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1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2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依據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歸口管理。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4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5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學校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6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檔案。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數量、位置、狀況要詳細登記。
二、建立永久性檢查、維護記錄。
三、定期對各處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每月開展一次大檢查。
四、及時對失效、損壞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未經學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變更擺放位置。
六、故意毀壞消防設施或器材的行為要嚴肅處理,除賠償罰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7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8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浙江巨化錦洋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8月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9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10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11
1.0目的:為了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滅火的應急作用。
2.0適用范圍:小區任何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區內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由管理處統一實施有效的管理;
3.2嚴格執行管理處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養、保管制度;
3.3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器材應印有管理處統一的消防明顯標志及編排號;
3.4消防水源、器材、設備未經管理處經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滅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顯、合理,有緊急情況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礙他人,滅火器必須按樓層號進行編號,防止遺失,滅火器箱必須用管理處統一印制的消防封條予以封住,杜絕別人亂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顯的消防標志,方便區分使用,更利于加強管理;
3.7消防栓應按編號,統一用消防封條進行封閉,杜絕有人亂使用水源和動用設施;
3.8消防斧、消防車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繩,必須統一擺放、統一管理,交接班必須進行清點,并做好相關使用登記工作;
3.9消防泵、噴淋泵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供水,消防水泵必須控制在自動狀態,以便于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3.10物業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要定期按時更換滅火器材的藥劑、充氧等工作;
3.11各用戶單元內或自備的消防器材由用戶自行負責保養、更換,檢查用戶單元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由管理處組織進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案;
3.12消防通道經常檢查,不準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干凈,防火門應經常處于關閉狀態,能夠安全有效的隔絕不安全隱患;
4.0消防器材的保養制度:
4.1滅火器保養做到無灰塵、噴咀通,位置擺放符合規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養做到經常加油,并保持清潔,無生銹,銜接口正常,無滴水現象;
4.3水帶做到卷緊放齊,保持水帶無破裂,水帶銜接口正常,水帶箱玻璃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
4.4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防栓都要定期進行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于正常的預警預防狀態;
4.5消防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過消防監督機構批準并安排有效的準備應急措施;
4.6消防水管應及時進行外表層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語、警示語應經常翻新,做到真正達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4.7根據消防設施的用途、特性,應制定具體合理的維修保養計劃。
5.0基本要求:
5.1必須明確消防器材的確切位置,以及特性和操作。
5.2消防設施器材無損壞、故障、作廢過期等現象,確保正確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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