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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6 10:56:5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規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淀,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后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采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注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并在工資中扣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余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總經理同意。

          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允許長期巨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9、對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采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11、材料會計每月匯總干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并張榜公布。

          12、財務上對于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借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6、從20xx年元月以后各項目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臺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并加強管理。

          17、干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戶,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并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8、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序討論通過后,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并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文件;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系,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系;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后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匯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會計審核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年終過后,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文件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并編寫查找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泄密。

          (六)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后,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注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注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注明原因,批準后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游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并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盡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后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后,審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后,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并當面予以結算,最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審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范。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盡快與常務副總聯系,并盡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后,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設備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設備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余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數據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后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數據、財務文件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污、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污、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后,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1制革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3)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3·6、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①、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②、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③、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④、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⑤、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⑥、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⑦、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⑧、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⑨、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⑩、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保基金的風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保基金管理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第十二條

          各項財務收入應按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核算、正確反映、防止漏收、錯收。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在外私設賬戶,以保證損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轉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公司為開展主營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

          (1)業務支出:公司在進行擔保項目調查、評估過程中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鑒定、審計、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的支出,對本公司自身的審計評估除外。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安全防衛費、公雜費(車船燃料費、養路費和拍照費、清潔衛生用具、訂閱公用書報、辦公用品)、外事

          費、郵電費、電子設備運轉費、注冊登記費、差旅費、修理費、水電費、房租費、招待費、勞保費、住房公積金、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咨詢費、公證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3)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擔保風險準備金:按每筆新發生擔保額10%提取風險準備金。在該筆擔保業務按時履約解除擔保責任時,凈預提的風險準備金等等余額返還擔保基金。

          (5)提取長期擔保風險金:從擔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擔保風險準備金,擔保風險準備金總額達到基金總額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償損失超出準備支出:代償損失超過已提取短期、長期擔保風險準備金差額部分。

          (7)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年未按在保項目所收取保費的50%提取,同時轉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擔保責任余額項目所收取保費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8)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年末在保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實行差額提取,用于彌補代償損失,計提的比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計提的`比例根據擔保業務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有公司董事會決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10)其他業務支出: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與業務有關的支出。

          (11)營業外支出:指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罰金、其他等。

          (12)所得稅:根據國家所得稅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

          第五章

          擔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條

          擔保基金是保證公司擔保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和基礎,主要由國家、企業法人、個人投入,其他籌措擔保資金的活動應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其來源主要有:

          (1)國家、企業法人、個人出資

          (2)基金凈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條

          擔保資金的使用應建立審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資金的收付集中由財務部門辦理。對外撥付保證金和發生代償賠付,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討論通過,報公司分管財務經理簽字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審核,方可對外付款。

          第十六條

          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正確提取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和資本保障基金,中心開展擔保業務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及資本保證金有: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長期責任準備金

          (3)資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條

          凡是單位價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等。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平均年限法。經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5%電子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為0。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調用、維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對,年終全面盤點,發現賬務不符,要及時處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機器、機械設備 10年

          三、運輸工具 4年

          四、電子設備 3年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比照固定資產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記保管制度。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對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準備、正在施工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庫存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保證正常業務開展的限額內留用,對超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繳存銀行。對庫存現金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款相符。銀行存款要按月月銀行對賬,對未達賬做未達賬項調節表。

          第二十三條

          建立錢、物、賬分管制度

          (1)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并進行序時登記。

          (2)物資管理人員負責減產物資的收發并保證其安全完整。

          (3)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和控制,并通過資產清查達到賬實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建立資金審批制度,凡是涉及財務收支及稅務等經濟活動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高度集中的辦法,一切收支都必須通過財務部辦理。通過財務部核算,監督控制各業務環節的資金周轉狀況及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應收賬款為應收未收的擔保費收入,要及時進行清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暫收、暫付款項為臨時性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必須經領導審批后辦理,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利用暫時不用的資金為確保擔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應按設立擔保公司的原則投資于風險較小的金融債券等證券類別,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投資風險準備。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是暫收保證金及存出保證金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對收取的會員基金實行專項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借入資金,對借入的資金應合理運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時,應該分期預提,分期攤入成本。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接受審計、財政和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各項收支內容的檢查和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江西省水利投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規、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態集團財務制度指導下,結合水投房地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

          第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應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費用,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總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合理、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如實編制會計報表,同時加強資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及人員管理

          第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立獨立會計機構,制定管理制度,配備合格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第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是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會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組織指導所屬項目部編制財務計劃和預算,匯總編制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4、負責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和考核所屬項目部預算執行,并定期形成分析報告。

          5、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6、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所屬項目部財務應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水投房地產公司的有關規定,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第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出納員、記帳人員、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重大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會人員要有國家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所在單位對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要求。

          第十條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貫徹“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準,管理上水平”的指導思想。財會人員應當熟悉所在單位的經營情況,真實、客觀地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領導參謀。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領導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財務預算是一個綜合性的財務計劃,通過對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物實行預算管理,所屬項目部的財務預算應圍繞水投房地產公司年度經營預算開展。

          第十五條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第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并按季度上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對及所屬項目部的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第十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為資金集中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辦理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資金管理工作,對所屬項目部的資金管理進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作為資金集中管理的配合執行機構,在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的指導下,具體負責辦理本公司的資金結算和資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條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立統一的跨銀行的資金集中結算平臺,與銀行網銀系統對接。

          第二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批生效。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關于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有關辦法,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門的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門核算。

          第二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開設銀行賬戶須經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批準,不得私自開設賬戶;原已開設的銀行賬戶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納入銀行網銀系統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支票由出納員保管。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2個人勞務報酬;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2000元;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一年)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情況。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二十六條監督檢查:

          1、水投房地產公司為資金的控制監督部門,對資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控制、監督,嚴禁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現象。

          2、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業務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由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實物管理,財務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二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固定資產應設立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原則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采用統一方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5%。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5—30年;

          (二)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為5—8年;

          (五)電子及其他設備,為5年。

          第三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和毀壞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六章費用管理

          第三十四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一定會計期間會計主體經濟利益的減少是損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為經營活動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利率提取的應付利息。

          2、固定資產折舊。指公司按國家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3、業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業務招待費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抵扣范圍內掌握使用。

          4、業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

          5、各種準備金。公司的準備金包括壞賬準備金和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

          6、管理費。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開展投資業務及經營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差旅費、董事會會費、咨詢費、稅金等。第三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委托貸款手續費,一律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應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三十七條嚴格劃分費用開支界限,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費用的不在費用中開支。

          第三十八條除工資及各種補貼外,其它費用一律憑賬單和發票報銷。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丟失單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第七章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十九條財務報告是指公司對外對內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一)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包括:

          1、財務報表;

          2、財務報表附注;

          3、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季度、月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按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第四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以母公司和納入合并范圍的項目部個別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為依據,合并各項目數額編制,并要求:

          1、對項目部的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

          2、采用的會計政策,應與水投房地產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產公司會計政策調整報表。

          第四十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依照本辦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四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條財務報表應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司章,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編報人簽名。財務報表均應及時留檔,未經審批及公開披露,不得泄露給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和財務計劃、財務決策等財務信息資料。

          第四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每年形成的財務檔案,都應由財務部門相應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交專人負責保管。第四十八條財務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毀損和泄密。第四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保存的財務檔案原則上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五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檔案保管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財務檔案銷毀清冊,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共同派員監銷,銷毀后相關人員在銷毀清單上簽名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中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條財務審批報銷流程經理按照審批權限負責公司各項支出的最終審批;財務部負責根據公司資金及預算情況及對公司各項支出票據的有效性、支出是否為預算內資金進行審核及支付。審批權限:公司各項支出審批采用分級授權制。具體審批權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授權,具體按授權文件執行。各部門進行各項費用支出時需先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時應明確說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時間及支出數額(具體數額無法確定的,應寫明限額)等主要內容。各部門在計劃內臨時性零星費用,如業務招待費、辦公費等支出可不進行書面申請,但必須在費用發生前以口頭方式向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領導請示,經同意支出后,應在一周內辦理完畢報銷手續。經辦人按照發生業務內容填寫《費用報銷單》或《借款單》、《付款申請單》,同時附有符合財務制度的原始發票、收據、合同付款審批單、預算表、申請報告等附件。經辦人填寫申請報告或《費用報銷單》時應明確填寫付款時間、部門、事由、經辦人及支出金額的大小寫等主要內容,并在發票背面簽名。各級審批人員在審核時,應對票據上的書寫與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發票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后附的單據是否符合財務規定進行審核。財務部在執行報銷手續時,應對票據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進行審查,經審查后,對完全符合規定的,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應告知經辦部門重新補齊票據或補辦手續,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經理復核后,由部門主管領導按照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各部門依據逐級審批后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各部門申請報銷的,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后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單據所載內容必須是與出票單位經營范圍一致(委托稅務機關所開的發票除外);單據所載金額必須大小寫一致,金額正確,不得涂改;付款單位、經辦人、開票人、項目等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單據為不合法的單據,不予報銷。報銷人(經辦人)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填制的基本規范

          1、必須用黑色、藍色碳素筆或鋼筆填寫;

          2、有關審批、登記、審核人員簽字必須齊全;

          3、報銷人(經辦人)、審批簽字人應屬全名且書寫可辨認;

          4、填寫必須工整,金額不得涂改,小寫使用阿拉伯數字,即“1、2、3、4、5、6、7、8、9、0”,在數字前面加幣種符號,如為人民幣為“ ”,美元為“$”。大寫按照人民幣相應的漢字表示,即“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額位數前空白處加滿“零”或“”封口。如為外幣,應加上相應的“美元”、“歐元”等貨幣名稱。

          報銷憑證附件數以原始單據的自然張數為準,凡與報銷憑證中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單據,都應作為報銷憑證附件。但報銷停車費、差旅車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貼在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作為一張附件,并在此注名張數。每張附件后報銷人必須簽名且注明日期。票據粘貼應整齊有序報銷人(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錯開粘貼在與報銷憑證規格相等的另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并在左方留出兩厘米的裝訂線,如單據張數多,可使用數張紙(票據粘貼單)粘貼;報銷人(經辦人)將粘貼后的原始單據與填制好的報銷憑證粘貼在一起。對于填制不規范、不齊全的報銷憑證以及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的報銷憑證,計財部有權要求報銷人(經辦人)重新填制。所有報銷的費用應在業務發生完畢后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十二條出差管理流程明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級員工因公出差的報銷標準,簡化報銷手續及流程,控制差旅費用,嚴格執行財務監督。本流程適用于公司經理以下在職員工出差費用的報銷管理。經理負責公司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和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出差人員的審批手續及考勤備案。財務部負責對出差員工的差旅費標準進行復核,并對借款、出差票據進行核銷。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進行書面申請,填報《員工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備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中應填寫清楚如下事項: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時間及天數、出差地點及路線、分項預算及預計總額等。對超出差旅費標準的,應在《員工出差申請表》的備注欄進行特別說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標準予以報銷,否則多發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擔。出差人員的主管領導對出差人員的出差費用標準及天數進行審核。出差人員將審批備案后《員工出差申請表》做為附件,填寫《借款單》,經逐級簽批,持簽批后的《借款單》在財務部辦理出差備用金借款手續。員工返程后,應向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員工返程后,應以書面形式向分管領導提交出差/考察報告。差旅費包含: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費、訂票費、住宿費、辦公費(如郵寄費、傳真費、復印費、電話費、行李托運費等)。住宿費、交通費等未超標準的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行負擔。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在外地出差天數以致增加差旅費的,應提前申請增加費用經上級核準,返回后追加審批報銷。凡未提前申請且未經批準同意的,增加部分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負擔。對于按照公司規定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移動電話費用金額較大,且其當月通訊費用補貼不足以彌補其正常實際發生的費用時,可以附上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準后予以據實核銷。對于不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公司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電話費用,可以憑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準后予以據實核銷。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后,及時向主管領導提交出差報告,審核通過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所有票據粘貼整齊后,逐級進行核銷(參照《財務審批報銷管理流程》執行)。出差報告審核不通過的,出差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制度修改和解釋權歸水投房地產公司。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經理批準,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后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設備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現金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收付辦法和手續。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和完整性,保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

          3、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準確反映經濟內容的主體,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和記賬規則,做到摘要簡明扼要,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領導同意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或出納人員名章。

          5、根據辦理完畢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并結出當日余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6、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庫存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保證安全。不得以“白條子”充抵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庫存現金與賬不相符時,應及時報告領導查明原因。

          7、不準“坐收坐支”現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則提取”,不套取現金。

          8、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對各項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報,對同一人的現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時發放獎金福利及學生的獎學金、生活補貼、勤工儉學等費用

          10、做好學生的收費及欠費管理工作。

          11、認真做好基建總賬的記賬、報賬工作,按時編制和報送報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經辦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準。

          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NextPage]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簽字后交項目副總審簽屬實。再報總經理審批。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

          ⑶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總經理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20xx年6月17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公司財務工作職責制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公司支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公司財務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準。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準;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并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范,是否經過有效批準,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制作報銷憑證并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注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后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后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序審批后交財務部,由會計審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沖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盡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準,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注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采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后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購專員在借款之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完成并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采購后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注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后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范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后的托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折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張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后,應要求收貨人員簽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后,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并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后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于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于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周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托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簽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托手續。對于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后及時返還給財務,并作出還單登記;對于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系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采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采購部必須有完整的采購結算檔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購分析檔案。采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后一周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采購部和財務部應于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采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數據、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采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采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打印"付款申請單"一并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采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并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范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后,采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后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盡快追回,必要時應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采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權限審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審核請款手續。

          8、對于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后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審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審核,董事長批準后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準。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范,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發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注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3、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原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財務實行“統分結合”為特征的各級負責制:各項業務均按總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類財務報表均按總公司制定的統一格式上報。

          4、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實行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崗位人員接受本公司主管財務總經理與部門經理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部門經理負責,業務及人事權由主管財務總經理負責。財務工作設財務會計、財務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賬分開,各司其職。

          (一)財務總監職責

          1、負責崗位設臵、人員任免、核算組織程序等。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1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6、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7、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0、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會計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負責公司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辦事處的日常備用金業務的管理,備用金業務通過財務出納統一支取、費用報銷按會計制度進行嚴格控制。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及時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按公司實際要求定期與公司財務出納進行公司財務賬目核2對,及時出具財務報告,與稅務等業務單位保持緊密聯系,為公司發展作出貢獻。

          6、定期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表、資產盤點表,及時處理公司發生的會計業務,及時編制會計憑證,保障公司財務的正常運轉。

          7、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8、負責財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

          9、財務會計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須有準確的原始憑證。

          10、必須服從本酒店(賓館)經理、副經理的工作安排,參與日常管理工作,通過財務管理及日常業務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經理(副經理)反饋。

          11、對本酒店(賓館)各業務部門制定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對本酒店(賓館)的采購員、保管員、收銀員及其他收費員等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及指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出納職責

          1、認真仔細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和對賬工作,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仔細審核報銷單據的合理合法性,嚴格控制報銷單據,不得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如有此類事件發生,損失部分自己承擔。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4、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5、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6、財務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

          7、對財務工作中,發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問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與總公司主管領導,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8、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務管理

          1、會計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章。

          4、會計人員應當定期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公司賬面資金、資產、物資等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各盤點報表上報經理審批,同時上報公司。

          5、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業務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8、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公司領導、總公司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出納人員不能坐支和超范圍使用現金。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報銷制度)。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五、支票及銀行賬戶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公司賬戶管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執行。

          六、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會計和出納負責保管。

          3、印鑒對外使用必須經過經理(副經理)的同意。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賬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八、收入支出審核審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

          ㈠收入的范圍:主營業務收入(包括住宿費、餐飲費、物業費、資產租金,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機械租賃服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車費、門面水電費、罰款、稅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賓館)財務部每期根據原始依據審核入賬,直屬主管、副經理、經理對各項收入進行抽查審核并簽章,公司財務部對各項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

          ㈢責任處理:當收入發生賬面與實際不相符時,按照涉及金額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分以下情形進行處罰或賠償:

          第一種情形:若能夠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1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2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當事人:全額賠償涉及金額,并按相關管理制度做降職、降級、調換工作崗位或辭退等處理。

          6第二種情形:若因客觀原因無法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3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2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4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10%進行賠償;當事人:按相關管理制度做辭退或開除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二條支出

          ㈠支出的范圍: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內(含2000元)的經營性支出(人員工資、水電費、通訊費、辦公費、交通費、天燃氣、業務招待費、低值易耗用品、洗滌用品、農用物資、飼草料、機械設備配件、零星采購等)。

          資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辦公設備、機械電器設備、廚房設備、床上用品)。

          管理費支出:包括管理人員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審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購員或經辦人(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用途、簽字)→保管員審核入庫(保管員對購進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并簽字)→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核、簽字(采購物品與本部門有關或使用)→經理(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資本性支出:向公司上報采購審批報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采購部門按審報內容進行采購→保管員按審報內容審核入庫(保管員對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經理(或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2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支出由副總經理審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總經理審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報董事會

          7(董事長)審批。

          部門水電費、天燃氣、稅金及垃圾費等行政性繳費,由本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批,財務部門審核并在財務報表中詳盡反映。

          (三)責任處理: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如違反制度規定,對審批手續不全或未按照審批程序報賬的,按如下程序處罰:

          (1)采購員(經辦人)購買物品必須貨真價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根據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2)保管員對采購員(經辦人)所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及相關手續發現存在問題時,有權拒絕審核入庫;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3)部門主管(或主任)對以上報賬手續進行初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4)經理對以上報賬手續復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5)財務人員對以上報賬手續終審,如存在問題拒絕付款報銷,并向經理和公司財務主管負責人匯報。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九、財務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盤點范圍

          ㈠財產盤點:指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土地、建筑物、電器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㈡存貨盤點: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氣、燃煤、農資等。

          第二條盤點周期

          ㈠貨幣資金:月中、月末盤點。

          ㈡固定資產:年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8 ㈢存貨盤點:每季度實施全面清點。

          公司財務部會同各酒店(賓館),做到隨機抽樣盤點,盤點周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機調整。

          第三條盤點報表

          ㈠各酒店(賓館)財務部門編制盤點報表,對盤點情況及盤點中存在的問題,應由盤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呈酒店(賓館)經理核簽后,按盤點周期規定時間三日內上報公司。

          ㈡盤點盈虧金額、盤長盤差庫存物資及固定資產,根據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內容予以賬務處理。

          ㈢各類報表必須經酒店(賓館)經理審批存檔,公司財務部可發電子郵件匯報。

          第四條注意事項

          ㈠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前期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㈡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在盤點當日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尋找代理人的,應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㈢所有盤點財物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㈣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㈤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資料為據,不得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

          ㈥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報加班或經酒店(賓館)經理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9第五條責任處理

          ㈠對財產、資金、物料管理人員和保管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賠償等額金額;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㈡財務人員有下列行為者,按照涉及金額的10%—20%或視情節輕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未按照規定時間按期盤點;

          2、對盤點結果不及時上報反映;

          3、對各項財產及物資等日常監管不到位;

          4、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

          5、帳載憑證凌亂、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

          十、內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借款原則

          ㈠員工借款

          員工借款不能不超過工資結存部份,如果沒有工資結存,可根據已上班天數應付工資予以借款,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

          ㈡管理人員借款

          管理人員單筆借款不能超過1000元,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額借款,根據額度逐級審批,年終發工資或分配紅利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負責扣還。第二條審批權限

          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內;

          副總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如員工借款,

          10需經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審核;

          總經理:單筆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

          董事長:單筆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10000元以上借款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

          十一、子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營業款及其他款項必須在當天15點前匯到公司指定賬戶,營業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現特殊情況,營業款不能及時匯款的,要及時向酒店經理及公司財務人員說明情況。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應的備用金作為日常的零星開支,其他大額費用直接從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現金等情況時,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請報告,說明用途,30000元以內由財務主管審批,30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各酒店每月1號將編制好的相關員工考勤、獎金、補助等資料發到總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編制工資表報送財務部,發放工資時總公司直接將工資款匯到酒店收款員賬戶上,由酒店收款員負責發放。

          6、酒店的賬務直接由總公司代做,酒店以報賬制的方式將單據報到總公司,單據要隨時報送,不能積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號前必須將上月的所有單據報送到總公司,方便總公司及時決算。

          7、每月2號前酒店收款員要將庫存、往來賬等盤點整理清楚、并注明往來賬目的名稱報送至總公司。

          8、如當天的營業款拖欠并沒有向相關人員匯報情況說明的第一次處以營業額1%的處罰,第二次處以營業額的2%,以此類推,到第四次直接辭退。

          9、公司出納在沒有收到當天營業款并沒有收到原因說明時應及時向酒店經理及財務主管匯報,如發現公司出納包庇,不及時向上級匯報的對公司出納處以涉及金額5%的處罰。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經理監督酒店收款員做資金盤點,公司財務部不定時盤點抽查,如出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的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處罰,發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后能及時追回的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并辭去收款員的職務;不能及時追回的移交國家相關部門處理。

          11、如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發現收款員挪用公款時包庇,不及時上報處理,或不按時盤點,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時發現的對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

          12、各子公司其他相關財務方面的事項均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相關處罰也按公司所指定的處罰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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