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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05 11:20:46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通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管理制度《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

          一、所有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強化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意識,從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采取得力措施預防火災,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筑工地項目部辦公室、員工板房要合理選址,采用防火材料,按規格標準要求搭建,室內嚴禁抽煙、使用電器燒水做飯和取暖。

          三、每個項目部迅速對建筑工地所有電路電器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徹底消滅“蜘蛛網式”亂拉亂接,規范電路電線走向和安裝。

          四、按規定配足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發生。消防門、消火栓、消防池、消防水、消防罩和滅火器等設施要配備齊全,確保員工正確使用。

          五、完善防火安全應急預案,健全救援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滅火技能,同時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相關火情火險信息,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火災,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六、各級消防、安監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在建工地加強火災安全監管和巡查,特別是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常規檢查,形成各級巡查檢查長效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建筑工地防火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5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 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7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險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隨工程進度及樓層及時增加滅火器。

          1.2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更換干粉,滅火器材必須在經市消防局批準的銷售單位購置,不得購置對環保有影響的滅火器,對購置的偽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

          2.2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開具用火證,并配備滅火人員和滅火器材。

          2.3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時,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消防人員必須對用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位、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位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存放、儲存易燃材料;

          3.2各種易燃材料的儲存場所,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煙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過高;垛與垛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

          3.4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

          4電工防火制度:

          4.1各種電器設備裝修必須按供電局規定辦理;

          4.2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境,如潮濕、高溫等,選擇不同類型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墻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或加套管保護。

          4.3根據電氣設備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截面的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止超負荷。嚴禁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導線與導線、導線與設備之間的接頭必須接牢;

          4.5變(配)電室內應經常保持整潔;變(配)電室內不得進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裝電器設備時,不準超過用電負荷量,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4.7化絕緣油及使用噴燈、電爐等明火操作必須事先報經消防部門批準;

          4.8暫設電工人員對所管一切電器設備和線路要經常進行檢查、維修,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消防要求;

          4.9導線與墻壁、頂棚、金屬構件、可燃物品應保持適當距離或加套保護;

          4.10露天電閘箱必須有防雨設備。

          5油料庫防火制度:

          5.1油料庫要通風、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庫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裝用品要及時清除;

          5.3油料桶要碼放整齊,品種分清,庫內要留通道,庫門不得堵塞;

          5.4庫內溫度不能超過攝氏35度;

          5.5庫房內外嚴禁吸煙;

          5.6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嚴禁在庫房內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辦公室防火制度:

          6.1辦公室內吸煙應設立煙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隨地亂扔煙頭;

          6.2不得在辦公室內放置大量紙張等易燃物,辦公用廢紙應置于紙簍內;

          6.3有電暖器的房間嚴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電暖器旁不準存放紙張,辦公桌應與電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離;

          6.4不準在電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閘斷電,嚴禁在室內私拉電線。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

          7.2宿舍內照明電線嚴禁亂用或私拉電線;

          7.3在宿舍內吸煙要設置煙灰缸或防火水桶;嚴禁隨地亂扔煙頭;嚴禁臥床吸煙;

          7.4宿舍內取暖爐具應距離可燃物質不小于1米,并遠離電線等易燃物;

          7.5取暖爐具應指派專人看管,宿舍內無人時必須拔掉電暖器的電源。

        消防管理制度通用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委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大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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