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機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手機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配備的手機SIM卡適用于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員。
第二條:公司采用統一話費補貼按月發放,每月88元(含國內350分鐘通話,港澳臺除外,超出350分鐘按每分鐘0.19元計費),超額的費用自付為主結算。
第三條:手機卡號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手機號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同時要向上級匯報情況。
第四條:所有業務職員日后對外開展業務時,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電話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電話卡號碼。
第五條: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SIM卡的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該離職人員照價賠償,確認后方可以離職。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系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匯報人力資源部辦理,并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并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后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于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后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十七條:手機卡申請流程
。ㄕf明:審批層級空缺時須向上一層級遞交)
第四節: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八條:話費補貼為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條: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修訂。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3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工作手機已經成為了現代企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手機的使用于企業的信息安全、效率和員工行為都著非常重要的影響。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討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實施方法。
一、工作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信息安全保障
企業的機密信息和個人隱私信息都會涉及到工作手機的使用。如果沒嚴格的管理制度,工作手機可能會被泄露或者被黑客攻擊,從而導致企業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脅。通過制定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工作手機的使用范圍、安全設置、數據備份等方面行規范和管理,從而保障企業的信息安全。
2.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手機可以讓員工外出辦公或者加班時更加便捷地處理工作。但是如果沒規范的使用管理制度,工作手機的使用可能會影響員工的工作效率。比如,員工可能會工作時間使用工作手機行私人通訊或者瀏覽社交網站等,從而導致工作效率下。通過制定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規范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提高工作效率。
3.規范員工行為
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規范員工的行為,避免員工工作中出現違規行為。比如,員工工作時間使用工作手機行非法活動或者散布謠言等,這樣不僅會影響企業的聲譽,還會員工的職業生涯造成不良影響。通過制定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規范員工的行為,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
二、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的實施方法
1.制定明確的管理制度
制定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是管理工作的基礎。制度應該明確規定工作手機的使用范圍、安全設置、數據備份、使用時間、使用內容等方面的規定。制度應該經過全體員工的討論和批準,并且應該定期行修訂和更新卓越管理網。
2.建立善的安全機制
建立善的安全機制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關鍵。企業應該為工作手機設置密碼、指紋識別等安全措施,并且應該定期工作手機行安全檢查和升級。同時,企業應該建立數據備份機制,確保工作手機中的數據可以及時備份和恢復。
3.員工培訓和管理
員工培訓和管理是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企業應該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讓員工了工作手機使用規定和安全措施,并且應該員工的使用行為行監管和管理卓越管理網。如果員工違反規定,應該及時行處理,以避免類似行為再發生。
4.加強監督和反饋機制
加強監督和反饋機制是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企業應該建立監督機制,員工的工作手機使用情況行監控和管理,并且應該及時員工的使用行為行反饋和改。如果發現員工存違規行為,應該及時行處理,以保障企業的信息安全和員工的職業生涯。
三、總結
工作手機使用管理制度于企業的信息安全、工作效率和員工行為都著非常重要的影響PSgD。企業應該制定明確的管理制度,建立善的安全機制,員工培訓和管理,加強監督和反饋機制,以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和員工的職業生涯。只通過規范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機制,才能讓工作手機真正成為企業的助手,為企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4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范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后,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于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系。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并將號碼表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批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5
1. 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 手機分類
2.1 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 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 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 手機使用:
3.1 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 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 因工作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 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 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 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 手機維護
4.1 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 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 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 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5. 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 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 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 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5.5 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嚴格工作紀律,保障生產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所有生產工作現場手機使用
三、管理職責
3.1生產現場直接管理者:負有對本現場作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個人使用手機進行監管與控制。
3.2所有人員:負有在工作過程中使用手機時自律管理。
3.3各部門主管:負有對本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進行監管。
3.4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稽查。
四、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4.1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隨時使用手機外,其他情況不得任意使用手機。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機時,原則上除需要傳送文件、或需要對明確具體信息傳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時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記錄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時的點對點溝通時,應盡量使用電話或微信語音功能。
4.3工作時,如員工因個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機溝通時,原則上以電話或微信的語音通信功能為優先選擇,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盡量控制時間。
4.4除工作溝通外,原則上員工使用手機溝通時,單次使用時間盡量不超過3分鐘,員工如遇特殊個人情況,單次通話需要較長時間時,應向現場直接管理人員請示,由現場管理人員作好安排后離崗交流,不得在崗位上邊工作邊交流,從而影響他人工作。
4.5工作時間內,無論工作忙閑,一律不允許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6在某一時段內(工作時長不限于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業區域內,原則上,在此區域內的工作員工應將手機集中放置于現場統一規劃的擺放區域(擺放區域由生產部根據作業地進行規劃),需要保持手機暢通隨時聯系的崗位人員除外。
五、監督管理
5.1各級組長應對本組人員進行宣導,持續對本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情況的直接管理。
5.2各級主管應對所屬各組成員進行監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現場進行巡檢。
六、違規罰則
對于員工工作時間內違反規定,使用手機進行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內容時,根據其違反情況及《員工手冊》規定,給予以下形式處罰:
6.1直接違反者處罰形式
6.1.1口頭警告:員工于工作時間被發現在刷抖音或看視頻或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時,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6.1.2書面警告:一個月內員工獲兩次口頭警告,折合一次書面警告;受書面警告一次,扣除績效獎金200元;
6.1.3小過:一年內累計三次書面警告或五次口頭警告折按一次小過處罰;受小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500元;
6.1.4大過: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小過處罰,折按一次大過處罰,受大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1500元;
6.1.5開除: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大過處罰,直接開除并扣績效獎金3000元。
6.2管理者違規處罰
6.2.1管理人員自身違反處罰:
對管理人員自身帶頭違反規定,從重處罰;第一次即書面警告,累計兩次記小過處罰,累計三次計大過處罰;
6.2.2管理不力連帶責任:
對于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屬屢次違反規定,管理人員按下列標準承擔管理責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屬一月之內(下同)如被稽查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層稽查等)累計發現有5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1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書面警告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2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小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口頭書面警告處罰一次;
6.2.2.4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3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大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小過處罰一次;
6.2.2.5對于管理人員的處罰,除按前述標準扣除績效獎金外,如達到小過標準還對其降級使用。
七、本制度經核準后生效并經全體人員知悉。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員工上班時隨意用手機上網、看小說不僅影響生產質量,而且會對公司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為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強化崗位責任落實,規范員工行為,保障員工的`安全作業環境,按照國家安監總局64號令[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生產安全十條規定"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員工的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1、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外來人員手機關機或不得帶入中門內,若發現開機帶入二門,處罰接待人員。)
2、管理要求
2.1手機存取辦法
2.1.1公司購置員工手機暫存柜,放置在傳達室中。員工在工作時間將手機暫存手機暫存柜中。
2.1.2安管部負責在手機柜上按順序噴繪編號,統一為在二門內的員工登記個人手機暫存柜。
2.1.3在中門內上班的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后,必須將手機放置于自己的手機暫存柜內保管,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內,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機使用。
2.1.4調離公司的員工要及時將手機暫存柜鑰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負責在傳達室的手機暫存柜方位安裝廣角24小時監控攝像頭,保障手機安全并有記錄可查。
2.2.2傳達室值班人員負責對手機暫存柜的定期巡檢。發現異常及時向安管部報告。
2.2.3員工的手機暫存柜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有遺失,應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員工發現手機丟失,應第一時間向安管部報告,由安管部人員調取錄像資料追溯。對查出的嫌疑人給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3違規責任
2.3.1配備手機暫存柜后,中門內上班員工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更不得用手機上網、看小說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發現違反的員工罰部門主管200元,當事員工500元。
2.3.2員工必須嚴格按安管部登記分配的手機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閑置的手機暫存柜。
2.3.3公司員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私自通過非正常途徑撬鎖,否則一律按盜竊處理。造成手機柜損壞須照價賠償。
2.4機關人員及工業氣物流手機管理
2.4.1機關人員的手機放置在辦公室,不允許帶入中門以內。
2.4.2公司為工業氣物流配發的手機使用人員,進二門關機,不得開機,如發現處罰500元。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為提高工作責任性,增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最大限度減少產品形成過程中及交付后所產生的各種質量損失,進一步規范本公司內外部質量損失索賠的管理程序,根據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原“質量賠償制度”有關條款作適當修改,具體條款如下:
二、定義
1.內部質量損失:指交貨前因產品未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損失(報廢損失費、返工返修費、降級損失費、停工損失費、產品質量事故處理費)。
2.外部質量損失:指交貨后因產品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損失(索賠費、退貨損失費、折價損失費、保修費)。
三、職責
1.質量管理部負責將每月各車間檢驗員開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單、零件報廢單、讓步接收檢驗單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交財務價格部。
2.各倉庫保管員負責將每月各車間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定額領料、整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情況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3.銷售部負責將每月售后服務所發生的費用進行匯總統計(差旅費、人工費、退貨損失費、保修費等)報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統計、列出損失費索賠額,填寫報表并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4.財務價格部根據質管部、倉庫、銷售部反饋的統計數據進行內外質量損失的統計,形成詳細的項目報表于次月5日前報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
四、內外部損失計算
1.凡因設計、制造及供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銷售指令傳遞失誤所造成的材料報廢需超定額領料時,必須由所在車間檢驗員對其報廢原因進行判定,并開具報廢單。車間憑檢驗員簽字認可的報廢單及領料單方可重新領料,否則倉庫不予發料。對于車間超定額領料同時各倉庫保管員將每月各車間超定額領料情況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由財務價格部進行核價,統計損失情況。
2.凡因銷售指令傳遞失誤或設計、上道工序質量問題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損失按14元/小時計價;屬供方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則返工、返修損失按其影響程度的`大小,分別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時計價;若供方廠有能力對自己的質量問題進行返工返修的,則按因其停工所帶來的損失的大小,分別以5倍、3倍、2倍14元/小時計價;因供方質量問題,但經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讓步接收的,其損失根據該質量問題的影響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資總額5~10%計價。上述損失每月由質量管理部進行匯總統計,于每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3.售后服務領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費材料、整修材料)必須在領料單用途一欄詳細注明領料原因,并經質量管理部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領料,(質量管理部做好臺帳),否則倉庫保管員不予發料,同時倉庫保管員將每月售后服務領用材料情況進行匯總,于每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進行核價及損失統計。
4.凡因供方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售后服務,售后服務人工費按14元/小時計價,同時銷售部售后服務每月將外部損失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差旅費、服務人工費、索賠費、退貨損失費等)于當月26日前報送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統計、列出損失費索賠額,填寫報表并于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由財務價格部統計損失情況。
五、索賠類別
(略)
六、索賠
1.每月5日前財務價格部根據上月各部門上報的內外損失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列出詳細的損失明細報表報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
2.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接到內外損失明細報表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對內外損失情況進行分析,共同判定并進行責任分解,按上述索賠規定列出詳細的索賠清單(索賠理由、人員、金額)報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主任審核批準后執行;向供方索賠的由財務價格部執行,向本公司員工索賠的由組織人事部執行(在每月工資中扣罰)。
七、相關規定
(一)對生產過程中連續失職行為的加重處罰
1.同一操作者在一個月內重復發生同類質量問題二次以上,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100%索賠;當月內連續發生三次以上同樣問題,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200%索賠,同時作下崗處理。
2.內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質量故障,原則上由本工序進行返修,否則由生產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時按1.5倍返修費用計價。因未及時返工返修而耽誤按時交貨或入庫的,除按本規定執行質量損失索賠外,再對責任者追加扣罰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現質量損失,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100%扣罰,車間負責人按質量損失的5%扣罰。
(二)對不合格品轉序和出廠的處罰
未按規定對不合格品進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關人員如:倉庫保管員未按規定對不合格品作隔離而導致不合格品轉序或出廠的,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0;發生二次,對責任者罰款500元,并作下崗處理。
2.車間操作者擅自將不合格品進行裝配,發生一次,對責任者罰款200元;發生二次,罰款500元,并作下崗處理;車間負責人擅自決定使用不合格品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并予以降職或免職處理。
3.成品未經檢驗合格就交付放行的,發生一次對責任者罰款500元,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行政處理(如下崗、待崗等)。
(三)對技術、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處罰
對因技術、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質量損失,按上述規定的處罰比例進行索賠。第二次按75%比例索賠;第三次按100%索賠,當月累計發生三次以上,責任人予以下崗處理。
(四)對違規采購的處理
凡未按規定要求采購的,限期三天內退回更換,未能及時退回的按采購金額50~100%扣罰;年內累計發生三次的作下崗處理.
八、其他
1、 本規定未盡事宜,屆時由質量管理委員會主任解釋。
2、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對客服務質量和維護我店紀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的管理規定,以加強員工在崗期間的紀律性。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大酒店全體員工。
3.職責
3.1XXXX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推行,并對本制度推行的質量和效果負責。
3.2XXXX大酒店各部門負責配合本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4.定義
針對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制定出相應的規范及措施,以確保員工當班紀律管理規范有序。
5.內容
5.1員工私人手機使用規定:
5.1.1凡我店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在工作對客時間原則上不得隨身攜帶私人手機(工作手機除外)進入工作崗位,禁止上班對客期間開動手機或者撥打、接聽電話。
5.1.2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個人手機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門辦公室統一上鎖存放,非當班時間可隨時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領取。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的外來私人電話,如有緊急情況,可轉酒店總機或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留言或通傳。
5.1.3員工(主管級以下)當班期間若確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電話,須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請示,主管級或以上人員向直屬上司請示,所有人員經請示同意后到指定區域接打,嚴禁在對客區或接待客人期間接撥私人電話,且接撥私人緊急電話原則上不能超過5分鐘。
5.1.4酒店全體員工禁止上班期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若發現員工上班期間用手機接聽私人電話、聊天、玩游戲、看小說、看電影等,我店將嚴肅處理,第一次發現的,將作口頭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的`,將作書面警告處理,如此類推,情節嚴重者,可導致被開除處理。
5.2員工私人手機管理、監督要求:
5.2.1人力資源部上班期間會隨時檢查員工手機狀態情況,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大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上班期間員工玩手機的現象。我店也將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對違反規定人員,將嚴格按制度處理。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9
1、目的
為了使公司所擁有的客戶資源得以最大化運用,并在公司發展過程中實現有效沉淀和積累,公司統一開通了一批手機號卡給銷售人員和售后人員使用。本制度規定公司手機號卡的程序、使用方法和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機號卡的員工。
3、使用原則
3.1 涉及公司區域銷售業務的員工和售后安裝維修人員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機號卡作為統一的對外聯系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系手機號碼;
3.2 公司手機號卡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公司員工只有保管權及使用權;
4、申領流程
4.1 公司銷售部員工(含駐外人員)或售后人員入職后,經試用轉正后,由公司統一分配并由行政部統一發放給手機卡
4.2 使用員工因調崗、離職而無需使用公司手機號卡時,需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一并將手機號卡上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
5、使用方法
5.1 公司手機號卡使用的是中國電信的網絡,可在支持中國電信4G網絡的手機上使用;
5.2 公司手機號卡采用的是預付費的繳費方式,需預存話費方能使用;
5.3 公司手機號卡默認開通的如下套餐:
售后:月租59元/月包100分鐘通話全國接聽免費
銷售:月租130元/月包800分鐘通話全國接聽免費
6、管理規定
6.1 使用員工作為公司手機號卡的唯一保管人,對使用的公司手機號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若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丟失或無法使用的情況,需及時向行政人事部申報,由行政人事部進行補卡,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使用員工承擔,并在該員工的當月應發工資中扣除;
6.2 使用公司手機號卡的員工,需保證每天的8:30~23:00之間保持開機狀態(因乘坐飛機等特殊原因需關機的除外),否則公司有權不予以報銷當月話費補貼;
6.3 公司將對使用公司手機號卡的員工予以通訊費補貼:銷售:100元/月;售后50元/月;
6.4 公司在每月月初按照通訊補貼標準對公司持有的號卡進行繳費,因超出通訊補貼標準額外產生的通訊費用,由號卡使用人自行承擔繳納
6.5 若因號卡使用人個人不及時繳納費用,導致號卡停機的',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則直接收回號卡,并取消享受通訊補貼的資格。
6.6 員工離職時需將公司手機號卡上交回行政人事部進行使用注銷,并結清所欠話費,若不上交或未結清話費的,公司有權進行掛失處理,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掛失和補卡費用或所欠話費,將在該員工的應發費用報銷或工資中扣除;
6.7 對于自行印制名片的駐外員工,名片中所列示的聯系手機號只允許印制公司手機號卡的號碼;一經發現有印制其他個人手機號碼的,公司有權取消該員工當月電話費報銷額度,并限期整改。再犯的,視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7、附則
7.1 行政部將負責對本制度進行效果跟蹤和改善優化,定期收集各使用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善優化本管理制度,以求合理和有效性。
7.2 以上制度由西安杰樂汽車配件有限責任公司制定,并于5月1日起執行,與此抵觸條款均以此文件為準。
7.3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10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范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于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里,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范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并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配備的手機SIM卡適用于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員。
第二條,公司采用統一話費補貼按月發放,每月88元(含國內350分鐘通話,港澳臺除外,超出350分鐘按每分鐘0.19元計費),超額的.費用自付為主結算。
第三條,手機卡號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手機號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同時要向上級匯報情況。
第四條,所有業務職員日后對外開展業務時,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電話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電話卡號碼。
第五條,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SIM卡的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該離職人員照價賠償,確認后方可以離職。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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