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1、倉庫必須設立一名防火、防盜安全管理責任人,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識,同時要學會使用各類滅火器材。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即貨物進倉檢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安全防盜、防火值班檢查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等。
3、倉庫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時要注意頂距、墻距、燈距、柱距和堆距,貨物分類,庫房保持清潔,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準住人,閑人不得入內。
4、倉庫物品應分類存放,易燃品、有化學相互作用物品應分庫擺放,倉庫應通風良好,包裝破損應及時處理,并留出主通道寬1—1.5米,貨物與房頂、燈之距離不小于0.5米。
5、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及開關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燈應裝在通道上方;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插座、碘鎢燈、電爐、電烙鐵、電水壺等加熱設備;存放易燃品倉庫電器及排氣系統均須為防爆型,并不得設休息室;總開關應置放在庫外。
6、物品入庫禁帶火種,堆積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采取翻推清倉,防止自燃。
7、夜間值班保衛人員應堅持查庫,防止事故。
8、違反上述規定,給予罰款5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9、倉庫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資的性質,參加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10、倉庫管理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 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 電線要穿管、敷設;
(4) 下班要切斷電源;
(5) 對電器設備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五不準:(1)不準在倉庫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使用日光燈;
(2) 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 不準使用不合規定的保險裝置;
(4) 不準在倉庫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 不準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11、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倉庫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應設立禁火標志。
12、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作一次檢查。
13、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法規所造成經濟損失,給予責任者批評教育或懲處,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儲存安全和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
3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號591令);《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毒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
4職責
4.1車間、倉庫、供銷科等各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危化品儲存的管理,落實本部門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
4.2車間主任是倉庫、罐區管理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上崗。
4.3安環科對倉庫、罐區的灌裝、儲存、儲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和監督。
5工作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倉庫、罐區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等標準的規定。
5.1.2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5.1.3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志、通訊和報警裝置,并由專人管理。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5.1.5倉庫、罐區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1.6倉庫、罐區巡回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并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并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1.7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5.2倉庫的日常管理
5.2.1所有倉庫,應設專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5.2.2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5.2.3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5.2.4物資儲存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配備消防器材等應急防護器材。專人保管,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效驗。
5.2.5倉管員每日應進行檢查,做好各類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帳、物、卡一致,保持倉庫內清潔、干凈,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2.6倉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料的明細賬簿和臺帳,必須熟悉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等。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倉庫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公司必須根據生產計劃及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和儲存量。
5.2.8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必須由專人陪同方可進入。
5.2.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得進行試驗、分裝、動火、動焊等作業。如因需要,要辦理相關的許可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2.10堆垛間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墻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于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頂距大于等于50cm;
5.3入庫管理
5.3.1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5.3.2物料入庫前,倉管員必須按要求對運輸危化品車輛進行卸車前的查驗核準手續,合格后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一書一簽辦理入庫手續。
5.3.3入庫儲存前,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驗收,根據進貨憑證資料詳細核對,防止互相抵觸的危險品混放。包裝有破損、泄漏等情況,嚴禁入庫。
5.3.4倉庫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并消除隱患。
5.4出庫管理
5.4.1危險化學品出庫前均應按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質量、包裝、數量。
5.4.2裝卸、倒裝、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5.4.3在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
5.5分類管理要求
5.5.1易燃物品倉儲的管理
(1)倉儲區域嚴禁明火;電氣、防靜電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包裝容器留有容積空隙≥5%;封口要嚴,無泄漏;桶裝只容許堆三層,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曬;不得與氧化劑共存。(3)控制儲存溫度。5.5.2毒害品倉儲的管理
(1)包裝封口必須嚴密,貼印標志,避免露天存放,嚴禁與酸類接觸。
(2)裝卸作業穿戴防毒用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毒害性物質。
(3)毒害品泄漏時用木屑、吸收劑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閉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5.3腐蝕品倉儲的管理
(1)腐蝕品種類多,性質各異,應區別對待。
(2)有些腐蝕品易吸潮,與水反應可生成有毒氣體。包裝封口要嚴。
(3)酸堿類腐蝕品具有強烈反應性,要有效隔離。
(4)腐蝕品對人體具有強烈化學灼傷性,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6罐區安全要求:
(1)非罐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進入。
(2)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進入,不得在罐區內停放和修理。
(3)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
(4)遵守罐區安全技術及管理規定。
(5)建立防凍、保溫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設施完好,制定應急預案。
(7)儲罐區作業前應對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作業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8)作業前應確認作業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的操作能力、確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
(9)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機械、工具盒設備,并保證完好。
(10)外來人員在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組織進入現場前的安全培訓教育。
(11)安全監護人發現所監護的作業與作業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立即制止作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要求停止相關作業并立即報告。
(12)作業人員發現安全監護人不在現場,應立即停止作業。
(13)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采用同一條管道輸送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介質。
(14)遇到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含六級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檢維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業。
(15)未經批準不得在罐區進行收貨作業同時進行任何檢維修作業。
(16)罐區內不宜進行不同的施工作業,如必要時應采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
(17)液氯氣瓶的貯存安全:
(a)氣瓶不應露天存放,也不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的棚架存放,應貯存在專用庫房內。
(b)空瓶和充裝后的重瓶應分開放置,不應與其他氣瓶混放,不應同室存放其他危險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應超過三個月。
(d)充裝量為500kg和1000kg的重瓶,應橫向臥放,防止滾動,并留出吊運間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應超過兩層。
5.7裝卸作業5.7.1裝卸準備
(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2)認真核對車號、產品品名。檢查槽車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采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5.7.2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地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5)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
(6)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不可離開現場,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5.7.3裝卸泵管理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于開啟的防護罩。
(6)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處于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規范倉庫安全管理,保證物料,倉庫及公司財物安全。
二、選用范圍
本公司各類倉庫(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之外,尚需遵守本規定。
三、物料安全儲存原則
1.一般物料的儲存原則
(1)不得超過堆放地面的安全負荷量
(2)不得影響照明
(3)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
(4)不得妨礙信道與出入口
(5)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火警警報器的有效功能
(6)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
(7)不得依靠墻壁或結構支柱堆放
(8)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9)保持倉庫整潔
(10)減少不必要的搬運
(11)標明存放的位置與信道
(12)物料堆放平穩
(13)設有適當的排水設備
(14)易燃易爆的物品隔離存放
(15)其它符合安全的原則
2.危險物品的儲存原則
(!)分類儲存
(2)良好的通風
(3)適當的采光
(4)火災和爆炸的防止
(5)危險物品的醒目標志
(6)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
(7)制定相應的安全規則
(8)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
四、物料安全儲存計劃
1.物料儲存計劃的目的
(1)防止意外的人員傷害和物料損壞
(2)防止火災,保持通風,防止自燃,隔離危險物料
(3)節省地面及空間
(4)工作簡化
2.物料儲存計劃
(1)儲存物料均應集中并分類堆放,做到整齊有序。
(2)應保留必要的信道,信道上不允許有物料,工具,保持通暢。
(3)物料存放不能妨礙施工及緊急時需用的設備。
(4)禁止在信道上裝卸物料,車行道應保持最大車輛可暢通 。
(5)盡量使用貨架,儲柜,棧板堆放物料。
(6)物料堆放應按種類,大小,長短整齊堆置,防止倒塌。
(7)物料堆積在公共場地時,應設置防護欄,并樹立警告標志。
五、各類物料儲存要領
1.木材的'儲存要領
(1)應堆放在硬地。
(2)應遠離為火源。
(3)堆高若超過四層,應采用橫縱交錯的方式堆置。
(4)每堆木材高度應盡量相同。
2.袋裝材料的儲存要領
(1)堆置及移動時應小心謹慎,保持平穩,不致傾塌。
(2)每堆不超過十層,堆置于地板上和貨架上時,應確保地板和貨架的強度足夠。
(3)底部四層,每兩層換一次方向交錯迭放,第五層起,第層的堆置方向應相互交替。
(4)堆至第五層以上時,應每五袋減少一袋,使堆垛向內縮進。
(5)檢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鐵釘和尖銳物品。
(6)為整堆搬運方便,可考慮堆放在棧板上。
3.油料的儲存要領
(1)油桶如露天存放,應慎防油料受污染。
(2)桶裝油料的儲存,應注意保持名稱標志的完整,并切實嚴禁煙火。要有禁煙標志,安全標志。
(3)油料儲存場所,應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油桶應加裝靜電搭鐵。
(4)油料倉庫內,應注意氣候濕度的變化,采用防火建筑,存放地點應離熱源,通風,采光都應良好。
(5)各項油料分裝,裝罐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應存于安全場所,固定式分裝設備及活動式分裝設備所用的容器管嘴,噴槍等均應分別標明專供何種油料使用,不可任意使用,以防止不同油料混合時發生化學反應及產生危險。
(6)存油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濺潑油料和其它易引起傷害的物品。
(7)高壓氣體不應和油料存放在同一個倉庫內。
4.氣體鋼瓶的儲存要領
(1)氣體鋼瓶的儲存位置應遠離為火源,倘存放于室內時,附近不得有其它高度易燃物,火爐,散熱器等。
(2)氣體鋼瓶應妥為放置,防止傾倒,并不得存放于升降機口,門口或其它易被人碰到的場所。
(3)氧氣瓶不得與乙炔氣瓶或其它燃料瓶同存于同一地方。
(4)氣體鋼瓶露天存放時,應避免太陽直射。
(5)已用完氣體的鋼瓶存儲時,應將閥門關緊。
(6)氣體鋼瓶已接通管子的,在使用時,閥帽不得隨意放置,以防遺失。
(7)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注意瓶上標明氣體名稱的標簽不得遺落,損壞或退色。
(8)氣體鋼瓶不得與電線接觸。
(9)氣體鋼瓶使用時的放置,應有放置架,加裝鏈條捆妥,或用其它方法以防傾倒,并選擇危害最小的地方放置,勿靠近設備,材料或人員等頻頻移動的地方。
(10)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或其它物品放置于氣體鋼瓶上,臨時放置也不可以。
六、其它安全管理規定
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外,倉庫安全管理尚需注意以下事項:
(1)非倉庫人員未經倉庫人員允許不可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因倉庫施工需使用明火需應報安全保衛科批準,并采取防護措施。
(4)倉庫應有應急出口
(5)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滅火器等。
(6)倉管人員需經消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卷煙倉庫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工作,預防庫存卷煙遭受損失,杜絕各類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倉庫管理
第二條 倉庫實行封閉式管理,倉庫入口處要有“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帶火種”等字樣的警示標識,倉庫各區域用標識牌標示清楚。
第三章 進出倉庫規定
第三條 倉庫員工上班時,必須將除手機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員工儲物柜后方可進入倉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三條 進出倉庫區域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倉庫保管員的監督與檢查,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服從保管員的管理。
第四條 進入倉庫的所有卷煙,保管員應按相關規定做好卷煙驗收入庫管理工作。
第五條 臨時到公司取貨的'客戶及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及分揀區,只能呆在“禁火線”以外等候。
第六條 快遞公司送貨至公司門衛,由門衛人員通知保管員進行簽收入庫。
第七條 進出倉庫的公司人員要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上交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后,在相關人員的引導下,方可進入倉庫參觀檢查。
第八條 倉庫區域嚴禁吸煙。任何人進入倉庫區域內,不得吸煙,吸煙需到指定區域。外來參觀人員吸煙的,將不得進入倉庫參觀。
第九條 對不能按照《倉庫進出管理制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進入倉庫。
第十條 所有出倉庫的人員主動配合保管人員做好自查,確定沒有攜帶倉庫的任何物品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100元罰款:
(1)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未登記的;
(2)庫房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收取外來人員火種的;
(3)工作人員攜帶火種進出庫區的;
第十二條 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200元罰款:
(1)在庫區“禁火線”以內吸煙;
(2)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3)攜帶危險化學品進入倉庫;
(四)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五)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明火。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工程建設爆破安全管理規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櫥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不準吸煙、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通過建立、完善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蟲、防變質、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工作,預防庫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損耗、損失等,確保企業財產安全。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庫房
3、職責
3.1倉庫管理人員
負責每天的庫房安全性檢查以及異常事故的通報、處理
3.2倉庫組長
負責庫房的安全性檢查以及異常事故的通報、處理,各個庫房的安全性檢查進行監督、抽查
3.3倉庫主管負責對各個庫房的安全性檢查進行監督、抽查
4、定義
4.1倉庫安全:是指倉庫設備、設施及庫存物料實物安全,不得因規定的不完善或人為的失誤導致庫房失火、物料或設備被盜、丟失或受損;
4.2倉庫儲存區:指倉庫除辦公區及辦公區通道以外的區域;
4.3外部人員:指由于業務需要,必須進入庫區的非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控員、質檢人員、供應商送貨人員、退庫人員、領料人員、消防檢查人員、清潔人員等。
5、運作程序
5.1庫房內部管理要求
5.1.1倉庫實行封閉式管理,庫房入口處要有“庫房重地,非倉庫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字樣的警示標識,并在入口醒目處張貼《外來人員管理規定》(內容見第5.3條),倉庫各區域用標識牌標示清楚。
5.1.2倉庫分為成品儲存區、裝卸周轉區、呆滯物料儲存區、零星物料儲存區、包材儲存區、待檢區、備料暫放區、辦公區、裝卸平臺等區域。
5.1.3物料交接區,主要用于與外部人員進行物料的交接、清點,具體位置根據庫房實際情況而定。
5.1.4備料暫放區,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臨時周轉。
5.1.5廢棄包裝材料的處理
5.1.5.1作業完成后,必須馬上清理現場,做到人走無垃圾。
5.1.5.2空去的包裝箱暫時不使用或丟棄時,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區分開,對各種紙箱,不論大小,一律要拆開、壓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雜物區,不能利用的,放進垃圾箱。
5.1.5.3用于包裝物料的塑料管、包裝袋等包材在丟棄時,要檢查是否有物料殘留,不許將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裝內一起丟棄。
5.1.6庫房內各種用電設備與物料至少保持0.5米距離。
5.1.7庫區消防栓、滅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堵塞。
5.1.8放在棧板上儲存的物料在符合外包裝標示疊放要求的基礎上控制高度,擺放要符合消防要求。
5.1.9危險品入庫需放置專區保存,并對做詳細記錄和定期檢查儲存環境。
5.2設立倉庫安全員值班制度
5.2.1倉庫安全員主要負責庫房上下班、加班時的開門、關門,照明、電氣等電源的開關等工作。
5.2.2倉庫安全員由各倉庫管理人員擔任,如遇請假,需交由其他庫房人員代執行,值班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指定的值班人員履行安全員一切職責,臨時安全員需要報主管審批。
5.2.3倉庫安全員每天早上9:00對門、窗、架柜、庫房設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5.2.4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物料的擺放是否合理,發現不合格項要馬上處理。
5.2.5下班時,檢查門、窗等是否關閉、上鎖,辦公設備、照明、電氣等電源是否關閉。
5.2.6《倉庫安全自檢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記一次,要放在倉庫進門處附近位置,庫房主管、組長對表的填寫進行監督與檢查。
5.3外來人員進入倉庫區域的管理規定
5.3.1非倉庫管理人員嚴禁進入倉庫儲存區域。
5.3.2物料人員在庫房物料交接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5.3.3送貨人員在卸貨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5.3.4對必須進入倉庫物料儲存區的相關業務人員(如iqc、品質復檢、稽查審核等),經庫房同意后、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由倉庫人員陪同后方可進入,嚴禁攜帶與物料無關的物品進入,離開時在登記表中登記“離開時間”,如有攜帶物品,要接受倉庫人員的'檢查。
5.3.5對物料、設備進行篩選、維修的供應商指派人員,在指定的接待區域進行,不得進入庫房物料儲存區域內。
5.3.6清潔人員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入倉庫區域,并在倉庫管理人員的監督下進行工作。
5.3.7進入倉庫區域的外來人員有義務接受倉庫員工的監督與檢查。
5.3.8《外來人員登記表》需放在庫房門口處位置,便于相關領導查閱。
5.4安全管理檢查
5.4.1倉庫主管、每天都要對庫區安全性進行抽查。
5.4.2檢查安全檢查表的記錄是否完整,對記錄不完整的要記錄責任人的姓名及違規事實。
5.4.3檢查進入庫區的外來人員手續是否完整。對進入庫區的外部人員,看是否有準入許可證,如果沒有勸其離開;對有許可證的外來人員,要抽查是否進行登記;對違反規定的人員要記錄其姓名。
5.4.4垃圾及垃圾箱的檢查。垃圾的清理要及時,垃圾箱不許壓黃色地標線,垃圾箱內的廢棄物要用手翻查,如發現里面有物料或未拆開的包裝盒/箱,馬上找責任人改進。5.4.5檢查物料的擺放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垃圾箱內有物料或物料的擺放超高,馬上找責任人進行整改。
5.4.6檢查捕鼠籠、粘鼠板、和滅蠅料是否有類似害蟲,并進行及時記錄與處理。
5.4.7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并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檢查結果。
5.5安全事件的處理
發生安全事件,安全員和倉庫組長為第一責任處理人;對重大安全事件,責任人在知情后應馬上報部門主管處理,并保護好現場。
5.6違規人員的處罰
5.6.1對違反本規定的外來人員,倉庫員工要盡可能記錄其姓名,每月將違反規定的外來人員信息進行匯總,報主管處理;對違規情節嚴重以及以非正常方式進入庫區的外部人員報總經辦處罰。對每發現三起外來人員違規,獎勵發現人員一次(金額視實際情況而定);
5.6.2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責任人進行處罰(金額視實際情況而定)。
6、相關表單
6.1《倉庫安全自檢表》
6.2《倉庫捕鼠記錄表》
6.3《倉庫滅蠅記錄表》
6.4《倉庫危險品入庫登記表》
6.5《外來人員入庫登記表》
6.6《外來人員管理規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用心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用心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用心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文件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征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5.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5.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訓的管理
5.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5.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5.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5.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倉庫主管部門對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倉庫第一主管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必須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三、庫存物品要分類、分堆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 m,并要做到“五距”(即墻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燈距0.5m,)保持通道暢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域。
五、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倉庫內不準使用碘的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高溫照明燈具等。
七、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采用防爆型,且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
八、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放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九、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爐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設備科同意,還須辦理動火證并且要有專職人員現場監護才作業。
十、倉庫應當配置相應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且確保任何時候
十一、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發生火警要及時報公司安全領導組。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管理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1、注意防火安全,倉庫內嚴禁吸煙。
2、每個月底,公司會派遣專業的安全員對倉庫及其周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果發現任何安全隱患,我們會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檢查結束后,我們會做詳細的檢查記錄,并在上面簽名確認,以便留存備查。
3、倉庫必須配備足夠的防火設備,每30平方米面積的倉庫需配備不少于4公斤的滅火器和至少2個防毒面具。每個倉庫還應制定相應的'消防設備和防毒面具的擺放標識圖。人工使用的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且易取用的位置,與倉庫物資要分開存放。消防器材的表面不能積塵,需要定期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正常使用。倉庫管理員應認真學習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以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熟練操作。
4、注意倉庫的通風及清潔衛生,倉庫內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為了使倉庫物資的存放更加有序和便捷,我們需要對倉庫進行分區放置。每個區域都需要有足夠寬敞的通道,以便于物資的出入和搬運。同時,在存放物資時要避免堵塞通道,確保通道的暢通無阻。
6、倉庫內物資變質(如電池漏液)時,要立即進行處理,以免影響其它物資及污染周圍環境。
7、注意倉庫內的用電安全,不能亂拉亂接電線,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要關閉所有用電開關。
8、做好“四害”的防治工作,特別注意鼠害、蟻害對物資的危害,每月底由安全員檢查鼠蟲害,發現有鼠蟲害(特別是鼠害)的要及時處理并做好防護措施
9、加強惡劣條件下(如天氣)的倉庫、物資及搬運安全管理,以防止漏水、積水、雷擊或靜電等對物資的安全造成影響。倉庫(首層)地面要求比該樓層地面要高,不能有積水。容易受潮的物資放置時地面要有墊板。
10、倉庫要有必要的防盜、報警設施,并加強倉庫防盜巡檢管理。
11、存放網絡工程主設備、大型設備、拆舊設備及線材等的倉庫,溫度不能過高(通常不能長時間高于35℃、保持干燥)。
12、對有特殊要求(如溫度、濕度等)的貨物(如備品備件等),其存放的倉庫要保證達到規定的要求。
13、與物資管理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內,物資的領取原則上在倉庫房外完成交接:倉管員應對其他人員進入倉庫的情況進行登記。
14、建立倉庫安全巡查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由于煙花爆竹產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險的特性,倉庫區為儲存重地,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制定本制度:
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
2、 嚴禁在庫區內動火、抽煙;嚴禁在庫區內或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內試放煙花爆竹產品。
3、 嚴禁在庫房內臨時拉線用電照明;嚴禁在庫房內用鐵器清理垃圾。
4、 嚴禁酒后進入庫房;嚴禁將火具帶入庫房。
5、 嚴禁兒童進入庫區玩耍;未經批準,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
6、 進入庫區的車輛必須加戴防火罩。車輛在裝卸時必須熄火。
7、 進入倉庫,接觸煙花爆竹產品人員,必須觸摸靜電接地裝置,導出身上的靜電;嚴禁穿戴釘底鞋,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物;嚴禁在庫房內打手機等。
8、作好進出庫區人員登記,進入庫區人員必須將身上攜帶的火種交給門衛暫管。
9、在c級倉庫內嚴禁存放a級產品或半成品。
10、 嚴禁在庫區非危險建筑內存放煙花爆竹產品。
11、 倉庫內產品堆放要符合規范要求:堆垛間的`通道距離不小于0.7米;運輸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45米;成箱產品堆垛高度不應超過2.5米;嚴禁過量儲存 超高堆放等違規堆放。
12、 嚴禁在庫房內封、啟包裝箱、裸露、破箱的煙花爆竹產品應及時更換包裝或作銷毀處理,嚴禁在倉庫內長期儲存。
13、庫區內煙花爆竹的運輸、裝卸、堆放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野蠻裝卸。
14、庫房內溫度超過35℃時,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5、庫區內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已及報警等安全設施不能隨便移動、損壞、必須保證處于正常有效狀態。
16、倉庫四周嚴禁堆放雜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17、庫區內不能種植小麥、玉米、大豆等產生干秸稈的植物。
18、必須保持庫區內及周邊的經常性巡查,及時清除倉庫周邊的樹葉、干草、植物秸稈等易燃物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為落實倉庫安全工作,制訂以下制度:
2.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3.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4. 危化品入庫后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5.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7.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8.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9.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10.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梁50厘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厘米;
3)墻距:外墻50厘米,內墻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問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范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動火證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動火證申請表詳見附件2)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范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范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消防滅火器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3)
3、庫區范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煙。(吸煙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臺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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