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報告統計調查處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事故報告統計調查處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事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人必須采取以下緊急處置措施:
1、立即停車。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首先采取制動措施停車,避免交通事故損害的進一步擴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現場證據的固定。
2、保護現場。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現場,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認定相關方的責任。事故現場的范圍通常是指機動車采取制動措施時的地域或停車的地域,以及受害人進、終止的位置。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立即撤離現場或者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3、立即搶救傷員。機動車駕駛人如果發現受害人受傷,應立即搶救傷員。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過多。及時撥打120,緊急情況下,可攔截過往車輛或事故車輛直接將傷員送往醫院,但注意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
4、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應及時報案,報案時講清楚交通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號牌、傷亡和損失情況等。
5、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制定《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或安全部門報告,公司接到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行業管理部門報告,如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應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車輛牌號、車型、運行線路、核載(實載)人數,駕駛員姓名、駕駛證、從業證號)。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出現的新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7、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公司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二、事故統計
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的目標是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做好道路客運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建立健全責任明確、運轉有序的工作機制。安全委員會確定事故統計工作人員,并保持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保持統計工作的連續性,確保統計信息的可靠性。及時填報事故報表,確保統計工作及時準確。
2、明確統計工作要求。對各類安全事故的月報、年報、快報、分析報告等規定上報時間、格式、填報要求、上報方式等具體要求。
3、做好相關資料的搜集。資料搜集又稱統計調查,是指對大量的原始材料進行技術分組,是整個事故統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傷亡事故統計是一項經常性的統計工作。統計調查一般采用報告法,具體按照國家或者指定的報告制度,采用報表等方式逐級上報。
4、加強統計資料的整理。資料整理又稱統計匯報,是將搜集的事故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根據事故統計的要求計算有關數值。匯總就是按一定的統計標準,將分組研究的對象劃分為性質相同的組。然后按組進行統計計算第四項指標及指標完成情況。
5、逐步建立健全傷亡事故數據庫。建立事故數據庫有利于在相互孤立的統計信息之間建立起有機的聯系,實現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檢索、查詢及分析應用,提高效率。
6、強化分析,切實發揮事故統計工作的導向作用。將匯總整理的資料及有關數值,填入統計表或繪制統計圖,應用相對指標和覺得指標使大量的零星資料系統化、條理化、科學化,是統計工作的結果。事故統計結果可以用統計指標、統計表、統計圖等形式表達。但不能僅僅停留在報表里、數據上,要能透過數據,發現問題。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開分析會,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企業安全管理情況結合起來,多方位、多角度、多領域地深入分析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規律和存在的問題,找出安全管理的難點和薄弱環節,提出針對性的措施,充分發揮統計工作的基礎導向作用。
三、事故調查制度
1、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在配合協同公安交警部門的前提應當及時、準確,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
2、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方式單位名稱、地址、隸屬關系等概況。
(2)事故發生的經過、類別、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理情況。
(3)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直接或間接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認定。
(6)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實。
3、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1)發生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門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內容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并按“四不放過”原則作出處理,上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報送當地有關安全監管的部門。
(2)如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調查報告和作出處理上報。
(3)對事故進行通報。
4、按規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檔案資料,由安全部門負責建檔。
5、事故處理分析處理制度
(1)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在組織施救,并將事發情況立即報告有關管理部門。
(2)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領導,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3)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領導必須全面掌握事故情況,親自參與并組織人員處理好善后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保證事故平穩、有序、完善地得到處理,減少社會影響,降低企業經濟損失。
(4)發生各類交通事故,應將事故的各種資料納入駕駛員個人檔案、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檔案,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企業員工進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訓。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制定相關的防范措施。
6、事故處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演示事故現場圖,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礎上,上報肇事者的'處理意見和全員安全教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組織落實處理及教育措施。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傷七天后死亡的有責一般事故由公司組織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演示事故現場圖,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礎上,研究、決定對肇事人的處理和全員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實。
(3)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后期處理:一般事故的“四不放過”工作,由公司按要求進行分析、整改、處罰、教育和驗收,由安全部備案。重、特大事故還需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進行驗收。
四、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流程
本流程適用于有人員傷亡(包括輕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處理。
1、當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接報人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級領導(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事故簡況及人員傷亡情況。按事先約定的傷情分類擇優送院搶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攜帶工具(紙、筆、尺、相機)趕赴事故現場,查清傷者送院情況,了解報案(交警、保險)情況,拍攝現場及車輛照片(車輛前、后、左、右及內部),如現場已撤離,應向目擊者、當事人或交警了解現場情況,繪制事故現場圖。
2、在安全管理人員前往現場的同時,公司主管人員須根據事故類型趕赴醫院,詳細了解傷者病情,準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明)及聯系方式,積極安撫傷者及家屬的心情,及時與醫生和院方溝通,盡力搶救傷者。
3、事故現場處理結束后,必須及時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全體從業人員吸取教訓。落實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4、待事故責任認定后,必須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五、對上報的事故報告、統計報表發現錯、漏現象的,應及時作出更正說明,重新填報報表。
六、事故統計報告要求如實、及時、準確反映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如發生瞞報、謊報、遲報等情況的,將在年終安全目標考核時扣除事故報告得分。造成負面影響或延誤工作的,必須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事故調查處理應當保持事實求實,務求實效,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的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了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管理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秘密。未經調查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發布事故有關信息。
十、事故處理必須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廣大從業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十一、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本公司屬所有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責任單位為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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