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規章制度范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1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的規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
二、單位全面遵守勞動、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保護、工會組織、婦女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三、單位著力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把關愛職工、調動職工積極性作為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增強單位凝聚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升單位核心競爭力,加快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與職工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四、職工應當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弘揚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構建誠信、和諧、創新的團隊理念,讓新型的和諧團隊理念成為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共識和自覺行為規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則
。ㄒ唬┍締挝幌驊溉藛T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視應聘人員。
。ǘ﹩挝徽杏寐毠嵭腥婵己恕駜炰浻、任人唯賢的原則(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ㄒ唬﹩挝徊徽杏16周歲以下的童工。應聘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符合相應職位錄用條件要求的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條件。單位如招用16周歲至18周歲的人員,將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二)勞動者應聘時,必須如實填寫人員情況登記表,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等材料。如勞動者填寫虛假內容或者偽造學歷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等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與其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屬于欺詐行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招聘流程(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一)單位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經董事會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招聘(或者由增員部門自行組織招聘)。
。ǘ┱衅笉徫坏那闆r,采用發布媒體廣告或者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會、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關聯單位等途徑,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布。
。ㄈ⿷溉藛T應如實填寫招聘登記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甄選資料,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確定初試人員名單。
。ㄋ模┤肆Y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組織初試,初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網絡測試等方式進行。初試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復試。
。ㄎ澹⿵驮囉扇肆Y源部門、增員部門共同組織,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增員部門指定的專家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試(可根據單位情況增加實際操作、性格測試等內容)。
復試時復核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組織體檢,并提交董事會審定。
。┙浂聲䦟彾ǖ娜藛T,由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與其聯系,確定報到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入職手續(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新招聘人員報到時,應到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2.核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單位存檔;
3.提交一寸照片4張,用于辦理職工證等證件;
4.簽收本規章制度(或者查閱本規章制度,并簽名確認);
5.辦理單位規定的其他相關手續。
五、訂立勞動合同
。ㄒ唬﹩挝蛔杂霉ぶ掌鹑齻月內與新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新招聘人員報到前、報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個月內,但不得超過三個月。
勞動合同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ǘ﹩挝桓鶕䦛徫缓蛻溉藛T的.情況,與其約定試用期(具體由單位定,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超過一個月的,將在用工之日起三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而非試用期滿后再訂立勞動合同。
。ㄈ﹦趧雍贤喠⒑螅瑒趧雍贤谋居蓡挝缓吐毠じ鲌桃环。單位要組織職工簽收勞動合同文本,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四)其他未盡事宜,單位與職工可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并簽名蓋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ㄎ澹﹩挝灰颜杏玫穆毠,原勞動合同期滿前 30 天,由其所屬部門提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訂立無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2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的規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
二、單位全面遵守勞動、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保護、工會組織、婦女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三、單位著力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把關愛職工、調動職工積極性作為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增強單位凝聚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升單位核心競爭力,加快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與職工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四、職工應當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弘揚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構建誠信、和諧、創新的團隊理念,讓新型的和諧團隊理念成為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共識和自覺行為規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則
。ㄒ唬┍締挝幌驊溉藛T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視應聘人員。
。ǘ﹩挝徽杏寐毠嵭腥婵己、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ㄒ唬﹩挝徊徽杏16周歲以下的童工。應聘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符合相應職位錄用條件要求的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條件。單位如招用16周歲至18周歲的人員,將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ǘ﹦趧诱邞笗r,必須如實填寫人員情況登記表,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等材料。如勞動者填寫虛假內容或者偽造學歷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等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與其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屬于欺詐行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招聘流程(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一)單位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先提出招聘職工申請,經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招聘(或者由增員部門自行組織招聘)。
。ǘ┱衅笉徫坏那闆r,采用發布媒體廣告或者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會、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關聯單位等途徑,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布。
。ㄈ⿷溉藛T應如實填寫招聘登記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甄選資料,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確定初試人員名單。
。ㄋ模┤肆Y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組織初試,初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網絡測試等方式進行。初試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復試。
。ㄎ澹⿵驮囉扇肆Y源部門、增員部門共同組織,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增員部門指定的專家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試(可根據單位情況增加實際操作、性格測試等內容)。
復試時復核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組織體檢,并提交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
。┙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與其聯系,確定報到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入職手續(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新招聘人員報到時,應到單位 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2.核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單位存檔;
3.提交照片 張,用于辦理職工證等證件;
4.簽收本規章制度(或者查閱本規章制度,并簽名確認);
5.辦理單位規定的 其他相關手續。
五、訂立勞動合同
。ㄒ唬﹩挝蛔杂霉ぶ掌鹨粋月內與新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新招聘人員報到前、報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個月內,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ㄈ绱嬖诜种C構的.,可增加以下內容:本單位所設立的 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用人單位,以分支機構的名義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本單位所設立的等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受單位委托,以單位的名義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
。ǘ﹩挝桓鶕䦛徫缓蛻溉藛T的情況,與其約定試用期(具體由單位定,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超過一個月的,將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而非試用期滿后再訂立勞動合同。
。ㄈ﹦趧雍贤喠⒑螅瑒趧雍贤谋居蓡挝缓吐毠じ鲌桃环。單位要組織職工簽收勞動合同文本,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四)其他未盡事宜,單位與職工可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并簽名蓋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ㄎ澹﹩挝灰颜杏玫穆毠ぃ瓌趧雍贤跐M前 天,由其所屬部門提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職工,如果職工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單位依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單位建立職工名冊備查,職工名冊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單位可根據實際增加內容),其中用工形式寫明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3
第一條 本公司為了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依據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
第三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或分管人力資源的總監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四條 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到縣級醫院進行常規體檢。
第五條 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影印后退還):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五、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
七、體檢報告單
第六條 本公司聘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一至六個月)。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七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委任、調遷、解聘等事項。
第八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的需要,員工應服從公司的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與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九條 出勤時間
每日正常的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15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三、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
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日的,公司將勸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詳見《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第十三條 每個員工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與法律賦予的權利。
第十四條 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與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的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反映的`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計統督導部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權利。
第二十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員工職責
一、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對公司指派的工作盡責;
三、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工作牌;
四、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五、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六、員工應對主管指派的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七、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的有關公司機密,必須盡義務保密;
八、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
。ㄒ唬 員工的住址;
。ǘ┘彝顩r(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ㄈ┡畣T工的妊娠、預產期;
(四)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系人。
第二十二條 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三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二十四條 員工儀表儀容管理詳見行政管理標準。
第二十五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求是、創新、團結、有為的鑫泰精神。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和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
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
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ㄈ┐砉境鱿娀顒印
第二十七條 兼職
一、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報酬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一)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 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二)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ㄈ┮蚣媛氂绊懕韭毠ぷ骰蛴袚p公司形象;
。ㄋ模┲鞴芗壖耙陨蠁T工兼職。
。ㄎ澹、凡公司同意的兼職,所取得的報酬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公司將按上交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兼職者的報酬返給兼職者。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 關聯單位的饋贈,否則將構成。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4
扎蘭屯市草原冰鑫畜牧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的規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
二、單位全面遵守勞動、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保護、工會組織、婦女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三、單位著力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把關愛職工、調動職工積極性作為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增強單位凝聚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升單位核心競爭力,加快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與職工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四、職工應當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弘揚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構建誠信、和諧、創新的團隊理念,讓新型的和諧團隊理念成為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共識和自覺行為規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則
(一)本單位向應聘人員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視應聘人員。
。ǘ﹩挝徽杏寐毠嵭腥婵己、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ㄒ唬﹩挝徊徽杏16周歲以下的童工。應聘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符合相應職位錄用條件要求的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條件。單位如招用16周歲至18周歲的人員,將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ǘ﹦趧诱邞笗r,必須如實填寫人員情況登記表,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等材料。如勞動者填寫虛假內容或者偽造學歷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等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與其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屬于欺詐行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招聘流程
(一)單位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經 管理人員批準后,統一招聘。
。ǘ┱衅笉徫坏那闆r,采用發布媒體廣告或者通過人力資源市場關聯單位等途徑,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布。
(三)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招聘登記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的管理人員甄選資料,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確定初試人員名單。
(四)初試采取筆試、面試、網絡測試等方式進行。初試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復試。
。ㄎ澹⿵驮嚥扇∶嬖囆问,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試。復試時復核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組織體檢,由管理人員審定。
(六)經審定的人員,通過電話聯系,確定報到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入職手續
新招聘人員報到時,應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2.核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單位存檔;
3.提交照片3張,用于辦理職工證等證件;
4.簽收本規章制度(或者查閱本規章制度,并簽名確認);
5.辦理單位規定的與其工種相關的手續。
五、訂立勞動合同
(一)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新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新招聘人員報到前、報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個月內,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由單位的主管人員和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二)單位根據崗位和應聘人員的情況,與其約定試用期。
(三)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文本由單位和職工各執一份。單位要組織職工簽收勞動合同文本,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ㄋ模┢渌幢M事宜,單位與職工可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并簽名蓋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ㄎ澹﹩挝灰颜杏玫穆毠,原勞動合同期滿前 15天,由其所屬部門
提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經主管人員審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職工,如果職工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單位依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挝唤⒙毠っ麅詡洳,職工名冊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單位可根據實際增加內容),其中用工形式寫明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勞務派遣用工。單位可將職工名冊交職工本人校對無誤并簽名確認后存檔。
(七)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單位書面通知后,新招聘人員仍不與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單位將書面通知其終止勞動關系,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但依法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章 薪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職工的工資由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部分構成(或者由單位根據實際明確職工的工資構成)。
(二)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參考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聯系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定期調整單位工資的整體水平,同時根據職工個人的工作表現、學歷和技能變化情況定期調整職工個人的工資,使職工的工資與單位生產經營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5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程序
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于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圍內企業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八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工會法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惫痉ǖ谑藯l第三款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痹诹⒎ㄟ^程中,草案曾經規定:“規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定。”這樣規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于“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屬于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后,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北痉ㄒ幎ㄊ轻槍λ衅髽I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并不影響國有企業繼續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场⒕唧w制定程序: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序,可以說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規章制度的異議程序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違法,但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規章制度規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定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規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6
總則
第一章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四章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八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附則
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如信息有變化應及時通知公司。
第9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服務期、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2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3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4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5條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1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18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19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0條員工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21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男女雙方晚婚的(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4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的(23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
第四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22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指員工的基礎工資。
第23條員工的績效工資按《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規定計發。第24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26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27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28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第29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30條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第31條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超過醫療期,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第32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33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4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3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因績效考核而減發的工資;
。6)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6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37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38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9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0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4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書面請假,不得無故曠工,15日以下(包括15日)的請假由該員工的部門經理或主管決定,15日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或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自己不能及時請假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1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42條員工應遵守如下辭職制度:
。1)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日通知;
。2)員工辭職由總經理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4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4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44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45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46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7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對違反規章制度、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扣發績效工資、辭退四種。
第4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根據規定扣發績效工資;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一個季度內超過9次、一年內超過32次的,視為經常遲到或早退。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按照規定扣發績效工資;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0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包括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10日以上(包括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有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拘留、批捕等);
(7)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1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八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2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3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4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5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6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57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8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59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60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61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62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63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九章附則
第64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5條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6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67條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68條本規章制度自xx年xx月xx日生效
×××××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7
通 知
本勞動管理規章制度于*年*月*日經公司第*屆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第*次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辏拢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三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公司(用人單位);員工是指×××××公司(用人單位)招用的所有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七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八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的應遵守《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有關規定,審核《職業資格證書》持證情況,憑證錄用。
第十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招用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向有關部門備案。
公司嚴禁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員工應如實正確填寫入《職工登記表》。
員工因隱瞞真實情況被錄用后,如果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導致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員工應聘時必須提供本人真實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合法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拒絕招用無合法證件人員。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保證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暫住證、學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十三條 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四條 公司培訓員工的,按規定簽訂培訓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培訓條款,培訓費用由公司負責支付。培訓費用票據清單由公司保存備查。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培訓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由此設定的違約金金額以實際培訓費用支出為上限。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支付培訓費用。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按比例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錄用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員工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式樣統一使用勞動保障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應當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公司印章。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約定試用期;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一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ㄈ﹪乐剡`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的;
。ㄋ模﹪乐厥,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ㄎ澹┍灰婪ㄗ肪啃淌仑熑位虮粍趧咏甜B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T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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