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認真執行接種證查驗制度,規范學校內預防接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序: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報名須知上應告知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憑預防接種證入托、入學的具體要求和有關事項,每年秋季開學報名時,要對新入托、入學的幼兒和學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平時還需對新轉入的幼兒和學生開展查驗工作。
二、預防接種證所查驗的疫苗為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目前包括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聯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范圍的擴大而增加相應查驗的疫苗種類。
三、幼兒、學生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其家長或其監護人必須出示預防接種證。
四、開學報名時,要將幼兒、學生各種疫苗免疫劑次和國家免疫規劃的免疫程序,判斷幼兒、學生是否完成全部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并將有關信息放入學籍檔案或健康檔案,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交還兒童家長保存。
五、對無預防接種證或未完成國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種的幼兒、學生將其接種信息及時登記,并告知無預防接種證的孩子家長或監護人到原接種的預防接種單位補辦預防接種證,有證但未完成免疫規劃全程接種的孩子家長或監護人到當地預防接種單位補種。
六、我校逐漸將查驗預防接種證列入經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性督導檢查,對因落實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不力而導致學校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2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3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認真執行接種證查驗制度,規范學校內預防接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序:
1、新學生辦理入學手續時,應要求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出示《接種證》。
2、學校班主任老師負責查對學生各疫苗免疫劑次和標準免疫程序,檢查學生是否完成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并對學生的預防接種情況記錄在花名冊上,《接種證》交還兒童家長保存。
3、當發現無接種證的兒童時,應告知家長到兒童原來接受預防接種的預防接種門診去補辦接種證。暫時難以補辦接種證的,可由原來接受預防接種的預防接種門診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證明。
4、對必須接種而尚未接種的學生要求及時進行補種。學校應主動與當地預防接種門診取得聯系。當地預防接種門診的醫生應盡快到學校對登記記錄進行核對,(聯系預防接種門診醫生確定接種時間,學校負責通知家長去進行接種。學校把補種情況記錄在接種花名冊上)。
5、學校教導處對學生查驗接種證登記和疫苗查漏補種的資料存檔,以備疾控部門和教育部門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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