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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變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23 10:25:56 煒玲 制度 我要投稿

        變更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變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變更管理制度(精選20篇)

          變更管理制度 1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建立變更管理制度,對管理制度、xx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xx等永久xx或暫時xx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風險辨識和控制。

          一、職責

          1、技術員負責對xx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xx等變更實施管理。

          2、辦公室負責對管理制度等文件變更實施管理。

          3、其它各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有關變更的管理。

          二、程序

          1、變更管理要求

         。1)明確變更內容;

         。2)規定實施變更的程序;

         。3)對由于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將變更的內容,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對xx作人員進行培訓。

          2、變更類型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原料介質變更;

          3、工藝流程及xx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5、xx作規程的變更;

          6、工藝參數的變更;

          7、公用工程的水、電、汽、氣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制度和xx作規程的變更;

          5、管理職責的變更;

          6、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變更程序

         。1)管理制度、xx作規程、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文件變更按《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和符合xx評價》、《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2)其它變更按以下變更程序執行:

          1、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填寫《變更實施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2、變更審批!蹲兏鼘嵤┍怼窇鸺壓炇鹨庖,并經主管領導審批,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變更及對變更進行風險評價,制定控制措施。

          3、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實施過程嚴格按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進行風險控制。

          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后,變更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5、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應將變更情況書面告知相關人員,并對其進行教育培訓。

          (3)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應滿足《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的要求。

         。4)變更完成后,實施變更部門將《變更實施表》復印一份交安全處備案。

          三、引用標準

          1、文件控制程序。

          2、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及符合xx評價管理程序。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設備管理制度。

          5、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

          變更管理制度 2

          1、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由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蓋章)

          2、承諾書(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個人申請的須本人簽字。)

          3、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申請人自行書寫)

          4、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據變更內容提交相應的材料)

          (1)變更機構類別:還需提交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所需相應材料,經完成設置審批后,再申請執業登記。

          (2)變更單位名稱:營利性醫療機構先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證明)、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法定代表人

         、儆猩霞壷鞴懿块T的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任職證明或文件;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原主要負責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資格證明);

         、跓o上級主管部門的,原地址醫療機構注銷后重新申請。

          (4)變更主要負責人:

          個體診所變更主要負責人,原地址醫療機構注銷后重新申請。除個體診所外的醫療機構變更主要負責人應提交主要負責人任職證明(由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原主要負責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主要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新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材料中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資格證明)。

         。5)變更醫療機構地址:

         、僭诠茌牂嘞薹秶鷥冗w址:完成新址的設置審批后進行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中相關材料。)

          ②由管轄區域外向內遷移的,應當取得新址醫療機構的《設置批準書》后,經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后,再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提交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執業登記的相關材料。)

         。6)變更診療科目(診療技術、業務范圍):

         、僭鲈O科目(診療技術、業務范圍)應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新增診療科目申報表;平面圖;執業人員花名冊,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診療設施、設備的清單材料;相關規章制度、診療規范、操作規程。如產生污水,還應提交污水處理方案;新增放射科或放射診療設備的,還需提供放射科(X光室)的驗收情況(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從業人員上崗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納入《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管理的,應取得《大型設備購置許可證》及大型醫用設備人員上崗證。凡涉及計生、婦科、產科、性病、透析、介入等科目的,應先取得市衛生局的批件;)

         、谌∠颇繎峤黄矫鎴D

         。7)變更床位(牙椅):提交擬增床位(牙椅)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或醫療服務需求分析報告;平面圖;新增衛生技術人員花名冊、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變更所有制形式:企業改制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由兩個以上法人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以及由兩個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還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股份制醫院還應提交組織章程和決議。

         。9)變更經營性質:營利性醫療機構變更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變更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

         。10)變更注冊資金: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其財務部門出具資信證明;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供由銀行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存款證明原件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變更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監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能部門在基建維修工程(包括土建、水電安裝、市政、綠化等)項目設標時,應做好詳細預算,盡可能地將工程項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圍內,減少工程變更;、維修現場代表應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關變更簽證工作。

          第三條凡是經過招投標[造價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工程]確定施工單位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確需進行工程變更簽證的情況,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執行。

          第四條本文中的“工程變更簽證”指的是“工程量變更簽證”或“工程項目變更簽證”。如涉及材料價格,則按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價不能反映其價值,且市場價浮動范圍較大的材料。如裝修材料等)的價格談判,不屬本辦法管理范圍之列。

          第五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甲方”指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主管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奥毮懿块T”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使用部門”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二章細則

          第六條工程變更條件

          工程變更條件分為設計變更和甲方變更。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可按程序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否則,不允許進行變更。

          1、設計變更

          按招標時的`勘探資料及設計圖紙施工,不能滿足實際技術要求,經過設計單位、勘探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確認必須修改的。如基礎超深(挖)、基礎或上部結構形式更改或數量增加等。

          施工圖會審綜合意見和審圖公司修改意見,如屬強制性規定的,直接按規定修改后執行;如屬建議性意見,則由職能部門根據實際按程序報批后執行。

          2、甲方變更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從投資、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對工程項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進行更改。

          使用部門在建設過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將有關書面資料報送職能部門后才能進行以下工程變更程序。

          第七條工程變更程序

          符合工程變更條件項目的,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變更方案)技術確認è(變更方案)造價分析è(變更方案)學院確認è(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1、(變更方案)技術確認

          職能部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協調有關單位,確定可行的經濟的變更方案。變更方案須經相關部門書面確認可行。變更方案包括書面說明和施工圖。

          書面確認資料(變更通知)作為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是竣工資料的一部分,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及需組織專家論證的情況除外)

          2、(變更方案)造價分析

          職能部門根據變更方案,協調有關單位,估算完成變更項目所需的費用。估算應合理地體現變更項目當前的價值。結算時,該部分工程造價不能突破估算價。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3、(變更方案)學院確認

          學院職能部門按以下順序完成書面確認程序

         、倩、維修現場代表è

         、诼毮懿块T負責人è

          ③主管部門è

         、軐W院審計部門è

          ⑤學院財務部門è

         、迣W院主管領導

          其中,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順序確認;

          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順序確認。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4、(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變更方案實施前,職能部門必須完成上述3步程序。

          現場簽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按變更后的施工圖施工的,則此施工圖作為結算審核的依據。工程量根據計價規則按圖計算。職能部門可直接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實施。

          (2)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施工,工程量須現場實際量度的,則按以下情況執行:

         、僭靸r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學院審計部門根據書面資料抽檢。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谠靸r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學院審計部門代表、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四方共同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學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緊,任務重的特點。為配合工程的進展,使工程變更簽證工作能順利完成,學院各部門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關簽證工作。

          職能部門根據工程的進展,盡可能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學院審計部門,以便學院審計部門安排工作。學院審計部門接到通知后,盡可能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

          為使工程順利進展,一般情況下,完成變更簽證的時間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于頒布之日起實施。

          變更管理制度 4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 保障生產安全:通過規范化的變更流程,防止因設備改動引發的事故。

          2. 提升生產效率:合理變更可以優化設備性能,提高生產線的'運行效率。

          3. 遵守法規要求:確保設備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合規風險。

          4. 控制成本:通過前期評估,避免無效或成本過高的變更。

          5. 促進持續改進:通過后期評估,推動設備管理和生產流程的持續優化。

          變更管理制度 5

          1、目的:

          確認合理的設計變更簽證程序,從而控制設計變更、簽證的費用。

          2、范圍:

          適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設計變更及簽證項目。

          3、職責:

          3.1.工程部是簽證實施的見證部門。

          3.1.1.項目主管確認簽證及設計變更實施的情況及工程量。

          3.1.2.部門經理負責簽證的審批。

          3.2.設計部是設計變更的見證部門。

          3.2.1.項目主管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確認及說明變更原因。

          3.2.2.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3.預算部對設計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

          4、程序:

          4.1.設計變更。

          4.1.1.工程在施工過程,若發現施工圖紙屬于較大結構性問題,必須及時上報公司主管老總,并與設計單位聯系研究決定,由設計單位出修改施工圖或變更設計通知。

          4.1.2.設計部審核設計變更,經主管人及部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后,轉發給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員每月5日前,整理匯總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設計變更單,并在每張變更單上注明實施情況。匯總單經主辦人及經理確認后,送預算部。

          4.1.4.預算部確定核實設計變更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2.簽證:

          4.2.1.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時確認簽證單。認真核實簽證工程量及詳細說明施工工藝及實施情況。

          4.2.2.簽證單需監理、工程主辦人及部門經理三人共同簽認,并加蓋各自公章確認。

          4.2.3.點工簽認:

          4.2.3.1.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認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2.3.2.點工原則上是以現定額站規定(每工22.80),故在稅前進行結算。

          4.2.3.3.若按定額站人工價規定進行施工有難度,經部門經理認可,以書面形式在簽證單上寫明原因、工作內容,由預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員共同談定點工單價。

          4.2.4.各種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簽證單,該項目操作執行《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簽證單,匯總確認后送預算部。

          4.2.6.預算部確定核實簽證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3.備注:

          4.3.1.設計變更、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員須當日發生當日確認,事后補辦的設計變更、簽證預算部不予計算,事后補辦設計變更、簽證不予計算。

          4.3.2.設計變更、簽證單每月分別作匯總表,見附表一、二。

          4.3.3.所有設計變更、簽證單上有關價格、費用的.確認時,需由預算部參與確定。

          4.3.4.設計變更、簽證單均一式五份,送預算部的設計變更、簽證單必須為原件。

          4.3.5.預算部在辦理結算時有權復查簽證、變更的內容,若發覺與定額不符時,不予結算。

          4.3.6.若發生特殊情況難以結算的項目,則注明由審價單位作最終確定。

          5、本工程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陳總、xxx、xxx、xxx;設計部、預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體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變更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規范我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過程,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防止因為變更因素發生安全事故,確保各類變更達到預期的良好效果。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變更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安全、作業過程及環境等各種變更的適時性動態管理。

          3、術語

          3.1人員變更:指新入廠職工(勞務工)、內部崗位或工種調動、離崗復工、外來人員等。

          3.2工藝、技術變更:因新、改、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操作規程的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等。

          3.3設備設施變更:指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因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3.4場所變更指工作場所、環境發生變化。

          3.5管理變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職責的變更;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隨時地協調各相關單位對公司內發生的各項變更進行評價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負責協調、指導各單位變更后的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審核各單位上報的培訓需求,安排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2生產設備部負責歸口審核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工作;負責歸口審核工藝、技術變更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落實主管部門的變更工作安排,對各項變更采取動態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員變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執行。

          5.2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所需的新規程、制度,并對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工藝、技術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變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設備設施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新的技術操作規程、制度等,并對操作(使用)單位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報廢、拆除生產設施時,按照《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內容執行。

          5.4作業過程(程序)、作業場所變更,由所屬單位負責對其職工進行變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變更時,由安全保衛處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培訓、學習。

          5.5變更流程:變更申請單位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審核---安全環保部審核-----公司分管負責變更的領導審批----落實完成后----變更的歸口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申請單位歸檔。

          5.6變更的申請:

          5.6.1公司制定統一的“變更申請表”,在實施變更申請時,變更申請人應統一填寫“變更申請表”(一式三聯:一聯歸口審核部門保存、二聯安全環保部保存、三聯申請單位保存)。

          5.6.2“變更申請”對變更的原因要準確真實,有科學依據:在進行各類變更前,變更申請人要進行充分的實際情況調查,弄清變更前所存在的真正問題和缺陷,從而使變更的'目的明確,有科學依據。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進行變更申請,申請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責任人。

          5.6.3“變更申請”提出的變更方案要先進合理,內容要明確具體:

          (1)變更的方案應是目前合理、安全、經濟的和可實施性強的,這樣才能保證存在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針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不同部門產生多個方案,應優中選優。由變更的終審負責人負責,在部門范圍或總廠范圍內針求最佳方案。

          (2)變更內容要詳細說明,必要進附圖、附表、附數據,這樣在各級評審過程才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現隱患和事故。

          (3)“變更申請”內容中,申請人應對變更后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確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得隱瞞可能存在的風險。

          5.7變更的審批:

          5.7.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應逐級上報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安全保衛處和公司領導審批,不得越級進行評審。

          5.7.2對于各類變更,是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人、機、物、環等缺陷進行的改進,在變更中的各級評審人員,應全面進行考慮審查,以規避風險,保證變更的有效性。認真對變更內容認真進行風險評價,補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實施性、經濟性、科學性等。

          5.7.3變更的公司領導負責人,負責確定對相關部門評審意見的匯總,綜合評價存在風險、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簽署最終審批意見。

          5.8變更的實施

          5.8.1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單位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5.8.2變更的實施要認真落實各類風險控制措施,及時反饋各類異常。

          5.8.3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歸口主管部門要下達明確的變更通知,并附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明確起始時間和責任人,明確變更申請中提出的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實施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明確變更的具體要求后,按方案實施。

          5.8.4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非預計情況時要及時匯報變更申請單位及歸口審批部門,具體實施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9變更的驗收

          5.9.1變更的驗收工作由變更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的要求。各類變更項目專業負責人、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即為驗收組成員,共同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存在的隱患和剩余風險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意見,由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5.9.2通過驗收的變更項目,列入所在所在單位正常的管理職責中,負責修訂和完善因變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規程等內容,保證變更的安全、有效實施。

          5.10任何單位、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總廠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考核。

          5.11變更注意完善項目包括:

          及時修訂各類規程防止老規程誤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舊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標識防止舊標識錯誤使用;

          完善職責權限范圍,防止變更引起的職責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類表格等;

          進行變更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變更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了規范本公司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門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

          3.2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變更申請的'審核。

          3.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后的驗收。

          四、管理內容

          4.1設備變更要求

          4.1.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1.2安全設施變更。

          4.1.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1.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1.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4.1.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1.7其他需要變更的設備設施。

          4.2設備變更流程

          4.2.1由車間人員對有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檢查、確認。對達到變更需求的設備進行記錄,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并提交部門負責人。

          4.2.2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需要變更的設備現場審核,確認無誤后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門。

          4.2.3安全管理部門接收到《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后審核簽字,

          4.2.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對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更換。

          4.2.5變更實施前,變更的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3記錄、保存

          4.3.1對于設備設施變更的要及時對其所填寫的申請、審批文件,進行保存、歸檔。

          4.3.2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保存、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 8

          變更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企業運營的各個方面,旨在確保企業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環境,維持業務的.穩定性和持續改進。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變更申請與審批流程

          2. 變更影響評估與風險控制

          3. 變更實施與監控

          4. 變更后效果評估與反饋

          5. 員工培訓與溝通機制

          內容概述:

          1. 變更申請與審批流程:明確變更發起人、審批權限和流程,規定何時、如何提出變更請求,以及審批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因素。

          2. 變更影響評估與風險控制:制定評估標準,分析變更可能帶來的影響,包括技術、財務、法律等方面,并建立風險應對策略。

          3. 變更實施與監控:規劃變更執行步驟,設定時間表,確定責任人,同時設置監控機制以確保變更按計劃進行。

          4. 變更后效果評估與反饋:對變更結果進行評估,收集反饋,以便于優化變更管理流程。

          5. 員工培訓與溝通機制:確保員工了解變更管理制度,通過有效溝通減少抵觸情緒,提高變革接受度。

          變更管理制度 9

          1、發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

          a)建筑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范規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生建設規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生衛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可不辦理申報手續。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3.變更管理定義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

          4.變更管理的分類

          4.1工藝、技術的變更:

          4.1.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4.1.2原料介質變更;

          4.1.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1.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1.5工藝參數的變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2設備設施的變更:

          4.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設施的變更;

          4.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2.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2.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4.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3管理的變更:

          4.3.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4.3.2人員的較大變更;

          4.3.3管理機構的變更;

          4.3.4管理職能的變更;

          5.變更管理職責

          5.1項目或技改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5.2工藝部門負責現有工藝設備,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變更管理;

          5.3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現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等的變更管理;

          5.4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機構和人員的變更管理;

          5.5相關部門負責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變更管理。

          6.變更程序

          6.1變更申請。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6.2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安全變更申請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6.3變更審批!栋踩兏暾埍怼诽詈煤螅瑧獔笾鞴懿块T和分管公司領導審批。

          6.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6.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7.變更的管理

          7.1工藝、技術的變更:

          7.1.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7.1.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督工藝指標執行,優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4工藝參數變更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

          7.1.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7.1.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7.1.5.2對于優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

          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由動力處根據生產能力負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并編制變更方案和實施計劃,上報總工程師同意,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動力處組織實施。

          7.2設備設施的變更:

          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設備處組織實施。

          7.3管理的變更:

          7.3.1安全技術處必須關注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更新變化情況,并根據安全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修訂企業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國家最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7.3.2工藝、技術部門必須根據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規范的變更,及時更新企業的相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變更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3相關部門必須按照最新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裝置變更計劃和實施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4關鍵崗位人員的增減,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批準,方可人員調動。

          7.3.5任何人無權做出組織機構(包括生產工段和班組)的變更,確需變更的,由生產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寫出組織機構變更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變更。

          8.變更的其他規定

          8.1.對以下變更需進行驗證或確認:

          8.1.1.原輔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的改變或產品包裝形式的改變;

          8.1.2.工藝參數的改變或工藝路線的變更;

          8.1.3.設備的改變,主要指設備位置調整、設備改進、更換或大修等;

          8.1.4.安全設施的變更。

          8.2變更的實施僅限于變更申請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的變更范圍去執行,不準超越批準的范圍。

          8.3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8.3發生重大變更時,銷售公司應在變更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通知給相關客戶和法規部門。

          8.4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

          9.檔案管理

          9.1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總工辦統一管理技術檔案。

          9.2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

          9.3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變更資料由勞資處存檔。

          9.4安全管理部將變更審批文件及有關資料、表格進行歸檔,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關部門或車間可保留復印件。

          變更管理制度 11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消除或者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建立變更管理制度。

          1、變更管理是指對管理、工藝、技術、設備、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操縱與管理。以避免由于變更造成的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寫出變更申請報告,明確說明變更的`內容、方法與范圍。

          3、對變更內容務必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析(評估),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縱防范措施。

          4、變更申請報告應逐級上報并得到批準,形成受控文件。

          5、變更實施過程應由實施部門監督管理,實施過程要嚴格操縱,嚴禁超越審批的范圍。

          6、變更實施后申請變更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考查驗收,確保達到變更計劃的要求。

          變更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系,并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場專業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符合規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 13

          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上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一、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業主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系,并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二、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有文字記載,禁止口頭承諾。特殊情況下,如口頭承諾,事后必須在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三、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四、設計變更一般經由項目管理組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具合符規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經報主管處領導閱批后進行。

          五、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通報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具原始憑證,監理、審價及相關管理人員任何項目管理人員(包括處長在內)未經簽證程序簽署的`簽證均為無效簽證。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得超過7天。

          六、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到以下單位和人員: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價單位、主管處領導、處資料室、預決算員和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

          七、各專業工種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工藝設備變更環節中產生的風險帶來的危害,規范工藝設備變更環節的管理,確保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控股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中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是指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變更應實施分類管理,基本類型包括工藝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

          (一)工藝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二)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司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并對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七條各單位執行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定,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八條員工接受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執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定。

          第三章變更范圍

          第九條本規定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一)生產能力的改變;

          (二)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三)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四)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五)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六)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七)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八)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九)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十)軟件系統的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十二)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程的改變;

          (十四)試驗及測試操作;

          (十五)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十六)運輸路線的改變;

          (十七)裝置布局改變;

          (十八)產品質量改變;

          (十九)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二十)其他。

          第十條所有的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范圍正確分類。微小變更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申請、審批

          第十一條變更申請人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人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變更應實施分級管理。應根據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以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公司專業部門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批。二級單位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二級單位審批,微小變更由三級單位負責審批。

          第十四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境的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五條變更申請應經相關的工藝技術、安全環保人員審查通過后,由技術負責人審核和變更批準人批準。

          第五章變更實施

          第十六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主管部門應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十七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應辦理安全作業許可票,具體執行《作業許可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應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啟動前安全檢查規定》。

          第十九條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得到適當的審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一)變更所在區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二)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應商;

          (四)外來人員;

          (五)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的人員;

          (六)其他相關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必要時,主管部門和單位應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條變更所在區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等。

          第六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實施完成后,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二)規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三)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四)確認變更結果;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五)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 15

          1、目的

          為了規范企業內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變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變更過程有計劃的控制,避免或減輕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影響,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變更管理。

          3、引用

          標準及相關文件《安全生產法》

          4、定義變更管理:

          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5、變更內容

          5.1、公司內有關人員變更:

          包括公司領導調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員調整、崗位操作工調整以及新進入公司人員分配等。

          5.2、管理變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管理機構變化、管理職責的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5.3、工藝、技術變更: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重大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原料介質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公用工程水、電、汽、暖等變更。

          5.4、設備設施的變更: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的變更、設備材料借用變更、臨時的電氣設備的變更等。

          6、變更類型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2 .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或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7、職責

          1.變更管理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并建立變更管理檔案。

          2.公司各職能部門,單位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指定本專業管理的變更管理細則或具體實施辦法,具體落實實施。

          8、變更管理的要求

          1.明確變更的內容;

          2.對于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3.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9、變更程序

          1)變更申請

          a.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消防等進行修改,應由職能部門或車間主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

          b.辦理變更申請時,應認真填寫《變更申請表》,待批準后方可實施。應急特殊事項的變更,可以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實施變更,應急結束后應補辦變更手續。

          2)變更審批

          a.根據變更項目的重要程度、影響范圍、投資情況等,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實行分級管理;

          b.一般變更:

          變更影響只局限于單個部門的變更,由變更主管部門會同基層單位的有關人員,對變更內容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c.重大變更:

          變更影響多個單位的變更,由變更安全生產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可靠性研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不論變更申請是否批準,變更主管部門都應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經批準實施的變更應通知相關部門,并做好相關記錄。

          3)變更實施

          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

          a.變更實施結束后,由安全生產組織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的完整性、適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對環境的影響;

          b.驗收應對變更的實施效果作出評價,以確定變更是否達到計劃要求。對未達到計劃要求的,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和變更項目所在單位應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方案,并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實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組織復審直至合格,并填寫《變更驗收表》;

          c.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安全科納入正常管理范圍進行管理。

          10、變更管理

          1.對人員的變更管理由行財部負責;

          2.對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技術部負責;

          3.對設備、設施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4.對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器材、防護用品的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5.對電氣線路、臨時用電設施、電氣技術改造、電氣設備新安裝、更換等有關電氣變更由技術部負責;

          6.對公司內水網改造、水管線變更由車間負責提出申請,由總經理負責審批。行財部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進行通報,對可能產生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改造完成后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將有關材料存檔。

          11、注意事項

          1.實施變更部門應在各自范圍內進行,不得超過各自的權限,涉及到重大項目的變更必需進行風險評價,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

          2.實施變更后,有關單位應及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價,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和單位,涉及到工藝、技術改造、重大設備設施更換時,應對有關操作工進行培訓。

          3.技術變更應按要求填寫《變更【添加】通知單》進行。

          4、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等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 16

          一、工程變更管理

          (一)、工程變更的提出

          1、設計院因結構設計不合理或圖紙出現差錯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修改,需經學院認可,并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有設計人員簽字,加蓋設計院公章才生效。

          2、學院因建筑增加或調整使用功能需對設計圖紙進行修改,應事先與設計院、施工單位磋商,出具設計變更(若引起工程結構受力情況變化,必須經設計院出變更設計施工圖);特殊情況學院可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先發變更聯系單(聯系單需建設項目負責人簽字才生效,涉及到裝飾效果的變更施工必須經學院分管院領導確認批準后才生效),但應及時補辦經設計院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備查。

          3、施工單位無權擅自改變設計,對原設計圖紙中施工確有困難的部分,設計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設計錯誤,需要請設計院修改設計的,施工單位應向學院現場負責人提出書面建議或要求,由學院負責與設計院協調解決。若由于施工條件變動,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等原因,必須對設計圖紙作某些修改時,應事先征得設計院、學院同意,由施工單位填寫技術核定單,經設計院簽證認可。

          所有變更原則上必須有正式的書面通知單,任何口頭指令或電話聯系后都要補辦學院或設計院正式發出的書面變更通知。

          (二)、工程變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調整而發生的變更操作程序:學院發出書面變更要求,通知書交現場,現場工程師會同設計院進行變更設計,并出具變更設計文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施工單位、審計單位簽收,秘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現場工程師督促實施。

          2、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技術員必須在每道工序實施前完成審圖,并提出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為解決施工難題或設計圖紙錯誤等發生的結構設計變更,原則上應控制在該工序實施前,嚴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損失,具體變更程序:現場工程師通知設計院會同施工單位技術員對圖紙會審,設計院出具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審計單位簽收,秘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

          (三)、工程變更的'實施

          1、對于任何設計變更文件,現場代表應從施工工藝、材料、造價等角度對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評審。若有不同意見可以以工作聯系單的形式向設計院提出修改意見供其參考。

          2、將設計變更文件發給監理單位時,要同時作好交底工作,并隨時指導施工。

          3、項目負責人在收到設計變更文件后,應及時在有關的施工圖紙上作好相應的標記,注明變更大概內容、變更時間、變更出處。

          二、工程簽證管理

          (一)、工程簽證流程

          簽證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隱蔽工程,必須由現場工程師、項目監理工程師會同審計人員,對所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現場實測、核準工程量及施工方法,并備案會簽,報現場組組長審批,秘書組歸檔備案。

          (二)、工程簽證

          1、工程簽證應與工程驗收同步,簽證期限不能超過一周,特別是隱蔽工程簽證,逾期不予補簽。

          2、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結算等,每月月底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的校核;經院方、施工方、監理、審計單位校核簽字后的簽證單,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后移交秘書組保管,并填寫《設計變更文件移交清單》和《簽證單移交清單》,為方便查對,清單需一式兩份并需學院審計負責人及審計單位人員簽字,雙方各持一份。

          3、簽證單需四方(施工方、監理方、審計方以及院方)共同簽字方為有效

          4、所有簽證必須附發生簽證的原始工作聯系單以及簽證部位簡圖

          5、凡涉及工程造價認定的項目,現場負責人、監理人員及現場組組長均無權決定,特殊情況必須有院領導授權。

          6、所有現場簽證僅對所發生的變更工程量給予認定,對現場簽認的造價僅供工程審計參考使用。

          7、隱蔽工程需在隱蔽前請監理、審計人員以及現場工程師共同到現場審核后備案會簽。

          變更管理制度 17

          一、公司變更公司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時,至變更之日起20日內,向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的環保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

          二、新建、改建或擴建重新做環境影響評價并向環保部門申辦輻射安全許可證;項目投入試運行3個月內,向環保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投入正式運行。

          三、許可證有效期(5年)滿,需要延續的,于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環保局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許可證延續申請報告;監測報告;許可證有效期內的.輻射安全防護工作總結;許可證正、副本。

          四、放射源終止使用或者全部終止使用時,向環保部門提出部分變更或者注銷許可證申請。

          五、許可證遺失時,立即到所在地省級報刊上刊登遺失公告,并與公告30日后的一個月內持公告到環保部門申請補發。

          變更管理制度 18

          一、合同的變更,解除,提前履行等必須按批準的權限清算批準,不得自作主張,即必須經供銷科長批準后,有公司領導組統一研究解決。

          二、對發生異議、爭議、糾紛的合同應及時報告管理委員會,以適時解決,避免損失。

          三、凡發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合同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或影響國家計劃執行。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經濟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一方違約,致使經濟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5)由于一方關閉停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

          (6)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且采取書面形式,取得對方的認可,必要時報告主管部門或工商管理部門處理。

         。7)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權力均屬公司“合同管理委員會”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則,追究當事人就經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變更管理制度 19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確保報廢設備的安全處置,有效利用再生資源,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屬于淘汰落后的設施設備。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的為不合格、報廢的設施設備。

          3.1.3屬于公司生產技術改造,而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設施設備。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設施設備。

          3.2管理要求

          3.2.1報廢管理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施設備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報生產部機電科。

          2)對報廢設施,由生產部機電科確認,經生產部部長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管理部財務進行統一辦理報廢。

          3)屬于特種設備的報廢,還應到政府質量技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2變更管理

          1)對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要求,或者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的,由使用部門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向生產部機電科提出變更申請;

          2)生產部機電科需核實情況,提交生產部長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3)變更設備的購買、設置、驗收等嚴格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3.2.3拆除管理

          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技術部工務科負責實施,拆除前需報備安全主管部門,必要時報經總經理批準。

          2)拆除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會同使用部門、安檢辦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機電科落實專人進行現場監督,做好施工記錄。

          3)拆除施工按規定需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4)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5)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機電科管理擔當主管批準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

          6)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采取殘留物清除、除銹、除油等處理工作,使報廢設備保持外觀整潔,并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2.4閑置管理

          1)由生產部機電科協同使用部門對閑置設備采取必要的維護管理,確保閑置設備零部件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2)閑置設備的銘牌,技術參數資料必須保持齊全。

          3)拆除下來的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4.相關文件

          4.1 《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5.相關記錄

          5.1 『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5.2 『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 20

          1.目的

          為規范信息系統的配置、變更和發布的流程,使系統配置和變更等工作能順利實施,保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的正常運行。

          2.標準

          2.1 信息系統的定義:計算機軟件系統、硬件設備以及數據。

          2.2信息系統配置、變更和發布管理的范圍

          2.2.1核心設備的配置和變更,包括服務器硬件變更、服務器操作系統配置和變更、各級交換機的配置和變更。

          2.2.2業務數據庫的配置和變更。

          2.2.3應用軟件的配置、變更和發布。

          2.2.4終端計算機的配置和變更。

          2.3配置、變更和發布的流程

          2.3.1計劃和申請

          2.3.1.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配置和實施計劃,確保系統能順利投入使用。

          2.3.1.2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因管理工作需要進行變更的,應調研變更的涉及范圍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需填寫《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并制定變更實施計劃。

          2.3.1.3對于在用的軟件業務系統,科室因業務工作需要,要求對軟件系統進行系統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須填寫《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2.3.2審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響輕微的或必須立刻實施的信息系統變更,可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

          2.3.2.2 涉及面廣且影響較大的'信息系統變更,先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再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2.3.2.3 對于科室提交的軟件系統功能的修改變更,先由所屬的主管職能部門審批,再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如涉及開發費用的需由主管院長審批。

          2.4實施和發布

          2.4.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按照制定的計劃方案進行實施。

          2.4.2 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信息科需細化實施方案,必要時制定風險應對計劃,通知本次變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員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再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具體的變更實施。

          2.4.3 軟件系統的發布,按照《信息系統軟件版本變更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4.4 對于新安裝的計算機終端,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所涉及到的業務系統的責任維護人員進行檢查和配置,再進行分發使用。

          2.5 記錄

          2.5.1信息系統配置或變更實施完畢,持續正常運行后,需進行相關配置的記錄,填寫《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3.文檔

          3.1《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

          3.2《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3.3《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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