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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支付透明度,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加強財務監督,根據xx市財政局《關于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關于在全市全面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的通知》、《關于實施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務卡的開支范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除特殊情況外(如不能使用POS機刷卡消費的),均需使用公務卡或轉賬方式結算。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
2、我中心公務卡發卡代理銀行為xxxx銀行xx支行。辦理的公務卡賬單日均為每月1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5日。
3、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3至5萬元不等。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并及時通知單位財務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4、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發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予以協助查詢。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正規發票、銀行卡消費憑條(POS簽購單)及需要提供的消費明細憑單等。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于每月10日前將本期賬單中公務消費支出按規定程序提交財務人員辦理報銷還款手續,以免因逾期還款給持卡人產生透支利息、滯納金和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憑條(POS簽購單)的,原則上不予以報銷。如特殊情況,持卡人可通過發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后,方可報銷。
4、公務卡公務支出不允許透支提取現金,對透支提取現金的行為,視同個人消費行為。
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2
一、公務卡的開支范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各處室持卡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
2、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0.5至1萬元。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并由發卡行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3、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發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部門予以幫助。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銀聯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早于發卡行的還款限期15個工作日以上(每月10日以前),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銀聯小票)的',持卡人可通過發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持卡人應預先告知所在部門,由該部門領導受托以書面形式向單位財務部門提出借款申請,代為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后,先將資金轉入該持卡人公務卡內,持卡人返回單位后按財務部門規定時間補辦報銷、還款手續。
5、公務卡能夠透支提現,透支提現的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6、超過還款日還款的:因持卡人報銷不及時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擔相應的利息、滯納金等;因單位歸還款項不及時引起的,由單位承擔利息等費用,并與發卡行協商消除對持卡人資信產生的影響。
8、工作人員在境外進行公務活動的:公務卡目前均為人民幣卡,沒有外幣卡;工作人員可在境外(目前已經有25個國家和地區)標有銀聯標志的商戶進行刷卡結算。
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3
根據市財政局《六安市本級預算單位公務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xx]144號文件精神,市級預算單位已全面實施公務卡結算制度,F結合我校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我校公卡使用及報銷管理細則。
一、公務卡日常管理
1、我院教職工持有的公務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其使用范圍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2、院教職工在公務支出中,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3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能滿足公務卡受理條件的,均要使用公務卡進行刷卡結算。
3、公務卡主要用于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公務支出發生后,持卡人應及時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也可用于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但不得辦理報銷手續,單位不承擔私人消費行為引致的一切責任。
4、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5000至3萬元不等,持卡人在規定的最長56天的'免息還款期內先支付,后還款。透支消費有25天―56天的免息期(即:當月1―31日的累計消費,于次月25日前歸還),透支取現金,每日按萬分之五計息。
5、公務卡及其密碼由個人負責保管。公務卡遺失或毀損后,由持卡人自行到發卡銀行(建行政務區支行)申請補辦及更換并及時告知財務處,由財務處通知發卡銀行進行相關數據的更新。
二、公務卡支付管理
1、對差旅費、會議費、零星購買等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正式稅務發票、刷卡POS簽購單等財務報銷憑證和相關銀行消費憑證,今后凡我校職工出差原則上不再辦理現金借款。
2、原則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費單筆不得超過2萬元,
月透支余額不得超過3萬元。
3、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確因特殊需要,應事前經過院長批準,并通知財務處。未經批準的提現業務,提現手續費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三、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1、公務卡當月消費,次月24日為最終還款日,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最終還款日前10個工作日內,到財務處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2、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時,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報銷憑證,并附有關財務報銷憑證及公務卡消費POS單(網絡支付的,如在網上購買火車票的,要求打印相關憑證作為附件),經院長批準后,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財務人員登錄公務卡支持系統,根據報銷人提供的公務卡號、交易日期、消費金額和POS簽購單流水號等信息,系統自動提取公務卡消費信息,財務人員查詢核對公務卡消費的真實性,審核確認后辦理報銷手續。
3、下列情況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
、僭诳h級以下(不包括縣級)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
、谠诳h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
、郯匆幎ㄖЦ督o個人的支出:如差旅費補助等;
、芎炞C費、快遞費、過路過橋費、出租車費等目前只能現金結算的支出。
4、不能使用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也可采用轉賬支付,但轉賬對象須是單位帳號。
除上述情況外,因特殊情形確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報經院長批準。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公務卡管理及報銷制度4
1.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業務前,應當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填寫請購單,并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公務卡消費。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發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最遲在到期還款日前二十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
3.持卡人報銷時,單位財務部門登錄公務卡管理系統,根據消費簽購單錄入“交易日期”、“卡號”和“檢索號”,從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信息,對符合公務卡結算范圍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經核實后確定可報銷金額,收取原始憑證及銀行卡簽購單,并同時辦理報銷登記手續。
4.財務人員根據相關的公務消費信息,錄入“金額”、“目級科目”、“支付摘要”等業務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貸記憑證,通過本單位對應存款戶向公務卡帳戶轉帳結算,完成報銷程序。
5.財務部門在收到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后,將報銷憑證、銀行卡簽購單及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照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6.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個人資信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7.持卡人發生調動、退休等變化時,應及時辦理調整和注銷等手續,并通知發卡行及時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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