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等部委發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屬地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堅持“誰辦學、誰負責”的原則。
學校安全管理經費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公辦學校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承擔,民辦學校安全管理經費確有困難的,政府可以適當補貼。
第四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保障學校安全。
市、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財政、衛生、建設、城管執法、房管、工商、質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校園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學校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學校的校(園)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ㄒ唬嫿▽W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ǘ┲贫▽W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ㄈ┙⑿@周邊綜合治理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ㄋ模┙⒔∪珜W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ㄎ澹┮婪ㄟM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第七條各級政府與學校應按照規定落實校方責任保險。各級政府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應按照規定落實校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學校應當鼓勵引導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八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負責學校安全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全辦公室合署辦公。
第九條學校和在園幼兒200人以上的幼兒園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配備男性專職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園幼兒雖不足200人,但所在區縣政府教育、公安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
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按照下列標準配備:
。ㄒ唬┰谛W生200人以下的配備1名;
。ǘ┰谛W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備2-3名;
。ㄈ┰谛W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備3-5名。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保安隊伍要專業化。
保安公司應當依照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對學校、幼兒園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員進行審查,并加強對學校、幼兒園保安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聘用專職保安人員按下列標準配備:
(一)在校學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2名;
(二)在校學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3名;
。ㄈ┰谛W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ㄋ模┘乃拗茖W校應當增配保安人數,以適應安全保衛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規定設立衛生室。學校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聘請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每月至少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處理。
第三章安全設施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配備滿足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的警用鋼叉、警棍、對講機、防割手套、催淚噴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第十五條學校圍墻應當設置安全防護網。學校內的操場、教室、倉庫、實驗室、大型會議室、食堂、公寓、校園出入口及圍墻周邊等關鍵要害部位,應當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紅外線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
第十六條各學校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學校的建筑物應當依法取得消防審核驗收手續。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定期對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八條學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實驗用品,實驗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學校教學所用的輻射材料、化學藥品、生物制劑、器具等應當有明顯標識,并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對其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統一收集、分類貯存,并交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理和處置。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條學校校車應當符合校車管理有關規定,保證車輛狀況良好。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
第四章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教學區和教職工宿舍區隔離。建立外來人員信息登錄和持證出入制度,外來人員經允許只能進入學校辦公區,并由專人引領陪同。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進入校園,禁止將非教學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第二十二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上下學接送的交接制度,設立隔離線,杜絕學生在校門口排隊等候入校現象。對一時無人接送的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要有專人集中看護,杜絕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學校應當建立巡邏制度,實行24小時巡邏、守護。
第二十四條學校組織大型校外活動,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并向同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報告,由辦事機構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條建立教職工健康檢查制度,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教職工,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離崗治療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教學樓、辦公樓、圖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樓等建筑物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安全。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
第二十九條學校內的特種設備、特殊訓練場地、器械等設施、設備應當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第五章環境安全
第三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財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環保、安監、城管、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
第三十一條公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貼近學校圍墻或建筑物建設工程;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對現有不符合學校安全要求的建設工程和設施,應當限期進行整改。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十三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停車泊位等。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逃生和報警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安全教育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陂_學初、放假前,對學生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
。ǘ┟繉W期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動;
。ㄈ┟吭麻_展一次用水、用電、防火、防盜、人身防護、疾病預防、飲食安全、網絡安全、交通安全、預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動,開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學生安全教育活動;
。ㄋ模┟繉W期至少開展一次突發安全事件自救自護演練;
。ㄎ澹┟繉W期至少開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練。
第三十七條教育、公安、安監等部門應當每學期對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園)長、校園專職保衛干部進行一次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第三十八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和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內容。
第三十九條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依法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應當加強保安人員的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會同公安、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助學校對教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掌握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宣傳方案。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應當定期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四十三條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ハ嗯浜,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第七章監督考核
第四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標準,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對發生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學期組織一次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活動,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實施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確保隱患登記、整改、排除全過程受控。對隱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處理。
第四十七條對學校安全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各區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報市政府法制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為更好地開展學校體育活動,促進學生正常發育,確保學生在體育活動中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特制定學校體育活動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每學年始,學校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身體狀況問卷調查,并通過學生申請和調查,對不能正常參入體育活動的學生進行記錄并留檔。堅決禁止此類學生參入或私自參加體育活動,以免發生身體傷害事故。
二、每學期始,體育教師要協助學校對體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損壞和不符合規范的器材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堅決杜絕在體育活動中使用不規范的體育器材。對不合理和具有安全隱患的體育場地要及時進行調整和維修,保證學生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進行體育活動。
三、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地參入群體活動(主要是兩操),體育教師必須嚴密組織活動。班主任必須始終跟班參入活動。抓好學生出操、退操的管理,保證學生遵守秩序。在做操過程中,保證動作規范,隊形整齊。跑操時,保持班與班、生與生之間的間距。嚴禁推搡擁擠,防止摔傷碰傷,時刻提高安全意識,確保群體活動能夠安全有序地進行。
四、體育課是學校開展體育活動的主要途徑,也是保障學生安全最重要的環節。因此,上體育課必須做到:
1、課前體育教師必須檢查本節課所用的器材場地,確保學生安全進行活動。教師要以身作則,遵守課堂常規,按規定上課。
2、學生在體育課時必須服從教師的安排,自覺遵守課堂紀律,按規定穿好服裝,盡量做到輕裝參入各項活動。在小組活動中,各小組組長必須各負其責,認真組織,完成教師所安排的任務。其他學生必須聽從小組長的指揮,嚴禁“放任式”行為的產生。
3、上課前,教師必須了解學生本節課參入情況,對特殊學生要個別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學生的運動量,要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嚴禁學生上課攜帶刀子、釘子等一切危險物品,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去做。
4、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違反紀律的學生要注意進行批評教育,不允許用粗暴的行為和語言對待學生。教師要科學合理地安排各項體育活動,在進行游戲和各種活動前,必須讓學生掌握好動作要領,謹防運動損傷。
5、當多個班級同時上課時,體育教師必須合理安排好各班活動場地和范圍,
特別是投擲項目,教師必須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嚴肅紀律,排除一切隱患,教師不得隨意離開課堂,離開學生。學生不得隨意離開隊伍。
6、活動前必須讓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防止學生在劇烈的活動中受到韌帶、肌肉、關節等傷害;顒咏Y束,要進行適當的調整,使學生各器官達到正常狀態。在活動中如出現意外現象,教師必須保持冷靜心態,并進行科學合理地處理,需要學校協調解決的要及時匯報,盡可能把一切不應發生的事情消滅在萌芽中。
7、學生要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嚴禁互相瘋打吵鬧或拿體育器材玩耍;嚴禁私自攀爬體育器械。不經體育教師允許,任何學生不許隨便亂用體育器材,不許私自活動。
8、加強體育器材的管理,不得隨意使用和玩弄器材。上課前搬運器材,必須注意安全,聽從體育教師指揮,不得搶搬搶拿,如何使用,聽從體育教師的安排。
五、課外活動除體育小組在操場進行訓練活動外,其他學生不得隨意到操場,以免影響訓練活動和發生不安全的事故。體育教師要嚴密組織,劃分好場地確;顒影踩。其余學生均由班主任安排自由活動,嚴禁打架、罵仗等不文明行為存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睂嵭杏變簣@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仓蛋嘌策壐鶕竟澨攸c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粗蛋嘌策壢藛T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翟谥蛋嘌策壠陂g,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分蛋嘌策壢藛T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保衛
第一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二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第三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 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六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園時,家長憑接送卡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的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九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二條 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三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該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七條 內服、外服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十九條 未經醫務人員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壓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 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六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學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會》等地方通用教材,通過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周班會、活動課、演練等多種形式和廣播、電視、宣傳櫥窗、板報、校園網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
第三條學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外出活動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則;顒又腥缟婕坝密囉么,要嚴格執行我局有關學生用車用船的`規定,必須使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具有營運資格的客運公司車輛及船只,事先與具有資質的客運企業簽訂書面包車包船運輸協議,合理安排班車、渡船、線路,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嚴禁租用其他單位、學校用于接送職工、師生的自備車。
第四條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并嚴格執行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學生接送車的管理意見》的有關要求,無“學生接送車”標志牌的學校自備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接送學生時要杜絕超載現象。
第五條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六條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七條城區中小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中小學校,可以暫時組織學生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
第八條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管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實。
第九條杜絕將中小學校校園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條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各班老師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在幼兒園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幼兒玩耍時保教人員必須在場守護。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家長會,讓家長了解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每周各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九、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
十、做好幼兒入保工作,爭取每位幼兒都能參加平安住院保險。
十一、每天堅持晨午檢,發現幼兒有毛病經觀察10到20分鐘后如無好轉,必須通知家長領回家或詢問家長原因、征求家長的意見就近為其幼兒拿藥。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并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后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系家長,并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車。
3、校車返校后,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周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查驗有關證照后,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后,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7、駕駛員不得酒后開車,不得開疲勞車,不得開有“病”的車。
8、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后勤管理人員的管理,每學期由總務處按本制度擬定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9、考勤管理:遲到一次10元;請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除交警部門罰款外,學校另扣20元;
2)違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條規的按交警的處理:①按交警裁決的責任大小,依比例修復校車;②人身傷害原則上按交警裁決的比例支付,極其特殊的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乙方必須支付一定的底數(半年的工資)。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曙光星城陽光幼兒園
早上接車流程
1、校車到點在固定地點等候。
2、同家長幼兒打招呼,并從家長手中接過幼兒,進行簡單交流。
3、安排幼兒座位。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4、相同站點人到齊后點名關車門,發車。
5、行駛到另一站點同上程序,有到點未到幼兒,接車教師應與家長取得聯系,請其自己送往。(請假幼兒應主動同接車老師聯系)
6、車子到達幼兒園,司機鳴笛,提醒班級教師接車。
7、接車老師組織幼兒下車,接車老師一定將孩子送到本班級老師手中。并轉告家長交代相關事項。
8、接車老師上車,檢查有無遺漏幼兒、物品。方可下車。
下午送車流程
1、下午4;20/5:00,班級教師將幼兒親自送到相關接車老師手中。
2、接車老師組織幼兒站隊。
3、車子在園門口停穩后,接車老師組織幼兒有序上車。
4、安排幼兒坐好,清點人數。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5、車子在行駛過程中,老師應站起巡視幼兒情況,避免幼兒間爭吵。
6、車子到點停穩后,教師先下車,將孩子親手教到家長手中。并交代相關事項。
7、超時家長還沒有到,應聯系家長,并將幼兒帶會園里,交到本班級老師手中。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系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并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后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并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濕、防霉)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顒舆^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1、教師要做好班級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師要重視在日常生活中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師要經常檢查班內玩具、物品是否擺放合理,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維修,并告之幼兒注意安全。
4、教師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并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幼兒注意安全。
5、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6、教師要每天登記幼兒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園的幼兒家長取得聯系。
7、教師要做好第二次晨檢,嚴禁幼兒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入幼兒園。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兒接送卡的人員及中小學生一律不準接幼兒。
9、發現幼兒身體不適,及時聯系家長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兒,發現幼兒有傳染病及時報告,并配合保健護士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10、如果發生事故必須馬上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并及時上報。
長春中心幼兒園寢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開窗通風和清潔寢室內的衛生,以保持室內空氣的新鮮和環境的舒適干凈。
2、每個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臥,避免飛沫傳染疾病。
3、值班老師應提醒幼兒睡前入廁,以免尿床現象的出現,提醒幼兒進入寢室后將自己的物品擺放整齊。
4、寢室每天用紫外線燈消毒一小時,在流行病高發的`季節里,一定要加強消毒工作,可選醋熏、消毒水、紫外線燈等辦法來每天消毒,以確保幼兒身體健康。
5、值班老師不準睡覺,不準湊堆閑聊,不做與午睡管理無關的事,注意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6、值班老師要做到勤巡視,勤觀察,如摸摸幼兒的頭,有沒有發燒現象,檢查幼兒口袋里有沒有帶些小玩具之類的東西,幫助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不正確的睡姿等。
7、教師要培養幼兒與睡眠有關的自我服務能力,如按順序穿脫—衣物、鞋襪、折疊衣服、被子等,對年齡小能力差的幼兒,老師要給予幫助。
8、席子、枕頭每半月洗曬一次,床鋪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須在太陽下暴曬1—2次,以達到消毒殺菌的效果。
幼兒園就寢安全管理制度
為有效指導、規范教師和保育員的工作,保障幼兒午睡時的安全,特擬定此就寢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員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師組織幼兒散步、入廁,以保持幼兒安靜情緒,要求不能高聲講話或者嬉戲喧鬧,腳步放輕。保育老師負責幼兒就寢前半小時開窗通風,鋪好幼兒被褥(在冬季,幼兒入睡后應關閉窗戶),同時保教人員還要做好幼兒就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就寢環境。
2、教師在幼兒午睡期間要高度負責,并及時恰當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嚴禁幼兒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在床上亂蹦亂跳等,培養幼兒安靜入睡的好習慣。同時要鍛煉幼兒脫鞋、脫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師要檢查幼兒衣物,預防幼兒玩別針、扣子等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要不斷巡視,發現幼兒神色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聊家常、看書報,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子或者蒙頭睡覺。
5、隨時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天氣無風時,可打開窗戶,拉上窗簾,應避免對流風吹在幼兒身上;要定時晾曬被褥,并定時通知家長清洗被套、床單、枕套,能夠及時根據季節更換厚、薄被。
6、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定期檢查電線、電路及設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7、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提醒幼兒不能擅自動教室里的電源設備。
8、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對寢室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后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維護午睡秩序,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的幼兒用具和設施。
10、保教人員要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1.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2.園內安全要有專人負責,加強保教人員的責任心。為防止幼兒丟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兒,每日晨檢結束即關閉大門,下午到時在開門。
3.早晨來園和離園要有專人負責,早班教師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兒(因遲到或不在場引起的事故確認為責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為重大傷害事故),接班教師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動時,必須在幼兒園的統一安排下,選好安全場地,配足保教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教工要隨時清點人數。教育幼兒走路時不離隊,不掉隊,處處注意安全。
5.教職工要意識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經常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幼兒不要亂奔亂跑,進園進班后不得擅自離開,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檢時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7.帶班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帶班時不得隨便離開幼兒(特殊情況要交代其他教師),做到人在心在,時時處處關心幼兒,注意幼兒安全。
8.門衛堅守崗位,對外來人員要進行詢問,不讓幼兒私自外出。有家長接領孩子時,要進行詢問。
9.物品擺放安全,教師每天對班級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空調等進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學對校園班級進行自查,并認真記錄?倓彰恐芏ㄆ趯Νh境、設施、設備的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0.園內煙熏、廚房火種,食堂人員要專門負責檢查。
11.帶班教師,每天離園前要進行檢查,如:教室、午睡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12.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幼兒,不歧視、辱罵幼兒,不給幼兒造成精神傷害。
13.教工在園內不使用幼兒物品,不叫幼兒為教職工傳遞物品、用具。
14.炊事員、保育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規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張。
15.滅火器要放在顯眼的地方,教會職工正確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能正確使用。
16.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園內出現各種事故,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于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17.定期檢查園內設施,是否有油漆脫落,是否有帶釘、木刺、棱角、裂縫、拌腳的桌椅,地面是否過滑,臺階是否過高,大型玩具列界處有否松動等。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為規范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門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岫巖縣學校(幼兒園)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制作的標志牌或名簽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并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衛人員對照學生名簽查驗登記后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衛人員打招呼,并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衛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衛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園長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然后通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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