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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庫房物品領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庫房物品領用管理制度1
為加強物品的管理,提高后勤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提高物品利用率,充分使用教學資源,更好的為教學服務,特制定以下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發放,所有物品均須先入庫后方可領取和發放。
2、常規性物品,由申領人到校務財產保管人員處填寫臨滄市民族中學物品領用表,簽名登記領取,并寫明領取時間、用途,必須歸還物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設備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批準,方可領取,使用管理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及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表”統一保存,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等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情況不報,或未按時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如果遇領取必須歸還物品的人員離職調崗或離校,則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妥歸還手續或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遺失、損壞則應查明原因,照章處理。如因保管人員瀆職未予追還,則由保管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7、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準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入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庫房物品領用管理制度2
為加強醫院庫房物資的管理,規范醫療及辦公用品領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各科室成本以及更好的為各科室服務,對物品領用進行以下規范:
一、領物程序:
1、按照實際需求和庫存填制《領物單》
2、科室負責人(護士長)審批
3、持審批后的《領物單》至庫房領取
二、《領物單》的填制:
1、物資申請人按所需領用物資填寫《領物單》。字體不得潦草,須清楚寫出物資名稱、規格、數量;
2、當日申領單當日到庫房領物;
3、當日沒有領物的申請單視為作廢;
三、庫房發放物資:
1、庫房管理員發貨必須憑科室負責人審批后的《領物單》,并檢查《領物單》是否完整清楚,審批是否有效;
2、在領物時應自覺排隊,除非庫房管理員允許,否則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內。庫管按"先進先出”原則發放存貨,并在《領物單》上寫上實發數量;
3、物資申領人點清品種及數量無誤,物資申領人在《領物單》上簽名確認,并填上領物日期;
4、節日、假期期間,需要領用物資的,應預先做準備,提前辦理領用手續。
5、所有物資的'發出必須由庫管執行,嚴禁科室員工自行取料;驗收無誤后,物資申領人在《領物單》上簽字確認;物資離開庫房后發生的短缺,由使用科室自負,庫房不承擔任何責任。
6、為了更好的盤點庫存和制定采購計劃,科室領物時間為每周的周
二、周三。請各科室領物負責人按照科室需求制定一周的領物計劃。
7、科室申領物資需要專人負責。穩定的申領人員能更好的熟悉本科室的二級庫
房存儲狀況,耗材使用情況,以制定申領計劃并與庫房能更好的溝通。領物人員如休假,提前與科室負責人、護士長溝通,安排人員領用物品。
由于醫院開業前期的特殊性,經過庫房的的醫用耗材,設備儀器,家具潔具,建筑材料,辦公用品等物資材料數量眾多,工作比較繁雜。為各科室服務沒有到位,請各科室同事對庫房工作多提要求多監督的同時也多些理解幫助和配合。接到通知后,請各位同事告知科室負責人,護士長,領物人員和本科室人員。及時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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