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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器材保管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音樂器材保管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音樂器材保管制度1
一、凡由儀器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儀器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二、任職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儀器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儀器室、由管理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還手續。
三、儀器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要登記。
四、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五、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六、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由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七、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儀器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八、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九、對不合理的借用,管理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音樂器材保管制度2
一、音樂器材室必須要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音樂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該及時申請購買音樂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音樂器材管理總賬,分類賬和低值易耗品賬。音樂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賬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音樂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音樂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音樂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音樂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繡腐工作,確保音樂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
音樂器材保管制度3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柜的音樂器材應規范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后,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并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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