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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團管理制度

        時間:2022-07-01 20:14:56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團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團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團管理制度

        社團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范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秘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周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ǎ保┟繉W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注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范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ǎ玻⿲W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匯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ǎ保┬I鐖F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ǎ玻└骷壣鐖F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準。

         。ǎ常┤魏尾殚喨藛T,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后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帶出,或復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XX年7月23日

        社團管理制度2

          第一節換屆制度

          第十六條本社團理事、常委任期均為一年,最多可連任一屆。

          第十七條本社團換屆在全體大會上舉行,時間由社聯給予安排。若未給與安排,應在每年5月至6月期間舉行。

          一、在舉辦時間兩周前通知全體社員參加。

          二、尊重社員享有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保障社員權利。

          三、保證到會社員必須超過社團實際社員人數三分之一,否則大會無效。

          四、要求理事及常委匯報社團一年工作總結及財務報告。

          五、進行新一屆常委選舉,基本采用書面投票方式進行,根據所得票數,并結合績效考核表的情況綜合任命。

          第二節會議制度

          第十八條每個部門根據部門成員的課程表制定合理的會議時間(即會議時間固定),原則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變。例會每三周一次。理事常委會議每三周一次。理事會會議每周一次,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改變。

          第十九條每次會議(包括理事、理事常委會、例會)都由秘書部的人進行會議記錄,做好會議記錄并整理。會議開展兩天前,秘書部把會議流程發到群郵,供大家參考。會議結束三天內,秘書部把會議記錄、出勤表整理成電子版發群郵供大家查詢回顧,會議記錄要附上各部門出勤情況。會議結束三天內,宣傳部上傳會議照片。

          第二十條會議要簽到考勤,簽到人員由秘書部負責,途中離開要向簽到員說明。

          第二十一條每次會議開始之前由主持人帶領合唱社歌。

          第三節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社團物資需要進行登記及公示,登記內容應包括:物品名稱,數量,保管人,聯系方式。若有外借轉移,要做好登記并確定物資的及時歸還。若有購進物質,要上報秘書部,由秘書處及時對物資登記表進行更新。登記人員由秘書部專人負責。

          第四節財務制度

          第二十三條每次活動的物資購買需要索取發票或收據,作為報銷經費的唯一有效依據。

          第二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活動開展前寫好經費預算,并把預算交給秘書長審批,所有的活動經費在活動結束后統一報銷。

          第二十五條社團經費出納由秘書長負責,財務記錄和發票由秘書部管理,受全體社員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為社員、會員繳納的社費、會費、學校的撥款及獎勵,以及社會活動贊助。主要用于宣傳、聯系、活動開銷等等。

          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違例者一律開除出社團,情況嚴重者上報學校。

          第五節激勵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條對于全體社員,社團推行全年度的績效考核制度,貫徹于社團的各項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對社團整體的活動,部門內部活動,外訪交流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考勤率與參與率。

          第二十九條在學年結束時進行綜合績效考核,評選社內積極分子,并給予獎勵和相關證明。部門,小組的績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門部長,組長進行綜合考核。部長,組長的績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長進行綜合考核。秘書部負責登記和統計全體社員的出勤率。

          第三十條活動積極、表現突出者,由社團向學校推薦為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和優秀干部。

          第六節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在學年開始前要進行學年年度計劃。換屆時,要做工作總結。

          第三十二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兩個星期前將活動方案交由理事會進行審批,理事會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

          第三十三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一個星期前將前期宣傳稿交由宣傳部,由宣傳部統一進行宣傳。

          第三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每個項目活動結束后必須完成工作總結,提交總結資料(包括活動項目會議記錄、方案、申請表、照片、通訊稿、總結、財務報表)至秘書部存檔。

          第七節請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社團例會、常委會、社團整體活動(如三下鄉報告會、周年慶等)等全體社員都必須簽到,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填寫社團的請假條并交各自部門,再由部長交至秘書部。若部長請假,需將請假條直接交至秘書處。過后補假條的必須在活動后3天內。

          第三十六條全體社員每學期無故缺席上述活動并無假條的次數滿3次即視為自動退社。

          第三十七條部門內部活動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向部作口頭請假。

          第三十八條全體社員每學期請假次數超過5次,社團內各種評優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九條社團各類活動的參與率、會議的考勤率將與評優掛鉤。

        社團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公開、合理、經濟、有效”的原則,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武漢船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須設財務部,做好本社團財務預算與決算,積極配合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做好財務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監督,定期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社聯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財務部主要負責學生社團的財務審計以及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各學生社團必須根據此制度制訂本社團財務管理條例,且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二章 經費管理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以自籌為主。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等渠道自籌經費,鼓勵非商業經營性的社會籌資。未經批準,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資。

          第五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嚴格按照《武漢船院學生社團贊助管理辦法》執行,且必須向社聯登記、掛靠單位和團委報告接受及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條 社聯在每年9月統一組織各社團招新收取一次會費,最高不超過25元,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管理單位和團委審批,老會員注冊交費后繼續保留會員資格。

          第七條 社聯每年收取各學生社團會費的30%作為管理費用,每學期學生社團預算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社團年會費的35%,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單位、團委審批。

          第八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并通過注冊的活動,經費開支應嚴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專人管理、帳目清楚,定期向會員公布財政情況并每月接受社聯財務部審計。

          第九條 學生社團換屆或更換經費管理負責人之前,社聯組織對其進行資產和財務檢查并監督做好結算交接工作,結算情況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根據學期注冊活動計劃填寫《活動預算表》,經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審批通過后可以到社聯領取活動物品。原則上活動物品統一購買領取,若另有需求經過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同意,可自行購買,需接受社聯財務部每月審計;若活動所需證書,需在《活動預算表》中注明,由社聯統一打印。

          第十二條 活動預算只涉及活動開展費用,適當開支交通費,獎品最高價值50元,統一使用桶裝水或開水,其它費用不予開支。300元以上的活動,需由社聯分管人員進行監督,活動后1周內接受社聯審計。

          第十三條 邀請外校參加比賽需收取或繳納參賽費的需掛靠單位和團委審核。

          第十四條 活動結束后5日內,將正規票據(手寫涂改無效)、已審批的計劃、預算交社聯財務部(掛靠單位的社團上交實際發生明細或賬目,以備審計),所有票據需經稅務局查證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 活動實際產生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金額的5%,報賬完后的相關票據由學生社團掛靠單位保存。

          第十六條 交通費可使用武漢通充值發票和公交車票,需注明人數及往返地點,其他費用原則上不予開支。

          第十七條 下次申請活動經費應在上次活動經費報銷完之后,否則不予審批。

          第四章 財務監管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團委給予社團警告、責令改正、限期整改的處分,并可以責令撤銷社團相關負責人的職務;情節嚴重的,對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1、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2、不配合社聯財務部審計的;

          3、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4、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5、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6、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7、決算超支嚴重的;

          8、不按規定配備專門財務負責人的;

          9、侵吞、私自處理社團集體資產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導致社團資產嚴重損失的;

          11、其他違反社團財務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和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原《學生社團活動注冊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社團管理制度4

          為了繼承傳統,同時也為了圓同學們內心深處的愿望,現創立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書法社團是豐富學生課余生活所組織的興趣社團,將為學生們提供一個練字的大好平臺。為了書法社團更好的建設與發展,也為了我們青年一代更好的繼承與發展書法文化,特制定書法社團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

          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

          第二條:社團的性質

          以國家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加強寫字教學若干意見>>為指導,加強學生的寫字教學。本社團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門安排學生寫字。目的是通過老師指導,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提高寫字能力。社團成員都要按社團活動的章程辦事,嚴格執行活動計劃,積極參加有關的競賽活動等。

          第三條:社團的宗旨

          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為學校創造各方面人才,建設和諧健康的校園文化。

          第四條:社團的任務

          組織社員開展多種學習活動,培養社員書寫能力,促進社員的全面發展。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實踐,提高學生的興趣和修養,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第五條:社團的規章制度

          1.本社團是由校團委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社員書法水平,引導社員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興趣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上進心,認可本社團章程。

          4.凡自愿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并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社團成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各社團成員須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有事必須請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成員畢業后自行退出本社團。

          8.社團成員須相互尊重、相互照顧、相互理解。

          9.本社團每周活動一次,為周四下午第三節課,活動地點為教學樓二樓初一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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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1)部門管理

          第一條:本協會由主席團(會長、副會長),秘書處、外聯部、活動部、編輯部、聯絡部和新聞部構成。

          第二條:主席團為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協會日常事務的開展和安排。第三條:外聯部、活動部、編輯部、聯絡部和新聞部隸屬主席團,由副會長負責。秘書處通知召開會員大會(不定期)及部長會議。

         。2)活動管理

          第一條:為加強對社團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社團需按要求及時開辦支教或志愿活動和并進行活動總結,并需要定期召開社團工作會議。

          第二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必須堅持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并堅持會員自愿參加的原則。

          第三條:每次安排人員外出支教,必須服從安排,支教人員的教案,課件,每次必須交給負責人審查。

          第四條:活動完成后,社團應及時做好宣傳和總結工作,并向社團聯合會提交一份活動總結和經費使用明細報告。

          (3)經費管理

          第一條:社團通過招新自籌會員費,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聯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時社團活動支出。

          第二條:社團必須建立完整的經費管理制度。必須確定學生分別負責帳目和現金管理,必須建立專用帳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帳務記錄。原始票據憑證保管完備,財務工作明晰。

          第三條:各級社團在會員費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須合理,符合手續。社團成員應自我監督。

          第四條:社團活動經費只能用于社團有關方面正;顒樱坏门矠樗接.對嚴重違反規定的社團,將追究會長及財務人員責任。

          2、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考核制度

          第一條: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成績優良。

          第二條:工作過程中服從主席團(會長、副會長)的管理。

          第三條:按時出席協會工作會議,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完成協會交付工作,執行協會決策。

          第四條:熱愛協會工作,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協調能力,工作積極,富有責任心,對主席團交代的任務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夠按時按質完成。

          3、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考核辦法

          第一條:本協會將在學期末評出活動積極分子若干名。評選者必須具有本協會會員資格。評優評先嚴格依據例會及活動出勤率。第二條:學期末將由社團聯合會對社團活動進行星級評定。

          4、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換屆制度

          第一條:原主席團(會長、副會長)及會員共同從本社團中選出積極參與活動,并具備管理和組織能力的候選人。

          第二條:候選人參與競選,由社聯主席團及協會原負責人投票選舉,入選人提交職位申請表,公示無異議后任本協會(副)會長一職。

        社團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國縣將軍中學學生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校團委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校團委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注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范社團的正;顒;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變更與注銷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ǘ┯幸幏兜拿Q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ㄈ┯邢鄬潭ǖ幕顒訄鏊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成員基本介紹;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流程;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W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一)成立學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

         。ǘ┥暾埢I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生社團名稱、社團指導教師及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社團名稱由來、組織機構示意圖、負責人產生的程序和領導機構職權范圍、經費來源及管理辦法、納新標準及流程、社團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項);

         。3)成員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級;

         。4)指導老師同意書。

         。5)其他必備材料。

          (三)校團委通過審核后將材料報學校審批,校團委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準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核被認定為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5)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學生社團,無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無法保證學生社團活動正常、安全開展的;

          (6)沒有正式指導老師的;

          (7)屬于校外團體的分支或附屬機構的。

         。8)發起人受過校規校紀處分的

          (8)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校團委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布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學校的同意后,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圖章或其它標志作為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校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校團委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校團委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校團委備案后宣布解散,并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校團委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為自動解散,注銷其資格,整頓期或注銷后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一)學期結束前向校團委上交上學期的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并上報有關資料;

         。ǘ⿲W期初校團委根據各學生社團上學期的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對各個學生社團的學年工作提出意見,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ㄈ┬F委根據上級部門的批復,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注冊:

          (一)沒有及時上交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二)整改期內的學生社團;

          (三)有違紀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為需暫緩注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準后予以重新注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于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一)違反國家法律政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ǘ┻`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三)建會3個月后會員人數少于10人;

          (四)一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ㄎ澹┏蓡T大會決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笇Ю蠋熃ㄗh注銷或指導老師不能正常參與指導工作的;

          (七)其他應解散情況。

          第三章社團的組織機構及其換屆

          第二十條社團成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大會應由全體成員組成,依照本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社團成員大會應當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并由校團委酌情上報。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2、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

          3、聽取并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4、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三條第一次成員大會時需:

          1、選舉社長等負責人,成立相應結構組織。社團的主要干部應由社團推薦,經校團委考察;由德才兼備且愿熱心為社團工作的同學擔任。

          2、確定成員名單。

          3、確定社名及明確主題。

          4、確定社團活動計劃。

          附:會后需將以下事項報至校團委備案:

          1、會議記錄

          2、成員名單及組織機構名單

          3、社團活動方案。

          第二十四條成員大會作出決議,必經出席會議的成員半數以上通過;有效的成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占全體成員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受校紀校規處分者;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或注銷,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事項。

          社團負責人的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到期結束時視情況可以續任。

          第二十六條各社團負責人的換屆或更換,須在變更之前由該社團原負責人向校團委提交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對于人員更替工作中出現的舞弊問題,校團委有權干預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備有社團藝術圖章,刻藝術圖章須經校團委批準,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不得私自和外界單位簽訂合同,如確實需要簽訂合同的,應上報校團委,經同意方可簽訂。

          第四章社團成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條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一條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校團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健康發展。社團經費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校團委請示并被批準后,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于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違者嚴懲。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校團委檢查。

          第三十九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四十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校團委提交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為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四十三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校團委審核,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四十四條當校團委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校團委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四十五條社團報賬流程:

          (一)報賬前必須向校團委上交活動方案、總結(含活動照片)、新聞稿,經費核算(正式發票),費用清單(實際花銷);

         。ǘ┗顒咏涃M只能用于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ㄈ┬F委審批簽字后報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后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四章社團活動的開展

          第四十六條遵守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實踐校團委宗旨;按時參加校團委召開的聯席會議,并通報社團活動的開展情況,反饋會員意見和建議,安排社團的重要活動;積極參加校團委的各種活動,執行校團委的各種決議。

          第四十七條在不違反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的前提下,在與社團自身的各項管理制度不發生沖突的基礎上,充分滿足社團成員合理的活動需要。

          第四十八條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不得出現下列情況:

         。ㄒ唬┙涃M帳目不明;

         。ǘ┗顒娱_展中出現損害學校公物情況;

         。ㄈ┗顒影才庞绊憣W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第四十九條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必須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1、接受校外單位的活動贊助;

          2、以社團名義在校外開展的活動;

          3、以社團名義邀請校外人員在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活動;

          4、與校外單位、社團的聯誼等活動。

          第五十條如需校方提供場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十一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指導老師、范圍及經費預算等。

          第五十二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體現社團宗旨,經學校團委審批后在課余時間開展。各社團必須設置日;顒佑涗洷荆⑴蓪H藢θ粘;顒舆M行詳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成員,內容,活動反映和對活動的思考)。校團委有權抽查各社團的活動記事本,并于學期末將各社團的活動記錄收齊編檔。校團委還將對活動的影像資料收齊歸檔。

          第五十三條社團活動需要海報宣傳,需將擬好的標語報校團委審核。社團出版內部刊物必須經校團委批準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學校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的社團,學校校團委將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暫停社團活動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直至注銷該社團。

          第五十五條社團的開放性活動,負責人應在活動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申請,填寫活動申請表(須一式2份,一份上交團委,一份返回各社團)。如果使用學校公共場地,須另附書面申請。活動申請表和場地書面申請必須由社團負責人親自填寫及簽字,視為有效,經校團委審核批準后,社團才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各社團須提交一份活動總結(電子檔和文本文件)至校團委存檔。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在宣傳方面的注意事項:

         。ㄒ唬⿲W生社團借用校團委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1:30前結束,并做好清潔工作。兩次未清潔合格的學生社團,將不再允許其借用校團委的物品;

         。ǘ﹫龅赜镁咝柽M行預約。

          第五十七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經費:

         。ㄒ唬┥暾垖W校撥款,活動申請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團委;

         。ǘ┥暾垖W生社團會費支付,必須提前提交申請表至校團委備案,活動結束,經財務審核后,予以報銷;

         。ㄈ┯少澲烫峁┵澲M,必須提前提交活動申請表到校團委。

          第五十八條各學生社團在活動期間要做好活動的總結、記錄。

          第五十九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應以學生自我管理為基本原則。若社團活動出現沖突,各社團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能令雙方滿意的,各社團應服從校團委的決定。

          每天課外活動可作為社團活動安排時間,必要時由校團委安排上課時間開展。

          每學期由校團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質的社團做成果匯報活動,設為專場文藝匯報晚會。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舉辦一切活動,凡涉及收費的活動,須報校團委批準,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社團考評及獎懲辦法

          第六十一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校團委、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六十二條學期考評標準(滿分100分):

          (一)制度建設占20%,其中資料準備齊全則可獲得基礎分15分,主管教師在此基礎上根據資料的規范性酌情加分;

         。ǘ┤粘;顒诱40%:

          1、社團會議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一次扣2分;

          2、活動記錄缺填一次扣5分,不規范填寫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師抽查日常社團活動時發現以下情況可酌情扣分:

          活動安排不符合該社團建社宗旨、活動過程中紀律渙散、社員做與社團活動無關的事等。

         。ㄈ┡浜蠈W校開展活動占30%;

         。ㄋ模┲笇Ю蠋熢u價占10%。

          第六十三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ㄒ唬﹥炐闵鐖F全校學生社團數量的20%;

          (三)優秀社長全校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20%;

         。ㄋ模┥鐖F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六十四條“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校團委審核后報上級通過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注冊登記成立一學期以上;

         。ǘ┥鐖F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ㄈ┟繉W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ㄋ模┥鐖F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五)會員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繉W期開展活動不少于4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ㄆ撸┓e極配合學校、校團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條優秀社長評選條件:

          (一)必須是注冊登記一學期以上的社團社長及副社長;

         。ǘ┥玳L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ㄈ┧枷敕e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ㄋ模┓e極配合學校和團委開展工作,和校團委溝通積極;

         。ㄎ澹⿴ьI社團組織校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六十七條社團考評流程:

         。ㄒ唬┬F委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ǘ└鲗W生社團按評選條件對本學生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然后將評估材料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ㄈ┰u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四)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名單。

          第六十八條獎勵辦法

         。ㄒ唬⿲Λ@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ǘ皟炐闵玳L”“社團先進個人”可推薦評選校優秀學生干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ㄒ唬┻`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ǘ┥鐖F活動與社團宗旨、學校精神向違背;

         。ㄈ┪窗匆幎ㄟM行登記和注冊;

          (四)社團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ㄎ澹┙M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為且影響惡劣者;

         。┴攧粘霈F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六章附則

          第七十條各班班主任要本著以學生為本,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原則,鼓勵學生選擇參加適合的社團組織,為青年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幫助和指導。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將軍中學校團委。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社團管理制度7

          總則

          為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于社團管理及遠景規劃,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為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愿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被钴S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精神,為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筑一個交流的平臺;了解當代音

          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于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發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為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建文明校園為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于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并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為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學院在校正規注冊生,思想健康,熱衷于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核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并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后,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周為會員登記、注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干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著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 1帶領社團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督權;

          副社長:1協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行會議后各干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部: 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系;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 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制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制作宣傳資料;

          4協助活動部布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為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并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并向社長匯報,最后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干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為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為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志上發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為社團的發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并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展有杰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于違反校規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對于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于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于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后,持有關發票,社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并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為“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注冊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秘書部審核;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的審核;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本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定相抵觸之處,須服從規章制度;

          指導教師:本校音樂老師

          活動地點:行政樓二樓

        社團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各社團的經費管理使用,進一步實現社團聯合會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團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社團的穩步發展,參照《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學生社團為非營利性組織,其經費來源有:

         。1)會員所交會員費;

         。2)社團通過舉辦培訓班、有償服務等方式獲取的合法費用中留存部分。

          (3)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捐贈的款項;

          (4)社團聯合會發展基金和專項活動撥款;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條社團財務應由專人管理,并建立統一的賬目,接受校社團聯合會委派的審計人員的監督復核,審計員每學期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遞交各協會收支狀況的報告。

          第五條各社團必須做好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并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二章社團財務部

          第六條社團應設立財務部,并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賬目,一人負責現金,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職位,不得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條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院團委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學生社團應積尋求學校及其他極部門的經濟支持和社會贊助。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及組織活動上。

          第八條社團財務人員履行的職責:

          (1)明晰登記資金來源、去向,并備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2)在學生社團財務部長換界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后存檔備案。

         。3)定期向社團主席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全體社團會員的監督。

         。4)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后,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5)應積極主動配合財務部人員的工作。

         。6)學期末,每個社團要將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作出總結。對帳目進行核對、匯總,并作書面總結,一式兩份,一份社團自己存檔,一份交給社聯財務部,財務部對社團的帳本進行監督。各協會應在期末將統一的帳本交回財務部,財務部將對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核實。

          第三章會員費與贊助費的支配與管理

          第九條各社團根據社團聯合會的規定收取會員年費,收繳的會費應如實入賬,如有會員變動應及時在賬目中反映會費的增減。

          第十條收繳的會費全部交由社團聯合會統一保管,成立社團發展基金。若需使用經費,提前一周向社團聯財務部提交經費申請報告。

          第十一條協會自留款的管理:

         。1)財務人員對每一筆收支做詳細登記

         。2)財務人員應以公正,嚴明的態度,認真,細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時地、真實地做好每一筆帳目。詳細記錄收支時間、經手人姓名、活動名稱及用途。憑據作帳,記帳是用黑色鋼筆,不能有錯,有錯用紅色筆把整條記錄劃掉,不能用涂改液,務求社團帳目清晰無誤。

         。3)協會的收支必須有原始憑證。

          第十二條協會自留款用途:

          協會內部常規活動及其他活動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條贊助費和贊助物品的管理:

          協會與外單位合作所獲贊助費,統一上交社團聯管理,并提取總金額的20%—50%作為該協會發展基金。凡以社團聯合會名義所得款項和物品統一上繳入帳,由主席團統一調配,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專款專用。

          第四章申請社團發展基金

          第十四條大型活動的標準為各項預算費用總和達300元以上,可申請社團發展基金。

          第十五條可支持經費,依據協會活動質量、規模及上交經費綜合裁定。

          第十六條辦理預支程序如下:

         。1)活動一周前將詳細的活動方案及經費申請表上交活動部,經審批后由活動部專人直接遞交給學團聯財務部。

         。2)財務部組織人員對活動經費預算進行審查,經主席團審批后到財務部領取經費。

         。3)支持經費的支出情況必須詳細記錄到各協會內部帳冊。

         。4)活動后社團需將經費回執單在一周內上交財務部。

          第五章申請系活動經費支持

          第十七條各社團應積極尋求所掛靠學部及系、專業的經費支持。

          第十八條經費審批程序如下:

         。1)社團向社團聯合會提交詳細的活動計劃書及經費預算方案。

         。2)社團聯合會社團項目組審批通過后交院團委備案。

         。3)社團負責人持加蓋有院團委和社團聯合會公章的審批表到各系團委領取相應經費,經費數額由系根據活動質量和其他標準確定。

          (4)領取經費后,社團將《社團活動申請表》交至院團委,院團委將依此憑據,年終對各系團委進行考核。

          第六章經費報銷

          第十九條(1)發票必須是蓋有工商局公章正規的增值稅發票。

          (2)發票標題中間必須寫明: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聯合會以及社團全稱。

         。3)發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據應注明具體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發票上不易寫明的需另附清單。不得填寫辦公用品等籠統名稱,否則不予報銷;票據背面注明款項的詳細用途及經手人,且必須有社團社長及學團聯主席的簽字。

         。4)路費報銷需憑車票,且在票據背面注明區間,出租車費原則上不予報銷。

         。5)活動經費在預算內的支出方能通過發票報銷,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團特批外,否則一律只報銷預算內的金額。如無特殊情況,在經費支出一周內須上交回執單發票,以便匯總安排。如無故延期不交的,不與報銷。必須如實上報預算費用,不得夸大,不得虛報帳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報銷私人費用,否則一經察實,報主席團將給予嚴肅處理。各成員應相互監督,發現包庇,默許行為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責任

          第二十條嚴禁社團成員以權謀私,濫用,挪用,侵占社團經費,一經查實,將按《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給予嚴肅處理,并取消年終評獎資格;擔任社團干部的,給予免去相關職務的處罰;情節較重者,經主席團研究后報校團委指導老師處理;違反校規校紀的,報學校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權益部將定期抽查各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若發現財務問題,將追究社團財務人員直接責任,同時追究社團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團委支持社團聯合會依靠社會贊助舉辦活動,但不得損害學院,社團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團委如實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到收入與支出的公開化和書面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所有,本制度有關細則,另行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另附帳本記帳方法:

         。1)每一會計期(或審查期)的開始時第一行先寫“上期余額”,表示當時社團所擁有的經費。

         。2)按時間順序填寫每一項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貸方。

         。3)計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額。

         。4)當會計期(或審查期)結束后總結這期的財務情況。即填寫“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兩行!氨酒诎l生額”是這期的總收入和總支出,計算出總收入并記在借方,總支出記在貸方。最后再填寫期末余額。

         。5)如果出現錯誤,若是小錯誤,可用紅筆劃去在下一行重寫;若是大錯誤,須用紅筆沿對角線劃去重寫。無論哪種錯誤,都要在旁邊用紅筆寫上更改人的姓名

        社團管理制度9

          一、遵守社團安排,服從領導和管理。

          二、積極參加球隊社團的集體活動,按時訓練和比賽,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

          三、按訓練計劃嚴格訓練,不斷提高競技水平。

          四、加強團結,相互尊重,樹立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五、講文明、講禮貌,自覺維護良好的球隊精神面貌。

          六、自覺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體力和精力。

        社團管理制度10

          總則:

          為了提高在校學生對戶外活動的興趣,以及提高大學生的身體素質;钴S我校課余文化生活,促進并推廣自行車運動,遂成立云南師范大學追風騎行俱樂部。本俱樂部屬于教育科學與管理學院管理下的一個實踐類的一個社團。自行車運動一直都是一項在國內外很受歡迎的運動,它集運動、健健、愉悅性情、大眾性于一身的運動。我們本著提高自行車運動水平,促進自行車愛好者之間的交流,營造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的宗旨。創辦追風騎行俱樂部,我們會不斷創新、努力、慢慢的將追風騎士社發展壯大。我們堅信有新生兒的加入社團將會更加精彩。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追風騎行俱樂部的一系列日常事務,推動追風騎行俱樂部有序的發展,繁榮我追風騎行俱樂部的文化底蘊,現特此制定該章程。

          第一章 俱樂部內組織結構設置:

          第一條:本追風騎行俱樂部內部組織結構設置分為:追風騎興俱樂部部長、副部長、組織策劃部、技術部、后勤部、宣傳部、外聯部、辦公室。 第二條:會內各部門職能說明:

          (一) 會長: 主要負責追風騎興俱樂部總體運行,決定俱樂部的重大事件,既是俱樂部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事件的決定權、以及有權召開社團會議、有權進行會干的選拔、委任、領導會內的所有部門。

          (二) 副會長: 設兩位,一位負責對外事務的管理,一位負責管理社團內部事務。輔助會長的工作,監督并輔助各部門開展的活動。

          (三)組織策劃部: 負責各項活動的策劃與組織。保證俱樂部的各項活動能順利進行。

          (四)外聯部: 主要負責俱樂部的對外事務。

          (五)宣傳部: 負責追風騎行俱樂部的對外宣傳事宜,以及追風騎行俱樂部雜志《追風》的創辦。

          (六)技術部: 負責組織各種技術交流活動,讓會員了解更多自行車的騎行/修理技術,并幫助解決會員遇到的各種難題。

          (七)后勤部: 負責俱樂部的后勤工作,為俱樂部的活動提供后勤保障。

          (八)辦公室: 由各部門派出一人組成,負責協助會長管理俱樂部的日常事務。

          第二章 追風騎行俱樂部活動范圍:

          (1)為會員提供活動、交流的平臺。

          (2)負責組織一些關于自行車方面的活動,促進會員之間的交流。

          (3)推廣自行車運動,擴大俱樂部活動的范圍,發展更多的自行車愛好者。

          (4)提供各種關于自行車的服務,為會員提供必要的幫助。

          (5)出版刊物,開闊會員的視野,增加會員對自行車活動的樂趣。

          第三章 活追風騎行俱樂部動的基本性質規定:

          第一條:本俱樂部活動性質屬于體育類.

          第二條:俱樂部內開展的常規活動主要以本俱樂部所屬的性質為主與特色相結合.

          第三條:積極開展一系列有影響力的活動.

          第四條:俱樂部內的所有活動必需認真進行規劃及總結.

          第五條:活動前后必需認真寫出活動計劃及總結.

          第七條:俱樂部內開展的活動不允許違反國家的法紀、校紀、校規,活動內容必須健康向上。

          第八條:的成員追風騎行俱樂部必需遵守會內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對活動的開支必需做出詳細的記錄.

          第十條:俱樂部成員團結一致,共同完成任務,有主人翁的精神。

          第四章 規章制度:

          第一條:本俱樂部會員必需為本校學生。

          第二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會內組織的活動、訓練、知識宣傳、積極參加列會有事者需提前向會長請假,不請假超過三次為違規,不允許無任何理由不參加會內活動。

          第三條:俱樂部內的活動必須規范化、多元化、可持續化、及要求豐富又要遵守紀律,保障秩序的原則。

          第四條:對于屢次違反內追風騎行俱樂部規章的會員輕者給予警告,重者開除會籍。

          第五條:新會員進入本會后必需填寫“會員登記表”作為會員得檔案。

          第六條:會員必需有團結在一起,做事情要細心,有責任心。招追風騎行俱樂部新規定

          第七條:在外出活動中,會員必須聽從負責人的領導,違者視情節嚴重,可直接開除會籍。

          第八條:俱樂部必須在每月公開一次俱樂部的所有財務信息。

          第五章 招新制度

          第一條:根據校團委和學生團體聯合會的相關規定,本俱樂部在新學期出年面向全校招收新會員,招新工作由策劃部、組織部完成。 (追風騎士社社團招新之前必需把招新材料準備完備)

          第二條:本俱樂部招新會員根據當時會內的情況而定。

          第三條:招新工作中的面試有會長(副會長)親自負責,會長組織面試小組對新成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自擬。

          第四條:俱樂部成員必須有自己的自行車。

          第五條:俱樂部成員身體素質要好,適合長途騎行。

          第六條:會員繳納會費,多少由俱樂部內部會議決定。

          第六章 追風騎行俱樂部經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按本俱樂部規定,新成員在入會之初繳納會費。(多少由俱樂部內部會議決定)

          第二條:俱樂部經費由主管內部事務的副會長負責管理,全部會員可監督會費的使用。

          第三條:會費管理采取公開、公示的原則,所有會費的收入與支出必須有記錄有必要的,需開發票,收據。

          第四條:每月必須向會員公開一次俱樂部的財務信息,并且會員如有疑問,可隨時查看俱樂部的財務信息。

          第七章 俱樂部工作細則:

          (1)由會長與各部長制定好年度計劃并照計劃,組織社團活動。

          (2)各部門負責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協同其他部門組織好俱樂部的各項活動。

          (3)各部門如需組織活動,需寫好活動策劃書,并交由會長審批,審批合格之后,將由會長,發動其他部門,協助該部門發展工作。

          (4)對于社團的各項活動,辦公室必須進行記錄,并進行備案。

          (5)俱樂部的各部門,在活動時必須在遵守俱樂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進行,在活動中需聽從負責人的指揮。

          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第二條:以后章程修改必需由會長親自執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通過全體會員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條:為規范我社的一系列日常事務管理,推動我社的有序發展,繁榮我設的文化底蘊,特制定出此章程。

          第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追風騎行俱樂部所有。

        社團管理制度11

          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全體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院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社團聯合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社團聯合會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注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范社團的正;顒;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會員會費。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社團聯合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登記注冊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校得陨系膶W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ǘ┯幸幏兜拿Q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ㄈ┯邢鄬潭ǖ幕顒訄鏊。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ㄎ澹┯幸幏兜恼鲁獭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類別(學術科技、文學藝術、志愿服務、體育健身);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入會手續;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六)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ㄒ唬┏闪W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

         。ǘ┥暾埢I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成立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簡介;

          (3)學生社團章程(包括:學生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性質和宗旨、會員權利和義務、組織機構示意圖、負責人產生的程序和領導機構職權范圍、經費來源及管理辦法、指導老師及其他必要事項);

          (4)成員(成立前應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別、班級、寢室、聯系電話;

         。5)指導老師名單及其簡介;

         。6)其他必備材料。

         。ㄈ┥鐖F聯合會通過審核后將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準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1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核被認定為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5)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學生社團,無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無法保證學生社團活動正常、安全開展的;

          (6)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社團聯合會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布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院團委的同意后,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圖章或其它標志作為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院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社團聯合會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社團聯合會備案后宣布解散,并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社團聯合會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為自動解散,注銷其資格,整頓期或注銷后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ㄒ唬⿲W期結束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上學期的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并上報有關資料(應當含工作臺帳);

          (二)學期初社團聯合會根據各學生社團上學期的工作臺帳、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對各個學生社團的學年工作提出意見,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ㄈ┥鐖F聯合會根據上級部門的批復,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注冊:

         。ㄒ唬]有及時上交工作臺帳,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ǘ┱钠趦鹊膶W生社團;

         。ㄈ┯羞`紀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為需暫緩注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準后予以重新注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于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團聯合會有權將其解散:

         。ㄒ唬┻`反國家法律政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ǘ┻`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ㄈ┙〞3個月后會員人數少于20人;

         。ㄋ模┮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五)盜用掛靠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引起嚴重后果的;

         。┢渌麘馍⑶闆r。

          第三章社團活動管理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在憲法、法律和學院規章制度范圍內開展活動,不得私自從事與本社團宗旨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本學期活動計劃,經審批后按計劃開展活動。

          第二十二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應提前5天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策劃,內容包括活動主題、活動目的、形式、參與人員、流程、經費預算等),社團聯合會審批后報上級部門批準同意后才可開展。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與學院外部門合作開展活動,應提前2周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與活動策劃,社團聯合會審批后,報學院領導同意后才可開展。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開展活動時,應注重社團形象,不得做有損社團與學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應在活動結束后6日內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的有關總結材料。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除按自己的計劃進行活動外,接受學院、社團聯合會統一策劃的大型活動,承擔相應的義務。當學院、社團聯合會總體安排與學生社團活動發生沖突時,學生社團應自覺服從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統一安排。

          第四章社團經費管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社團聯合會請示并被批準后,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于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違者嚴懲。

          第三十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社團聯合會檢查。

          第三十一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三十二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三十四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為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審核,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當社團聯合會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社團報賬流程:

          (一)報賬前必須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活動方案、總結(含活動照片)、新聞稿,經費核算(正式發票),費用清單(實際花銷);

         。ǘ┗顒咏涃M只能用于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ㄈ┥鐖F聯合會財務部審批簽字后報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后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五章社團組織結構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各社團干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社團聯合會審查后產生。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具有如下職權:

         。ㄒ唬┻x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ǘ⿲徸h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學生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ㄋ模┬薷膶W生社團章程;

         。ㄎ澹┍O督學生社團財務活動。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即社團正副會長,社團財務負責人不得由主要負責人兼任。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ㄒ唬┎环蠈W生干部任職資格;

          (二)受到校紀校規等處分者;

         。ㄈ┰蜻`反者,被撤職的學生社團負責人;

         。ㄋ模┰蜻`反有關規定被宣布解散的學生社團原負責人或主要會員;

         。ㄎ澹┯衅渌`紀違法行為或不會員的權利適合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社團成員的權力與義務:

         。ㄒ唬┥鐖F成員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學生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二)學生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學生社團的章程、組成機構和財務制度.可以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咨詢。

          (三)學生社團負責人違反校紀校規和社團有關規定,損害學校、社團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社團聯合會反映有關問題和情況。

         。ㄋ模⿲W生社團會員應當接受學生社團的定期注冊登記。

         。ㄎ澹⿲W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其章程擔任學生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六)學生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生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學生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學生社團健康發展。

          第六章學生社團宣傳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條

          學生社團自辦刊物應當向社團聯合會申請,并得到上級部門批準后才可發行,不得擅自發行。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刊物應當具有固定的名稱、版本、順序編號、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條學生社團刊物內容要積極,健康,不得宣傳反動、暴力、低級的內容。第四十六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門審查通過。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備案。

          第七章學生社團考評及獎懲辦法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社團聯合會、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四十九條學期考評標準:制度建設占25%,學生社團活動情況占60%(其中日;顒诱30%,配合學校開展活動占30%),指導老師評價占15%。,滿分100分。第五十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ㄒ唬┥鐖F聯合會優秀干部社團聯合會成員數量的15%;

         。ǘ﹥炐闵鐖F全院學生社團數量的15%;

         。ㄈ﹥炐闵玳L全院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15%;

         。ㄋ模┥鐖F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五十一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干部”“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社團聯合會審核后報上級通過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干部評選條件:

          (一)擔任社團聯合會干部半年及以上;

         。ǘ┧枷敕e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三)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團結同學;

         。ㄋ模⿲W習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學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ㄎ澹┚哂休^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能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所組織的活動效果顯著。

          第五十三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注冊登記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團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四)社團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ㄎ澹⿻䥺T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繉W期開展活動不少于5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ㄆ撸┓e極配合學院、社團聯合會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條優秀會長評選條件:

         。ㄒ唬┍仨毷亲缘怯浺荒暌陨系纳鐖F社長及副社長;

         。ǘ┥玳L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ㄈ┧枷敕e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ㄋ模┓e極配合學校和社聯開展工作,和社團聯合會溝通積極;

         。ㄎ澹⿴ьI社團組織院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五十五條社團考評流程:

         。ㄒ唬┥鐖F聯合會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ǘ└鲗W生社團按評選條件對本學生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然后將評估材料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ㄈ┰u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ㄋ模┩扑]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名單。

          第五十六條獎勵辦法

          (一)對獲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ǘ皟炐銜L”“社團先進個人”可評選院優秀學生干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ㄒ唬┻`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ǘ┥鐖F活動與社團宗旨、學院精神向違背;

         。ㄈ┪窗匆幎ㄟM行登記和注冊;

         。ㄋ模┥鐖F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ㄎ澹┙M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為且影響惡劣者;

         。┮粚W期內有一門課程不達標者。

          (七)財務出現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學生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社團管理制度12

          一、關于學生社團的成立。

          1、每個社團要有1-2名指導老師,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人數下限為25人。

          二、關于社團名稱與社徽。

          1、社團名稱須體現社團宗旨,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

          2、每個社團必須設計特色鮮明的,能體現該社團特點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關于學生社團活動的規定。

          1、社團組織活動若需動用學校資源或外借場地,須向學校提前申請;

          2、社團舉辦下列活動,須向學校申請,并在教導處備案:

         。1)與校外團體、單位聯合舉辦的活動;

          (2)外出活動;

          3、社團應積極響應學校號召,結合本社團特點,適時推出面向全體同學特色活動,展示社團風采。

          4、社團活動時間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開展活動,原則上每周活動一次,時間為一課時。

          5、社團活動規范化:學期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每次活動都有活動教學計劃和活動登記;顒舆^程中,輔導教師須認真輔導,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教師不能隨意離開活動室,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延遲活動時間,確;顒影踩鷮,有效。對無故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課老師取得聯系。

          6、社團資料規范化:每次活動認真作好活動記錄,并制作社團活動成果集,將活動相片、學生作品等資料送交校教導處。

          四、關于學生社團組織的規定。

          1、每個社團設第一負責人(社長)一名,第二負責人(副社長)1-2名。

          2、第一、第二負責人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

          3、鑒于六年級學生臨近畢業,六年級的同學不得進入社團管理層,給2-5年級同學更多的機會。

          五、關于學校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與評價。

          1、社團活動時間,將由學校領導進行檢查并登記,及時反饋。

          2、根據社團指導老師的教學情況,學校予以評優。第三市學校將加強對社團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學校將對各學生社團進行考評(包括問卷調查以及資料審核):

         。1)學校召集各社團成員,以問卷調查方式,調查社員對社團管理層的評價;

         。2)教導處審核社團資料,包括社團活動記錄(文字、圖表、圖片、影音等)、會議記錄、會員考勤記錄、活動記錄、計劃總結等;

         。3)每學期學校將評選出優秀社團,并向該社團指導老師給予一定的獎勵,以鼓勵該任管理層的出色表現。

        社團管理制度13

          總則:

          為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著以娛樂休閑為主,和諧交流技術為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臺,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為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為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4.大家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活動,請與主持教師或指導教師聯系;

          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

          每周盡可能安排進行適當訓練,然后進行比賽;活動中隊員以安全快樂為主,技術較量為并存;活動中主持教師和指導教師積極配合隊員完成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后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為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社團管理制度14

          一、本小組按學校規定時間準時開放進行書法興趣小組活動。

          二、參加活動的學員進入教室后,應專心聽老師講解,認真進行練習,不得講話或任意走動,以免影響他人。

          三、每位來書法室上課的學生要愛惜學校的公共財物,不得損壞,違者照價賠款。

          四、保持書法室的整潔,不亂涂亂畫,每次上完課,要及時組織學生打掃衛生,并把練習過的書法紙放入垃圾筒,不準隨地丟棄。

          五、課結束后排隊清洗毛筆,切忌弄臟墻壁,要注意節約用水。

        社團管理制度15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辯論協會社團章程

          一、名稱和宗旨

          名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辯論協會

          宗旨:“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煉口才,發展自我”

          二、學生社團登記類別

          興趣愛好類

          三、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

          活動范圍:在本校、其他大學以及組織參加各大型辯論賽事

          活動方式:

          1) 在校團委指導下組織、舉辦社團內部的大學生辯論賽,促進校社團發展;

          2) 完成校團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3) 每周開展與口才相關的活動,培養會員對辯論的興趣,鍛煉和提高會員的辯論口才。

          四、組織機構及權限

          本協會下設機構有: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 各機構權限:

          【指導老師】

          積極指導協會具體活動;

          組織相關講座;

          擁有全程監督協會各項事宜的權利;

          【會長】

          每月末進行一次協會活動總結;

          與協會輔導老師保持溝通,積極聯系其他高校進行社團聯誼賽,關注各大相關賽事; 有要求秘書處發放協會通知的權利;

          要求組織部對各大賽事宜進行組織、監督的權利;

          要求宣傳部進行相關宣傳的權利;

          擁有支配財務的權利;

          受副會長、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監督。

          【副會長】

          擁有監督會長、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權利;

          應及時與會長保持意見溝通。

          【秘書處】

          及時發布協會通知,并轉達給會長、副會長最終結果;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組織部】

          對各賽事保持較高敏感度,組織各類賽事相關事宜;

          協調會員之間的矛盾;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宣傳部】

          對協會相關活動進行積極有效的宣傳;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財務部】嚴格核對協會內部支收明細,每月末向會長說明詳細情況;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會員對本協會有批評、建議、咨詢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會員有獲得通知,優先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會員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會員享有本協會其他權利。

          會員的義務:

          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的義務;

          會員有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利益和名譽、為本協會服務的義務;

          會員有本協會規定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負責人的職權,內部機構建設

          負責人職權:詳見第四條【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權限

          內部機構建設:

          1、選舉任命:選舉制(由上屆全體會員投票選出下任會長、副會長)或推薦制(由上任會長推薦新會長名單,并公示以征求意見,并由新會長委任副會長名單,公示之);

          2、選舉罷免:協會領導機構的選舉與罷免必須經過民主表決過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則為指導,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制度;

          3、人員構成:協會將在每年面向新生,公開納新,擇優錄取。嚴格選拔表現優異的辯手為正式隊員,并在特定時間內完成辯論協會領導機構的交接和隊員的更新,以使論協會不斷延續;

          4、協會規模:協會的人數將控制在100人內,辯論協會規模擴大或有特殊需要時可適當增加隊員人數,具體增加人數由會長和提案,副會長各部門集體協商決定;

          5、管理方式:協會在校團委領導、社團聯合會監督、統一管理;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由各部門機構自主管理;

          6、協會紀律:

          A.每名正式會員自加入本辯論協會之日起必須服從管理和各項有效決議,遵守本辯論協會的有關紀律,對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違反紀律的相關責任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B.會員必須準時參加辯論協會的每次正式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會、延遲到會或提前離會的,應提前請假。對無故缺席、遲到及早退者將提出會內批評,三次無故缺席或多次無故遲到及早退視為自動退出本協會;

          C.會員必須服從協會的日常決議和管理。在堅決服從管理和執行決議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意見,并且可以向領導機構提出建議。但是不得以意見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動抵制決議及管理,對違規者將提出隊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D.會員須以正當方式對協會活動提出個人要求或建議,但具體實施要服從決議和組織安排,對不經批準擅自行動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E.會員須積極維護協會團結和利益,維護學院的整體利益,不得搞個人小團體以及任何分化協會的行為。對破壞隊內團結,損害協會利益情節輕微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對于其他以任何行為或方式損害學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報校團委及社聯。

          7、獎勵措施:

          對于為協會做出重大貢獻的、在大型活動中(如校內外大型比賽、大型學術活動)表現優異并取得較好成績的以及在辯論協會中一貫表現突出的回暖員,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質獎勵。

          七、財務的會計制度及審核制度

          1、本協會對每屆新會員收取會費(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為以后的活動及各項費用。經費開銷由各部門向會長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門同意。事后須提交相關票據,由財務部門核對保管;

          2、比賽獎金或商家贊助的收入應記入財務支出中,用于協會往后的活動;

          3、財務部門應確保賬目準確,財務公開,并定期向校團委、校社聯審計查對。

          八、會長的選舉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會長的選舉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1(選舉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經過會員大會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同意通過;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協會負責人及秘書處。

          十、章程實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章程實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項:無

          十一、社團終止程序

          本協會提出注銷登記申請、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成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

          由校社聯組織對協會財務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協會不再開展任何活動);

          協會自檢查十日內向社聯辦理注銷登記;

          在協會注銷后第10-15天內,社聯將予以注銷公示,至此,社團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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