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門衛會客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門衛會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本園教職員工進入校園內,應主動向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校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內。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家長確因特殊情況接幼兒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園門衛處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原則上在門衛處會客。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處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原則上在門衛處會客。
2.幼兒家長到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處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原則上在門衛處會客。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內的車輛,需經園區負責人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門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人員對帶出校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校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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