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復沖洗或反復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并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后的物品應保持干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后,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所有物品應按不同種類、分架、隔墻、離地分別存放,每天定期進行打掃,保持整潔,要求離地面375px,離墻250px擺放整齊。
二、食品庫房要明亮通風,早開窗、晚關窗,定期檢查、翻曬、防止霉變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調料等物質入庫要逐件進行質量驗收,對過期或變質不符合質量的食品不得入庫。
四、對入庫后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存放的時間,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處理前必須與正常食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記,以防繼續使用。
五、注意各庫房清潔衛生,每周小掃除,每月大掃除,保持庫房內、冰箱內無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兩周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內存放的食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肉類于水產品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冰箱、冰柜內的各種食品要與冰箱、冰柜周邊保持一定間隙,盛裝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蠅、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蟑螂和有害昆蟲及其子生條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機個人生活物品。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面點操作間及周邊環境要做到干凈、整潔、無泥污、無垃圾、雜物堆積,所有機誡設備要擺放整齊。
二、操作間每次加工后,必須徹底擦洗,經常保持地面無泥水、無垃圾、無油污。門窗、玻璃、塑料門簾干凈明亮,房屋四壁整潔,無蜘蛛網。
三、做好消滅蚊、蠅、老鼠等工作,做到饅頭房操作間、庫房內蒼蠅密度不超標,無老鼠;
四、面點房操作間等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垃圾要即產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點,
五、饅頭機、和面機、饅頭蒸箱、饅頭盤及推車等設備要保持干凈,表面無灰塵、油跡;
六、面點房衛生區域要定人、定物、定時、定量,責任到人,分工明確。鍋爐的爐渣要及時清理。
七、面食制作制度
1、確保原料衛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雞蛋、蔬菜、肉類等,這些原料必須新鮮無蟲、無異物、無霉變、無酸敗。陷類容易變質,應隨用隨加工。
2、蒸饅頭所用面粉,不準使用增效劑、增白劑,保持原色原味。
3、饅頭、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狀標準不黃不酸,不夾生、皮薄松軟,富有彈性。
4、和面機、饅頭機、壓面機、面案板、盛面盆、饅頭盤、饅頭推車、饅頭蒸箱等炊具設備,每次用過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凈。
5、盛裝饅頭、水餃等面點的器具、保溫及運輸工具要經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在運輸過程中防止被污染。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ǘ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ㄋ模┢渌绊懓踩枭⒌男袨。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業效益的前提下,積極發動職工開展技術革新,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措施具體,執行認真,檢查經常,達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協助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推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并結合本酒店具體情況,健全群眾性的安全管理組織。
第二條負責制定酒店和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定期檢查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做好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記錄。
第三條組織、協助制定或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認真做好新職工的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工作,每季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要抓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換發證工作,嚴格執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操作制度。
第五條定期對酒店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協助解決問題,特別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和各種機械設備作重點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條發生重設備事故和因工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協助有關人員參加調查和處理,同時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實現。
第七條做好季節性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并按規定督促職工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發放保健食品;認真做好防汛防臺、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第八條做好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協議的簽定工作。
第九條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十條及時溝通、協調各部門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通報上月獎罰和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精神。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開展的情況。
第十三條酒店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配電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冷凍機房、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等進行重點檢查。
第十四條對檢查出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發現重的事故隱患,檢查人員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作業),并立即報告領導按店規處理。
第十五條對酒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要按勞動部門規定,做好“三同時”審查和驗收的送審工作;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并認真做好基建過程中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六條針對酒店的特點以及季節變化情況,對安全用電、防暑降溫、防汛防臺、防寒保暖等工作,進行預防性的季節檢查,并參加節日前的安全保衛檢查。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條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隱患為內容,依靠職工邊檢查、邊整改、邊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人為的事故隱患發生。
第十九條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記錄。
第二十條事故隱患一般要求當天給予整改,凡事故隱患或苗子一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二十一條事故隱患整改要及時,整改率達到100%的部門則給予一定的獎勵,整改不及時或低于100%的則給予一定的處罰。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高處作業的基本定義:
1、高處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度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2、墜落高度基準面: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墜落高度基準面。
3、最低墜落著落點:在作業位置可能落到最低點,稱為該作業位置的最低著落點。
4、高處作業高度:作業區各作業位置相應墜落高度基準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中心最值,稱為該作業區的高處作業高度。
第二十三條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m~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第二十四條高處作業的種類和特殊高處作業的類別:
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1、在陣風風力六級以上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3、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4、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7、在無立足點或無單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8、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除特殊高處作業外的高處作業,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第二十五條審批手續和要求
在登高作業前,必須按分級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并填寫登高作業審批表。高處作業前必須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分級管理部門要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作業。
第二十六條高處作業審批范圍和權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纖維板瓦、玻璃鋼瓦、油毛氈屋或棚以及長期被酸霧蝕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須經店領導批準。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領導批準。
3、電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電工主管批準;夜間登高,由酒店夜間經理批準。
4、審批者必須對安全負責,應深入現場落實防護措施,并指派專人指揮或監護。參加作業的人員除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外,應互相配合協調,避免墜落事故發生。
5、登高作業審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員簽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業部門留存,一份留底備案。
第二十七條高處作業人員遇有下列情況不準進行作業:
1、作業人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爾氏癥、嚴重貧血、嚴重關節炎、手腳殘缺伸張僵直及視力低差(近視600度)等禁忌癥者;
2、未按規定辦理登高作業審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電、霧、嚴重冰凍、下雪和6級風的天氣;
4、沒帶安全帽,沒系安全帶和無人在場監護的';
5、腳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攜帶笨重工具的;
7、平臺沒有固定防護欄,夜間沒有足夠照明的;
8、臨時性設備與建筑物之間的通道跳板沒有足夠的寬度和強度的;
9、石棉瓦、纖維瓦、油毛氈、玻璃鋼瓦長期被酸霧蝕、年久失修等屋面,無安全防護措施的;
10、高處作業周圍的電源線沒有絕緣遮攔;被登高的型機械設備、行車等沒有切斷電源的;
第二十八條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須遵守高處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戴好安全帽,帽帶必須扣好。不準酒后作業;
3、在離地面2m以上(含2m),無固定欄桿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電工調換照明燈、熔絲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須有人扶好);
4、作業面上下不準同時垂直作業;
5、未經檢查的簡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墻頂不準攀、踏;
6、凡拆下的實物、需要安裝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須用專用工具傳遞,嚴禁任意拋上、擲下;
7、竹梯嚴禁兩人同時攀登或站立作業;
8、高處作業地段,必須用紅白旗或紅白帶劃出禁戒線,嚴禁筏作人員入禁戒區內,凡有必要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時,梯子底腳應裝置防滑墊物,梯子與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條需要經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機械設備、空中管道、儀表、閥門等,應設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臺,不準使用移動梯子。
第三十條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腳應有防滑裝置(勞動車外胎包腳),人字梯中下梯檔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鐵絲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備用繩,使用時要用繩子系緊,防止操作用力時上端滑動墜落;
3、梯子不能有缺檔、開裂和霉爛、蟲蛀現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時處理掉;
4、人字梯中間兩側應有長鐵鉤鉤牢,防止突然張開或收攏;
5、梯子長度不夠時,不能用凳子、臺子、箱子、桶等作為墊具使用,也不準將兩只竹梯接長使用;
6、梯子與地面的夾角以60度為宜,兩腳受力面必須均勻;
7、竹梯子必須專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離開崗位;
8、梯子必須實行分級管理、編號、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不準到處亂丟亂放。
動用明火作業的審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為了防止火災和事故的發生確保賓客和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酒店必須制訂和落實動用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在禁止區域動火,必須提前24小時向保衛部門書面申請,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第三十三條保衛部接到書面申請后,應派專職人員到實地安全檢查,并要有書面記錄。落實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準動火。
第三十四條動火期間保衛部門要指定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并隨時注意各種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阻止動火。
第三十五條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勞動局下發的有效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二、三級動火,保衛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及時向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書面匯報,經審核批準后,才能實施動火審批手續,并指定2人以上專職人員現場監護。
第三十七條凡未經保衛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批準在酒店動用明火者,一律視為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造成重隱患事故者要處罰。
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酒店工程、基建、動力等部門在發包工程項目的同時必須簽訂酒店裝修改造工巢全協議書和承發包工巢全管理協議書
第三十九條協議書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單位留存一份報工程經理室一份送所在區勞動部門另一份存檔
第四十條發包部門應對承包單位進行店紀、店規和安全生產教育
第四十一條發包部門要督促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掛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十二條承包單位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應提前24小時向發包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間雙方必須要有監護人員監護
第四十三條承包單位要嚴格貫徹酒店裝修改造工巢全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和承發包工巢全管理協議書的條款
第四十四條其他事項遵照有關規定執行
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條化學危險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蝕品、放射物品、氧化劑等五類
第四十六條任何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時必須指派專門車輛、司機和隨車押運人員裝卸時應妥善包裝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摩擦、撞擊、重擊、重壓和傾倒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同車裝運夏季裝運應盡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間進行
第四十七條所有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區別性質科學分類合理儲存在非燃燒材料建成的干燥、陰涼、通風良好并具有防曬、防火、防潮、防高溫的專用房屋內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學危險物脾存在自己部門內任何地方;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通知酒店保衛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應受時間和數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管理、保管化學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各種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應嚴格執行驗收手續發現標志脫落包裝缺損、不嚴或重量誤差等情況應立即上報部門領導妥善處理
第四十九條庫房使用明火檢修設備時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還必須會同保衛部等部門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條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安全生產獎罰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為了教育員工遵章守紀,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獎罰制度。下列對象應受表揚和物質獎勵:
1、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
2、及時發現隱患,避免工傷事故發生者。
3、同違章行為作斗爭或及時制止違章指揮者。
4、事故發生后,奮力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者。
5、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連續半年以上無事故的集體或個人。
第五十二條下列對象應受到處分和罰款
1、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2、發生輕傷、重險肇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3、瞞報事故者,謊報事故者。
4、無證上崗從事特殊工種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5、違章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生產過程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進行調查、登記、統計上報,不得拖延隱瞞。
第五十四條凡輕傷事故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者,必須按規定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及時報酒店工程部經理室。
第五十五條發生事故后,應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第五十六條如發生重傷亡事故,必須保持現場,并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同時配合有關人員組織事故調查和分析處理。
第五十七條雖未造成重事故,但已構成險肇事故,應組織進行調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條對違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員工工作時間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六十條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勞動部門《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執行。
第六十一條妥善安排好職工休息休假,做到勞逸結合。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招待所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招待所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招待所經理
副組長:招待所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招待所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招待所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招待所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招待所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法人代表XXX為我店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職責如下: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災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三、員工消防職責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人人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報警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隊火場總指揮部署安排。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負責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酒店負責人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思想重視,知法懂法。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五、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組織開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節日來臨時安全負責人要組織酒店內員工進行安全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酒店負責人,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六、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由安全負責人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
3、對消防隊和派出所等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的研究落實整改,按時復函,回告。
七、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雇傭的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不得違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后方可開始。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八、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酒店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與本酒店實際情況相符合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講評,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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