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維修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維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設備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3.職責
3.1設備負責人對大檢修進行計劃并報總經理審批。
3.2安全負責人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3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控制程序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4.1.1設備檢維修計劃分年度檢維修計劃和日常檢維修。
4.1.2根據設備檢維修間隔期及日常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由設備負責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交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4.1.3年度大修計劃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檢維修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及內容、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
4.1.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檢維修負責人直接下達。
4.1.5檢維修計劃應包括設備及安全設施檢維修的內容。
4.1.6檢維修計劃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4.2檢修準備工作
4.2.1公司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揮部。設立大修指揮負責人、成員、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4.2.2應根據檢維修計劃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a.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b.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c.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并與作業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2.3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2.4檢維修前還應執行下列程序:
a.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b.編制檢維修方案;(檢修規程已明確的,能按照檢維修規程進行檢修的,可不再編制檢維修方案。)
c.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d.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e.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f.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g.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4.3檢修作業管理
4.3.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桿、警示標志等,確保檢維修安全。
4.3.2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管理,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辦理動土、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3.3安全負責人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4.4設施交接
4.3.1檢修前交接
a.應制定停車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停車。當設備檢修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凈、置換、隔離,切斷檢修設施的水、電、氣等。
b.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c.檢修負責人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監護工作。
d.設施移交后,未征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檢修后交接
a.檢修完畢后應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b.檢修完畢后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c.檢修完畢要執行交驗手續,雙方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d.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
e.檢修后試車應與負責運行人員聯系,不得私自亂開亂動。
f.生產設施檢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并存檔。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產廠長、公司安全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并記錄。
5.一般日常檢維修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檢修維護作業都應按規定記錄。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2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對公司的各種設備進行分類,并統一編號,建立詳細的設備臺帳。對老的臺賬進行核對,保證帳物相符,如果出現帳物不符,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元。
2、制定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每月28日前編制并下發下個月的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如果沒有及時編制并下發設備維修保養計劃,每次對責任人罰款10元。
3、車間(部門)加強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設備完好率進行檢查評定,并嚴格執行《儀器設備檢查管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獎罰。
4、組織對增添和更新的設備進行驗收,并及時收集、整理好原始資料,填寫設備驗收交接單,經參加人員共同簽字后,存檔備查。如果發生原始資料丟失,除責令其責任人向生產廠家索取外,另外對其罰款20元。
5、及時組織對車間(部門)申請的配件進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單價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總金額在500元以上,必須簽訂加工合同。并對加工的配件進行驗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遲在二個工作日內落實到加工部門,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額配件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與加工單位進行接洽,按照規定簽訂加工合同,落實或者接洽每延遲一天,對其經辦責任人罰款20元。無質量驗收或者沒有按規定簽訂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時組織對計量和壓力儀表的定期檢測工作,并作好檢測登記。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對計量和壓力儀表進行定期檢測,每延遲一周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而且要承擔由于計量不準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7、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對鍋爐和電梯的定期檢測工作。督促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定期對電梯進行保養,并填寫維修、保養記錄,無維修、保養記錄不予支付維修保養費用。經辦人沒有進行督促的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及時、準確抄收水電費用,沒有及時抄收水電費用而沒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發生抄收誤差應及時予以更正,如發生嚴重誤差將對其責任人每次罰款5元。在出售磁卡電量時,對其應該交納的清潔衛生費及水費,應該在全部交納清后才可出售磁卡電量,否則對其經辦人將處以每次10元罰款。
9、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天填寫工作情況記錄,遇到問題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并通報項目的完成情況。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填寫當日工作情況記錄對其當事人每次罰款2元。
10、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部門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使設備維修及報廢工作系統化、條理化,明確維修責任,加快維修速度,使設備維修及報廢工作處于受控狀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乃至避免資產流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院內教學實操室(包括計算機房、電子電工實驗室、琴房、財會模擬室、語音室、多媒體電教室等,下同)及辦公室內電子類辦公設備(簡稱辦公設備,下同)。
3.職責:
3.1、辦公設備責任人負責設備日常使用保養及設備的及時報修。
3.2、實操室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及設備的一級維修,一級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設備,再報請信息設備處處理。
3.3、信息設備處負責設備的二級維修。
4.工作程序:
4.1、《設備維修申請表》分為維修申請人填寫欄、維修人員填寫欄及驗收報告欄。
4.2、設備發生故障,辦公設備責任人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信息設備處;實操室設備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未果后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信息設備處。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設備位置、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申請維修時間、要求修復時間、故障現象描述及緊急程度描述。
4.3、信息設備處維修人員接到《設備維修申請單》后開展維修工作,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人員填寫欄,內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處理過程、結果及建議、更換零件清單。
4.4、維修完成后由維修申請人確認維修內容及更換零件清單,填寫驗收報告欄。
4.5、維修人員二級維修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設備,由維修人員在“結果及建議”處填寫“未能維修復,須發外維修”交設備專員,由設備專員安排人員或交維修公司發外維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員接到任務后,按指定時間外出送修,并負責跟蹤維修結果。設備返回后,由設備管理專員在《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填寫維修結果、更換零件及維修費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在《設備維修申請單》驗收報告欄填寫驗收報告。
4.7、《設備維修申請單》由設備專員負責收集歸檔。作為統計維修費用的依據。
4.8、設備報廢:實操室設備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后判斷為要報費的設備,可直接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交信息設備處初審;維修人員在進行二級維修或發外維修后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設備,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交設備專員初審,8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還須主管院長和資產中心復審!对O備報廢申請單》的報廢原因要詳細填寫。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4
為保障生產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維修人員的職責,推動班主的自主管理,請遵守以下各項:
一、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曠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請假須提前一天以上辦理請假手續,不得代請。因病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在休假結束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
二、維修人員應熟悉本車間設備功能和工藝流程,對設備進行日常巡檢、維修,并提示工作人員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因點檢、維護不到位,沒有提前進行準備和計劃,從而影響生產,取消本班當月績效獎勵。
三、維修人員應按相應規程、標準作業,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間的檢修作業必須有三方確認簽字,提前進行通風和確認,維修作業不分閘、不掛牌、不確認、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發現一項考核相關當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現突出、勇于發現設備缺陷,積極參加危、難、險、重的工作和發現重大隱患,并及時阻止了安全事故的發生,車間和班組將酌情給予獎勵。
五、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安排的加班、節假日值班和不利于班組正常管理,消極怠工,考核當事人200元并回車間學習。
六、維修工具要愛護,妥善保管,交舊領新,工具丟失按原價賠償。檢修完成要及時恢復作業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并搞好5s工作。
七、無故不組織召開班組安全會、周三活動和安排的學習、廠里組織的其它活動,考核班組和當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參照廠相關制度(標準)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規范公司所屬各單位設備檢維修管理,保障作業安全。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域內設施設備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3.3 gb 2894 《安全標志》
3.4 mn-01-02 《設備檢維修管理辦法》
4.釋義
4.1檢維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職責
5.1公司設備工程部負責制定本細則,并組織執行。
5.2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設備檢維修作業安全的全程監控管理,包括設備檢維修前的設備倒空、置換、委托分析、安全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核查,檢維修過程安全監護等。
5.4檢維修作業單位負責制定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核查檢維修作業安全條件,落實檢維修作業安全措施,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設備檢維修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結束后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警;
c)作業完成后,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設備檢維修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指派熟悉生產與設備狀況的人擔任。
5.4.3現場責任人
負責檢維修作業現場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當發現違章行為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制止作業,F場責任人由申請單位指派,一般是班組兼職安全員,涉及風險性較大的設備檢維修作業時,應由本單位工程師或主管擔任。
5.4.4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設備檢維修方案、安全措施審查,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后,負責完工驗收。
5.4.5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督執行;負責在作業票上簽署意見。
5.4.6申請單位批準人
必須到現場了解設備檢維修作業地點及周圍環境情況,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實后,方可簽字批準作業。
申請單位批準人由申請單位指定熟悉生產與設備狀況,對安全生產與安全作業具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擔任。
6要求
6.1管理原則
6.1.1外來檢維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維修施工業務。
6.1.2在簽訂設備檢維修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6.1.3當設備檢維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其他危險作業前,須按規定先辦理《設備檢維修作業票》。
6.1.4《設備檢維修作業票》作業期限由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般情況下需與相關危險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據設備檢維修項目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制定設備檢維修方案,檢維修方案應經申請單位審核。檢維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維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6.2檢維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檢維修前,申請單位應對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有關檢維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c)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6.2.2檢維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6.2.3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檢維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維修方案交底。
6.2.4檢維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維修組織落實、檢維修人員落實和檢維修安全措施落實。
6.2.5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并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6.2.7申請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交出。
6.2.8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與申請單位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維修安全要求。
6.2.9應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對檢維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6.2.11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
6.2.12對檢維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6.2.13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6.2.14對檢維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6.2.15應將檢維修現場影響檢維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
6.2.16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6.2.17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6.2.18檢維修場所涉及的放射源,應事先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使其處于安全狀態。
6.3檢維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6.3.1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6.3.2檢維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3.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維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6.3.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3.5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維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維修人員避讓,確認好安全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護。
6.3.6夜間檢維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維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6.3.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維修人員安全時,申請單位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后,檢維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6.4檢維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檢維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6.4.3檢維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污等應清理干凈。
7.工作程序
《危險作業許可管理細則》。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設備工程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設備檢維修作業票》 (保存期為1年)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6
一、裝備處設備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設備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設備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設備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設備維修部報修,說明設備所在科室、設備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設備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設備、搶救設備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設備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盡快到現場維修,設備修復后,由使用人員驗收設備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設備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設備,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設備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設備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設備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后由設備管理科統一采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設備做出鑒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準,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設備,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設備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設備的維修工作,確保設備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廠區所有設備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設備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設備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緊急維修和設備更新及系統改造。
2.定期維修
2.1堅持預防為主的設備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并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盡可能延長設備正常使用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2.3設備管理部負責建立設備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2.4設備進行定期維修后,由生產部和設備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共同填寫設備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投入生產。
2.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3.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3.2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3.3如發生故障的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3.4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設備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設備更新及系統改造
4.1出于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運行、減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設備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設備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4.2設備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4.3由于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盡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預防性維護保養
1、所有設備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并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項目。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以便盡可能延長系統設備正常使用之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并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設備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盡可能減少對業主之影響范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并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3、如發生故障之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設備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設備的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于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運行、減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設備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設備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于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盡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9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二、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三、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找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設備運行1-2個月或運轉500小時以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后,由車間技術人員與設備管理員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保養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四、主要重點設備應定期進行精度、性能測試,做好記錄,發現精度、效能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對主要重點設備的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做好記錄。
五、特種設備指防爆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和起吊設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發現隱患,必須更換或立即進行處理。
六、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開展根據油質狀態監測換油。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0
機械設備是生產單位從事生產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狀態和安全性關系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和職工的生命與健康。為了及時消除設備的故障,降低生產成本,使設備及車輛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設備及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1.設備的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對設備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應仔細分析,并及時報告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員。
2.設備管理員接到報告后,應對設備的故障進行核實,確認設備的故障后,本單位能夠修理的,應盡快安排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進行修理,不能維修的應向本單位的主管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技術裝備部提出設備(車輛)維修申請。技術裝備部對公司內部單位能修理的優先安排內部單位修理。
3.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4.技術裝備部的設備管理員收到各分公司的設備(車輛)維修清單后,應進行認真的審核并簽署處理意見,對維修項目多且非計劃性、非例行性的項目應到現場進行確認。
5.設備(車輛)維修單經技術裝備部管理員審核后,還應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審核,并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將設備(車輛)送技術裝備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經理出差離開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設備和車輛, 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再次核準后,可先行修理,隨后補辦主管經理簽字手續。
7.在外施工的項目部和連云港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出現故障,經項目部和分公司經理批準后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費用較多應報技術裝備部和公司主管經理同意方可實施。
8.設備(車輛)中修或例行性維護保養過程中與完畢后,各分公司的設備管理員和操作人員應共同對設備的維修過程進行監督與驗收,并在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設備大修或修理費用高的,技術裝備部的管理人員應到場確認,并在修理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更換下來的舊件由分公司負責收回上交公司倉庫,倉庫保管員按維修單的明細收到舊件后在維修單上簽字予以確認。
9.技術裝備部應每年對設備(車輛)的維修單位進行評價,審定維修保養價目表,選擇維修質量好、價格合理、服務好的單位作為定點維修單位。
10.對各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包干控制,具體分配指標見附表,各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嚴格控制,不得突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費用超標的,公司將在年終全員目標管理考核時進行處罰。
11.各分公司設備管理員應做好設備檢修記錄。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維修動力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后作業要堅持'沒電當作有電干'的原則。
第二條切斷電源后,應立即在現場設立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操作發生危險。
第三條維修人員特別是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第四條高空作業人員從事維修工作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帶,并有專人在場監護。
第五條維修設備時,動用電、氣焊明火作業時,現場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維修作業中,當維修人員中途必須離開無人看守時,一定要設立警示標志,防止他人誤操作發生事故。
第七條維修工作完成時,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通電試運行,設備正常工作后交付有關人員使用。
第八條維修工作全部結束后,清理好現場。
第九條維修人員要嚴格遵守本規定,不準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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