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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1 16:23:5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睜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睜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為了規范本項目各技術崗位安全生產活動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行為,提高作業人員技術水平和設備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安全操作規程分為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兩種形式,所有專業技術工種崗位和專業技術設備(包括特種作業設備)均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符合設備構造的`工藝技術要求,符合相關行業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項目生產實際情況。

          4、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程。

          5、各種安全操作規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科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實施。

          6、本項目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以安全技術交底的形式發放到相關作業人員手中,并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材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測試。

          7、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安全技術交底時將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發放到施工隊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由施工隊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轉發給相關操作人員,項目部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

          8、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違者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劃分與獎懲條例》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 、 目的與范圍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增強事故的預防和預控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內容。

          1.3、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單位。

          2、職責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監督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辦法,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定,考核相關部門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情況。

          2.2、 生產調度部負責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定。

          2.3、 經營計劃部負責在編制計劃、目標診斷和年度考核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定。

          2.4、 各車間負責在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定。

          3、經營計劃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業長遠規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1.1、長遠規劃是本企業在一個時期內改革發展、生產經營的總框架。在編制企業長遠規劃中,應依據企業現狀,由行政部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的目標指標、措施等內容,納入總體規劃中。

          3.1.2、規劃針對性強,有配套的措施、檢查、考核辦法,每年應有診斷總結。規劃中的目標指標要科學合理,盡可能量化,且有認證分析的支撐材料。

          3.2、 企業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2.1、企業年度工作計劃中,應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標、指標考核體系,以及具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改造措施,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年度工作計劃應有規范的文本資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職能部門、車間,各職能部門、車間也應建立相應的措施和對策,確保計劃落在實處。同時,每季度各職能部門、車間應有階段分析或目標診斷。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納入經濟責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據各職能部門、車間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兌現。

          4、生產組織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業在組織生產,安排任務中要堅持“安全第一”,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2、 生產調度部在組織生產時,應同時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條件進行安全認證。

          4.3、 廠內每周的生產調度會,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狀態,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各車間的生產協調會,由車間主任分析安全狀態,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4、 凡工藝、材料發生變化,由技術部提出相應措施和對策,行政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安全條件認證,經認證合格后,方能組織生產。

          4.5、 各科室、車間在本部門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同時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實施。

          5、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維修部在組織停產檢修前應將檢修計劃報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進行現場檢查時有重點的進行抽查。

          5.2、 停產檢修工作開始前,各責任部門應當召開檢修保養工作會,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檢修保養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檢修項目要有安全負責人,負責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檢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穿戴好勞保用品,按規定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停送電審批”“動火審批”“臨時用電審批”等手續,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5.5、 多人配合檢修項目要有一人負責總體指揮,避免因多人指揮配合不當而發生事故。

          5.6、 檢修保養時,設備的安全裝置應當一并進行保養和檢修。檢修保養時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時可以切斷電源、氣源等)防止設備誤動作。

          5.7、 檢修保養驗收時,安全裝置保養、安全整改的完成情況與設備保養檢修驗收一同進行。

          6、考核

          對因忽視安全生產,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規定,按考核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交接班工作是整個生產過程中重要一環,是保證生產連續穩定的重要保證,每名員工必須高度重視,認真、仔細地進行交接班,為便于管理和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

          1、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檢查,搞好設備維護及清理衛生工作,交班要應對面交班,做好安全生產情景的交班;

         。2)凡當班工作,需當班完成,特殊情景在征求接班者意見并經班長、值班長意見后方可下班,記錄要詳細、認真、規范;

          (3)本班所屬設備因檢修或其它原因應告知接班者。

          2、接班:

         。1)要對設備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

         。2)了解上個班安全、生產情景;

         。3)接班者認可后要應對面進行交接班簽名;

         。4)接班后發現的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3、整個生產崗位現場無雜物,地面無積灰,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4、員工在交接班過程中,不允許爭吵、辱罵,不允許打架斗毆,否則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當事人扣除當月獎金甚至除名的處罰。

          5、對于不吭聲、不正面交接班、直接下班者,經確認后,視勞

          動量大小給予必須經濟處罰,并給予接班者在月度獎金后進行適當補償加分。

          6、對于不認真交接、交私人情班者,對接班后發現的問題每次扣接班者當月獎金考核分。

          7、接班按照“四不接”進行接班:操作情景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

          8、工具柜內工具齊全,擺放整齊無油污,使用中的工具要經核實簽字后接班。否則,缺失工具除照價賠償外,另扣職責人月度考核分。

          9、設備方面:崗位人員必須對每一臺設備進行認真交接,凡丟失損壞的,職責人應扣獎金。

          二、主控室(含培訓室)

          1、主控室操作臺上,資料物品擺放整齊,且臺上干凈,以手摸為準;培訓室桌椅外部干凈、桌內無雜物。

          2、主控室地板上不準有油污、腳印或雜物等。

          3、對于調度或者車間下發的指示或者通知要正確、認真向下傳達、交接。

          4、主控室各項紀錄完整,如有異常要注明原因。

          5、對交接班不清楚,一問三不知,模糊不清者概不接班。

          6、罰則:對上述任何一項不達標接班者,扣考核分。

          三、巡檢

          1、整點前后15分鐘為巡檢時間,每延遲和提前1次扣獎金考核分2分。

          2、所有設備、攪拌必須點檢,每缺1次扣獎金考核分2分。

          3、交接期間的問題若需要專業人員處理,需確認并聯系好后再接班。

          四、消防器材、核儀表

          1、要求無損壞、無丟失,否則不接班;

          2、消防器材壓力正常、時間有效、標識標志清楚,對于失效器材應及時反饋車間處理。

          3、罰則:凡被鋁廠行政值班查出滅火器、消防栓等方面問題,對相關職責人值班長、班長、崗位工扣分。

          五、化驗室、庫房管理:

          做到物品齊全、賬務相符,擺放規范、整潔,辦公桌內無雜物,否則,扣職責人月度考核分。

          六、其它

          1、凡本班當月出現違反上述交接班規定3次以上,該工序的班長取消當月獎金,值班長減薪。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確保生產車間能安全進行生產,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安全防火,特制度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

          3 定義

          無

          4

          4.1本制度由生產車間負責實施,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班長負責整個車間用電及設備的運轉狀態的檢查,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檢查及管理;對車間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2電工負責車間安全用電及電器設施的檢查、檢修,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負責整改;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3維修工負責車間設備的傳動、運轉狀態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負責整改;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4主機手負責機臺的電、機的檢查,負責監督操作工的安全生產及新員工的安全培訓、指導;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5包裝管理負責整個車間的車間防護、包裝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產監督;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6生產部經理負責整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對車間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5流程

          無

          6內容

          6.1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部經理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生產班長直接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責任人負責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6.2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組織學習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對新招員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與教育。

          6.3要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每月由生產部會同各車間、班組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做出處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產人員必須著裝整齊,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準穿西服、打領帶和無衣扣上班。

          6.4.3操作工不準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準單獨操作機臺,必須在其師傅的指導下操作。

          6.4.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6.4.6維修或調整設備時,必須停機進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操作。

          6.4.7在準備操作機臺時,必須檢查機臺前后是否有人在維修或調速設備。

          6.4.8有急停裝置的,維修時必須將包停關掉。

          6.4.9開機前應事先口頭通知,并得到回答后才能開機。

          6.4.10維修完后,應立即將相應的防護門、罩關好。

          6.4.11生產部、各班組應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工作講解。

          6.4.12電氣維修電工負責,維修時應將相應電源關掉,小心觸電。

          6.4.13在維修清洗膠機部分時,應注意先將氣壓關掉,防止被燙傷。

          6.4.14經常組織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的宣貫,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員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設備安全:

          6.5.1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程,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6.5.2應使用正確的維修方法,保證設備的完好性。

          6.5.3維修使用后的工具不能放在設備上,以免震動掉下一將設備卡壞。

          6.5.4要注意設備的聲音、氣味或溫開是否異常,發現問題就及時停機,進行檢修。

          6.5.5應經常檢查傳動件的潤滑狀況。

          6.5.6經常給差動箱、調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嚴禁在設備上放其它雜物。

          6.5.8維修或設備的大型調整與搬遷,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避免人員被設備受傷或設備補摔壞。

          6.5.9定期對操作工作進行操作技術培訓。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或帶入火種。

          6.6.2保持車間的環境衛生,減少易燃燒物。

          6.6.3經常檢查各種電器的.接線狀況,以免電機單相或短路。在車間使用電焊或氧焊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6.6.4設備在預熱間,必須有人負責,以免出現開溫異常,導致將周圍的材料引燃。導致火災。

          6.6.5離開車間前必須關掉車間的所有電源。

          6.6.6小包壓口人員在離開機臺時,必須關掉小包機電源,以免將臺板上的產品引燃。

          6.6.7定期對各機臺的電路進行檢查。

          6.6.8定期對操作工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6.6.9生產車間設置《消防設施分布平面圖》、《滅火器臺帳表》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沖裝、更換,以保證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溫:

          6.7.1車間必須在每年夏季的高溫到來之前作好防暑降溫的準備工作,以確保證生產人員安全度過高溫。

          6.7.2提前準備好防暑降溫的藥品;

          6.7.3每天安排涼水、糖醋水的配制;

          6.7.4加強車間降熱設備的檢查,確保車間通風降溫;

          6.7.5加強對員工的防暑知識的教育;

          6.7.6加強對現場的觀察,發現員工不舒服應及時處理。

          6.8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組織搶救,同時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吸取教訓,以利整改和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覺悟。

          7相關文件

          7.1《消防設施分布平面圖》

          7.2《滅火器臺帳表》

          8表單

          8.1車間生產安全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1

          總則

          1.1

          為維護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障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推動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2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以法制手段與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制裁相結合,實行憑功受獎、論過受罰、賞罰嚴明的原則。

          1.3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由安技部門歸口管理,各分廠(分公司)、部門均應把安全生產獎懲列入員工考核內容。

          2

          獎懲條件

          2.1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由安技部門或由其提請公司主管領導批給子一次性獎勵。

          2.1.1

          在勞動保護方面有創造發明,積極推廣新技術,對防止職業危害及人身傷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對勞動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2.1.3

          發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排除險情,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的;

          2.1.4

          在事故搶救中不畏危險,奮不顧身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生命免受損害或減輕損害的;

          2.1.5

          敢于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因而避免發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職守,積極負責,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部門的。

          2.2

          對以上群體和員工的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和發給的一次性獎金。

          2.3

          獎勵經費從公司獎勵基金或稅后留利中專項列支。

          3

          處罰條件

          3.1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3.1.1

          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不力,分廠(分公司)、部門管理混亂,員工無章可循,造成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與檢查督促不力,事故隱患未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進行整改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的;

          3.1.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4

          由于違反規章制度,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5

          由于擅自動用他人設備,損壞或拆除安全設施等原因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項目未執行“三同時”評審的;

          3.1.7

          違反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責任者;

          3.1.8

          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女員工進入作業場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險作業不辦理審批手續者;

          3.1.10

          無操作證而單獨操作者;

          3.1.11

          帶小孩進入作業場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進入生產作業區域者;

          3.1.13

          交通運輸車輛人物混裝者或者未戴安全防護排氣罩進入油化庫的車輛駕駛人員。

          3.2

          凡屬觸犯上列各條之一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應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有關責任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可并處),特別嚴重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3.3

          行政紀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協調,收集匯總安全信息,安排檢查、整改安全隱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及安全生產信息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2.2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會議及安全例會。

          2.3文件的傳達和掌握要求:

          傳達及了解 全體員工

          理解 廠級領導、各級管理人員等

          掌握并熟練應用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職責權限

          3.1安全處、分廠安全科為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

          3.2公司總經理和廠長對本制度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需解決重大安全問題時可隨時召開。分廠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4.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委會主任負責召集,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分廠會議由分廠廠長主持,安全科做會議記錄。

          4.3會議具體內容:

          4.3.1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4.3.2 研究制訂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4.3.3 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3.4 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匯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4.3.5 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

          4.3.6 安委會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4.3.7 安委會的常設機構是安委會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委會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4.4 安全例會制度

          4.4.1 公司安全例會每月月初按時召開。分廠安全例會每月月末按時召開。

          4.4.2 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總經理、生產部部長、副部長、生產部各處長、各分廠廠長、生產廠長、調度室主任、安全科長。

          4.4.3 分廠會議參加人員:各車間主任、職能科室負責人、各車間安全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應事先請假,并委托其他負責人參加。

          4.4.4 安全例會紀要由安全部門負責整理,并于安全例會次日下發。

          4.5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包括:

          4.5.1 公司例會由各分廠向參加會議人員通報上月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包括安全投入費用使用情況),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計劃。分廠例會由各單位向參加會議人員通報上月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包括安全投入費用使用情況),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計劃。

          4.5.2 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

          4.5.3 傳達近期收到的上級安全指示、文件、方針、政策或事故通報。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點,并提出工作要求。

          5.考核

          5.1 安全生產會議各單位提前兩天向安全部門上交單位安全總結,對總結內容質量較差單位罰款20-50元。

          5.2 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一次罰款20元,無故曠會一次罰款50元。

          5.3 對安全生產會議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有一項對責任單位罰款50--2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供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

          1、填寫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要經班長同意。

          2、班長負責檢查有關記錄的`情況,并按月上交有關記錄,并立卷入檔。

          3、記錄情況應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事故。鍋爐運行中因鍋爐受壓部件,附件或輔助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鍋爐被迫停爐或減少供汽量的稱鍋爐事故。

          2、鍋爐事故報告的類別,一般分鍋爐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試壓時發生破裂,使壓力瞬時降至等于氣壓力稱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壓部件嚴重損壞(變形,滲漏),附件損壞或爐膛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稱為重事故。

          一般事故: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停爐修理的事故稱為一般事故。

          3、事故報告程序。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別,采取不同的報告辦法。

          (1)發生或重事故造員傷亡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盡快地報告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以便組織調查。

         。2)鍋爐發生重事故時,應盡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

         。3)設備發生一般事故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改進措施,可以不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所屬單位分析調查,處理,制定改進措施并存檔。

          4、鍋爐發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擴或搶救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

          5、發生事故的當班人員應如實映和提供情況,主動配合和協助查人員開展工作,并做到不隱瞞真相,不推卸責任。

          6、調查事故報告時,必須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事故報告書",報送單位的安全主管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由公司物資供應部組織落實。

          二、采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庫房人員,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并建賬登記。

          三、庫房應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測,過期失效及時更新更換。

          四、庫房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

          五、新入廠職工、轉崗人員、復工人員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后(見教育卡或本廠安全主要負責人的'審批手續)才能發放。

          六、對于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后,勞保用品損壞或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本人可以提出申請,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廠安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前報廢更換。

          七、職工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并按一定比例折價。

          八、廠內職工,上班后必須按規定正醛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正確著裝和使用者,依據本所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九、從業人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的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十、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根據公司的所有工種和類別,制定出發放標準明細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保證惠康居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程的正常開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廳、武漢市建委、武漢市江岸區建筑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的前提下,結合惠康居項目的實際情況,特編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在總公司的幫助指導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項目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組織,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筑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絡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5)盡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盡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布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項目部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項目部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規劃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本制度是為了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準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準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項目部應在接到工程項目任務后,質檢安全部門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總負責人審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項目工程部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準,并備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使用規定。報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準。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提出,會同質檢安全人員審查,項目部總負責人統一平衡批準后列入開支計劃。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質檢安全負責人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相關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施工特點,做好針對性的做好口頭安全交底,必要時要有書面記錄。

          4、新進場的施工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

          四、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塔吊及施工設備安裝后,由項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掛牌使用。

          3.所有架體搭設或塔吊等設備的安全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及塔吊等設備安全檢查,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班組長或操作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各種質量安全檢查、驗收,如發現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

          6.質量安全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許可證、準用證與合格證。需按規定要求做好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須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作業人員省市級資格許可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班組長和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班組長和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項目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施工單位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班組每天檢查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或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均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督促檢查,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工程施工單位應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內容有:

         、儇瀼貒矣嘘P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文件規定。

         、诎踩a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酃尽栋踩a規章制度》及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一切規定、制度和有關協議規定的要求。

         、鼙竟しN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菀酝┕どa中的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

          ⑥班組必須每天實行崗前班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須有每日安全活動書面記錄。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

          2.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一是對新入職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對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并考核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登記,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項”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質檢安全人員會同施工單位對新入場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施工單位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和勞動紀律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累計為20學時。

          職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后,須經市、區勞動部門考試合格頒發證書。上述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項目部技術人員和工程施工單位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各類安全培訓計劃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審批,質檢安全負責人落實。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上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對年度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按照上級部門的獎勵辦法執行。

          1.開工前,必須查驗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是否齊全,經審核合格后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1)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并接受部門質檢安全部門的工作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對工程建筑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3.平時質檢安全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設備、施工機械及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等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

          腳手架的立桿基礎:立桿間距、小橫桿間距、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桿、踢腳桿、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設備、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干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采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被當地質檢安全部門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級處罰外,項目部將再對工程施工單位處以相同額度的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上級或總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應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也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每發現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高空作業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系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系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七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責任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報告,有事報告事情,無事報告平安。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部、總公司。同時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由總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上級有關傷亡事故報告程序進行。

          3.對發生的事故,應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處理,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置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置。

          3.設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污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并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動火)安全責任制度

          2.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煙。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上班前要讓全體職工知道,安全生產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一人安全,全家幸!钡乃枷胗^念。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后進行當天安全總結評比,離崗下崗檢查。經常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筑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運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游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于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采取防噪聲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群眾工作,并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十四、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系業務或找人,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注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資料存入檔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并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并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有發現,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現場電工應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設備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并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在施工現場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做好記錄或匯成材料歸檔備查。

          3.每月由項目部組織質檢安全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國家工程建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建筑工地“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JGJ59—20xx)有關標準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2.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3.陽臺、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于二道防護攔桿或掛安全網封閉。

          4.樓梯踏步及平臺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桿,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護柵欄或采用全封閉圍護。

          5.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桿,洞口張掛安全平網,并設警示標志。

          6.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欄,柵欄寬大于通道,柵欄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筑通道口防護柵欄頂須設雙層片(交錯搭設)。

          7.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霉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或安全網。

          十七、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制度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建筑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做到就層就地破碎利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設備周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時沖洗鏟凈,按規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腳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后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時,不能影響其它班組區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組長下班前先檢查一次,然后報相應對口的管理人員檢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的,處以材料價5倍的經濟處罰。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3.加強設備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設備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胚M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贫滓陨系母咛、縣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雀鞣N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⑹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尾粶孰S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項目工程部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由質檢安全人員及時做好臺帳。

          4.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并建立項目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要設置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向上級請示。

          6.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采取相應的獎罰措施進行制約。

          7.檢查施工現場的“十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

         、攀┕ず凸芾砣藛T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上崗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平谷魏稳舜┩闲M入施工現場,進入拌和場地時必須戴安全帽。進入其他作業現場時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具。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時間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巧蠉徢皺z查本崗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領導報告。

         、蓢澜`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

         、仕緳C必須持證駕駛自己車輛,不準酒后駕駛,不準開帶病車。

         、思茉O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全部接地接零。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掉閘裝置。

         、褪┕がF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志,夜間要紅燈示警。

         、握莆毡竟こ淌鹿蕮岆U的技術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發生事故時,積極進行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負責人如實報告。

          二十、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主持公司級會議。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級會議后勤及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4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所屬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控制程序

          4.1會議分類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車間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總結會議前的安全檢查,匯總隱患情況,做出隱患整理安排;總結本公司近期安全動態;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傳達公司級安全工作會議內容;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本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會議要求

          1.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及時布置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結合安全生產的形勢與特點,對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產問題,應隨時召開專業會議。

          3.生產車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研究落實生產作業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做到有內容有記錄。

          6.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檢查車間安委會和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并在會議記錄上予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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