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銷結算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報銷結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報銷結算管理制度1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ㄒ唬┴攧請箐N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采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簽批,方可借支進入采購程序,采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后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后報銷
財務報銷結算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系后,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后于一周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周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財務報銷結算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工作天數,并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考核工資、酬金等統一由辦公室審核后,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審核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周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準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審核制單后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ㄈ╊I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折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并及時通知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財務室結帳。
3.采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采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審核。
。ǘ┴攧請箐N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并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ㄈ┚唧w業務報銷手續太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核定,并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2.校內津貼按學校津貼考核分配方案執行,具體標準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并報校長審批,財務室按審批后的考核表造冊發放。
3.外聘教師講座費,需經校長室同意,并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填制領款單據,交校長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4.離退休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核定,變動時需由辦公室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5.學生獎、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財務室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報財務室發放。
6.職工探親費:外市籍教師及招聘教師利用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包括已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學期包干補助300元探親費,其他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不再單獨報銷,探親費單據由辦公室負責核定,并造表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7.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元,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財務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8.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財務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9.臨時人員工資由各使用部門在每月下旬負責考核并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10.校內津貼、課時津貼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辦公室審核、校長室批準,財務室負責發放,并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11.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關人員有義務配合學校依據銀行規定辦理開卡、開折太掛失補辦手續。若發生工資本遺失時,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補辦的工資卡號告知財務室及時變更,以防發生差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工資卡統一在市農業銀行辦理,其他銀行無效)。
12.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室報銷(辦公用品的購買統一歸口學?倓仗庁撠煟惺掷m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辦理)。
13.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小額教學用品或專用材料,由總務處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總務處安排購買。如有必要,由總務處聯系政府采購中心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科報銷。
14.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學校計劃,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手續,憑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政府采購單(或政府采購特例)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財務室辦理結算手續。
15.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務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承包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技術審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后到財務室報銷。
16.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佟⒆∷拶M、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17.業務招待費: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18.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預算的80%,基建工程項目完后須報相關審計處審計后方辦理報銷手續。
21.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財務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22.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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