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工管理制度1
1、按規定在項目部成立農民工業余學校,場所可放在食堂或會議室,建立農民工業余學校管理網絡,制定農民工業余學校教育計劃。
2、農民工學習內容主要有安全知識、操作技能、職業道德、衛生防疫、職業病防治及權益保護等。
3、農民工業余學校組織學習培訓的方法可采取靈活多樣、通俗易懂的.方式,如演講、掛圖、影像等。
4、農民工業余學校應根據現場環境及職工心理狀態變化及時調整,做好節假日、農忙季節前后的教育工作。
5、農民工業余學校的老師可聘請有關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或有關專家。
6、為鼓勵職工參加農民工業余學校的各項活動,項目部可適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7、補充內容:
民工管理制度2
1、嚴禁在宿舍區內私自接電線、燈頭、插座、電爐、將衣物掛在電線上,注意防炎,防止觸電。私自張拉連接電線的`罰款200元每人每次。
2、嚴禁私自搭釘床鋪,私拆宿舍的圍護欄及公共設施,確保宿舍安全。
3、不得私帶家屬、女朋友、老鄉在宿舍區內休息過夜,遵守作息時間。
4、嚴禁在宿舍區內賭博、喝酒、喧嘩、私拿私用他人生活用品及生產工具。
5、共同搞好室內環境衛生,衣物、蚊帳、被席、毛巾要放置整齊,不得亂丟紙屑雜物,預防疾病。
6、遵守食堂規定,依次排隊開飯,嚴禁插對、喧嘩,講究衛生,剩菜剩飯嚴禁亂倒。
7、嚴禁打架,發揚團結互助友愛的集體精神,互相監督,共同遵守執行規章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壓制。
8、違反規定者,罰款處理,并作為考評參考,情節嚴重者送有關單位處理。
負責人:xxx
電話:xxx
民工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對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和查挖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民工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農民工宿舍安全檢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來我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工人、臨時工、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勞務班組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進行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居住家屬,不準私自留宿外單位與本項目工作無關的任何人員,床鋪上或宿舍門口應注明住宿人員姓名。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熱毯,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嚴禁使用熱得快在宿舍燒水。不準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防止火災事故發生,不準使用高壓電器設備,不準將電線拉至床上使用,不準使用花線材料的電線,不準在無人的'情況房間用電,房間長明燈,房間開空調,做到人走電斷。
5、床鋪被褥做到整潔、平整、擺放整齊,室內各種物品、個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擺放有序,保持干凈,做到布局合理、不亂放、亂擺,個人不得采取任何材料、任何隔斷、隔離方式隔離房間,不得采用泡沫板、模板、草甸子墊床。
6、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床架、鋪板、各種用具,登記領取,妥善保管,丟失損壞照價賠償。住宿人員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7、建立衛生值班制度,實行專人專崗做到天天有人搞衛生,責任到人,宿舍房間內清潔衛生工作有住房職工、民工自行負責實行值班制(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另一個人頂替),每天房間衛生值班員負責房間衛生清潔工作,個人床鋪應擺放整齊,保持宿舍內地面干凈,無煙頭、無痰跡、無塵土、無雜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機械、工具等。
8、不準在宿舍內用任何材料設置晚上十時以后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9、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0、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各勞務單位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項目部每周四對生活區各家單位的宿舍進行一次檢查并不定時抽查,根據程度給予獎勵或處罰。
11、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項目部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按每一個違規項目給予500元到1000元罰款處罰、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用工處理。
民工管理制度4
一、安全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安全人人管,人人管安全。
2、凡下井作業人員必須帶好一切防護用品(安全帽、礦燈、及其它防護用品)。
3、切實提高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做到安全自我防犯。
4、井下作業嚴禁高聲喧嘩。
5、不準單人下井作業。
6、不準酒后下井作業。
7、不準連班作業。
9、吊礦、吊桶嚴禁行人、坐車。
二、生產管理及工作分配
1、每班兩名風鉆工、兩名出渣工、一名絞車工完成整個工作面一槽炮所產礦石的生產任務(1.8米深的炮眼,絞車工12小時/每班)。
2、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3、服從公司及采礦隊的統一管理和按排。
4、各自堅守自己生產操作崗位,未經生產負責人同意不能隨便頂替他人工作。
5、在上班開機前要各自檢查好各種設備是否完好,如有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在確保設備完好、正常,作業面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運行、工作。
6、嚴格管理好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須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做好爆破物品領用臺帳,建立健全的'領發手續和制度。
7、爆破員上班時先到當頭面檢查是否有啞炮,如發現有啞炮要及時進行正確處理和排除后才能進行其它工作。
8、領料必須專人領取、專人管理,盡量降低成本。各個崗位的工作責任到人。
9、上班前要開班前安全例會,上下班實行交接班制,作好交接班記錄。
10、分配方法由生產負責人和施工人員共同作出方案分配工作。
11、每月15日發放工資,生活費、生產成本根據月生產量完成情況,公司分期預支墊付。
三、勞動紀律
1、服從統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隨意做其它與工作無法的事情,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和本隊的規章制度。
2、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并結合所訂當班工作量按時上班。每月不少于26天出勤。建立請假制,曠工實行處罰。
3、搞好團結、互助互愛,互相幫助,不得有打架斗毆和倒亂社會治安事情出現,如出現這種情況將進行處罰。
4、不準賭博,晚上娛樂不得超過11點,到點后必須熄燈休息,除出差外,晚上必須回礦,不得在外留宿。不準帶與本采礦隊無關人員到礦區和井下參觀,對違規不遵者實行處罰。
5、搞好周邊群眾關系,不得將礦、隊財物送人情。
民工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各項目部支付工資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建設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保證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對所屬農民工按照工種進行登記造冊,充分掌握農民工實際情況,杜絕工資管理中的欺瞞現象發生;
二、在施工作業區內醒目位置公布舉報電話;
三、想方設法保證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四、公司每月組織計劃、工程、財務等部門,直接對項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確驗工計價,當場監督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隨后對務工的民工進行現場調查,對拖欠情況進行監督解決;
五、在與勞務公司簽訂用工協議時,應明確對該公司與農民工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發放情況、社會保險等權益保障的監督;
六、項目部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標準未約定或者不明確的,按照不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
七、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抵付。
八、項目部應當每月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按照約定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余額部分到工資結算周期滿時一次結清,并足額支付。
九、項目部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將農民工工資撥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代發。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的,應當與銀行簽訂委托代發工資協議,受委托銀行應當按時將農民工工資撥到其個人賬戶,農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資。
十、項目部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當編制工資發放表,載明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細項目和金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等事項,辦理工資支付的簽收手續,并將工資支付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十一、項目部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農民工說明情況,同時就工資支付時間與工會或農民工代表協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超過30日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視為無故拖欠工資行為。
十二、項目部應當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工資結算情況,公示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和電話號碼。
十三、項目部與農民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農民工工資和相關費用。工資計發到解除勞動關系之日。
十四、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項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分別預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工期超過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預算的3%預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專項用于該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墊付。工資保障金包含在工程總造價內,從應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實行農民工工資監督員制度。公司指派或者農民工民主推選1一2名工資監督員,工資監督員負責向公司反饋工資發放情況,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十六、任何部門或個人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公司舉報:
(一)未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ǘ┪窗磩趧雍贤s定標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ㄈ┕べY支付標準約定不明確時,項目部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
。ㄋ模╉椖坎课窗雌诎礃藴暑A付農民工工資的;
(五)項目部未按期與農民工結算并足額支付剩余工資的;
。┢渌绊戅r民工工資發放情形的。
十七、施工單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發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限期整改并對相關負責人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本條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工管理制度6
工程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項目部民工工資的發放,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在生產和生活中的權益和利益,根據國家有關人事法規、政策及建設單位有關制度的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工資發放
第二條項目部所屬各分部(包括各橋涵、路基、通道等施工隊)施工工區人員,進場時必須及時登記農民工臺賬,并簽訂《勞動合同書》,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要在用工期限、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健康體檢等各方面作出規定。通過勞動合同實現農民工的身份化管理。
第三條為確保民工真正實現“勞有所得”,各分部財務人員及施工現場技術人員應現場監督各施工隊及時、足額的'發放民工工資,即“月清月結”,建立農民工工資臺賬,并將工資表原件存各分部財務部。為及時、足額的拿回民工工資保證金,各分部每月底向總經理部財務部報送民工工資表復印件(附身份證復印件),以便月底向業主單位報送。
第三章附則
第四條本辦法由經理部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五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民工管理制度7
一、施工人員必須按項目部、班組要求,照統一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二、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鬧、酗酒。
三、自覺節約用水,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照價賠償。
四、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禁止隨地亂扔垃圾雜物。
五、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民工、臨時工、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班組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
六、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七、宿舍房內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八、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職工、民工自行負責,實行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各人床鋪應擺放整齊。
九、禁止宿舍內用電線路亂拉亂扯,禁止使用電熱毯、熱得快、電茶杯等用電器具,冬季統一使安全可靠的取暖器、熱水器等設備。
十、以上管理辦法解釋權為南水北調焦作1段I標項目部,如有不遵守者一次按50—200元罰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民工管理制度8
為加強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人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
1、工人宿舍是工程施工的后勤設施,由項經部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輔助管理。
2、各分包隊伍所租借的宿舍由項經部根據分包隊伍人員情況進行統一安排;
3、進場工人須憑身份證、暫住證、健康碼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入冊。
4、民工入住宿舍,實行一人一鋪,并編號登記,不得隨意變改,各房間住宿人員由分包隊伍上報,每間房間原則上住4人,嚴禁超額住宿;
5、原則上由分包隊伍對自己工人所住宿舍管理,項經部不定期檢查。檢查中一旦發現問題項經部將對分包隊伍進行處罰。
6、每間房間所住人員信息在門上進行張貼,信息包含姓名,班組,工種,床鋪號;
7、住宿人員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放射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施工用料、機械等施工作業物品。
8、住宿人員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9、建立衛生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搞衛生,責任到人,宿舍房間內清潔衛生工作有住房工人自行負責實行值班制,每天房間衛生值班員負責房間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宿舍內地面干凈,無煙頭、無痰跡、無塵土、無雜物。
10、宿舍室外走道公共區域,由保潔隊伍進行定期清掃,項經部定期檢查。
11、要提高警惕,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組負責人或項經部人員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2、各勞務單位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并按照自查情況及時整改,項經部檢查組每周檢查1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記錄。
二、獎懲方面:
1、分包隊伍在進場后對自己所管轄的每間宿舍住宿人員進行入住教育,不得私拉電線,做好用電安全的防范工作;若分包隊伍拒不執行,項經部將對相關分包隊伍進行罰款處理;
2、分包隊伍負責人或指定專人隨時對所管轄宿舍進行用電安全檢查,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私拉亂接電線。在項經部檢查中若發現相關現象,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情節嚴重的給予清退處理。
3、宿舍內嚴禁生火做飯,不準私自設置或藏匿電爐、煤油爐、煤氣灶等灶具物品,禁止使用電熱器。在項經部檢查中若發現相關現象,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情節嚴重的給予清退處理。
4、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飲酒、斗毆、賭博和其他犯罪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在項經部檢查中若發現相關現象,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情節嚴重的給予清退處理。
5、不準隨地大小便,不準在公共場所隨意洗浴,不聽勸止者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情節嚴重的給予清退處理。
6、宿舍不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入住人員不準帶家屬及兒童,一經發現,由安全部門將當事人無條件清退出場,并處當事人所在分包單位(200元/人)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
7、民工宿舍違規情況將按照所屬單位進行統計,一周內違規次數在3次以上的,將對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處以(500元/次)的罰款,并開具罰款單。
8、項經部每個月組織對宿舍和公共衛生區及違規違紀情況進行匯總,在例會上進行通報,并評選文明宿舍和優秀班組,由項經部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可從罰款中列支。
9、違規宿舍不得參加本期文明宿舍評比。
10、所有工人必須尊重社會公德,遵守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民工管理制度9
我司按照《xx省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落實以下管理制度:
1、對建設項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與其他款項實行分開銀行賬戶管理,在商業銀行建立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用于支付工資。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按照銀行相關規定執行。
開戶行:
$
戶名:
賬號:
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的資金除發放工人工資外,不用與其他用途,不開通網上銀行等電子支付渠道,不提取現金。
2、在簽訂項目施工合同時,對設立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拔付工資款項方式以及建立勞動用工管理臺賬等事項與建設單位作出明確約定。每期存入工人工資專用賬戶金額不低于當期合同進度款金額的20%。
3、對施工分包單位支付工人工資情況進行監督,并及時協調解決工人工資發放中存在的'問題。
4、在用工之日起15日內在設立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銀行為每個工人辦理工資個人賬戶。并通過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依法按時足額將工人工資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資個人賬戶,并按月將工人工資支付明細表報建設單位備案。
5、建立用工管理臺賬,真實、準確記錄工人名冊、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工程進度、工時、勞務承包款和工人工資支付情況等信息,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建設單位:(公章):
¥
日期:
施工單位:(公章): 日期:
民工管理制度10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
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
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民工管理制度11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雇請民工,受雇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雇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雇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
8、民工要聽從雇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吸煙灰桶收集煙頭。
民工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證食堂衛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確保職工身體健康,防止疾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特定如下食堂管理規定:
1、施工單位設專人負責食堂的各項管理工作。
2、食堂的設置、布局、設施、設備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3、設置食堂必須辦理三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培訓證),并掛在食堂明顯位置。
4、嚴格執行“炊事員二要、四勤、六不準”;“食品質量鑒定制度”;“食品衛生檢查制度”;“洗涮、消毒制度”,并掛在食堂明顯位置。
5、食堂必須通過正規渠道采購,禁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肉類制品、腐爛變質食品及過期食品。禁止食用散裝鹽、亞硝酸鹽、豆角、涼菜、剩飯剩菜,防止疾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6、食堂刀具、盛菜容器生熟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7、食堂要保持排水暢通,地面清潔無積水、雜物,灶臺、餐具、炊具、容器無污垢,用前洗凈消毒,用后清洗干凈。
8食堂設置滅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的設施。
項目部對民工食堂不定期的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進行處罰,標準為300—500元,并以通報的形式公布,獎罰款在當月的結算中增減。
民工管理制度13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民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黃山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設單位無正當理由而未在規定期限內按有關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結算價款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指用工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付薪時間未支付農民工工資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未一次付清農民工工資的行為。
第四條 建立建設領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政府分管領導主持,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協調、處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第五條 各級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對沒有資金來源或建設資金不落實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準立項。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應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條 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各級建設、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應停止其新項目的招投標,各級規劃部門一律不予辦理規劃許可,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新項目的預(銷)售許可手續。
第七條 凡新開工的項目,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造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造價的30%。
第八條 實行建設項目按形象進度支付、分階段結款制度。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必須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門備案。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提交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有關憑證,達不到合同約定比例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權屬登記。
第九條 建設單位扣留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不得超過工程結算總額的5%,工程竣工驗收滿一年后必須與施工企業結清,不得以扣留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的名義變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條 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依照相關規定,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業要向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手續,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障金。保障金專戶存儲,由勞動保障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管理,用于農民工工資清欠。
第十二條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業可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投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按照誰欠款、誰償還的.原則,政府投資工程由負責工程建設管理的單位組織清欠工作,對貽誤清欠工作或產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聯席會議研究,并由監察機關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對不按規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繼續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給予通報,情節嚴重的,提請房管部門依法給予資質降級或注銷開發資質證書的處罰。
第十五條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給予通報,情節嚴重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資質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 各級、各部門應嚴格各環節的審查把關,從源頭上預防新的拖欠問題發生。對因把關不嚴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黃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民工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明確工資計發操作流程,保證工資發放的準確、及時、無誤,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財務部會計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出納負責工資發放。
2、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員工。
四、內容
1、每月20號前為工資發放時間,如遇節假日則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延遲發放。
2、項目部部于每月3號前將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資料,統計匯總交予財務部會計。
3、財務部會計負責所有人人員工資的造冊,于每月5號前交予董事長審批。
4、董事長簽批后,財務部會計在每月8號將工資表送交出納,出納確保在每月15號將上月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
5、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后,財務部出納須在每月發工資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將員工上個月個人工資條發放到員工手中。
6、離職員工在正式辦理離職手續后,可在下月發放工資時領取當月工資。
五、扣除項目
1、扣除個人所得稅。
2、扣除法定必須代為扣除的有關個人的其它保險類費用。
3、扣除公司內部考勤制度中違規項。
六、工資誤算、誤法管理
1、工資誤算、誤發時,行政部和財務部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
2、因誤算、誤發而超付的工資,行政部和財務部可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3、因誤算、誤發而少付的工資,員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查實。如屬實,因誤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證明;因誤發而少付的由財務部出具證明。證明經董事長簽批后,給予員工補發。
七、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1、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2、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3、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財務部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長提出申請簽字同意后方可查詢) 工地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
第二章工資結構
一、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養老金補貼、醫保補貼、外地津貼五部分組成。
二、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三、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四、養老金補貼、醫保補貼、外地津貼在工資總額中占20%。五、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金額。
第三章工資發放
一、根據項目經理考核后的績效工資,財務室進行制表,由項目經理簽字后發放。
二、工資由財務室發放,可采用現金發放或銀行轉帳兩種方式,具體方法根據各項目情況確定。
三、工資發放時間:每月的5-10號發放上月工資。
工地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5
首先,計件工資制的含義,是指用人單位確定合適的勞動定額,按照勞動者完成定額的情況,支付相應報酬。計件工資制,是標準工時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和企業規定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其次,有關法律對這一部分由以下規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也有如下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以上就是現有的關于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應當如何支付職工計件工資加班費的規定。
第三,問題就出來了。上述中的“定額”該如何確定呢?不論多少,企業都可以其自主經營權為由而進行抗辯。所以說,如果是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勞動者沒有完成定額,即使加班了,也無法獲得加班費。這就是目前的癥結所在。
但是,目前對于如何確定勞動定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原則。一般來講,實行計件制工資標準,計件單價標準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關于計件工作時間,因為有可能存在熟練工與非熟練工的問題,則可以以同等勞動條件下平均單件生產時間為標準進行衡量,F實中,一些地區企業確定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7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綜上,以下原則我認為可以作為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加班費的計發原則:
第一:勞動者在8小時內沒有完成定額任務,而在8小時外又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可以不發放加班費。
第二:勞動者在8小時以內超額完成了任務,其超額完成部分也不屬于加班完成的產品,不應計發加班費,可按照正常計價單價標準支付工資,也可以按照超額獎金或者說是補助之類的名義進行發放,因為畢竟這一階段勞動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勞動者在8小時以內完成了生產定額任務,而在8小時以外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屬于加班,其加班期間完成的產品數量,應按照加班費計發。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民工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工地民工管理制度07-08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07-19
建筑民工管理制度02-25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10篇07-23
民工宿舍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12-14
民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制度范本12-15
民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12-14
工地民工食堂管理制度(通用5篇)05-21
民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