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1
一、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程序
詢問在門外的來訪人(姓名、單位、被訪人、來訪事由)-->聯系被訪人核實-->開校門請來訪人到門衛室等候-->登記來訪人資料并要求來訪者出示相關帶相片的證件核對(人與證要相符)-->無誤后通知被訪人到門衛室接來訪人-->來訪結束后,登記離校時間-->開門放行。
二、門衛須知
1.堅守校門崗位,嚴格查證,不能將來歷不明人員放進校園。外來人員來訪時必須請示領導才可放行。并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程序。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2.值班人員要提示來訪人填寫資料時必須正楷填寫,字體端正。
3.值班人員要查核證件與來訪人所填資料是否相符,來訪人資料填寫不實或不能提供證件核查者不能放行進入校園。
。.來訪者攜帶物品進校,應在登記表上注明物品名稱和數量。所有人員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門的,當事人應主動出示學校簽發的出校單,否則,禁止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
三、師生及家長須知
1.有來訪者來訪時,必須到校門口接人,接訪完畢,必須送來訪者到校門口,并登記離校時間。來訪者進入校園后,要全程陪同。
2.接送學生的家長須辦理有本人相片的接送卡,家長在早晚到學校接送學生時,必須出示本人證件才可進入校園,并不要在校園隨處走動。
3.上課時間,家長不能隨意進入校園。家長若提前接學生離校時,必須在門衛室等候,由老師送學生到門衛室交給家長。
四、外來聽課者或參觀者須知
外校聽課人員(參觀人員)必須攜帶派出單位發放的蓋章聽課證明(參觀證明)。進入校門前,出示聽課證(參觀證)、教師證(身份證)接受門衛查驗,并填寫好來訪人員登記表。無以上證件提供查驗者不能進入校園。
五、攜帶物品須知
。.來訪者攜帶物品進校,應在登記表上注明物品名稱和數量。
。.所有人員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門的,當事人應主動出示學校簽發的出校單,否則,禁止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
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2
1、凡外來人員來園訪客前必須在傳達室填寫來訪登記表并掛訪客證。
2、傳達室打電話確認來訪人后,并領來訪人,方可進入幼兒園。
3、如有陌生人來訪,并不能清楚說出被訪人姓名的.,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如門衛私自放入的,一旦發現,將扣罰考核獎并追究責任。
4、如有家長在非正常接送時間領孩子的,必須經過班主任的確認。
5、如有非孩子的父母或親戚來接孩子,并且孩子也不認識的話,班主任一律不得放人。有特殊情況須與孩子父母取得聯系后,方可同意。如因班主任隨意放人而引發事故的,將以責任事故性質追究教師責任。
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3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系,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并填寫好會客單。
二、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新聞記者來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門衛要事先報告校務辦并由校務辦報告校長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訪。
四、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五、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六、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口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七、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電話聯系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幼兒園人員登記制度4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后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系并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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