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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3 18:35:28 制度 我要投稿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監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1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差錯、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施工配合組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制度

          1)總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基本情況,并填報《分包單位資質情況核查表》。

          2)監理單位應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未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認或經核查不具備承擔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單位,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審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并填報《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審查表》交監理單位審查。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審查并批準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3)在認真審查方案的基礎上,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向監理部成員進行交底。

          4)監理人員應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如發現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的,及時提出監理意見。

          5)編制一級網絡計劃。檢查二級網絡計劃,并組織協調實施。

          5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書》,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一般工程即可審批,并報監理部。對重大工程及有爭議的工程報項目監理部審批。審查施工單位質保體系和質保手冊并監督實施。

          6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審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供應,應符合設計圖紙規范、驗評標準及市建委制定的有關管理辦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選擇必須按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相關規定報建設單位審定。

          3)施工單位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性能和質量情況。

          4)監理人員應負責檢查和審閱施工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和生產許可證以及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及生產半成品廠家的生產許可證。不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施工單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監理單位對影響工程觀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實行質量預控。

          7)監理單位向業主、施工單位,提出預控項目。

          8)監理單位參加實行預控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考察選型和質量簽認工作。

          7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檢查進場材料和構配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填寫材料、構件監理驗收合格證以及入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由施工單位進行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材料。參加主要設備的現場開箱檢查,對設備保管提出監理意見。

          8設計變更制度

          如因設計圖錯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有異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業主、施工、設計、監理四方會勘同意后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院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項目監理部審核無誤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9工程質量控制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每天必須在施工現場按照監理實施細則或質量標準交底對正在施工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一次巡查,巡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施工日志簿和監理日志簿,指明質量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驗。

          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應由監理工程師正式填寫'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通知施工單位,同時抄報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復驗簽認。如所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證實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證,并將意見記入施工日志簿內,待改正并重驗合格后才能簽證,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的、或者與原設計圖變更較大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4)堅持質量否決權,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須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計工程量。

          5)堅決執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工程量驗收制度、驗評標準。

          6)堅持實行單位工程質量崗位責任制,誰施工的工程誰負責質量。

          7)分部分項工程堅持推行樣板引路的做法。如:鋼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單位應及時完成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情況分析,其中包括:

          a.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評情況。

          b.制作分項、分部工程優良率控制圖。

          c.各種試驗結果分析。

          10隱蔽工程和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質量驗收按照:自檢→復檢→抽檢→驗收的程序執行。

          2)隱蔽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驗評標準》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三日提出計劃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排出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點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隱蔽工程不得進行隱蔽施工。

          3)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國家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及地方建委有關文件對工程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將質量保證資料及自檢質量評定報送項目監理組。

          4)項目監理組收到施工單位有關資料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核查,核查無誤后,方可辦理驗收簽證、并簽認評定等級。

          5)監理單位簽認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等級為評定竣工工程質量等級的依據,未經簽認的隱蔽工程及分項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漿試塊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漿試塊的制作、留置組數及養護應符合國家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制作試塊時,監理人員應進行抽查。

          2)施工單位應分別留置標養及同條件養護試塊并應在試塊養護期滿后三天之內將試壓結果報送項目監理部。

          3)混凝土及砂漿標準養護試

          塊強度是驗收鋼筋砼和砌筑工程質量的主要依據。項目監理部在未接到標準養護試塊強度報告單的情況下,不得簽認該施工部位質量等級。

          12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利與責任。

          1)及時改正,并作好記錄。檢驗不合格時可發出'不合格項目通知書',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發出《工程部分暫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各種工程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書》或《竣工證書》。

          4)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催促施工單位執行。

          13工程質量整改、工程暫停施工以及復工管理制度

          1)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一般質量問題應及時口頭通知施工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做好監理日志記錄。

          2)對較大的質量問題或工程隱患,應及時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單》,整改后施工單位應上報項目監理組復查、簽證。

          3)因工程質量問題,監理人員在征得的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可下達'工程暫停施工令',該'指令'需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施工單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寫出整改方案,報項目監理部審查。

          5)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應同時提交書面整改結果報項目監理部審查,經核查確認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復工指令'。

          1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項目監理部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與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

          4)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建設單位和項目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有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項目監理部;對較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項目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15施工進度及報告制度

          1)施工單位依據總進度計劃,在年、月、周處提交年、月、周進度計劃。

          2)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3)項目監理部協助施工單位協調施工進度計劃實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4)協調現場各部門、各工序的緊密銜接。

          16投資監督制度

          1)項目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承包合同相適應的分段、分工點的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涉及工程投資增加的變更、簽證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或授權。

          3)對重大變更設計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項目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17監理月報制度

          1)項目監理部進駐現場后,應按月編寫監理月報,上報公司、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

          2)《監理月報》按公司'監理月報范本目錄'編寫。

          3)每月26日前,項目監理部提交監理月報初稿,經總監、公司審查后于上報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

          18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報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及協議文件等。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將編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項目監理部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內容如下:

         、.全部設計文件一份(包括變更設計)。

         、.全部竣工文件(圖表及清單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區劃編制,以便接管單位存檔使用)。

          ③.各項工程施工記錄一份。

         、.工程小結。

         、.主要機械及設備的技術證書一份。

          4)竣工驗收時實行一戶一驗制,有專業監理工程師具體負責,重點檢查其使用功能。

          19監理日志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

          20工地例會制度

          a.第一次工地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在工程正式開工前進行。

          2)第一次工地會議有建設單位代表及有關人員、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和監理單位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全體監理人員。

          3)會議中介紹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自的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駐地代表及其權限,施工單位匯報施工準備情況,各方協商確定協調的方式及參加監理例會的人員、時間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會議后,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印會議紀要,分發有關各方。

          b.監理例會

          1)監理例會是履行各方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協調處理,研究解決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問題,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組織與主持的例行工作會議。

          2)定期組織召開監理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3)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及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工地例會。

          4)監理例會的主要議題包括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各項問題。

          5)監理例會由指定的監理人員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建立會議紀要的審簽、打印和發放制度。

          c.專題工地會議

          1)專題工地會議是為解決專門問題而召開的會議。

          2)專題工地會

          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

          3)專題工地會議認真做好會前準備。

          4)整理專題工地會議紀要,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發有關各方。

          21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應建立單位工程監理檔案

          2)監理單位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向業主提交如下監理檔案資料:

          a.實施工程監理的前期工作,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交底等。

          b.實施監理過程中的積累資料,表格。

          c.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d.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體要求

          1 安全監理資料管理體系

          1)為加強對安全資料的管理,在公司設立相應的部門負責本公司安全監理工作及資料的管理,并設專人保管。

          2)安全監理資料應按崗位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編制與填寫。

          3)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有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按照具體的分工和要求進行填寫和履行簽章手續;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存檔。

          5)安全監理資料必須收集及時、真實完整、分類明確,能夠全面反映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

          6)監理人員應做好監理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紀要會簽要及時。

          7)安全監理資料應在監理工作結束后,匯同其它監理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8)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和移交應履行相關手續。

          2 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要求

          1)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及施工單位的實際狀況。

          2)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保證字跡清楚,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簽字、蓋章手續齊全。計算機形成的工程資料應采用內容打印,手工簽名的方式。

          3)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簽字前修改或涂改應有標識,簽字后作為結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可以有記錄表,文字記錄、圖片多種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為傳遞、反映、記錄各類信息的憑證,監理人員應做好資料的收發記錄和簽證

          5)安全監理日志中應當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現狀。

          第二章安全監理管理內容

          1 監理規劃:

          1)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管理標準》(db13(j)/t101-20xx)、《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和相關行業監理規定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

          2)安全監理規劃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以及工程項目特點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工作內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安全監理內容應明確給出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部位。

          3)項目監理規劃的編制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參加,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2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 對于中型及以上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監理文件之一,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在編寫時應使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實施細則。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工作流程,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方案。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人審批后實施。

          5)在安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

          6)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

          (l)已批準的安全監理規劃;

          (2)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

          7)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

          (2)工程概況;

          (3)專業工程的.特點;

          (4)安全監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

          (6)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設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資料

          1)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等。項目監理機構應檢查施工項目部是否建立了這些制度,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安全監理日志。

          (3)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保留其復印件。

          (4)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其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5)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應符合規定。施工項目部應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配置及分工情況報項目監理機構。

          3)審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4)審核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電焊工、起重操作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等。

          以上證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復印件。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規定》、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等的規定:

          (1)施工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筑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

          (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6)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編審程序的審查:編制、審核及批準簽署齊全有效;

          (2)編審內容的審查:與安全生產有關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基坑支護、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 核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8)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在表b2-1《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4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

          1)開工前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費用清單。

          2)施工單位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向監理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監理單位審核后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向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經建設單位確認后進行撥付。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按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措施費用落實清單及措施費用支付申請。

          5 專項施工方案報審

          根據建設部(建質【20xx】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應將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6 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資料

          1) 主要施工機械設施是指:挖掘機、基礎及鑿井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混凝土攪拌機械、土方鏟運機械、鑿巖機械、筑路機械等。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機械的驗收記錄進行檢查,檢查驗收記錄中的驗收程序、結論和確認手續,并簽署核查意見。

          2)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設施的搭設情況,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設施的驗收手續進行核查。

          3) 由監理工程師在表b2-2《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7 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報審資料

          1)起重機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物料提升機等。

          2)起重機械拆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拆裝方案、檢測報告、操作人員和拆裝人員上崗證書、拆裝資質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起重機械拆裝、頂升前應書面告知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項目監理部核驗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報審表》上簽署意見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

          8 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資料

          1)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使用前,總承包單位應填寫表b2-4《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報項目監理部對起重機械設備驗收程序進行核驗。

          2)核驗合格后在《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上簽署意見方可使用。

          9 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審查

          1)項目監理機構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單位的企業資質及操作人員上崗證。

          2)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其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程序進行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

          10 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

          分包單位確認后,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及人員情況進行驗證,附被考察的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名冊、特種作業人員名冊、施工人員名冊及相關上崗等資料,填寫表b2-9《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表》,上報監理部進行確認。

          11 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

          監理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表b2-10《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時間等內容。

          項目監理部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后,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寫表b2-11《監理工程師安全整改通知回復單》,上報自查整改結果。

          12 安全監理停/復工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工程中,發現存在的重大隱患的,應當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部門。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項目監理部應當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隱患監理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

          項目監理部簽發表b2-13《工程暫停令》后,施工單位應停工進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寫表b2-15《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并將《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報建設單位。

          13 安全監理旁站

          1)監理旁站方案中應編制安全監理旁站內容;

          2)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要實施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頂升;

          (2)起重吊裝工程

          (3)基坑支護與降水、邊坡防護;

          (4)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

          14 安全監理工作會議紀要

          1)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應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參加。

          (2)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介紹施工準備工作時,應包括現場安全生產的準備情況?偙O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時,應包括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會議應包括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代表各方代表會簽。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含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有關銜接與配合的內容;

          2)安全監理交底:

          (1)安全監理交底可以采取書面交底或安全監理交底會的形式進行。

          (2)安全監理交底的內容:

         、偈┕るA段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關施工安全資料報審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監理交底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

          (4)參加安全監理交底會的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監理機構的有關監理人員;建設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

          (5)安全監理交底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后及時發放。

          (6)安全監理交底書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并簽字確認。

          (7)安全監理交底書遞送給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有遞接紀錄,遞送人和接收人應簽字確認。

          3)工地安全例會:

          (1)在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安全例會。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2)工地安全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贆z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②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蹤z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狀況,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④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費支付情況;

          ⑤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奁渌嘘P事宜。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安全有關專項問題。

          15 安全監理日志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監理機構應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并將檢查結果計入監理日志。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

          (2)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書;

          (3)抽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對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檢查情況。

          3)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4)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其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專項檢查事宜。

          5)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檢查記錄進行抽查情況。

          6)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發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在施工準備階段已進行審核通過,在施工階段,通過檢查手段,督促其正常運行的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8)施工階段的自查情況,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按企業自身要求進行的內部安全檢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

          9)按照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檢查項目和頻率進行安全檢查,并詳細記錄。

          10)項目監理機構依據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監督、檢查、驗收內容,詳細記錄。

          11)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檢查分包單位安全規則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抽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情況。

          12)監理人員發現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檢查整改結果,做詳細記錄。

          16 安全監理月報

          1)監理月報應包括安全監理內容。

          2)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情況;

          (2)本月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3)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和采取的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審批情況;

          (5)下月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6)必要時附音像資料和專題報告。

          17 監理工作總結

          1)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安全監理的內容。

          2)監理工作總結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認后報本監理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后向建設單位提交.

          3)監理工作總結包括的內容還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的相關規定。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3

          監理日記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監理資料,項目監理部必須要求監理人員認真、詳細、如實、及時地予以記錄。記錄前,應對當天的施工情況、監理工作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做到書寫清楚、版面整齊、條理分明、內容全面。我公司根據監理日記的性質、作用和多年的經驗總結,對監理日記的記錄方式作如下要求,各項目監理部必須遵照執行。

          監理日記的記錄方式:

          (一)施工活動情況

          1、施工部位、內容:關鍵線路上的工作、重要部位或結點的工作以及項目監理部認為需要記錄的其它工作。

          2、工、料、機動態

          工:現場主要工種的作業人員數量(比如:鋼筋工、木工、泥工、架子工等),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的到位情況。

          料:當天主要材料(包括構配件)的進退場情況。

          機:指施工現場主要機械、設備的數量及其運行情況(有否故障、及故障的排除時間等),主要機械設備的`進退場情況。

          (二)監理活動情況

          1、巡視:巡視時間或次數,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地記錄巡視檢查中發現的重要情況。

          2、驗收:驗收的部位、內容、結果及驗收人。

          3、見證:見證的內容、時間及見證人。

          4、旁站:內容、部位、旁站人及旁站記錄的編號。

          5、平行檢驗:部位、內容、檢驗人及平行檢驗記錄編號。

          6、工程計量:完成工程量、變更內容的計量情況。

          7、審核、審批情況:有關方案、檢驗批(分項、工序等)、原材料、進度計劃等的審核、審批情況(記錄有關審核、審批單的編號即可)。

          (三)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方法

          通過當天一系列的監理工作,在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等方面發現了什么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監理部是如何處理的,處理結果怎樣,應做好詳細的記錄。對一些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并按規定記錄、保存、整理有關的資料,日記中的記錄應做到言簡意賅。

          (四)其它

          1、監理指令(監理通知、備忘錄、整改通知、變更通知等)。

          2、會議及會議紀要情況。

          3、往來函件情況。

          4、安全工作情況。

          5、合理化建議情況。

          6、建設各方領導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情況。

          (五)值班記錄:

          由當天值班的監理人員記錄并簽名。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4

          目的

          規范后勤管理工作。

          住宿

          1. 項目總監提交住宿計劃,項目管理部批復,報公司辦備案;

          2. 非本項目常駐的.兼管監理工程師必須安排固定住宿地點;

          3. 非監理人員不準留宿,特殊情況須項目總監批準,時間不超過兩天;

          4. 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留宿時間超過一周,報項目管理部批準,公司備案;

          5. 如監理合同約定業主提供住宿,按合同執行;

          6. 如業主不提供住宿,項目管理部負責解決項目監理機構成員的住宿;

          7. 監理人員不得向所監項目承包商、材料供應商提出住宿要求;

          8. 如確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內的住宿配合,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會同業主與承包商商洽;

          9. 現場監理人員擅自在項目安排以外住宿,安全事故自負。

          就餐

          監理人員就餐一般情況自行解決;

          10. 監理機構不得在所監理項目承包商處就餐,如確需,須經業主書面批準,報項目管理部、總工辦備案;

          11. 經批準在所監理項目的承包商處就餐,餐費由就餐人結算,非監理機構成員和本公司檢查人員不得在承包商處就餐;

          12. 如在承包商處就餐不結算,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后勤生活設施

          13. 監理機構住宿配備一付床/人等生活設施;

          14. 住宿配備熱水沖浴的基本器具一套,監理機構自行維護;

          15. 若監理機構自行開伙,配備基本炊具;

          16. 生活用品自備。

          后勤費用核算

          17. 辦公室房租、水、電費歸業主負責;

          18. 若業主不提供住宿條件,由公司承擔租房費用;

          19. 監理機構住宿所產生水、電、氣、物業等費,由監理機構成員自行負責;

          20. 監理機構自行開伙,費用由自行負責。

          后勤保衛

          21. 結伴外出;

          22. 外出時間不得遲于23時,否則需提前告知項目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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