉裝置車輛運輸工程土方及建筑渣土的,扣留保證金的20%;
2、因撒漏未及時清理造成污染的,扣留保證金的20%;
3、在環境管理責任區范圍內工程土方未實施苫蓋,地面未實施灑水除塵的,扣留保證金的'20%;
4、清運土方造成揚塵的,扣留保證金的20%;
5、對前四項同時發生或單項重復發生的全額扣留保證金。
第十一條
保證金扣除部分,作為應急清掃道路、配備清掃人員和應急車輛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獎勵文明運輸土方的施工現場。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1:建設工程防治土方運輸撒漏承諾書
附件2:建設工程工程土運輸計劃表
附件1:建設工程防治土方運輸撒漏承諾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校風校紀,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職工確有事需請假的,應先寫好請假條,將請假條面交學校領導,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超過請假期限而未續假的,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的,先離校后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特殊情況可帶假或電話請假,但回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一天以內的,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3、女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可按病假處理。
4、教師請事假1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后勤工作人員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30元。
(二)病假
1、病假須持相關證明予以說明。病假一天以內,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2、教師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資30元。后勤工作人員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1、上班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罰10元;達30分鐘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課鈴響后,沒按時到崗,發現一次扣10元。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私自調課者,雙方均扣工資10元,2、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離校時,必須報告部門主任批準,并移交課程,否則無人上課,應由原任課教師負責,并罰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小時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曠工:未經學校領導批準,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一律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4、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學期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5、上班時間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覺,或隨意離開學校30分鐘以上,發現一次罰10元-30元。
6、學校集合、開會或參加集體活動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無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職員工因私事離崗,全月累計按事假扣發工資。
常規工作處罰規定
1、全體教職工必須形成“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的觀念。在工作中自覺服從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與安排,不服從管理與安排的,視具體情節扣款10-100元。
2、無教案上課,一次罰20元。檢查教案和批改作業,未達到《教學常規管理規定》者,每少一次分別罰10元。坐著上課,發現一次扣10元。
3、上課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機、每次罰20元,曠課1節罰50元。
4、體罰學生、擅自對學生停課者,每次罰20元。
5、師德修養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響較壞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罰30~300元。體罰、變相體罰、辱罵學生,發現一次罰20元。
6、學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訂的教學目標指數,罰全期工資5%。(根據班級情況酌情考慮) 7、擅自停課、影響教育教學秩序者,罰100元。
8、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給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帶來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違反校紀校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對班級事務處理不當,或不管不問每發現一次扣20元。
11、教師上課對學生要求不嚴,放任自由,學生無故缺課,每發現一次扣任課教師20元。
12、嚴格執行本校《中小學收費管理規范要求》,未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及學科教師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輔導參考書,違反規定,家長投訴罰5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罰規定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1.總則
保障公司正常、高效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保證員工的休息權利。
2. 適用范圍
3.公司的行政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季節性調整另行通知,部分崗位按照特殊崗位上班時間要求上班。
4.公司全體員工每天上下班都必須登陸考勤機考勤,考勤結果由綜合管理部匯總定期公布并計算薪資。鑒于工作特殊性,外派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考勤。
5.員工上、下班須親自簽到、打卡,不得托人或受托。一經發現托人或受托考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實行警告處罰,并罰款50元;如再次違規實行訓誡處罰,并罰款100元;三次違規者給予除名。
6.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不需簽到、簽退,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結束后須憑《出差申請單》到綜合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
7.員工凡當日遲到在15分鐘以內按遲到處理,15分鐘以上至半日之內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日者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凡當日早退在15分鐘以內按早退處理,15分鐘以上半日以內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日按曠工一天處理。
8.員工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予以罰款10元,累計三次遲到(早退)作曠工一日處理;無故曠工半日,扣發當日薪資的50%;無故曠工1日,扣發當日全部薪資。
9.員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處理(解除勞動關系)。
10.因天災人禍或其它不可抗力而遲到等,經查實,不作遲到(曠工)計;因天氣惡劣、交通堵塞、忘記等原因造成考勤遲到,當事人需立即報告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查證后酌情處理。
1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綜合管理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負責人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計。
12.正常情況下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如因工作需要先辦理公事再上班的.,需在上班前日填寫《外出申請單》并報綜合管理部;上班期間因業務需要,須外出辦公務者,應填寫《外出申請單》并報綜合管理部。違反上述規定,以遲到或曠工計。
4.附則
4.1本管理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4.2本管理辦法的擬定或者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3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1.目的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制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執行。
3.管理責職
3.1 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 監督檢查員工考勤紀律,調查處理考勤違紀現象;
b) 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匯總與反饋; c) 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a)教育督導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紀律。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并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臺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咨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后服務。
c)系統故障維護,數據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 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報總部人力 資源部審批備案后組織落實。
4.相關定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簽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非聯系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并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干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間節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實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夏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執行冬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并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原則上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布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節: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d)國慶節:3天(10月1.2.3日)
e)清明節:1天(農歷清明當日)
f)端午節: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為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后打卡的視為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為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沖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為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公司所屬各部室: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部室勞動紀律,規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為確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實施和監督管理,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機關部室全體員工啟用新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紋考勤范圍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二、指紋采集注冊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4、東、西廠區統一考勤管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四、使用注意事項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簽批補卡登記,并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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