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可行的電梯維修保養管理規章制度,它是保證電梯安全、可靠運行的必要條件。
一、健全電梯維修保養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1、熱愛本職工作,對乘客和設備負責,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工作有高度的
責任感和事業心,具有良好的服務態度。
2、具有熟練的電梯操作技能和有關電工、電氣、機械的知識。
3、熟練掌握電梯的工作結構和有關原理。
4、正確使用維修保養的.儀表、工具、對設備正確調試、維修和拆裝,使設備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
二、建立電梯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
1、電梯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及要求,遵守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完成所承擔的電梯維修保養工作等。
2、電梯保養人員須按保養計劃表,準時達到指定工作點,認真負責地進行保養作業,并做好簽到手續。
3、保養人員遇到使用單位違章時,應及時地向該單位有關部門反映,并做好記錄。
三、嚴格按照維修保養技術規范
1、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工作時,應通知使用單位或上級管理人員,不得載客或載貨,并在層門處懸掛檢修停用指示牌。
2、斷開相應的安全開關
(1)在機房時,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2)在轎頂時,將安全鉗聯運開關斷開。
(3)在底坑時,將檢修按鈕箱急停開關斷開或再將限速器漲緊裝置安全開關斷開。
3、使用移動燈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壓燈,并帶防護罩。
4、維修保養操作時需由兩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進行,如有司機配合,司機須按維修保養人員命令,進行操作。
5、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內地坎處做保養維護工作。
四、建立日常檢查與保養制度
日常維修保養以保養為主,維修為副的方針去制訂其內容,以確保電梯安全可靠地運行。
1、每月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電氣控制系統中的各種接觸器、繼電器、保險器、電抗元件等進行檢查,各接線端接觸是否良好,各觸點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損件發生后,馬上加以調整和修理。
2、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電、安全設備和主要零件磨損程度,以及修理更換損壞或超過允許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養和維修記錄,是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極為重要的基本資料。保養人員必須要有熟練排故障的技能,還必須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須在準確判斷故障以后再進行維修。
五、建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考核制度
根據電梯日常運行狀態,零部件磨損程度、運行年限、頻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維修保養已無法解決時,為保證電梯繼續安全運行,把電梯存在問題及解決的辦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情況下,電梯運行2年后應中修,運行5年后應大修。
七、電梯設備事故處理方法
根據電梯設備事故(損壞、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劃分類別及處理方法,填寫事故報告單,內容主要有:填寫單位、設備編號、名稱、型號規格、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責任者、工種、等級,以及損壞、損失程度,事故經過和原因。本單位處理意見,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等。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2
電梯維修工作屬高處作業,較危險及容易發生意外事故。工作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出廠時,必須附有制造企業關于該電梯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合格證上除標有主要參數外,還應當標明驅動主機、控制柜、安全裝置等主要部件的型號和編號。門鎖、安全鉗、限速器、緩沖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須具有有效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書。
一、維修管理
1、維修工作人員在工作時,必須遵守安全規程,避免和盡量減低意外事故的發生。工作前,班長向維修人員交待安全事項并簽字。
2、工作前,要事先確定好工作方法和內容,事先檢查好各種安全器具和工具,并注意本人的健康狀態,不可勉強工作。
3、工作時不得隨意離開現場進入其他危險場所。工作后要檢查是否有未完成的工作、遺留工具等,并于事后清理工作場地。
4、在到達某處工作或檢修時,要事先通知該處的管理人員在其工作的電梯和主要入口處掛上必要的記號(如:檢修停用等),在維修檢查電梯時不得載客或載貨。電梯發生故障時,需二人進行操作。電梯修復后試運行確認無誤后投入運行。修復后填寫維修故障記錄,并交管理處設備主管簽字確認。
5、維修工作內容及技術要求按照公司要求及國家規范執行。
6、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事故處理按公司規定執行。
7、維修完畢應填寫相應的《維修故障記錄》并經主管人簽字認可。
二、保養管理
1、管好電梯機械鑰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操行規程操作,杜絕事故發生。
2、熟習電梯構造、原理、對電梯主機、控制屏定期檢查保養,提高各項技能。
3、嚴格按照《電梯保養計劃表》對電梯進行保養,并作好記錄。
4、電梯在開始進行保養時,應在電梯首層或在客戶出入較多的廳門口設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欄。
5、應有兩人同時對電梯進行保養,兩人間要配合協調,互相提醒,確保安全。
6、每天上、下班時,應巡視電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對安全系統做到定期檢查,及時處理電梯的突發故障,并作好記錄。
8、做好電梯的消防工作,特輯對轎廂和廳、轎門地坎的清潔,保證廳、轎門的開關順暢。
9、做好電梯機房的.三防工作,如機房門窗有損壞時,應及時修復。
10、出現火、水災時,應及時停用電梯,按照《電梯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處理。
11、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進水時,應及時切斷電梯電源,并手動將電梯升到最高層。
12、協助、督促分包電梯維保單位或自保的項目搞好電梯的保養工作。
13、當電梯年檢期臨近時,通知分包維保單位或自保的項目應對電梯進行年檢保養,并根據電梯年檢報告,督促分包維保單位或自保的項目整改不合格項目。
14、妥善保存電梯合格證、限速器、安全鉗合格證和電梯年檢報告。
15、保匙、操作面板鑰匙和機房鑰匙。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3
1.0目的
確保物業公司所管理范圍內的電梯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所屬各管理處。
3.0管理內容
3.1日常電梯維護保養由組團責任人組織,相關維修人員負責實施。電梯運行維護人員每天應對電梯進行巡檢,其中包括機房設備,各樓層廂內,外呼樓層指示燈,電梯乘搭舒適感,廳門,轎門運行狀態,轎廂照明,排氣扇,對講電話,轎廂內裝飾,廳門裝飾等情況,巡檢完成后,電梯維修人員填《電梯巡檢記錄》,組團責任人審核簽字。
3.2周檢制:二十臺電梯以上的小區實行周檢制
3.2.1每周對電梯進行巡檢,檢查工作由電梯運行維護人員負責。
3.2.2每周電梯維護人員應對電梯的機房設備,各樓層廂內,外呼樓層指示燈,電梯乘搭舒適感,廳門,轎門運行狀態,轎廂照明,排氣扇,對講電話,轎廂內裝飾,廳門裝飾等情況進行巡檢。周檢完成后由維護人員填《電梯巡檢記錄》,組團負責人審核簽字。
3.3季檢年檢制
3.3.1電梯的'季檢年檢由物業工程主管負責組織,專業負責人,組團責任人參加,電梯運行維護人員實施。
3.3.2電梯的季檢、年檢按《電梯檢測記錄》全面檢查和試驗,其檢查試驗結果填表記錄,由物業工程主管和專業技術負責人做試驗結論。
3.4如果同電梯公司簽訂了維修保養協議,則根據協議,我方只對電梯作日巡檢和周檢,其余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照協議監督電梯公司實施,并保留其實施的記錄。
4.0相關記錄
4.1 《電梯巡檢記錄》
4.2 《電梯檢測記錄》
5.0附錄
5.1 《電梯維保合同》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4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維修保養組織與設立、維修保養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調整范圍電梯的一般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的安全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gb7588中的定義、gb/t7024中的的術語及下列定義。
2.1 電梯
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2.2 電梯使用單位
具有在用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即電梯產權所有者或受其委托、授權的電梯管理者。
2.3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具有相應資質,受使用單位委托,并有書面合同約定,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的單位。
注:維修保養單位包括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2.4 安裝
在電梯井道、機房、底坑內,或者在上下(或前后)機房之間對電梯零部件進行組裝、就位、固定、調試等作業的總稱。
注:安裝包括新裝和移裝,不包括施工所須腳手架的安裝。
2.5 改造
改變電梯控制系統、驅動主機,改變電梯主要受力構件的結構或受力方式,改變電梯主要參數的施工活動。
注1:主要參數指額定速度、額定載重量、驅動方式、調速方式、提升高度(運行長度)、傾斜角度、名義寬度。
注2:驅動方式指曳引驅動、強制驅動、液壓驅動。
注3:調速方式指變極調速、交流調壓調速、調頻調壓調速、直流調速、液壓流量控制調速。
注4:電梯控制系統指電梯控制,信號和指令、故障的防護、電氣安全裝置等控制的總稱。
2.6 維修
以相應的新的零部件取代舊的零部件或對舊零部件進行加工、修配的操作,這些操作不改變電梯主要參數。
注:維修分為重大維修和一般維修。
2.6.1 重大維修
更換和加工、修配電梯主要部件,改變轎廂質量超過額定載荷的8%,加裝安全裝置,增加電梯停靠層站但電梯主要參數沒有改變的施工活動。
注:主要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鉗、緩沖器、門鎖裝置、轎廂懸掛裝置、導軌、曳引機、控制柜、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安全電路、液壓泵站、限速切斷閥、電動單向閥、液壓油缸、手動下降閥、機械防沉降裝置、懸吊機構失效保護裝置、防火層門、玻璃門及玻璃轎壁、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控制屏、驅動主機、金屬結構。不包括以上主要部件同型號、同規格的更換。
2.6.2 一般維修
不屬于重大維修的其它維修活動。
2.7 日常維護保養
在電梯交付使用后,為保證電梯正常及安全運行,按計劃進行的所有必要操作的總稱。包括:清潔、潤滑、調整、檢查。
2.8 維修保養
一般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的總稱
3 基本要求
3.1 電梯使用單位
3.1.1 電梯使用單位應使用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電梯,負責電梯的安全管理和運行。
3.1.2 電梯使用單位應委托電梯制造單位或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維修保養,從事維修保養施工的單位應有相應的維修資質。
3.2 電梯制造單位
3.2.1 電梯制造單位應對電梯制造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對本單位制造的在用電梯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為電梯安全可靠運行持續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
3.2.2 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對本單位制造的電梯進行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并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3.3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3.3.1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對其維修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
3.3.2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至少每15日對其維護保養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4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檢測時時發現使用單位沒有委托有相應資質單位維修保養的電梯,應出具限期整改意見書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檢驗報告。
4 維修保養要求
4.1 合同評審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對擬維修保養電梯,應根據不同制造單位、不同品種的要求進行合同評審,對電梯安全性、可靠性和維修保養所需的人員、技術、裝備和備品備件供應等資源要求進行確認,確保在合同有效期內有能力和條件保證所維修保養電梯的安全、可靠運行。
4.2 簽訂合同
電梯維修保養包括一般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對電梯提供維修保養前,應與電梯使用單位簽訂書面合同,電梯維修保養合同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 維修保養的施工性質、內容;
b) 維修保養起止日期和電梯維修保養的時間頻次,維修保養期限不少于一年,電梯維修保養時間頻次應至少每15天一次;
c) 維修保養執行的標準和要求;
d) 在應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動等方面的約定;
e) 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賓館、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居民住宅使用的電梯,故障報修和應急救援抵達時間。
f)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4.3 制訂作業指導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訂《電梯維修保養作業指導書》,按規定對電梯進行電梯維修保養,保證其維修保養的電梯安全技術性能持續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梯維修保養作業指導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 不同品種電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修保養的項目、內容、方式和要求,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修保養的項目、內容和要求應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
b) 電梯維修保養施工作業安全措施,明確電梯門鎖等安全保護裝置、安全開關、安全觸點測試、修理、更換施工時所必須采取的有效防護措施。
4.4 維修保養計劃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制訂每一個電梯維修保養合同的電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修保養計劃。
4.5 維修保養實施
4.5.1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確保持續滿足所維修保養電梯正常運行所必須的能力,配備必要的備品備件、工具、檢測儀器和裝備等。
4.5.2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明確每一個電梯維修保養合同的責任人,負責落實電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修保養計劃的實施。
4.5.3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嚴格按《電梯維修保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電梯的維修保養作業。
4.5.4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電梯維修保養服務熱線,應全天候有人負責響應,接到電梯故障通知后,電梯維修保養單位人員一般應在60分鐘內及時抵達電梯所在場所,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和困人事件時應在接通知后30分鐘內抵達并及時救援。
4.6 處理
4.6.1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對在維修保養時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和修復,如需進行重大維修施工的,應履行施工告知和申報監督檢驗。
4.6.2 電梯發生故障時,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進行全面檢查和修復,在未完全修復前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電梯繼續投入正常使用;發現電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可采取包括立即停止電梯運行等有效措施,并及時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
4.7 記錄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對維修保養活動進行記錄,并建立電梯維修保養臺帳和檔案。電梯維修保養臺帳可以采用電子文檔形式,采用電子文檔形式時,應有可靠的`備份保存;電梯維修保養記錄可參照本標準附錄a,日常維修保養檔案應一臺一檔,檔案至少保存2年。
a) 電梯維修保養臺帳至少應包括:
1)所有維修保養電梯合同的目錄;
2) 維修保養電梯匯總表,應包括:電梯使用單位名稱、使用單位地址、使用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電梯制造單位、電梯型號、維修保養起止時間、定期檢驗時間、維修保養責任人等內容。
b) 電梯維修保養檔案至少應包括:
1) 電梯基本情況表,其內容可參照本標準附錄b;
2) 日常維修保養和半年度、年度維修保養實施記錄,實施記錄應如實記錄發現的問題和采取的措施,并有使用單位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3) 電梯報修或應急維修記錄;
4) 維修保養合同有效期內《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復印件;
5) 故障、安全隱患、事故及應急處置記錄。
4.8 安全管理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制訂電梯維修保養現場管理制度,落實維修保養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維修保養工作的安全。
4.9 指導使用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對使用單位幫助和指導,包括:
a) 提醒使用單位及時申報定期檢驗,配合做好定期檢驗工作;
b) 指導使用單位制訂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演練;
c) 指導使用單位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幫助電梯使用單位正確張貼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d) 幫助使用單位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4.10 自檢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至少每半年對電梯進行自檢,自檢應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并作好相應的記錄。自檢工作必須由維修保養單位的電梯檢驗人員進行,自檢不應替代半年度和年度維修保養。
4.11 告示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在電梯轎廂內或其它醒目位置張貼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告示牌,內容應有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名稱以及24小時值班電話。
4.12 應急救援和演練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制訂電梯事故和電梯維修保養施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應急演練,對本單位維修保養的電梯事故時應提供指導和應急救援。
4.13 統計宣傳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做好電梯故障統計工作,并協助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電梯安全、文明使用宣傳等工作。
4.14 單位變更
在定期檢驗有效期間更換維修保養單位的,新維修保養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持合同原件到實施定期檢驗的檢驗機構更換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5 使用與管理
5.1 使用單位確定
5.1.1產權多方共有或單方產權多方使用的電梯在辦理使用登記和登記變更時,應通過書面協議形式落實電梯使用單位,明確授權,由其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其可以是:電梯產權人、承租人、實際使用者以及承擔物業管理職能的物業服務企業等。
5.1.2 負責房產開發的建設單位在商品房未取得預售證前,由建設單位自行對電梯進行管理;取得商品房預售證后,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或業主還未能履行職責前,建設單位應明確由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對電梯進行管理。
5.2 管理機構
電梯使用單位應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安全管理。
5.3 管理制度
電梯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電梯技術檔案。
5.4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應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電梯停止使用、轉讓、報廢、過戶,或者變更使用單位時,應向原登記部門辦理停用、注銷、過戶和變更。
5.5 定期檢驗
5.5.1電梯使用單位應制定和實施電梯定期檢驗計劃。在用電梯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檢驗檢測工作時應積極配合。
5.5.2電梯使用單位應根據檢驗檢測單位提出的要求及時完成整改和提出復檢,整改和提出復檢必須在電梯定期檢驗的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完成。
5.6 日常巡視
電梯使用單位應落實人員對電梯運行進行日常巡視,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做好電梯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加強對電梯緊急報警裝置的檢查,確保暢通,發現問題應及時組織修復。
5.7 維修保養監督
電梯使用單位應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認真履行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并在其維修保養、急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變更維修保養單位時,做好有關銜接工作,確保有相應許可資質單位對電梯提供不間斷的專業維修保養。對電梯維修保養有特殊要求的應通過合同書面約定。
5.8 安全標識
電梯使用單位應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急救援電話號碼、維護保養單位名稱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并保持完好。
5.9 鑰匙管理
電梯使用單位應指定負責電梯管理的人員保管電梯的緊急開鎖鑰匙、機房鑰匙和電梯電源鑰匙,非專門人員不得使用。
5.10 應急救援
5.10.1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發生困人事件時,應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救援,通知維修保養單位提供指導和幫助。
5.10.2電梯發生安全事故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通知維修保養單位參與救援,并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5.11 停止運行
5.11.1電梯出現下列情況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立即停止運行電梯,委托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其它相應資質單位對電梯進行檢查、修復,消除安全隱患;對于經重大維修或改造的電梯應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a) 發生地震、火災等災害;
b) 電梯和電梯附件受潮,以及安裝電梯和附件的機房、井道、底坑等場所進水或嚴重受潮;
c) 發現安全裝置、安全附件、安全開關、安全觸點等發生誤動作,廳、轎門工作異常;
d) 電梯發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隱患;
e) 接到維修保養單位因發現嚴重事故隱患而發出的電梯應停止運行的書面通知時;
f) 監督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5.11.2 電梯停用3個月及以上,需重新投入使用的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應委托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其它相應資質單位對電梯進行檢查、修復或安全性能確認,檢查、修復或安全性能確認單位應出具書面結論。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5
1、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當班時不得擅離崗位,打掃機房及其設備的清潔,檢查機房設備的完好性,離開時須鎖好機房門;在機房外應張貼:"機房重地閑人免入"的標語。
2、協助操作人員搞好電梯投入正式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及時排除電梯出現的故障。
3、嚴格執行電梯的潤滑制度,按時潤滑電梯的零部件。
4、搞好電梯的月檢、季檢、年檢工作。
5、根據電梯營運情況,編制電梯中、大修計劃,日常維修所需配件的購置計劃。
6、當班時不得飲酒或酒后上班,時刻注意安全工作。
7、在對電梯進行檢修時,轎頂與轎內的人要注意協同配合,相互照應。要移動轎廂時要上下呼應,得到對方的認可后方可開動電梯。
絕對禁止在未得到雙方響應時擅自開動。
8、對電梯的安全部件在維修中如需調整應征得有資格的'上級部門技術人員的認可。
9、所進行的調整工作一定要符合國家標準對各安全部件的規范要求。
10、維修、保養人員對所進行的工作要作好維修工作記錄。
11、維修工作記錄要存入該臺技術檔案。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6
1.0目的
規范電梯故障維修工作,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管轄內的電梯故障維修工作。
3.0職責
3.1電梯分公司和電梯維修工負責電梯發生故障時的緊急維修工作。
3.2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電梯故障維修的組織監控工作。
4.0程序要點
4.1電梯發生故障后,電梯維修工應快速到達現場(值班人員和電梯工10分鐘內;分包公司30分鐘內)。
4.2先查看故障現象、分析發生故障原因、分析故障的位置。
4.3根據不同的`故障,進行相應的處理。
4.4一般常見機械故障及處理措施
4.4.1機房:
a)電機軸承故障:電機運轉時發出異常響聲,如判斷是軸承故障,應拆下電機檢查軸承,如有發卡、磨損過大,則須更換軸承;
b)選層器故障:一般有以下幾種:
--滑鏈:應調整整鏈條長度,調整帶動輪位置;
--選層器三角觸頭不動:多為污塵太多所致,應用除污劑清除污染。此劑除污快、去污強,而且還有潤滑作用;
--上、下滑桿不靈活:主要是導向軸承修死、或導軌沒有潤滑、主導軸生銹、沒有潤滑油所致。應更換導向軸承、導軌加潤滑油、除去主導軸銹污、加潤滑油。
c)制動器故障: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間有磨擦現象。應調整制動閘瓦,更換制動閘瓦,除去制動輪上的油污;
d)限速器故障:夾繩鉗口及繩槽處有雜物、軸承損壞。應清洗雜物、更換軸承。
4.4.2井道與轎廂:
a)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開關門時有抖動聲、不開門、不關門,開門時有碰聲、門隙過大等。應清除地坎滑槽雜物、調整安全觸板、連桿轉動處加油等;
b)廳門故障同上;
c)開門刀故障:運行時有碰聲、或突然停車。應調整開門刀位置(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開門刀與廳門掛輪間隙);
d)導軌故障:運行不平穩、發抖、震動等現象。應調整軌道尺寸,用找道尺調正、用軌道銼修平接口;
e)導靴故障:運行不平穩、有磨鐵聲、振動現象,導靴片磨損嚴重、導靴座位置不對等,應更換導靴,調整導靴座位置;
f)安全鉗故障:運行時有磨鐵聲,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或單邊剎車。應調整安全鉗間隙、安全聯動機構,加油潤滑,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
4.4.3底坎:
a)補償鏈故障:運行時有碰鏈聲,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應調整補償鏈長度;
b)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運行時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應調整安全篋鋼絲繩,更換軸承;
c)緩沖器故障:緩沖器生銹,不活動,液壓油量不足。應除去鐵銹,補充液壓油。
4.5電梯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及維修處理方法
4.5.1機房:
a)保險絲故障:
--緩沖器、底坎急停、斷繩開關短路。應排去底坎積水,排除短路點、換上雙同保險絲、廳門轎門安全回路;
--井道有水,回路有短路點。應斷去來水源,排除短路點,換上雙同保險絲、指示燈回路;
--廳外指示有水或有線破裂短路。應排干水,排除短路點,更換保險絲,控制回路;
--控制線圈被燒,控制元件內部斷路,應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排除線路短路點、換上雙同保險絲。
b)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由于接觸器和繼電器線圈燒壞,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應更換接觸器或繼電器,排除斷開點,更換保險絲。
4.5.2開道與轎箱:
a)上、下限位幾極限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能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或更換、排除斷點等;
b)轎門、廳門聯鎖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線路短路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排除線路斷點等;
c)安全鉗開關、安全窗開關、轎頂急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
4.5.3底坎:
a)緩沖器開關、底坎急停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接觸不良,緩沖器復位不到位,主鋼絲過長,對重碰到緩沖器開關+損壞所致。應清潔接觸點,緩沖器復位,,縮短主鋼絲繩,更換開關;
b)張緊輪斷繩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安全鉗鋼絲過長,開關損壞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縮短安全鉗鋼絲,更換開關。
4.6電梯故障排除后,電梯工應將電梯故障維修情況記錄在《電梯維修記錄表》中,歸檔長期保存。
4.7本規程作為電梯工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電梯維修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
《電梯日常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電梯維修保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電梯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避免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是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受電梯使用單位委托,對電梯進行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總稱。
第三條在本市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電梯使用單位的相關職責
第四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應當約定維修保養的期限、項目和救援責任等內容。維修保養項目可參照《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見附表)的規定。
第五條電梯使用單位變更維修保養單位時,應當做好有關銜接工作,不得因變更維修保養單位而導致在用電梯出現無人保養的情況。
第六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預防性維護保養。
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電梯使用,通知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報告市、區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維修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維護保養、維修、報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
第七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電梯技術檔案。電梯技術檔案應當長期保存。
第三章維修保養單位的相關職責
第八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禁止無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和超許可范圍開展電梯維修保養活動。
第九條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本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工商注冊的有關規定及國家質監總局《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國質檢鍋〔2003〕251號)的規定辦理有關工商注冊和維修許可手續。
第十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可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到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理驗證手續,領取驗證回執和獲取特種設備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
已辦理了驗證手續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可憑有效的驗證回執和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辦理電梯維修告知等業務。
未辦理驗證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每次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均應當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資格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以上證件均為原件)辦理施工告知業務。
第十一條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在維修保養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業務電子政務網,向市質監部門辦理電梯維修告知手續,并在告知中將變更的維修保養設備清單加蓋單位公章后,交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認。
第十二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照《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的規定對電梯及其安全設施進行預防性維修保養,保證其維修保養的電梯安全技術性能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二)采取積極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發生電梯故障時,應立即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停止使用電梯,并與電梯使用單位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電梯使用單位未能積極配合的,應立即向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三)落實維修保養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四)協助電梯使用單位建立電梯技術檔案。
第十三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趕到現場。
第十四條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做好下列維修保養記錄,并歸入電梯維修保養檔案:
(一)保養記錄包括電梯編號、保養日期、保養內容、作業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保養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二)應急維修記錄包括電梯編號、維修日期、故障原因、處理結果、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和維修結束的時間、維修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維修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三)報修記錄包括報修時間、報修單位名稱、故障內容、派出維修人員的'姓名及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等內容。
第四章質量與安全監督
第十五條市質監部門應當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質量、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修保養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管理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公布檢查結果。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市質監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發現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市質監部門可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撤銷其許可資格的建議。
第十六條安全監察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應當有2名以上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依法向監察對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第十七條安全監察人員在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電梯的安全運行狀態及運行情況;
(二)查閱有關管理制度、運行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檢查并詢問其執行情況;
(三)檢查電梯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隱患或者違規使用的電梯;
(五)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規范電梯故障維修工作,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管理轄內的`電梯故障維修工作。
三、職責
1、電梯分包公司和電梯維修工負責電梯發生故障時的緊急維修工作。
2、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電梯故障維修的組織監控工作。
四、程序要點
1、電梯發生故障后,電梯維修工應恰到達現場(值班人員和電梯工10分鐘內;分包公司30分鐘內)。
2、先查看故障現象、分析發生故障原因、分析故障的位置。
3、根據不同的故障,進行相應的處理。
4、一般常見機械故障及處理措施。
(1)機房:
a、電機軸承故障:電機運轉時發出異常響聲,如判斷是軸承故障,應拆下電機檢查軸承,如有發卡、磨損過大,則須更換軸承;
b、選層器故障:一般有以下幾種:
--滑鏈:應調整鏈條長度,調整帶動輪位置;
--選層器三角觸頭不動:多為污塵太多所致,應用除污劑清除污染。此齊除污快、去污強、而且還有滑潤作用;
--上、下滑桿不靈活:主要是導向軸承銹死、或導軌沒有潤滑、主導軸生銹、沒有潤滑油所致。應更換導向軸承、導軌加潤滑油、除去主導輕軸銹污、加潤滑油。
c、制作器故障: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章有磨擦現象。應調整制動閘瓦,更換制動閘瓦,除去制動輪上的油污;
d、限速器故障:夾繩鉗口及繩槽入有雜物、軸承損壞。應清洗雜物、更換軸承。
(2)井道與轎廂:
a、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開關門時有抖動聲、不開門、不關門、開門時有碰聲、門隙過大等。應清除地坎滑槽雜物、調整安全觸板、連桿轉動處加油等;
b、廳門故障同上;
c、開門刀故障:運行時有碰聲、或突然停車。應調整開門刀位置(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開門刀與廳門持輪間隙);
d、導軌故障:運行不平穩、發抖、震動等現象。應高速軌道尺寸,用找道尺調正、用軌道銼修平接口;
e、導靴故障:運行不平穩、有磨鐵聲、振動等現象,導靴片磨損嚴重、導靴座位置不對等,應更換導靴,調整導靴座位置;
f、安全鉗故障:運行時有磨鐵聲,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或單邊剎車。應調整安全鉗間隙、安全聯動機構,加油潤滑,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
(3)底坑:
a、補償鏈故障:運行時有碰鏈聲,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應調整補償鏈長度;
b、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運行進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應調整安全鉗鋼絲繩,更換軸承;
c、緩沖器故障:緩沖器生銹,不活動,液壓油量不足。應除去鐵銹,補充液壓油。
5、電梯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及維修處理方法;
(1)
a、保險絲故障:
b、
--緩沖器、底坑急停、斷繩開關短路。應排去底坑積水,排除短路點、換上雙同保險絲、廳門轎門安全回路;
--井道有水,回路有短路點。應斷去來水源,排除斷路點,換上雙同保險比、指示燈回路;
--廳外指示有水或有線破裂斷路。應排干水,排除短路點,更換保險絲,控制回路;
--控制線圈被燒,控制元件內部斷路,應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排除線路斷路點、換上雙同保險絲。
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由于接觸器和繼電器線圈燒壞,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應更抵達接角器或繼電器,排除斷開點,更換保險絲。
(1)與轎廂:
a、上、下限及極限武裝故障:此故障職責電梯不能走車,一般是是由于開頭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或更換、排除斷點等;
b、轎門、廳門聯鎖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線路繼路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線路斷點等;
c、安全鉗開關、安全窗開關、轎頂急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應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
【電梯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電梯維修保養承諾書03-23
單位電梯維修保養合同05-10
維修保養管理制度03-05
電梯維修保養的合同范本(精選10篇)08-15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07-03
電梯自動扶梯維修保養合同書05-10
電梯施工管理制度02-21
電梯考核管理制度03-09
物業電梯管理制度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